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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之光》读后感范文大全

《洞穴之光》读后感范文大全



第一篇:《洞穴之光》读后感

前几天看了《洞穴之光》,感触颇多。

《洞穴之光》决定以孩子影响孩子:即把几位令家长头疼的孩子带到一个环境艰苦的洞穴村落。让洞穴村落奋发向上的孩子,激励这群让人头疼的问题少年。让他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一起上学,以孩子影响孩子,达到锻炼城里独生子女的目的。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谢南杉和李万龙这一组,他们和山里的孩子王朝全分配在一组。由于王朝全家的经济状况很不好,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爸爸在外地打工,妈妈在家忙农活、织布。王朝全每天走五个小时山路上学,放学后还要帮妈妈干家务,让这个孩子从小就有了钢铁一般的意志。第一天,谢南杉和李万龙第一天迟到了。其实对于城里的独生子女每天上学放学五个小时山路是十分艰苦的,也怪不得他们,王朝全没有一点怨言,默默地陪他们罚站。放学回家以后,王朝全的妈妈专门为客人煮了一锅地瓜,对于城里人来说,一锅地瓜不算什么,但对于山里人王朝全家来说,算是美味了。吃完以后,他们就睡觉了,城里孩子有些不习惯,他们说怎么八点钟就睡觉了,这时候正是我们的高潮时间呢。王朝全对他们说,我们早上五点要上学了,如果现在不睡,明天起不来。接着为他们整理床铺,里里外外忙个不停。在之后的日子中,这两个城里孩子深受影响。懂得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应该好好珍惜,也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对于山里的孩子们,在他们的餐桌上甚至看不到油荤,为了款待城里孩子,他们要从别人家借来大米和公鸡。他们洗澡的香皂也没有,是洗衣粉代替。他们的衣服也只是那么几件。他们的学习条件是艰苦的,每天都要很早起床,上学要走两小时的山路。他们条件那么艰苦,但仍然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从不迟到。他们知道自己生活的目标,他们明白要通过知识改变自己的落后。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期待。他们爱父母、爱别人。他们知道父母的艰辛,他们没有怨恨与不满,他们默默地努力。在看到做一餐好吃的不容易后,他们只匆匆吃了一碗就放下碗筷,将好吃地留给客人。一群半大的,十三四岁的城里孩子,在过惯衣食无忧,家长娇惯的富裕生活后,对父母越来越冷漠、对生活越来越麻木、对未来越来越没有追求,不学无术成了他们的通病,他们常常通宵上网,有的孩子甚至为了反抗父母对自己的管束要挟要跳楼,有的还跟自己的母亲动手。这让疼爱孩子却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的父母,那么无奈那么无助。

山里的孩子们让那几个问题学生知道了自己心灵的黑暗,他们对生活的隐忍与热爱,对未来的向往与追求,对父母和身边人的关心与真诚,就像一束光照亮了问题学生,也让我们这些观众羞愧难当。

问题少年的.觉醒,有道德上的感召与激励,但还有个问题我们不容忽视,那就是超强苦难的震撼与震慑。单就物质条件讲,他们宛如从新社会回到了万恶的旧社会,置身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这里的贫穷和困苦,强烈地刺激着城里孩子的每一根感官神经,迫使他们不自觉地收敛了骄气和蛮横。这是他们短短两周,判若天渊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换言之苦难和成功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苦难在一定的意义上,提升了人的精神品质,增强了人自我实现的能力,使得一个人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生命的庸碌。但不是所有的苦难都能转化为创造的动力,苦难转化为创造的动力是有条件的。这首要的条件就是苦难的承担者必须具有非凡的毅力,超人的心智,以及对自己牺牲较低价值换取更高价值的坚定不移。在此问题上,我比较看好王朝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的早熟和坚韧,他的强烈的好学上进心,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当然,这有一个条件,即他上完免费小学后,能继续进学深造,否则前途也是堪忧的。

我在沉思:为什么他们会如此地努力学习?为什么他们既能扛住生活的重担,还能努力奋进?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前,永不后退的精神,而这是我们城里孩子们不具有的。因为我们从不知道的、从未体验过生活的艰苦,也就不明白现在的生活有多幸福。山里孩子们正是明白了生活的苦,所以他们将这种困苦转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去学习,他们希望有一天,能穿破层层迷雾,过上像我们一样的幸福生活。

从中,我也悟出一个人生哲理:父母平时不能忽略了孩子,应多关心孩子、了解孩子,从而解决与孩子之间的矛盾与误会。我觉得这些所谓的坏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坏,而是他的内心没有办法让人发 现。看了这个节目以后,我深有感触,其实他们也并不是无可救药,重要的是给他们多一点关爱,多一点沟通。少一点溺爱。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问题上,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思考,值得我们去实践!孩子是祖国明天的太阳,教育好他们,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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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洞穴之光观后感

团日活动观后感

这次团日活动,同学们集体观看了一部叫做《洞穴之光》的电视短片。聪明的你一定能够猜出“光”在这儿的含义。光意味着希望,意味着光明,借用编导的结束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愿这来自心灵深处的温暖之光,能融解天下父母与孩子心中的冰点,但愿这来自四面八方的希望之光,能照亮贫困村落脱贫致富前行的脚步,但愿晚间栏目的这一束洞穴之光能引来广大观众关注的目光,关注培养独生子女的问题,关注脱贫致富的问题,关注如何把我们的下一代培养成爱家庭、爱社会、爱国家、充满爱心、有责任感、有坚强意志、有出色能力的有用之材!洞穴之光、殷殷盼望!”

在观看短篇的过程中,很多学生很难相信那些贫困学生的境遇,很多同学怎么也不会相信难道真的连一之鸡都要从邻居家借吗,大冬天的怎么小孩不穿鞋子走几十里地去上学呢,在四处漏风的教室里学生怎么还能安心学习呢。记得早先在英语书中介绍关于希望工程背景知识的时候,还有不少学生难以置信怎么200块钱就能支付一个小孩整个小学教育的开支,这也许还不及你一件新衣服的花消,也许还不及你一个月的日常开销。值日生扫地时经常扫出整块的橡皮、崭新的尺子放在讲台上无人认领,有的学生甚至懒得弯腰拾起掉在地上的一毛或五毛的硬币,前几天听校车车上的师傅说,现在的学生不知道怎么了,丢了东西不知道着急,他们车站的认领室又积压了很多衣服,试卷还有课本,都过了一个多月了无人问津。同学们当你再次伸手向父母索要新衣新书时,你可曾想过因为你的一时粗心给父母带来多少不便,你可曾体会父母的艰辛与不易。那么,从现在起珍惜你的每一件物品,哪怕是一块小小的橡皮。重视与你父母的每一次交谈,可能有时他们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在成长的过程中,长辈的指导是你受之尽的财富。

现如今的大学生大多出生于九十年代前后,你们从小接受的是新潮教育,享受的是高度的物质文明,在上一辈人的眼里,你们无比幸运,你们不要一放学就回家做家务,也摆脱了“有上顿没下顿”的贫困,你们享受的是父母亲友加倍的关怀与呵护,你们甚至可以很小就拿个手机出国旅游。但从你们的眼里透出苦恼与迷惘,你们没有兄弟姐妹分享你们的快乐,分担你们的苦恼,你们甚至很少有机会与父母呆在一起享受美好时光,因此很多学生与父母之间有了隔阂与代沟,有些同学就象电视中的某一位主人公一样,听不进父母的苦苦劝说,成天与电视、电脑为伴,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最后你不得不戴上厚厚的眼镜,甚至无心学习,老师为此操碎心,父母为此急白了头,也许在别人眼里,你属于“迷惘的一代”或“失落的一代”,但在老师与家长的心目中你仍旧是

承载希望的一代。聪明的你,相信通过上周的短片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任性与不该。那么从今天起就拿出行动来吧。

第三篇:《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观后感

看完萨伯的《洞穴奇案》,我真真被它所感动。它所说的大部分角度都是我们能想到的。但是却是无法用如此精炼的语言这么全范围,多角度的论述出来。当然陈福勇、张世泰的英语、法律功底可谓是功不可没。

萨伯说富勒的洞穴探险者案是史上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

(1)洞穴探险者案确实是很吸引人。我看后也是思虑万千。对威特莫尔我表示同情。但是要我赞同对余下的5位幸存者判处死刑。我真是于心不忍。他们也很是无奈。一方面是对生的渴求,另一方面是对杀害威特莫尔和食人肉的罪恶感。海伦法官认为人在那种条件下,食人肉是无可奈何的。认为即使是品德高尚的人也会这么做。但是。特朗派特法官却认为,人们食人肉自保是必须的。宁肯一起饿死,也不能再夺取他人生命的条件下活下来。因为生命是绝对价值。没有5人的生命价值高于1人生命价值这种说法。我不知道我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做。我想着是大多法官判决此案的瓶颈吧。

我看完这本书,整整花了三天。之前开始看的时候可能是太随意了点。没看懂。而且是那种看了就忘了的那种。后来我明白这并不是一本让人娱乐的小说。它是一本14名法官精心分析的结果。出于对这些智慧的尊重。我重新很认真地看了一遍。虽然仍有很多地方是我看不懂得。但在我看懂的部分。出现了很多令我感动的句子和论点。

福斯特法官认为案发时他们不再联邦法律管辖下。有句法律谚语说“当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而刑法的目的是促

进和改善人的共存状态,调节共存状态下相互间关系的公平正义。而当威特莫尔的生命被剥夺时,他们并非处于“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自然状态”。所以说,他们应该使用自然法。这是我听过适用自然法的最有意思的一种说法。之前,认为在法律规则,原则没用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自然法。很抽象。同时。福斯特法官认为法律精神比法律文字更重要。而基恩法官则有着与之完全相反的观念。他的观点有种恶法亦法的味道。他崇尚立法至上。他否定法官把法律与道德混同。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割,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基恩法官认为,最高法院法官宣誓效忠的是联邦的法律,并不是自然法。所以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联邦法律条文。根据法律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意愿或个人正义观念。同时,他认为法律的目的有很多,不同的案件对法律来说都体现出不同的目的。如果一味强调法律目的而忽视法律文字,就会出现法官造法,出现司法混乱的局面。福斯特和基恩就像是两位战士,你来我往。思维缜密,很有意思。

而这14位法官中的两位女法官很是吸引人。从妇女强奸案中推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和结论。海伦法官认为从妇女强奸案中妇女被迫同意被强奸并不意味着妇女同意强奸。妇女有意思并不代表妇女故意。因为,人们可以有意识做某种行为(顺服强奸者),但同时又违背自己的意愿(没有故意)。得出洞穴探险案中被告并没有杀人的故意。而且海伦认为人在那种情况下,即使是品德最为高尚的人最后都免不了要吃饭,最终会被饥饿推倒顶点,到了那一刻,他也会杀人。

所以对被告实施惩罚没有意义。而戈德法官认为海伦完全颠倒了情形,认为被告被比作被强奸的妇女是错的。他们应该是强奸犯。因为他们把威特莫尔当做了目标,通过暴力使其服从他们的意志、服务于他们的目的。同时,戈德认为无罪判决可能会导致悲剧的重复发生。因为戈德认为杀死并食用朋友(能一起去登山,并且一起是登山协会的会员,应该是朋友了)是件很痛苦事,如果他们知道他们即使做了那件也许会自责,内疚一辈子的事,认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的话,还不如就抱着朋友一起死好了。这样天堂在见仍是朋友。

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邦德法官回避的理由。居然是因为无线电池。我见过很多法官因这个那个理由回避。但是因为几年当律师代理的一件无线电电池案而回避,真是有点令人费解。邦德认为被告杀人是因为被告在使用无线电时,政府官员,法律工作者,神父没有告诉他们杀人,食人后果会怎样。所以他们设立新的社会契约。英文他们被当前的法律拒绝了。很有意思的一个观点。真是我肯定是想不到还有这么一种说法。真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渴望自己能是一名法官,虽然我仍不知道,我会怎么判,看过14为法官的论点,我真是被折服了。并且也混乱了。最令人折服的地方是,每当我看完一个观点,我总是觉得很有意思,很有道理。即使我想找些与之背道而驰的观点。我也不能完整,有逻辑地阐述出来。但是,之后的法官总是有这种能力,不仅把我想表达的观点讲出,而且会讲的更深更远。

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法学专著,我很庆幸自己能买到这么好的一本

书,看一遍是不能完全领悟它的内涵的。我在看着它的时候,自己的在法学上的肤浅,就被暴露的一览无余了。

中庸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一种原则。但是我觉得,在学术上的中庸就会让我觉得没有自己的观点,中国学者大多有种这样的感觉。每次上课,将到美国学者怎么对待这个观点的。德国学者怎么对待这个观点的。尽管似乎有很多缺陷。但却是很吸引人的。但是一讲到中国学者怎么认为的时候,就会觉得很意思。总是中庸的让人觉得这不就是两个观点的结合么?《洞穴奇案》这么吸引人,也体现在他思想的连续。总有一些观点,确实开始很让人难以接受。但是法官们总是能顺着这个观点阐述下去。让人看着看着就接受了他的观点,并为之倾叹。

(1)参考《洞穴奇案》第一页

第四篇:《洞穴奇案》读后感800字

《洞穴奇案》读后感800字

姚欣华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这些法官所提出意见每一个都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法理气息以及实证主义的理论。十四位大法官代表着十四种对于案件的情况以及不同法学思维的认知。其中富勒笔下的五名大法官,两名认为应当维持原判支持有罪判决,两名反对,一名法官选择弃权;萨伯笔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决,四名支持无罪判决,而另一人请求回避。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第五篇:柏拉图“洞穴人“读后感

柏拉图“洞穴人”读后感

“洞穴比喻” 是一种假定:有一些从小就被捆绑着不能转头的囚徒被安置在一个山洞里, 面朝着洞壁。身后的火光则把透出墙的器具投影到囚徒面前的洞壁上,囚壁自然地认为影子是惟一真实的事物。直到有一天某个囚徒被解除了束缚, 才知道洞壁上只是木偶的影子,而阳光下木偶只是事物的摹仿。当他在逐步看清事物真实的过程中产生困惑与痛苦。

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周围一切事物,长期沉浸于真实的现象世界,对周围的现象形成了固定的认识,并认为现象即本质,进而为认为所观察的现象变化即为事物本质的变化的真实写照,现象与本质的混为一体。

现象与本质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事物的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离开事物的现象就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另一方面,现象又不等于本质,把握了事物的现象,并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影子是光与木偶共同作用,而木偶是事物与人作的作用。

现象与本质是表示事物的里表及其相互关系。之所以人们仅仅看到现象而未看到本质,正如上述洞穴人一样,没有看到事物,只看到了影子或者是木偶,是由于人的认识方式局限和认知能力有限导致的,也反映了人们对事物本质认识的水平和深度。

本质可以表现为不同现象,包括真象和假象。它们都是对事物本质的表现,都是客观的。不能把真象当做正确的来认识,也不能把假象当做错误的来认识。正如上文中的影子和木偶,都是特定事物不同表现形式。不能把木偶和影子都当作事物本质。

“洞穴”寓言他真实地写照了当今人类对认识世界的严峻处境——总是为事物的假象所蒙蔽而看不到事物真象——囚徒即是人类自身,而洞穴却是人类自身的认知能力的有限。人如果无法突破自身原有的认知局限,人类就无法对已知世界的可靠性进行检验或反思,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自然发展规律和方向,更不可能向无知世界进发。

从上述“洞穴人”的寓言中可以得知:现象是入门的先导,认识事物只能从认识它的现象开始。要做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不能囿于原有的视角和方式,也不能一叶障目,而要全面地占有感性材料,综合事物的各种现象;同时,要对大量的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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