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空心村”现场会讲话要点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全市“空心村”整治工作。刚才,同志对全市的“空心村”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介绍了“空心村”整治经验,希望其乡镇办事处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整治“空心村”工作的现实意义。空心村也就是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
整治空心村势在必行:首先是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能力的需要。其次是节约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需要。通过“空心村”整治,一批荒废闲置多年的老宅基地、村周围边角地等得到了整理使用,节约了土地资源,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明显提高。有效遏制了弃旧宅建新宅、一户多宅、宅基用地超标等现象,减少了新的耕地占用,成为加强耕地保护的一项得力措施。第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需要。在“空心村”整治过程中,通过建新拆旧等措施,初步改变了村庄建设零、乱、散、差的局面,促进了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第四是促进用地观念和用地方式的转变,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
二是安排部署我市下步工作。到今年底,全市13个乡镇办事处都要积极开展“空心村”集中整治活动,要求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积极整治2-3个村。两办督查室、农办、住建局、国土局要加强督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进行。
三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第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目标抓落实。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下定决心,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成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第二,要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调研、方案的制定及协调工作,住建局和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搞好规划;
林业部门对影响村庄规划的树木要及时办理采伐许可证。各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做到分工不分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要明确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务必把“空心村”整治工作抓出成效。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顺乎民心,不搞一刀切。要把握工作重点,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同志们,“空心村”整治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结合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进展。
第二篇:空心村
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经济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打工,除出过年的十几天,其它的时间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因其农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树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
探究形成空心村的原因,乃是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性质的产物。时至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尤其工业化进程不可避免。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在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化过程中,不可能形成英国等“羊吃人”的现代化过程,因此,只能以这种劳动力的缓慢而大规模的转移来实现。青壮年作为社会成员的主体,其生活和工作的分离,使农村之心空去。因此,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空心村是旧农业社会在当代中国的最后一瞥。空心村形成的五大原因
一是农村基层政府没有规划意识
各地普遍存在规划意识淡薄情况,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村镇规划建设所有的名存实亡,有的与土管所两所合一各唱一台戏,有的干脆撤销机构分流人员。有些乡村干部随意批宅基地,对于得到新宅基地的农民又没有按照规定收回他们的旧宅基地;有些农民只要给村里和乡镇交一定数量的钱,或者同相关干部拉拉关系走走后门,就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宅基地,并且他们所选择的宅基地一般都选在村边靠路、风景好、有商业价值的地方。还有些地方将建房指标分割减小面积或干脆作废,变相纵容、故意怂恿农民超面积建房和未批先建,从而达到“创收”目的。
二是农民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
一是许多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着了就是自己的,所以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二是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三是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父母老人住老房子,怕“老”人在新房有霉气,并且旧房还可以用来堆放杂物及圈养禽畜;四是有的老房子是几兄弟或几户几姓共有,由于经济条件不一样,有的建新房走了,有的还住在老房子,或者全部建新房搬走了,但由于先前居住产生的矛盾、隔阂以及补偿等问题导致房屋所有人间无法就老房子权属及拆建达成一致,导致无法拆除旧房。
三是农民缺乏土地法制意识
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观念,认为我自己的责任田,我自己负责税费,盖个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罚款就让他罚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个钱。
四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这些人由于政策允许他们保留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所以他们的宅基地并没有上交,形成了空置。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仍住在乡下,怕人说闲话,就通过关系批地建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在一些地方还新建宗祠等形成大量房屋闲置。
五是自然条件的原因
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并不算好,比如地势低洼、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人首先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
“空心村”危害巨大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存在巨大的危害:
一是土地浪费严重。“空心村”占用的土地,耕不能耕,用不能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是农民建新不拆旧,造成土地大量闲置;另一方面,许多村庄出现无处建房现象,土地管理部门被迫在有限的耕地指标中切出一部分来解决缺房户的建房问题。
二是不利于安全。“空心村”存在的房子,大都破旧不堪,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影响环境卫生。“空心村”的废弃房屋由于无人居住,所以也无人修缮,有些已经倒塌。不少村民将老房用于圈养禽畜。由于没有人清理,致使村内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杂草丛生、老鼠遍地、蝇蚊乱飞、粪便成堆。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严重影响这些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
四是潜伏矛盾纠纷。由于“空心村”内的废弃宅基地多年未曾有人使用,到了第三、四代之后,邻居之间的土地界限必然会有些模糊。随着农村土地的日益紧张,宅基地今后必将升值,到时候这些废弃宅基地可能会引发家族内或家族间以及宗族间的矛盾纠纷。
五是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空心村”的存在,使农民居住地分散散乱,农村的村落分布面积过大,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延缓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1%,进城务工农民达2.53亿人;在农村人口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分别达到5000万人、4000万人、4700万人。
近些年,农村空心化的现象日趋严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刘彦随研究员和他的课题小组,对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进行了长达四年的深入调研,据课题组调查,目前我国传统农区约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农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空心化问题。
农村空心化是指包含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等,出现不同程度的虚化、弱化或“异化”的现象,是城乡二元结构下高速城镇化对农村的影响表征。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51%,进城务工农民达
2.53亿人;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农村人口的逐步减少,1995年我国有农村人口8.6亿人,202_年已降至6.7亿人。
农村空心化导致了农村“三留人口”比例过大、务农农民年龄偏大素质偏低、耕地抛荒、宅基地废弃等问题。其所产生的最大问题有两个,一是“谁来种地”的困惑,二是村庄处于半荒弃状态。数据显示,在农村人口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分别达到5000万人、4000万人、4700万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留人口”。2.46亿农业劳动力中,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了主要力量,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
刘彦随说,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约2.48亿亩,户均近一亩,人均220多平方米。农村人走地不动,甚至是人口减少而用地反增,造成了空心村“外扩中空”的现象,建新不拆旧,新房没人住,村庄“散、乱、空”,公共设施难配置、效率低。同时,空心村里大量废弃的宅基地也在影响着农村的环境、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广安伟业绿色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唐燕子近期就农村空心化问题开展了调研,感到农村空心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她认为,在全国农村大力开展空心化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只有发挥土地的财富效应,让农民从种地中尝到“甜头”,才能真正引导农民“还巢”,实现农村“去空心化”。”
刘彦随课题组则提出:要把农村空心村整治上升为国家战略。他说:“空心村整治利国利民,应上升为国家保耕地、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战略。从当前来看,推进空心村整治是扩大农村内需、促进土地流转和提升土地价值的重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开展空心村土地整治是保障耕地红线、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优化城乡土地配置的新举措,也是逐步消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结构性矛盾的重要平台。”
破解空心村难题,当务之急还要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宜宾学院发酵资源与应
用实验室主任魏琴建议,继续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只有种粮效益接近种植经济作物的效益,或者综合因素使在家种粮食跟外出打工的经济、社会效益持平,种粮补贴对于农民才会有吸引力。
刘彦随则提出了开展农村空心村土地整治的具体建议。据他的课题组分析估算,按照分批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构建完整的农村人口转移机制、宅基地退出与盘活机制,目前我国空心村土地整治增值潜力近
1.14亿亩,能够达到近5个北京城的面积,而远景潜力则达到1.49亿亩。整治出的土地可用于“耕、林、建”三个方面。经过整治后的空心村,可以重新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真正形成“新农村”的框架结构。
刘彦随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汇总在《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中,通过对山东等地4.6万宗宅基地、6500余农户的调查,历时四年完成。报告提出,要围绕空心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研究制定整体性乡村发展规划,并适时推进我国空心村综合整治,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民生为先,创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制度和管理制度。
“希望看到的局面不是“城进村衰”,而是“城进村荣”。”刘彦随说。(空心村的深层问题在于,迄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未根本转变,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农民工就业压力未根本缓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规划管理滞后的局面未全面改观。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城乡统筹发展和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中科院地理所最近发布了《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说起编写报告时对农村空心化问题的调查,中科院地理所区域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彦随很是感慨。课题组对山东、河南等地4.6万宗宅基地、6500余农户调查发现,农村宅基地废弃闲置量很大,打谷场、村边林、取土坑塘等村庄附属用地利用效率极低。以山东禹城市村庄为例,空心村整治可净增耕地13%至15%。
宅地废弃、空置与低效利用是空心村问题的核心。按照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宅基地的分配是“一户一宅”。如果老人均已过世,那么其宅基地就应收回进行再分配,好让达到法定年龄的年轻人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盖房结婚。但课题组调查中发现,43.3%的农户不知道这一政策,如今有些村落早已无地可供申请。
空心村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造成了农村“人走房空”现象,并逐步由个体出现、扩张,发展为村域成片废弃和整村闲置。人口空心化逐渐转变为涉及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农村地域空心化,并产生了大量的“空心村”。农村空心化在国际上也具有普遍性,但在我国要更复杂一些。
我国农村高峰人口是1995年的8.6亿人,202_年为6.7亿人,到202_年按城镇化率60%计,届时将有5.8亿左右的农民生活在农村,农村人口将累计减少近3亿人,人口高峰期占用的农村建设用地会大量闲置下来。目前,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约2.48亿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3%,户均近1亩、人均
220多平方米。根据课题组的估算,全国空心村综合整治增地潜力有近1.14亿亩。
然而,在农村建设规划缺失、土地管理缺位和农村宅基地缺乏退出机制的情形下,农村“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新房无人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农村空心化加剧发展,农民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如何解决空心村问题?报告中提出了不少建议:将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上升为国家战略,研究制定整域性乡村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国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因地制宜,创新农村空心村整治的区域模式与长效机制;以民生为先,充分考虑农村地域特点和农民意愿,创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机制与管理制度„„
盘活利用空心村土地潜力,事关统筹城乡发展大局。空心村的深层问题在于,迄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仍未根本转变,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农民工就业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规划管理滞后的局面也未全面改观。如若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国农村空心化问题不仅会更加严重,而且将长期存在。
第三篇:空心村调查
暑期实践报告
——关于空心村的调研
空心村,顾名思义,就是指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经济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打工,除出过年的十几天,其它的时间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因其农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树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
暑假期间,我在家乡一个月的时间内,针对空心村的问题对本村进行了简单的调研。这次调研,我感触颇深。现整理成报告如下: 调研目的通过这次调研,我希望可以广泛引起关注,寻求好的解决办法,对空心村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治,提高村庄规划与村庄居民点土地和空间利用水平,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促进村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我国的农村建设。
调研内容
空心村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陈旧简陋的泥石砖木平房难以满足农民对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改善居住条件,越来越成为农民的头等大事。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加上老宅基地面积少,卫生差,交通不便,条件恶劣,大多数新房建到了村庄周围和道路两旁,于是出现了“新屋不断村外建,老房破屋村内留”的现象,致使村庄占地面积逐渐扩大,其中空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越来越多,“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空心村”的造成,村庄面积扩大,大量耕地被占用,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空心村的形成原因:
一、政府部门疏于管理,缺乏规划。
长期以来,村民建房随意性大,想建哪里就建哪里,没有纳入统一规划,只建不拆、乱搭乱建、少批多建和排水、通路不畅、采光不足等情况比较严重,村庄中心卫生差、不通路、阴暗潮湿,村民建房纷纷涌向村外和路旁。有些农民只要给村里和乡镇交一定数量的钱,或者同相关干部拉拉关系走走后门,就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宅基地,并且他们所选择的宅基地一般都选在村边靠路、风景好、有商业价值的地方。还有些地方将建房指标分割减小面积或干脆作废,变相纵容、故意怂恿农民超面积建房和未批先建,从而达到“创收”目的。
二、农民缺乏法制意识
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观念,认为我自己的责任田,我自己负责税费,盖个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罚款就让他罚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个钱。这样致使无人管辖的现象,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经济的发展
现如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农民有足够的财力物力进入城市生活,从而农村的老房子闲置。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仍住在乡下,怕人说闲话,就通过关系批地建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在一些地方还新建宗祠等形成大量房屋闲置。空心村改造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乡镇、村委会重视不够,规划意识淡薄,管理力量不足,服务不到位。
“空心村”改造首先要考虑的是拆旧建新还是整村搬迁、旧宅返耕问题,还要考虑道路、排水和关牛、养猪等实际问题,这就要规划,就要拆旧房,就要考虑新建住宅面积的大孝结构、朝向等问题,而这些都是一家一户无法全盘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这就要靠乡镇、村委会去帮助,但由于乡镇、村委会重视不够,力量薄弱,服务不到位,现大多数自然村尚无规划,改造工作也进展缓慢。
二、部分乡镇、村委会和土管、规划部门执法不严。
建房审批未严格按村庄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建了新房不拆旧房的也未采取相应的行政、经济等手段去做工作,去收回宅基地,导致“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改造经费无着落。
要改造,就要通道路、拆旧房,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否则不通道路,建筑材料运不进,出行不方便;不拆旧房,建新房没有宅基地或宅基地狭小,采光、通风、卫生状况也不行,群众就没有积极性。而
通道路、拆旧房需要一笔不小的建设和补偿资金,上级不扶持,改造工作也难推进。
四、老房拆除难。
农民“宅基地私有”的陈旧观念和“老房是祖宗家业不能拆”的封建思想还比较严重,加上老宅养猪、关牛、堆放稻草等实际需要,造成村庄规划难、老房拆除难,特别是要腾出自己的旧房宅基地给别人建新房或建公益设施就更难,致使“一户两宅”现象迟迟得不到解决。
调研总结
通过这次调研,我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以重视,应用法律,加大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加强土地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流转,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四篇:空心村治理
空心村治理工作整理出的土地如何科学利用
参考科技部万方数据库【“空心村”现象成因及整治措施科学分析】。
解决“空心村”现象最有效彻底的方法,就是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让农民可以将控制的宅基地自由买卖。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自由流转的前提一个是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即赋予土地商品的属性,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自由流转,而另一个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必须明确规定农民对其宅基地享有充分的处置权,可以依法将其使用权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必须建立在政府的管理之下。政府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需要充当一个管理者的角色。对其进行调控,下面就主要谈一下政府所起的作用。
第一点,做好现有宅基地普查工作。农村宅基地一旦上市交易,它的多少将给农民的收益带来巨大的差异,所以宅基地的普查工作一定要做好。而由于宅基地的普查工作量大面又广,有能力做好这件事的只有政府。在允许宅基地上市转让的前期,政府可先对准备上市的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登记,以节约时间。
第二点,由于客观上贫富差异的存在,若任由农村宅基地市场自由发展,农村宅基地将有可能想少数人手中倾斜,影响宅基地的供求平衡。这时候就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调控和管理。政府通过减免流转过程中的税费,同时对空置的农村宅基地开征房产税,鼓励那些迁出户、一户多宅户卖出其空置的住宅;与此相对的,对购买住宅的农民,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加以限制。
最后,任何市场都需要有规则的存在,一个有序的市场才能更好地抵御风险。政府通过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程序,更好的推进了市场的运行。土地流转需遵循以下程序:流转申请、流转审批、流转登记,由流转双方持原有土地证书及流转协议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报后,流转双方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有关证书,并交纳有关税费。
第五篇:关于农村空心村
关于农村“空心村”改造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_-03-23 浏览量:1078
台州市天台县农办课题组
农村“空心村”现象的存在,既影响村容村貌改善,又浪费有限的土地资源,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突出问题,据202_年一次调查问卷,有70%被调查户要求进行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规划不科学、用地不合理、建新不拆旧、外延严重等村庄建设发展的问题,今年县人大代表又通过议案建议政府加快“空心村”改造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了破解“空心村”改造的难题,研究和探索农村“拆旧建新”的有效措施和途径,通过问卷调查、举行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空心村”改造进行专题调研,并认真加以思考。
一、天台农村“空心村”的现状
天台全县下辖15个乡镇、街道,共有597个行政村,地域面积1421平方公里,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总人口为56万,其中常年外出人员达18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和劳务输出大县。天台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个体私营企业多,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元到202_年6053元,增长了44.5倍,广大农户温饱无忧,在“吃”的问题解决后,就想改善“住”的条件,据调查,202_年以来全县有8000多户农户建起了新房,按照“一户一宅”要求需要拆除2万余间老屋,但没有农户主动拆除旧房,在202_-202_年期间,与村委会签订《旧房拆除宅基地收回集体》协议书的5000多户建房户均未拆除旧房,202_年实行“先拆后建”的农户,大多在建好新房后,把老屋重新修好,农村老屋拆除难,一户多宅比较普遍,加上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外迁,许多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即村庄周边是一排排新房、村庄中心到处是无人居住的老屋。“空心村”占用大量的土地,还导致规划难实施,造成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无法开展,成为许多村庄卫生死角;“空心村”遗留下来的破旧房屋大多为木结构,易发生火灾,在台风暴雨季节,又极易倒塌,成为农村安全的一大隐患,“空心村”已成为一个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当前“空心村”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人去楼空型。即农户进行异地搬迁,在别处购房落实住宅,不再回来居住而出现房屋闲置的现象。这种类型大多分布在边远山区,这些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员外出打工经商多,许多农户在县城或经商的城市购房,把家安在外面,但村内仍留有老房子,或让其空置,或失管任其自然倒塌,如南屏乡前杨、山头郑、下汤等村。第二种是外新内旧型。即农户在村庄四周建起新房,陆续移居新房后而出现村中心老屋闲置的现象。这种类型大多分布在经济较好的平原地区,由于土地升值和农户手头有钱,掀起了建新房热,正常申请建房或违章抢建,村庄规模急速向外扩张,农户逐步乔迁新居,村内老屋闲置无人居住,形成了“空心”,村外都是新房,村内到处是破旧房屋,如广大分布在城郊、集镇的村庄。
天台农村“空心村”主要有三大特征:第一是形成时间短。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广大农民温饱问题还未解决,农民无力建房,随着改革开放深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温饱解决,全县农村开始掀起建房高潮,才陆续出现破旧房屋闲置,因此真正形成“空心村”时间仅有十多年。第二是地域分布广。分布地区广,“空心村”既有山区农村,又有平原农村,涉及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除移民新村外的村都不同程度存在;占地面积大,据调查统计,全县闲置、废弃住宅共14013宗,占地面积8813亩。第三是涉及农民多。据调查全县“一户一宅”政策出台前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1035户,加上老屋应拆未拆的农户8358户,户籍仍在农村但在城里购房并搬迁到城里居住的农户有3818户,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且基本不回村居住的农户14329户,私搭乱建住宅的农户1159户,一共有48699户农户与“空心村”改造直
接相关。
二、“空心村”形成的主要原因
天台农村“空心村”现象比较普遍,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集体土地流转不畅。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的土地大多分到千家万户,村里很少留有机动地,由于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无经济能力从农户手中有偿收回村内闲散的集体土地,即使通过宅基地整理项目复垦的335.8亩还是由原农户占有使用,农户间自发流转要全靠个人关系好坏与经济补偿多少,承包田、自留地、空闲地等流转明显受制约,农户个人是难以相互调剂的;老宅基流转更复杂,回收方式无法参照、补偿金额没有标准,还可能涉及古建筑保护,拆除后规划重建,使用权流转很难;土地流转不畅是“空心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二是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农村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有效期为五年,许多村没有及时修编,202_年全县还有275个村未完成规划修编,占全县总村数46.1%;有些村庄编制了规划,但没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脱离农村实际,操作性不强;近十年来,规划修编时,往往保留旧村,规划新村,没有考虑新老村结合;集体土地流转制约,规划难落地;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农户没有全村一盘棋的观念,建房的随意性较大,不按照规划实施,随意圈地建造、批少建多等时有发生,村庄布局杂乱无章,村庄规模像“摊大饼”式向外扩张,全县农村人均用地规模为105平方米,超标31.3%。
三是破旧老屋拆除困难。农民的传统观念,认为祖宗留下的老房子是基业,要守好,卖不得也不好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202_年7月制订出台,开始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以前的一户多宅由于农户都取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拆除这类老屋缺乏依据;老屋大多是排屋或四合院式的,相邻处置和权属分割农户间难协调,无法进行拆除;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按照土管法规定农村建房必须“拆老建新”,在建造新房前,建房户与村委会签订老屋拆除协议,但新房建成后,由于没有落实补助政策,以及老屋拆除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农户不会主动拆除老屋,像202_年开始农村建房实行“先拆后建”的政策,大多数建房户在拆除老屋建成新房后,又重新修好老屋。
四是农村人口大规模迁移。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以及政府鼓励引导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聚,近几年经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实现转移就业有19480人,经下山移民实现异地搬迁6682户、23000人,据调查,全县常年在外打工农户有14329户,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有11.86万人;为子女城里上学及改善居住环境,许多农民离开农村移居城市,对在城里购房3818户农户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农村的8738宗住宅仅有622宗用于出租,有近93%的农村住房一直闲置,出现了“挪窝”不“腾笼”现象。
三、天台在“空心村”改造方面的有益探索
天台“空心村”问题比较突出,成因多种多样,改造的阻力和难度也不少,早几年前,平桥、白鹤等平原集镇的村庄在集体土地流转、宅基地整理、新村建设等方面进行大胆的实践与有益的探讨。
一是结合土地整理项目,通过民主决策形式,统一流转集体土地。平桥镇白湖村、白鹤镇治路村等村在这方面做法比较典型,其主要做法:向国土部门申报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农户承包的责任田集中整理,在完成土地整理后,责任田重新分户前,召开村民大会,采用“民主决策五步法”形式把本村的责任田、自留地、宅基地统一收回村集体,按照现有户籍人口重新调整,村民要求耕种,分回责任田,不要耕种的委托村集体统一承包或出租,村民年终领取承包费或租金,并一律清除灰间、危房、露天粪坑,对自留地、空闲地、宅基地统一规划,主要用于道路、绿化、房屋等建设。两村对宅基地安排采用不同方式,平桥镇白湖村实行有偿使用,新宅基地以村集体名义承包给村民,一次性收取30年期限内的土地承包费,以家庭人均50平方米为基准,标准内收取25元/平方米,超标准的收取50元/平方米,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筹集的资金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成功创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白鹤镇治路村实行以地换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以土地使用证认可的房屋面积计算,建房户每拆1平方米老屋安排
2平方米新宅基地,宅基地统一安排,不准原拆原建,通过宅基地流转,落实23户建房户,道路拓宽16.88亩、发展工业小区和农家乐用地40余亩,顺利通过整治村创建。
二是实施整村搬迁,推行宅基地复垦,建设移民新村。最早进行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的村是平桥镇迭石村,由于饮用水源氟含量高影响人体健康,需要实施整村搬迁,其主要做法:老村实行宅基地复垦还田,申报省国土部门的宅基地整理项目,无偿拆除老村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通过平整及沟渠路配套,再复土开垦成农田,通过验收后每亩可补助1.8万元,一共新造耕地70亩,通过村庄用地规划调整,将60亩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进行异地重建,新村统一规划,房屋间距为3.6米×10米,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共440间,按人口多少分类,农户承包田与房屋面积统一计算,超额部分村集体收取40元/平方米,宅基地安排运用经济手段,采用级差排基方式进行投标,价高者得,差的区块给予补贴,宅基地赢余资金全部用于村内公共事业建设,路、自来水等建设项目争取省县扶贫资金解决。
四、对推进农村“空心村”改造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天台农村“空心村”的现状调查,分析其发展过程、具有主要特征以及形成主要原因,总结天台农村的有益探索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就加快农村拆旧建新推进“空心村”改造工作形成几点思考,着重从指导原则、途径设计、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一)农村“空心村”改造的遵循原则
一是村级主体,部门配合。农村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制,村民是集体土地的真正受益者,这就决定“空心村”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村一级,作为村级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在开展“空心村”改造前必须征求广大村民意见,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得到绝大多农户的同意,制订村规民约或签订拆旧退宅协议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再实施。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大力配合积极推动“空心村”改造,在项目申报、资金周转、执法检查、旧房拆除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方便。
二是规划引导,集约用地。没有规划就会重回村庄建设杂乱无章的局面,“空心村”改造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在实施改造前,有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作指导,既要规划新村,也要改造旧村,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用地面积超过省定标准的不能再突破,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把原有宅基地、自留地和空闲地流转归还集体统一安排,重新整合,减少闲置,提高集体土地利用率。三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村的实际,不同类型的“空心村”,应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旧宅基地,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生产生活习惯,改进农房建筑模式,创新立地式住宅建筑形式,合理布局居民点;选择有一定集体经济基础、村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试点,认真制订“空心村”改造方案,宅基地整理分期实施计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具备条件的马上启动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再实施。
(二)农村“空心村”改造的主要途径
一是宅基地复垦。山区乡镇的移民搬迁村和平原地区的一户多宅严重村应大力推行以宅基地复垦来改造“空心村”,在“空心村”改造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老屋拆除、宅基地处置等相关事项,形成决议或村规民约,统一收回村内老宅基地,对宅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使用,对地上建筑物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拆除破旧房屋及附属设施,通过申报宅基地整理项目,划块分丘、平整复土,以及沟渠路配套建设,复垦为耕地,不再平分给村民,作为机动耕地或建设留用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与安排。二是新村建设。平原集镇的中心村和建设用地紧张村应大力推行以拆老建新的新村建设来改造“空心村”,在“空心村”改造前,也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施拆老建新、宅基地“三统一”,签订拆旧退宅协议,拆除老屋后,根据村庄建设规划,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重新安排农户建房或调整为道路、管网、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把破烂角落改建成新的居民点,建设小康型示范新村。
(三)农村“空心村”改造的对策措施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办、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县“空心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空心村”改造工作,组织开展试点,做好项目立项、竣工验收、资金安排、检查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空心村”改造的政策处理、业务技术的服务与指导。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农村土地、住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性质、农民审批建房条件、耕地保护、村庄规划的认识,让农民明白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村集体,个人仅有使用权,并且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要先批后建、先拆老屋后建新房,并要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为“空心村”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执行“一户一宅、先拆后建”。村民在审批宅基地时,必须拆除原有老宅,将老宅基地交还村集体,除合理分家析产外,不得以隐瞒、变通、买卖等手段规避老屋拆除、退回老宅基地,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一户多宅;除对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经县名城办认定,不予拆除,经过适当经济补偿后,统一收回村集体,修缮后开发经营或作公共场所,其他老屋一律实行新房建设前拆除。
四是推行宅基地管理“三统一”。对现有的老屋、空闲宅基地、自留地进行专项清理,做好调查摸底,分门别类清理,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房屋和违章建筑、新建房屋后应拆未拆的老屋、按照村庄规划必须拆迁的老宅、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超标的老宅,对新建房屋后应拆未拆的老屋视作违章建筑处理,列入“空心村”改造的实施村,由乡镇街道组织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予以拆除;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或村规民约,适当调整土地承包关系流转归集,对集体宅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使用;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办法,对住房及附属设施占有使用集体土地的超标部分收取一定租金,对自愿拆除老屋、将空闲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集体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所有新审批的建房户必须在规划区内建房,杜绝少批多建现象,提倡联建统建。
五是加快中心村建设。科学规划中心村、整治村和搬迁村,在集镇、城郊确定一定数量的中心村、移民新村的对象与选址,搬迁村实行只拆不建,不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并规定撤并期限,整治村只允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维修和拆建,中心村作为移民搬迁安置的重点,通过“空心村”改造和搬迁村用地置换等办法,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和接纳外来人员,在集镇安排宅基地,村集体可向宅基地安排对象户收取整理成本和区位差价,移民户可凭宅基地安排村证明迁入户口,城郊建造多层农民公寓,推行立改套,尽快落实选址,启动新的移民新村建设。
六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500万元,建立“空心村”改造专项资金,推行项目化管理,对实行宅基地管理“三统一”的每亩补助1.5万元,专项用于旧房拆除补助、收回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补助、基础设施配套、退宅还耕工程建设支出。经立项的实施“空心村”改造村,预拨10万元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在宅基地复垦、联网公路、村庄整治、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优先立项,以及省级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搬迁对象、农村住房困难群众救助对象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