第一篇:三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这里召开全镇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动员会。刚才,农业局吴恩站长从业务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了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作法。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清醒地知道:三资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铲除“以资谋私”土壤和条件。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下面我就开展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各村一定要深刻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农村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当前。就是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金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以及组干部以权谋私等原因造成的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就是使过去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管理”从“制度约束”变为“程序民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监管职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以资谋私”违法违纪行为,达到既亮了村集体的家底”又明了群众的心底”目的从而有利于从源头化解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从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情况看,村组干部出问题、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绝大部都与经手和管理、处置集体“三资”有关。有的村干部不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三资”管理使用上优亲厚友,造成群众的不满;个别村干部不能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以权谋私、独断专行,集体资金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租赁、处置,有的集体资金被贪污、私分、挪用、挥霍浪费等等。这些情况,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就是要从源头上摘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保护基层党员和干部。
绝大多数集体经济都很薄弱,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基础。从当前我县村(居)委会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有的还是空壳”大多数都没有集体资金积累,只有为数不多的集体资产和资源,这是村集体经济的最后一点本钱”加强村级公益事业的投入、提高基层群众的福利保障水平,最终主体还是基层村(居)集体组织。因此,必须通过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管好用活这“最后的本钱”盘活村级级资产、资源,实现村级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供经济基础。
二、深化认识。迅速推开
依法行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一)深化认识。就是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保持在村集体三资核算单位、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各行政村(居)委会委托乡镇“三资”管理中心代为监督和管理“三资”工作。
主要是涉及到位法律规定的问题。1998年11月公布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为什么要进行委托管理或者委托代理。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法律规定,村级“三资”管理权是属于村居组织的但是鉴于目前各村级组织在管理和处置“三资”过程中出现的村干部以友谋私、优亲厚友、村务不公开、重大事项不经过村民大会讨论以至引发群众不满的上访等等问题的实际,有必要成立一个中介性质的机构。通过村(居)委会的委托,代为监督、管理村级“三资”事务。
明确职责。加强农村“三资”委托管理工作,二)加强领导。各行政村是基础,各乡镇是主导。因此,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认真抓好落实。
提高效益。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三)消除误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克服以下几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一是认为这项工作是务虚的搞形式的因而一开始在指导思想上就定位低,存在应付行为,工作不深入;二是认为这项工作只是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事情,没有摆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安排,人员配备和精力投入上不重视;三是认为农村“三资”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上有畏难情绪,推诿扯皮,推进缓慢;四是工作上有怕触及矛盾的顾虑,不能把它当作解决农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工作措施乏力。彻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希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当作构建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当作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扎实地抓好落实,抓出实践成效。
三、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一项工作创新。多数基层干部群众对其缺乏了解和认识,推行“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一些村干部可能还会有抵触情绪,认为我夺其权力。所以我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希望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村组干部的认识误区,认真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扎实推进工作。
大力宣传推行“三资”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一)宣传要深入。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班、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使基层干部群众认识到实行“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中央及省、州的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壮大基层经济
实力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委托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职责分工;乡镇要成立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二)保障要到位。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配人员,确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设施,安排一定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具体实施,三)清查要全面。清查工作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要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详细、彻底的清查,真正摸清家底。清查中要坚持“三资”六权不变的原则,不得在清查过程中处置资产、资源,确保农村“三资”完整性。
清查的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要严格公示时间,四)公示要认真。群众对“三资”家底非常关心。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有异议的要积极进行调查处理,使清查结果真实完整,群众认可。
村(居)委会要向乡镇“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移交资产、资源档案账册和账面余额。严禁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中心要建立按村(居)委会的三资”管理台账,五)移交要彻底。清查结果经公示群众认可后。保证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行科学动态管理。
重点是健全完善现有的村财乡代管”机制,六)建立健全制度。各乡镇“三资”委托管理服务中心尽快建立健全“三资”委托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村级资金管理上。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上,重点是制定出台相应的承包、租赁、处置等管理机制,规范处置程序和权限。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有效和保值增值。
四、认真督查。确保效果
时间紧,推行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是县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重。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组织审计、财政、农村工作、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抓好督查,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私分“三资”处置和收益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对不负责任、工作落实不力的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全县农村“三资”委托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开展、扎实推进。
第二篇:三资管理会议讲话稿20120912
三资管理会议讲话稿(20120912)
(瞿雷涌)
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议程安排由我来讲讲关于村级“三资”管理的一些问题,我觉的是很有必要的讲一讲,大家共同学习一下。
什么是“三资”?相信有些村干部不是很清楚。“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问题,一直以来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有句话叫:钱是文明之源,也是万恶之本。钱你管好了就是好东西,管不好就是坏东西。)
一、“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什么当前省里、市里、县里这么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我觉的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科学的“三资”管理,在党员干部中发挥着“护身符”作用。这几年,我们国家惠农力度的加大、村级自身的发展,村一级经手的财力、物力越来越多,有些村干部经不住诱惑,村两委干部违法使用集体资金,最终受到了严肃处理,这类案件我们青田身边就很多。出现这种问题,除了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制度监督力度不到位,村干部资金处置权过大。现行推行的“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就是通过制度把所有村级财务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在这种制度下,村干部就必须按程序办事,即使人心里有想法,手上也没办法。所以说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是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同时,更是保护了我们的农村干部,特别是村级主要干部。
第二个原因是,科学的“三资”管理,在广大群众中发挥着“定心丸”作用。我们做农村工作实质上就是做群众工作,而做群众工作不仅要实现民富,更要实现民安。我们经常讲农民群众最淳朴,但是回过头来看,我们有一些农民群众之所以要上访,绝大部分是反映村级财务问题。要想老百姓信任我们,就必须彻底把我们的“底儿”交给群众,把权利还给群众,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使群众对干部变怀疑为信任,变误解为理解。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就是致力于把村级财务晒在阳光下,让村务公开,让群众明白,从而让群众吃上“定心丸”,为农村的社会稳定安上“减压阀”。
第三个原因是,科学的“三资”管理,在农村发展中发挥着“助推器”作用。农村当前发展最大的任务就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而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什么,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我们对村级“三资”进行科学管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物力支撑;我们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升民主管理水平,为农村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环境;我们通过推行村级财务流程化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可以说,“三资”委托代理的每一项内容都与我们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高是一致的,推进“三资”管理的建设必然会有力推动我乡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
第四个原因是,科学的“三资”管理,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固化剂”作用。(我党提出的什么科学发展观,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而体现在我们农村工作当中就是一切的发展要围绕老百姓,一切的要求要围绕老百姓,一切的工作要围绕老百姓。)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推进“三资”科学管理工作,涵盖了村级财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有利于促使农村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强化廉政勤政和为民服务意识;有利于加强对农村
1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村级决策行为,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综述上面四点原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当前我乡 “三资”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我们乡这几年“三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管好现金、管好银行存款就好了,其实并不是这样,农村“三资”涉及面很广,项目很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的,还有资源性质的如土地、山林。我们注重资金的管理而往往忽视了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更有些干部有这么一个错误的理念:有钱就用,用完为止。)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账务不全。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还好一些,而对资产、资源如集体:土地、山林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者就根本没有台账登记。
3、村级集体财务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报帐不及时,有些村干部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的资金不及时缴回村集体帐户,报账时拿一堆发票来抵帐,(我们这里有。)三资代理中心做帐很被动。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村务公开只强调资金公开,不注重资产、资源管理的公开,村集体处置集体资源如土地、山林承包等经济事项不公开,不经过招标,没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或者就没有合同,更没有会议纪要。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有些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集体资源承包直接不写承包金额,含乎不清,没有金额的经济合同我个人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合同,我们这里这类现象有,以后要杜绝这类不规范合同。村里的各类经济合同要报一份到乡“三资”管理中心。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侵占集体资产和乱借集体物资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这类如果哪个村有的话要及时纠正。
三、下一阶段我乡“三资”管理工作急需要做的几件事情
1、提高对“三资”管理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我们要把“三资”管理作为各村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议程内容来抓。
2、进一步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第一次做清理的时候到现在又有一段时间了,很有必要再次做个全面的清查,建立健全“三资”台账管理。清资工作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造册、建章立制。财产清查是“三资”管理要做的日常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活动。(对清查结果及时做财务调帐,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三资”代理中心才可调帐或销帐。)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其实财务管理的本质就是三句话:就是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钱,以制度管事。我们要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
2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承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等等,建立一套长效机制。)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村级财务每一笔支出均要由村理财小组审查,以后没有审查的一概不受理,切实发挥村监会的作用。今后县里可能还要出台要给村监会的人发报酬。今年乡党委要把村级财务管理要纳入到村主要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之一,与村干部报酬相挂钩。
5、加强财务入帐票据管理。对财务票据入帐做到“五个不入账”原则和“八个不付款”的规定,“五个不入帐”原则是指:(1)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
(2)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3)大额的如10000元以上经济事项,未经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联签的不入账(4)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看有没有会议纪要)(5)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不入账(重大经济事项至少要有会议纪要)。(什么是重大经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拒绝支付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1)即没有单据不付款;(2)未经签字审批的不付款;(3)超越权限不付款;(4)开支不当不付款;(5)用途不明不付款;(6)印章不全不付款;(7)数量、金额不清的不付款;(8)单据有涂改的不付款。
6、要杜绝违反备用金限额的规定,每个村备用金暂定为3000元,不得超支。这就要求支出要及时与乡管理中心结帐,各村每季至少要结算一次,对于部份村不及时入帐,库存现金超支的,管理中心有权拒绝或暂停支付现金,也有权建议乡财政暂停拨付有关资金到村里,待结算为止。(如果要追究的话: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算挪用公款罪处理,如果是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7、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程序,实行报批制。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报乡人民政府批准,乡纪委备案。重大集体经济事项要通过集体决策做到“四议两公开”:(1)村党组织提议(2)村两委会商议(3)党员大会审议(4)村民代表决议,两公开是指:(1)决议公告(2)结果公示。使村集体面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8、加强财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村两委主要干部对财务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从源头上规范我们的经济行为。
同志们,科学的“三资”管理我个人觉的要达到这样的境界“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科学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是事业所需;推进“三资”委托代理制度,是人民所盼。村两委主要干部重视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制度到位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乡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从而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要进一步推动我乡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需要在坐的大家共同努力。
好了,关于“三资”管理工作,我就讲这些,有讲的不对的请提出批评指正。谢谢。
第三篇:三资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农委、财务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街道自202_年6月中旬全面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
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街道成立了“阳光村务工程”工作领导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并确定了工作部门和人员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了“阳光村务工程”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对各村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村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职责,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务公开栏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村民对“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知晓率。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和业务培训到位,为“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操作程序,全面落实清理集体“三资” 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人员。在市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后,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由街道纪工委牵头,财政、农经、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村(居)清理工作指导,并确定各联村干部为所在的村三资清理工作的联系人,对三个资金流量较大重点村双龙、杨山、津南派驻了指导组。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各村(居)利用了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
3、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村清理核实小组核实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全面地反映了各村的资产资源现实状况。
4、公示。对初步清理核实的集体“三资”由清理和审核小组负责公示,征求村民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公示期间各村(居)安排了专人接待村民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并做了认真的解释工作。
5、代表大会确认。公示期满后各村(居)相继召开了代表大会,对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三资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能使村级三资保值增值,只有建章立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制度,才能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街道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抽调并聘请了专门的人员,配备了硬件设施。根据各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委托代理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全权代理各村的“三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了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领导组和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及主任、会计和村报帐员、村监督委员会等工作职责;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中心为各村开立了资金专户,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
1、村务监督委员会顺利产生。严格把关,选好监督委员会成员。街道高度重视,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村广泛做好宣传,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提出了由村党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严格了法定程序,规范了办事要求。于202_年8月底,8个村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2名,其中主任8名。
2、落实保障,加强培训,保证监委会工作有序运行。各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六有”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统一挂牌,刻有相关公章,健全工作制度,并对各村监委会主任统一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作为监委会成员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正确履职。使街道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
五、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1、规范工作流程。各村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村级每项重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细化为具体操作程序,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上墙公开,并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尽最大力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坚持原则,明确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群众参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要求各村认真做到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设计科学,便于干部执行操作和群众全程监督。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要让农村党员、干部按制度规定办事,确保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使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有序参加村级事务管理,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
3、突出重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得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实行“四议两公开”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即时进行公开,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
总之,“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通过街道干群近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创了街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三资”管理和使用、村级事务流程化和村民监督委员会都得到了科学发展,工作效率得以提高,使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化、事务操作公正化、结果公开透明化、干部接受监督主动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决策程序更加民主化,街道经济社会空前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四篇:三资管理工作
三资管理工作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贪污挪用腐败现象的滋生,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迅速深入进行。王平镇党委、政府在区委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区经管站的悉心指导下于202_年8月14日成立了王平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招投标委托服务中心。三个中心成立以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规定,202_年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监管力度:
一、会计服务中心
会计服务中心,主要的任务为受村级委托对村级财务实行“帐、款双托管”,搞好农村财务核算和管理。明确要求把好“四关”,即收入关、支出关、审计关、公开关。对不合法、不合规或不合理、手续不完备的支出坚决不予入账。
1、大额资金审批制度
王平镇于202_年6月14日下发《王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的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对于村集体单项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大额资金,须经社员(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农村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明细单和工程合同样本、会议决议等报镇资产监管中心进行审批。镇资产监管中心严格按照《王平镇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进行一笔一批审批手续,如果超出申报审批预算资金,超出的支出资金重新走民主程序审批,否则会计服务中心不予支付。
2、未经审批合同收到承包费处理办法
王平镇决定于202_年起对于未经王平镇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审批的经济合同,即使村集体收到承包方交纳的承包款,会计服务中心也不予入账。
二、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
农村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中心,主要任务为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北京市农村集体资占管理条例》情况实行监督;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清产核资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督促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和化解债权、债务;加强对帐外资产的监管等。
1、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镇经济管理秩序,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增强村级经济透明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王平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对经济合同的承包年限、承包费、承租方资历、开发资源资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经济合同管理上的7项举措
王平镇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农村资源、资产的合同管理上采取7项举措加强监管力度,起到保护存量资源、资产的目的,为各村今后发展做好了储备,奠定了基础。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做到七有:
一是年限有封顶。规范合同签订手续。流转合同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合同期限最长签订至202_年。经济合同的期限限定在10年以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者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二是租金有保底。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前提下,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三是增长有机制。在对外签订资产和资源承包合同中,每隔3-5年设为一增长期,按比例增加承包租金,保障村集体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四是开发有方案。承包方要先将承包资源、资产后用途,用开发方案的形式上报镇经管部门,再通过受理、审查、决定和批准许可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到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备案。五是决策有程序。首先,在确定对外出售、承包、租赁项目时,两委班子要充分研究讨论,拿出初步意见后报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实施;其次,要有清楚完整的会议记录,最终形成的决议要有村民代表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最后,双方达成意向后,须将合同草本报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或有关科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拟定合同文本草本,其中出售、承包、租赁合同内容要填写完整,项目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六是投入有实质。投资周期及项目开发进度表一同上报镇经管部门,对于超时限迟疑开发或只圈地不开发的行为给予提醒或自动中止合同。七是履行有监管。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合同监督执行负责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因个人原因给集体造成损失,负责人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农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农村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主要任务为审核招投标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程序、材料是否齐全,并提出书面意见;指导村集体对招投标项目的评估;听取村民对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中标者与招标方签订规范的合同等。
第五篇:三资管理
农村三资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
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职责。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组织者;
二、摸清家底
乡镇有关部门组成专门清理小组,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在资金管理方面,将上级所有转移支付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集体发包、租赁和经营各项收入以及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等全部纳入账务核算,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账外结算等,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确保资金管理、账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沙石、水域等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分为收益性和非收益性资源,建立资源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源名称、资源面积、经营方式、经营单位(人)、经营收益、合同编号、合同到期日等情况,确保资源发包、流转、收益等规范、公正、透明。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设立村务公开栏,按照形式专栏化、内容通俗化的标准,对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根据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建立农经、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村三资现代化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选拔机关青年、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人员及各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农村“三资”管理队伍。
同时,积极研究开发集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档案文书管理、数据集中储存、电子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系统,实现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村务公开电子化,并依托现代通讯和网络优势,全面提升农村“三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