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雾都孤儿》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雾都孤儿》有感1《雾都孤儿》的作者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狄更斯。他生活悲惨,经历坎坷,1832年他开始创作,《雾都孤儿》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他刚刚出生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的爸爸在他还没出生就死了,他成了一个孤儿。他先是在济贫院里干活,因为他常常吃不饱,便提出再要一碗粥,结果被赶出济贫院。接着,他被一位殡仪馆老板相中,但最后又被赶了出去,流落街头。这时他遇上了机灵鬼,他把奥利弗带进了贼窝,他们的师傅费金让他们偷东西,但奥利弗心地善良,一直想逃出去,经过几番周折,他终于逃出贼窝,与好心人布朗罗和他的亲姨妈露丝归隐田园,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们也都被绳之以法。
读完这本书,我被奥利弗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所感动,他被费金带到贼窝,又一次次地用金钱和利益诱惑他时,他却毫不动摇,坚定地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比我们还要小,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必不上的!奥利弗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温室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可是谁又能想到,世界上又有多少像奥利弗那样的孩子呀!我们比他们的生活好上了几千几万倍,如果把我们放到那样的时代,那样的社会中去,我们不会像奥利弗那样有一颗向善、正直的心,对自己的信念毫不动摇。我们也不会像奥利弗那样在黑暗动荡的社会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他真不愧是我们的英雄、榜样啊!
还有布朗罗、露丝、罗斯伯力医生、南茜和帮助过奥利弗的人,他们也同样伟大,他们不顾生命的危险去帮助这个孩子。露丝小姐家曾经遭到抢劫,而且奥利弗也参与过,但是她看到奥利弗奄奄一息,心生慈悲,把奥利弗收留,最后才得知这个孩子是她亲姐姐的孩子。
这个苦命的孤儿最终的结果是人们想看到的,他和布朗罗归隐田园,生活得很幸福。所有好心正直的人都会得到好下场,所有心术不正的人最终会得到严惩。
读《雾都孤儿》有感2我们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与挫折,然而一些人在面对这些困难和挫折时是乐观坚强,而另一些人在面对困难时却选择了放弃。其实这些困难和挫折只是上天对人类的一个考验,只要能通过这个考验,那今后的日子将会无比的美好与幸福。
《雾都孤儿》这本小说讲述了我们的主人公奥利费·退斯特的遭遇。他是一个孤儿,出生于贫民习艺所。
九岁时就被迫到棺材店当学徒。他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班博等人的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并被他带入贼窝,受到偷窃犯的控制。他不愿与坏人同流合污,最后历经折磨,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一个孩子。奥利费·退斯特如果在遇到困难那时选择了放弃,那他的一生大概就毁了吧。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只要记住: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应该好好的去珍惜。而不是在遇到困难时选择退缩,选择放弃。只要坚强和乐观的去面对,一切都会雨过天晴的。可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有些人为什么就是不懂呢。我常常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例子:一个有钱的成功人士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导致破产,结果就因为这些,他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对生活也没有了希望。他从此便堕落起来了,也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因为欠下了巨债而学会了偷抢拐骗。然后又在狐朋狗友的诱惑下吸上了毒。最后被警察抓住,法官判他死刑,就在这一刻他的一生便毁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如果他当时没有选择放弃,那我相信他现在依然还是一个有钱的成功人士吧。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困难和挫折只是幸福的前奏。我想大家都见过不少穷人白手起家的故事吧!那你们知道在白手起家的途中有那么多困难,他们这些一没钱,二没势的穷人是怎样成功的呢?其实很简单,他们只是比平常人多了一份对生活乐观的态度和遇到困难时的坚强。这就是他们成功的秘密法宝。相信吧,困难与挫折只是暂时的,更多的将是雨过天晴后的美好与幸福。
总体写得不错,看到书中的内容,联想到一些生活中的例子,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克服困难就能成功”这个主题。不过,文章读书的内容介绍少了些,书中的主人公是如何克服困难的,应该写清楚。排版有些错误。
读《雾都孤儿》有感3在一个繁华的伦敦街头,有为失去双亲有经历磨难的孤儿在这里流浪。他就是被孤儿院遗弃、被所有人抛弃的孩子——奥利弗·退斯朗。
奥利弗是在孤儿院痛苦的过了9年,却想多要一碗汤而被卖到棺材店老板手里做了个学徒,要想想那年他才9岁,就体会到了被遗弃的滋味、被折磨的痛苦、被侮辱的感受,这换做任何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后来奥利弗因为忍受不了被老板的欺辱及饥饿的折磨只好逃离到伦敦街头……
这是狄根思的著名批判小说,看着看着,我被奥利弗那朴实的笑容感染了,开始对这伦敦街头的无情之人所痛恨……他的经历是让人同情的,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坏人出现再度出现。
有虚伪的教区干事班布尔,有狡猾的老犹太费根,有自私的诺亚及夏洛特,还有十恶不赦的赛克斯……这些坏人给奥利弗带来了痛苦和烦恼,社会上的万恶不赦的坏蛋。
对于奥利弗来说,一路上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上帝虽然将他的童年岁月写的如此凄惨,但还是不甘心让他如此悲惨,就又画上最后那浓重一笔……
奥利弗逃在了伦敦街头,在如此繁华街道上,却走投无路加入了罪恶累累的小偷、强盗队列中。被逼无奈下开始了偷盗,可是他是善良的,幸运的是——奥利弗遇上了一写好人,南希、哈利、贝茨心肠都是好的,在好人的帮助下,奥利弗也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利弗的遭遇,我们是无法再体会的,对于一位孩子来说,如此难以忍受的遭遇奥利弗忍受了,我们自己在家中是多么快乐的,而奥利弗出生就失去双亲后又流浪街头,我真心佩服他也同情他……
每个人都需要关怀,奥利弗也一样,作为世界上的一份子,我也希望世界上多一点微笑,多一点美好。
读《雾都孤儿》有感4本周,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主人公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此书主要讲了奥利弗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他在伦敦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但奥利弗并没有丧尽天良,依然保持着善良的心。在好人们的帮助下,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觉得奥利弗太不幸运了。这么小,就经历了人世沧桑,但好人总比坏人多。奥利弗最终能有幸福生活。南茜小姐、恰利、贝茨心肠是好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仅赛克斯就让你愤怒不已,对奥利弗的同情呀!
在狄更斯生活的那个时代,是大英帝国军事上和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仍然有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我觉得狄更斯写下的这篇文章就像一面明镜,照到了英国每一个角落,揭穿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我觉得我们生活在这个国泰民安的时代,和奥利弗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他们好多了。不会像奥利弗一样,吃不饱、穿不暖。因为全国都脱贫了,所以我们要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美好时光。
读《雾都孤儿》有感5最近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这篇小说给我带来极大的震惊,我被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
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队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相信大家都记得三字经里说的“人之初,性本善”吧,由此,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只是因为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在困境中,人人都像奥利弗那样不弯腰,不低头,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洛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狄更斯,喜欢看狄更斯笔下描绘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
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我都应该向书中的主人翁学习,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读《雾都孤儿》有感6“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这句经典语录来自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狄更斯所创的《雾都孤儿》。这本书至今让我刻骨铭心,受益匪浅。
可怜的奥立弗一出生母亲就逝去,在名义上的济贫院挨饿受冻,备受欺凌。后来被济贫院卖给了棺材店老板,结果依旧是非人的待遇。夜深人静时,奥立弗偷偷逃到了伦敦。结果逃了虎口又入贼窝,奥立弗当然不愿意当扒手。在一次逃跑中被善良的布朗罗收养,又在女扒手南希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险恶的英国下层社会里,奥立弗虽然饱受折磨,但却依旧出泥而不染,保持着善良宽容,忠诚仁爱,向往自由的灵魂。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好人会受到祝福,恶人则会受到世人鄙夷,作者深刻揭露了社会的险恶。小奥立弗可贵的精神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罗布朗先生的善良和南希小姐的正义都让我深深敬佩。
相比之下,我们就幸福多了。有温暖的家庭,唠叨的爸妈,温柔的老师,和身边许许多多美好的人。但我们依旧不知足,依旧在埋怨。好好珍惜吧,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去后悔。
大雨过后终会见彩虹,小奥立弗终会被温暖和正义所包围,一切都是美好的。
读《雾都孤儿》有感7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雾都孤儿》,这是一本十分著名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
十九世纪,在英国首都伦敦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一个有钱人家。那人家有一个小孩叫奥利弗,他的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就过世了。奥利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所以看到别的孩子家里能团聚,在美好的环境中生活,经常伤心地大哭起来,好像有一大块冰放进了胸口中,后来冰渐渐地化作了水在心中流淌,好似许多泪憋在了心里。奥利弗九岁就被送到了棺材店当学徒,因只能吃剩饭,而且吃不饱,只能睡棺材里,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累得筋疲力尽,还要受到辱骂和责打。在这样的环境下,奥利弗实在忍受不了了,在夜里悄悄地逃走了。终于,他在路上遇到了既富又善良的人,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奥利弗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他又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孩子。
读《雾都孤儿》有感8这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浪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那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英国是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进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宜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读《雾都孤儿》有感9《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读《雾都孤儿》有感10在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事情了,刚巧,最近连续几天都在下雨。于是我便拿出了新买的《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一开始,我只看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认真去品味这本书。不过,它的情节也确实有意思,讲的是孤儿奥利弗在贫困院受到极不公平的伤害,经过几番波折终于离开了这个让他生不如死的鬼地方。但是他刚出狼穴又入虎口,误入了贼窝,被迫与凶恶的强盗一起偷东西,干了不少错事。但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查清了自己的身世并获得了最终的幸福……
第二遍翻开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的背后竟然隐藏着无穷的内涵。这本书展现出了当时英国动荡不安的社会,揭露了那些虚伪的绅士的种种恶行,体现出贫苦老百姓生活的艰辛。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的黑暗与虚伪。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下,不仅没有受到污染,而且还能留出一片纯净的心灵,一颗善良的心。黑暗并没有能使他们堕落,这更体现了他们高尚的品格。尽管南希最终没能活下来,但她引起的社会力量是无穷的。从而也引发了费金一伙人的灭亡。这不正告诉了我们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永垂不朽的真理吗?那就是邪恶永远打败不了正义!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即使是身陷险境,即使是痛失双亲,即使是遭人殴打,即使是被误认为小偷,他依然坚持不懈着,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最终不就获得了自由、得得到了幸福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甚至会想着退缩,这时候,想一想奥利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会获得坚持下去的信念!从而完成哪些困难。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同时也告诉我们,真正的正义是不会受黑暗与虚伪的诱惑的,在心里留一片纯净,留一颗善良的心……
读《雾都孤儿》有感11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我已经被奥利弗·退斯特坚强、自力更生、和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给打动了。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25岁时写的。
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风霜和思虑之苦,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9岁就被人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佩服奥利弗·退斯特的种种品质和精神,尤其是他坚强善良、不与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他是个9岁的小孩,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是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种种的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反而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可我们还是经常不满足,抱怨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有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些,认真读书,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12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读《雾都孤儿》有感13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著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
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读《雾都孤儿》有感14每当夜幕降临时,我总会拿起《雾都孤儿》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本书反映了19实际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的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
19世纪初,在英国首都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而那位年轻的妇女在诞下这个小生命之后,就离开了人世,这个小生命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费。
不幸的奥利费一出生就被送进了寄养所,忍受着世人不公正的待遇,还被人骂做小野种。他们的伙食少得没话说,奥利费瘦得皮包骨头。这一天,奥利费向理事们说“先生,我还要。”理事非常气愤,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利费卖出寄养院。因此,奥利费差点当上了扫烟窗工,但后来,他还是被卖进了馆材店。但他还是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于是离开了棺材店,在去伦敦的途中,奥利费又被骗进了贼窝。无知的小奥利费成了扒手们的替罪羔羊,好不容易有一次成功地逃出去了却又被肮脏的扒手捉了回来。在这个贼窝里,小奥利费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在这些灾难里,小奥利费慢慢得长大,最后,善良的奥利费做了布郎罗先生的儿子。那些肮脏的人也有了自己的报应。
在21世纪奥利费这样的情况是很难见到的,但我们每个人有时候就会对一些比自己落后的人投去看不起的目光,因为这样使一些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很自卑。而这些事情终根究底就是别人瞧不起他们。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这些人的心灵是善良的,是纯洁的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不论你的成绩是好是坏;不论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不论你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颗纯洁的心,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奥利费一段又一段的悲惨遭遇。作者那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得印在人们的心中。虽说真实是无情的,但最真实的事才是最感人的事。你们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过这本书之后,使我深有体会:每一次都要写作都要追求无情的真实。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读《雾都孤儿》有感15《雾都孤儿》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作品。它以雾都伦敦做背景,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的身世之谜和悲惨遭遇,让人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离开了人世。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受人歧视的孤儿。他先后被送去几个地方做学徒,一天夜里,饱受折磨的他逃往了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他走了七天七夜的路才来到伦敦,却一下子被小偷杰克盯上了。杰克把奥利弗骗入了小偷团伙,并将它训练成小偷。还好奥利弗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布朗罗先生帮助他查明了身份,从此并收他为养子。奥利弗终于结束了那孤苦伶仃的生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只有10岁的小奥利弗从小没人关爱,还受到那么多的折磨。
是奥利弗不愿做贼而逃走的那一章。小偷杰克把奥利弗骗入了小偷团伙,可奥利弗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就逃了出来。读到这儿,一种敬佩之情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奥利弗宁愿过艰苦的流浪生活,也不愿意当小偷去偷东西。他是一位多么正义、多么坚强的孩子啊!这种精神多么令人敬佩啊!
当我们正在吃着爸爸妈妈做好的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时,奥利弗正在饿着肚子乞讨;当我们正在做着美梦时,奥利弗正拖着疲惫的身躯赶路;当我们正在读书学习时,奥利弗在做苦工……他对美好的生活是多么向往啊!只是苦难总和他作对!
合上书本,奥利弗的形象依然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我们都要向奥利弗那样,善良、正义、勇敢、坚强!
第二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着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
第三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了《雾都孤儿》,我才发现世界上有那么多可恨的人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 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的精神!!
五年五班 隋依妍
1号
第四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经历数辛酸,最后在善良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小说描写了善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了人道主义情怀。
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后,心中不禁有一种酸楚。给我感触很深的是主人公奥利弗那种对生活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高贵品质,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认命,他向往好的生活并为自奋斗。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大学生现状如何呢?202_年后,大学生成了垃圾的代名词,成了堕落的捍卫者,成了众矢之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将他们的重心从学习转向物质拼比。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反对”三无产品”,正好他们变成了“三有”产品--有手机,有电脑,有女朋友!各大商场及繁华街道到处都是大学生的身影,校园里到处是恋爱者的后花园。在“课桌文化”上我看到了这样
一句话:“青梅竹马抵不过都市繁华”。我想这是大学生本质变化的写照。还有这样一句话是这样描写现代大学生的:起床不叠被,学习从来不累;不进学生会,根本无所谓,就是群雄荟萃;常常夜不能寐,思考谁最般配;男女适当配对,青春不能浪费;深知不学不对,仍然喝酒聚会,半夜三更不睡,上课直摸眼泪;期末复习不背,考试啥也不会,不考不过就退。我们是不是在这段话中能想倒很多,是不是有很多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当我们享乐的同时,却还有很多人因贫困而不能上大学。在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的圆梦行动中,贫困生藩弘扬的眼泪让观众心痛。据了解藩弘扬的父亲除了要供养他和妹妹外,还要赡养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去年藩弘扬的奶奶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了三万余元。父亲东挪西借,依然无法抹平欠账,只好忍心让藩弘扬的妹妹辍学,今年藩弘扬以587分的高考考入东北大学,但一年上万元的学费,生活难住了这个贫困家庭;同在石楼县的王瑞瑞的经历也让人听起来难过,六年前,父亲在浇灌农田时,不慎被电击身亡,之后,母亲带着妹妹改嫁,王瑞瑞则跟着年迈的姥爷一起生活,她的考分是528分,不出意外的话,将能顺利考入大学,但学费问题同样难住了她;平遥的王立民以566分的高分被济南大学录取,但父亲去世多年,母亲无力供养他继续求学;河曲县的王蕾考了530分,由于父亲患了精神病,母亲无奈之下准备卖掉五间旧房供他上学;平定县的朱文强,盂县的崔宝琴,昔阳县的梁杰„ „在记者调查的200多名高考达线的贫困生中,有92名是因为灾难和家人患病致家庭贫困,他们上学面临困难。
我们看到了上述事例是不是有点心痛?为我们无知的所作所为,为我们仍然玩物丧志,为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为我们„ „这一切的一切足以让我们清醒过来,不再迷茫,不再彷徨,不再依赖,不再沉溺。我们应该立刻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不要在狂妄,不要在虚度,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大学生没有了自己的信仰,道德滑坡,人性丧失,诚信危机„ „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大环境,那就是社会。我们都是快要踏入社会的人了,我们应该好好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以后的前途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大学生活是真实的,我们要用心去对待,要找到自身的存在与价值。当我们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刻,当我们走出大学门的那一刻,不求别的,只求问心无愧!生活腐化,堕落傍款,理性的侏儒,政治的冷漠与投机,学术精神的失落,道德素质低下,这与我们大学生是不相符合的,我们应为此而感到自卑与愧疚!
今天我以华夏为荣,明天华夏以我为荣,我想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第五篇: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雾都孤儿》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著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