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与狼共舞读后感
与狼共舞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与狼共舞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与狼共舞读后感1《与狼共舞》讲述了美国边境时期的一个军官去追求一种自然给予的自由而到达了边境地区与苏族人为邻。而他前去的理由是:我想去看看那里的风景,乘着没有被开化前。
然而在这个最自然最原始的地方,他似乎也找到了人性中最原始的善良、尊重和爱。可这恐怕不只是人类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向往。因为他交到了好朋友:一只狼、一匹马、一群苏族人。
而被白人们认为不开化不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们世世代代生存在这个自然的环境中,以猎取水牛为生,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屠杀它们。他们依靠河流中的清水,从来不会贪求利用。他们团结信任和睦如同一家人。他们在大自然中迁徙从来不掠夺什么。只是他们同样认为白人是一个不开化的种族。因为白人不懂得尊重随手掠夺、因为白人不懂得珍爱生命,只是为了牛皮和舌头而屠杀水牛群、因为白人不懂得回报自然母亲,只知道破坏自然、因为白人不懂得团结友爱和信任,他们对付自己的同胞。
而这个白人军官在与苏族人的交流中渐渐的被这些人同化。当他原先期盼的文明人的来临时,确是杀死了他的马、射击他的狼来取乐时,他明白了白人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他也深深的感觉到他不再是以前的军官而是苏族人——与狼共舞。
其实我知道在后来的日子里,白人利用商业契机大肆屠杀水牛群导致水牛的灭绝。而断掉食物来源的苏族人最终像白人投降,搬进了白人划定的保护区。
前些时候我也听到过某些学者嘲笑苏族人经过了这两百年没有任何进步,依然靠着美国政府划定的保护区生活。当然言下之意应该就是说苏族人经过两百多年依旧这么野蛮没有被文明感化。
但是在我看来文明和野蛮不是这么容易能下定义的。我认为真正的人类文明不是在于我们拥有多少先进的科学,也不在于我们有用多么辉煌的经济成就,而在于人类如何去追求自己内心最真实的人性。
那些科学、哲学、人文等……都应该是帮助人类去更好的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应该是让人们去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怀重要性;应该是引导人们最单纯的人性——“爱”,向着善良走向人类的文明。
我想人类的文明不是存在在外边的花花世界,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内心的纯真善良,存在于每一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真诚。
200年前一群文明的苏族人被拿着先进武器的白色野蛮人击败。也许人类的文明总会被野蛮击败,然而我相信这些野蛮人也终将会被文明同化的。
与狼共舞读后感2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与狼共舞读后感3邓巴回到他的“堡”取日记本时,与他生死与共的马儿(西斯科)被白人打死了。
邓巴在被以叛徒的罪名押往海斯要塞时,与他共舞的伴“郎”“两只白袜”被白人打死了。
或许是这两位重要伴友的离去已经让人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作者,仁慈的给了邓巴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当然,三个多小时的影片绝不会仅仅讲这些,更多的精彩还在片中。影片描述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到西部前线驻守,空无一人时,跟印第安苏族战士交上了朋友。后来西进的白人军队将他视为叛徒,对他暴力相向。也使邓巴永远成了“与狼共舞”。
看了开头部分,我们不禁会笑,邓巴的弄巧成拙出现的也太巧了。敌人那么多子弹怎么会没把他打死呢?哈哈,这里我不由的想到造物弄人。邓巴宁愿战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做一个没有腿的残废。这里反映以他的英雄本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当然,由受伤—想死—英雄—驻边—与狼为伴—以苏为友—融入苏族—握拳而立—叛徒—受虐—流浪等等可以看出,邓巴显然是全片的线索。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然而,我感觉《与狼共舞》这部电影之所以那么有名,主要是他喊出了印第安人的心声,带着人们从一个正确的角度去看待印第安土着居民,正确了解美国的西进运动。
首先,我们最先看到的是印第安帕尼族残忍杀害被邓巴称为“很好的人”的农民兼车夫。与此同时,另一个部族苏族也发现发现邓巴的存在。苏族首领“踢鸟”在偷马儿的时候被赤身的邓巴吓得慌忙而逃。或许从那时开始,踢鸟已经在心里和邓巴交上了朋友。两个部族的同时出现,无非是起到一个对比的效果,向我们展现两个普通而又极端的部族生活习性。异曲同工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保卫他们的土地。但是,主人公邓巴最后融入了苏族,这或许是作者有心之作,人的视线跟着主人公走,自然会走进苏族人的日常生活,从而了解认识他们。这是作者高明之处,我理解为,这是作者在为了印第安人而推翻历史所做的努力。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
踢鸟心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还有多少白人要来?”邓巴在心里回答“还有很多很多,像星星一样多”。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迫害我们不言而喻,多少的纪录片已经将事实解释得一清二楚。所以影片对白人荼毒土着人的现象不多提及。然而苏族对白人的忌惮将一切展现无遗。
话说,每部片里都有爱情,邓巴(后改为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的巧合式爱情也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个亮点。
美国西进运动成功,必定伴随印第安人的严重损失,一个文明的逝去。
宁静致远,看与狼共舞不是看热闹,看出的是,你的心境。
第二篇:与狼共舞读后感
《与狼共舞》读后感
初一(3)郁菲儿 20 号
本来我对狼就抱有好感,今天读的一篇文章令我更相信、确定及 肯定了我对狼的态度。一匹名叫黑山的野狼从小被周同(一个男人)收养,周同的老婆 是坏人,黑山闻出来了,但是周同不知道。一次趁周同出差,他老婆 想杀狼灭口,砍伤了黑山的嘴唇,接下来的泥石流淹没了她,黑山不 计前嫌,奋力救人,受伤的嘴唇上血流不止。很长时间,终于露出她 的头发,这一幕却被赶回家的周同看到了,他一看,误以为黑山咬死 了他妻子,举起猎枪,“砰”…… 整篇文章结构严谨,结尾尤其悲催,黑山死得太冤了,那个女人 太坏了,周同太糊涂了,一切的一切,都掩盖不了黑山的忠诚。你可能会问我,黑山明知道那女人是坏人,那为什么还要去拼死 相救?这不是好坏不分吗?那我告诉你,黑山太忠诚。并且周同曾 和它说过,那女人是它的主人,不能伤害她。所以黑山牢记了这话,并把忠诚显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狼,在大多数人眼中,残忍、狡诈、贪婪。我能承认他们的确有 那么点,但是人类为什么不在给狼下定义之前想想自己呢?人何尝不 是那样呢?狼的杀生是难免的并且它们没有其他工具,当然不可能温 文尔雅地进食,再说,不残忍,如何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赢得生存的 机会?人表面不残忍,心里却比谁都冷酷,不仅驯化动物,还异化动 物,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奴隶。狡诈,我认为可以视为狼的聪明。狼有 智慧,所以才会狡诈,它们也完全是为了生存,为了赢得生存的权利。多变的策略展现了它们聪慧的头脑,敏捷的反应。而人呢,似乎把智 慧放在了不正确的道路上,那才叫狡诈,那才叫阴险,那才叫卑鄙的 小人!贪婪,狼其实不贪婪,它们捕猎时有节制,从不过度杀生,适 当而止。人恰恰相反,就很贪婪,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什么都 想要,未了利益,为了财富,没有止境地猎杀野生动物。以这种素质,人还有脸称为“人”吗?
第三篇:与狼共舞——《狼图腾小狼小狼》读后感
与狼共舞 ——《狼图腾之小狼小狼》读后感
说起狼来,可能大家和我一样,从小听到的都是凶恶狡猾的大灰狼的故事,好像它们永远都是只做坏事的反面角色。动画片里总算有了一个可爱的灰太狼,但也从来都是个出气筒,永远吃不到羊还要挨老婆打。可是真正的狼,离我们既遥远,又陌生。
假期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图书《小狼小狼》,就对狼有了完全不同的认识。
著名作家姜戎的《狼图腾》被称为“旷世奇书、精神盛宴”,还被翻译成了二十多种语言出版,轰动了全世界。这本《狼图腾之小狼小狼》,就是他专门为青少年读者创作的,听说写作历时三十多年。
我带着一点点好奇翻开了这本书,很快就和主人公陈阵一起进入了那神奇的大草原,认识了那精灵般的草原小狼,一同伴随他们经历了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捧起这本书来,我就深深地被这些文字吸引,看了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那些精彩的情节就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放映着。我的心情也跟着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沉重。
从书里,我看到了狼的世界中不为人知的一面:它们非常聪明,也非常团结,性格坚强、忍耐,不屈不挠。比如,在攻击羊圈时,就会有强壮的狼蹲下当“狼梯”,让其它狼踩着翻过围墙去吃羊,吃饱的狼再回来替换它进去吃。它们也和我们一样有感情,为了家园和亲人不惜奉献和牺牲,而它们的敌人,竟然就是我们人类。
爸爸说,善待身边的万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破坏自己的家园,就一定会被大自然惩罚。我想,这也是小狼想给我们的提醒吧!
第四篇: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最近,我们看了一部电影,他的名字叫舞蹈和狼。坦白说,我不喜欢这部电影的第一眼,因为它是一个小残暴的。但它真的特别的东西,我终于获得我的所有关注它。
这是由导演凯文·科斯特纳首次发行,未考虑如此受欢迎,但导演帮助这种电影变得强大。它关注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他一直让美国人是什么和什么是自然的。更重要的是,是否有生命或自然,导演总是问观众:有什么区别的生活?
在电影《印第安人虽然人,但也代表着自然,他们高于普通自然,低于真实的人。也就是说,他们代表也代表了自然,因此建立了一个方便的通信主任梯帮助英雄和天然的联系。然而,狼是自然、主题舞蹈与狼与自然是舞蹈。导演说高度的和谐,并想告诉我们,要彼此和谐的最好方法是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斗争。
邓巴和印第安人是友好而不是冲突。邓巴在和谐与狼人与自然之间,但也有一些和谐的体现,如,大量的水牛被杀,邓巴被美国军队在被送回到路上面对狼和印第安人,显示了矛盾。这里的印第安人代表自然,印第安人争取美国士兵意味着自然的反击。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知道,邓巴的方式做自然是绝对正确的。
此外,我们最容易认为是自然的,从多个角度阐述自然需要援助,而没有被摧毁,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救济后果,急救和毁灭,印第安人第一次出现是杀死开车到白马报复,然后保存这个原因,因为白色报复杀害他们的民族,印第安人代表自然,这是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但后来邓巴加入印度人团队,从这一点上提出自然导演结合的观点。印第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的生活习惯多年以后的今天,这是diiulio人们的注意力。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只有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一些被遗忘的事情,一些应该同地球上每个人有diiulio弱势群体?所以,我们必须懂得如何珍惜,只有失去不再一个忏悔。
总之,为什么我们自己的一个简单的生活是,我们不珍惜和变得无味,只有当我们咀嚼它深深,我们可能很有品位的。生活的乐趣,以任何方式在于思维的即时转换。这部电影让我自己找到我自己的快乐。
第五篇: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是美国近几十年来的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这部影片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它一改以往的以白人的文化价值为中心而是从苏族部落的文化为切入点,真实在现了作为白人的邓巴中尉是如何融入到苏族中去的。这其中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当时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土著居民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所以说《与狼共舞》是最能体现文化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白人邓巴的视角对当地的土著居民苏族人进行的一种探索,后来随着剧情的进一步发展当邓巴基本上融入到苏族部落之后,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在同一个平面上呈现给大家,让我们置身事外,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可以用更中立的态度来评价两个矛盾主体之间的思维方式以及他们之间的冲突,在这点上,韦伯的“价值中立”得到很好的体现。
一、语言—理解文化的向导
在文化人类学的调查方法中我们提到在调查的过程中和当地居民建立一个友好的关系是调查能够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那么在电影中邓巴能够顺利融入到苏族部落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学习苏族人的语言。其实在两方首次接触的时候由于语言不通又没有翻译者,是极有可能引起冲突的,当时邓巴想要拿武器,但是在他思忖之后放弃了,如果他拿了武器,那么双方之间的不信任的程度便会直线上升,所以在双方的接触中信任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了信任,也许在双方没有交流之前就会发生冲突,而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我们所说的语言不仅仅是口头表达的语言,它还包括肢体语言。在邓巴首次和苏族人的接触中他就用动作表示了野牛的概念,这是他们继续交谈下去的重要一步。在接下来的接触中,“握拳而立”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她可以说对苏族人的文化十分了解,尽管她已经对自己的语言有很大程度的遗忘但是她还能实现简单的交流,邓巴通过他学习了苏族人的语言,这样在交流上没有了障碍便很容易进行思想上的沟通。我觉得“握拳而立”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和我们在田野调查的基本技巧中提到的报告人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个选择报告人的这一步骤是由苏族部落的一位重要人物-----“踢鸟”进行的。
二、共同活动—文化融合的催化剂
苏族部落并不像当时的西方社会那样具有精细的分工,因为在这荒蛮的地带,根本无法耕种,所以苏族人无法过上农耕的自己自足的生活。野牛是他们食物的重要来源,所以野牛群来晚了就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所以发现野牛的行踪是事关苏族人生存的大事。邓巴知道他们的所需,给他们送去消息的时候却冒着被那里的人民打死的危险。后来他和苏族的人们一块去打猎,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发现了白人的残忍,他们仅仅为了得到野牛的皮毛和舌头使得野牛尸横遍野。其实同样是捕杀,但是目的不同,性质也就不同。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捕杀野牛是为了生存,而另一个却是为了金钱。在经过野牛的捕杀之后,邓巴获得了人们的敬重。在其后的部落之间的冲突中邓巴保护了苏族人,此时,他就俨然苏族人民的神。这样看来,通过在一起的生活,以及集体的活动,邓巴的融入过程是顺利的。所以说共同活动是文化融合的催化剂。在我们文化人类学的调查方法中的参与观察极其相似。
三、矛盾与冲突—文化融合过程中的火花
邓巴和“风中散发”的相遇以及帽子事件是矛盾双方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苏族人和邓巴之间其实是一直在互相试探的,彼此之间一直有敌意,而且“风中散发”的冲动,和邓巴所闻的野蛮人并无二样,在双方的逐渐接触过程中,邓巴发现了苏族人并不是和他同来这个地方的同伴口中所说的“乞丐”和“小偷”他们其实是善良的,而苏族人也渐渐发现邓巴不像其他白人一样的残忍。就在逐渐融入的过程中苏族人杀死了邓巴认为的俗不可耐但是确实是个好
人的同伴时才发现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苏族人有着很大的不同。
第二个比较典型的事件是帽子事件,丢失的帽子对于邓巴来说,应该物归原主,在当时西方的权利与法律意识下是非常正常的,而对于那个捡到帽子的苏族人来说,这是他捡到的东西,这是他的战利品,在当时那种部落里,勇士的权利是不可以被挑战的。其实他们两个谁都没有错,只是文化背景的不同早就了这种冲突。
总的来说其实这种冲突并非像是像苏族人同红番人的斗争那样,他们之间的斗争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得以生存的食物,以及自己的姐妹同胞。而白人和当地的土著居民之间的斗争则是文化的斗争。
那个时代美国政府对待原著民的态度是“顺则招降,逆则清缴”,不管怎样都要强迫所有原著民服从西方价值观,以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其实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现代西方文明自从其发现新大陆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征服的特性,这点可以在英国当时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建立了它的殖民地有关。当他们登上美洲这块土地的时候对土著居民的征服可以看作是很自然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当地的土著居民是野蛮的,他们的文明是不入流的,这对于建立一个自由与民主,理性与法制是一种障碍,在他们看来他们的文化是至高无上的。
而苏族认为白人的行为是愚蠢的,他们那种以野牛为食,而且严重的信奉神灵导致了他们认识的有限性,他们认为有了足够的食物和安定的住所就够了,可是白人要苏族像他们一样生活,不许打猎,要去种地。白人要苏族人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连最重要的“太阳之舞”祭典都不可以举行。美国的西进就是伟大马背文化的灾难。
其实像这部片子中的矛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不少见,这种矛盾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认为只要两者互相做出让步便会化解矛盾,但是这其实真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因为不同人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经验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观。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我不得不说这部影片中的主人公邓巴中尉是一位成功的文化人类学的调查研究者,对于文化震惊他能冷静地接受,并且敢于学习,最终他融入了苏族人的文化,这让我们以及那些西方文化的自大者能够以全新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通过这类影片我们对文化人类学的调查研究方法更有了进一步的感受。我想这就是这部影片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