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2“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平衡!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3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4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5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重返狼群,不仅仅是一只人工驯养的狼的回归,它何尝不象征着人类的返璞归真呢?之前看过一本书《怪诞心理学》,有这样一种观点:人人都是非理性的动物。后来经过几天的思忖、熟虑,肯定了这一看法。人类自以为自己很高级、聪慧,其实不然,人类在做出抉择时,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圆心,以自己的权力为半径作圆,殊不知,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眼界与境界顿时变得狭窄与功利。我不是愤青,只是觉得这是一种值得我们深思的现象。我手写我心,不想变得世故且圆滑,有棱角地活着,不也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么?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6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7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8《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9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0《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1《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2《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3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4《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本让我冷汗淋漓、热血沸腾、潸然泪下的书。坎坷、艰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见摸得着。
“狼女”----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运。迄今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从格林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草原。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里,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格林你现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贪婪的盗猎份子,远离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着泪水,愿你在若尔盖草原自由驰骋。爱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15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第二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狼性与人性
读完《重返狼群》,我久久不能释怀,多想当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与狼来一场邂逅。
格林,奄奄一息的被作者救起的那一刻,它的生命旅程也拉开了帷幕。故事中的它,与作者家的狗争夺地盘,尽显王者风范;与它的天敌——藏獒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起对抗野狗群;与作者成为一家人,在作者生病的时候,拿出仅剩的一点粮食……其实,这样的片段还有很多,我不得不感叹,甚至于惊叹这样的狼性!
而书中的人,似乎有各种各样的面具:像作者这样善良的;像游牧民族那种豪迈的;像外来人群那样肆无忌惮破坏生态的。人性,千姿百态!
格林给我触动的,是它和黑虎(藏獒群中的一只)的感情。藏獒群和野狗群进行了一场混战,黑虎为了保护格林受了很重的伤,却不让人类靠近给伤口抹药,伤口化脓,黑虎命悬一线,格林,就一点点舔舐着伤口,不时碰碰黑虎的鼻子,那几天,格林没有离开黑虎半步,尽心竭力照顾它,伤口在几天后痊愈。这就是狼性!
书中,作者和格林的感情同样让人感动,甚至热泪盈眶。作者为了格林,从繁华的城市来到空旷的大草原,几次将自己置身危险之中。后来,终于将格林成功放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这就是人性!
书中将狼性和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当文章结尾,作者与格林掌心一印,是在感恩?还是在约定?我不得而知,但是,就是那一印,似乎,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重返狼群读后感
(二)张颖
《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李微漪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从夏到冬,“狼妈”与小狼数次遭遇猛兽攻击、天气突变,甚至弹尽粮绝,但他们以命相爱,小狼终于重返狼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首次个人成功野化放归的狼。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次重读,感触和认识又更深了一层,我喜欢小狼格林小时候的调皮和淘气,喜欢它与“狼妈”的“两军对垒”,更感慨格林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和天生的“狡猾”和自信,它玩弄的小聪明、与藏獒的斗智斗勇和面对困难的一往无前等充分印证了格林的智慧、坚定和勇敢。然而,让我最感动的还是“狼妈”几经周折、锲而不舍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格林送还大自然的这种遵从自然规律的精神,但我更担心,格林回归,它能快乐的生活吗?
书中描述,在格林回归时,也只能依稀看到或听见偶尔的狼嚎,更谈不上有狼群出没。我看到一则报道,人类活动带给了茫茫大草原巨大的伤害,随着人口数量的迅猛增加,草原面积越来越小,植被也越来越差。现在,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而是“风吹荒野沙满天”.几乎没有狼群的生存空间,想到这些情景令人心痛也非常担心。
在人狼不能共存的现代草原,格林,我为你祈祷!
重返狼群读后感
(三)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 ,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 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作者; 五年级张鹏宇
第三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看完《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的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翻阅了《重返狼群》这本书,当我得知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本书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诺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并给它名为格林。格林很快长大了,狼性也开始慢慢显现,李微漪决定带它重返草原让它回到狼群,在草原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数次遭到猛禽的攻击,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本书并不是很精彩,也不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道理,其实狼并没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不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时做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时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走,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平衡。
善待动物,还是有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在XX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猴子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人的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它的职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的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动物也有血有肉,动物也有感情的。就像这本书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它,必将遭到报应。
第四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中,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下面是瑞文小编为你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篇一:重返狼群读后感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篇二:重返狼群读后感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篇三:重返狼群读后感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篇四:重返狼群读后感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篇五:重返狼群读后感《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第五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