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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读后感5篇范文

《春秋》读后感5篇范文



第一篇:《春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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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追溯《春秋》一书的起因、内容以及对于后世的影响,我认为有必要了解此书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是我国第一个统一而强盛的帝国。在西汉统治的近四百年的历史中,通过执行汉高祖刘邦所制定的“与民休息”的政策方针以及一系列政治经济的改革,减轻人民赋税,使国力强盛、人民安乐,汉王朝呈现出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史学家称这一阶段为“文景之治”。而至汉朝第7位皇帝——汉武帝刘彻继位后,他以法制来推动诸侯分封诸子为侯,使诸侯的封地不得不自我缩减;同时他设立刺史,监察地方。在军队和经济上则加强中央集权;他采用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儒学成为封建正统地位铺平了道路。汉武帝在宣扬儒学的同时亦采用法规和刑法来巩固政府的权威和现实皇权的地位,因此汉学家认为这更应该是以法为主以儒为辅,内法外儒的一种体制,对广大百姓宣扬儒道以示政府怀柔,而对政府内部又施以严酷的幸福来约束大臣。

《春秋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儒家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之人的动机来进行断案。如果犯罪之人的动机是出于善意,则可从轻处理,甚至免罪;反之,如果犯罪之人的动机是出于恶意,那么即使结果无伤大雅,也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犯罪未遂也要按照已遂处置。

儒家思想——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如果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个人认为儒学存在的弊端正是由于其过分讲究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思想。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和教育人,“知荣辱而无奸邪之心”真可称之为由内而外的教化方式,的确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方法,断非法律制裁的强制约束力所能办到。然,人人心中对于“道德是非”的这杆秤又有所不同,孰是?孰非?何谓善?何谓恶?“父子相隐”则谓之“善”?“以功覆过”则谓之“是”?

综上所述,应当说西汉的繁荣昌盛为当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政治与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法治的不断完善,毕竟治国之道离不开“法”,古语有云正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必就是这个道理。汉初的一些法律条文大都继承了秦代的残酷法律,许多规定与当时的社会状况不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董仲舒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成功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并且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他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他促使这种思想对以后封建时代官吏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起到了指导作用,尤其是针对民事案件,《春秋决狱》将儒家经义与法律制度相结合,无疑弥补了这一缺憾。

“原心定罪”、“亲亲得相首匿”是《春秋决狱》的两大基本原则,其中“原心定罪”可谓最

为重要的一项内容。董仲舒曾曰:“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青。”在《太平预览》里有这样的两个判例,体现了“原心定罪”这一基本原则。判例一:子误伤父。“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仗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为,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惕之心,扶仗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判例二:夫死再嫁。“甲夫乙将船,会海盛风,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

“原心定罪”看重主观动机,这较之结果责任原则实乃一大进步,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文意深奥,内容笼统,甚至前后矛盾”,因此,以《春秋》断案,在实际上是以司法官吏的主管臆断为转移。如果单说“原心定罪”,根据董仲舒所言“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就可以拿杀人来打个比方,有点类似于现代的分类: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冲动杀人等等,不先强调杀人这一事实,而是评判杀人的动机。

“汉宣帝地节四年,宣帝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尤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毋罪。其父母匿子,妻匿夫,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相匿是指近亲属之间可以隐匿其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惩罚或减轻刑罚。但是触及到封建统治稳定的谋反,大匿罪及其他某些重罪直接侵犯皇权,或严重破坏封建统治秩序,亲属之间还是有揭发的义务。《论语•子路》中记载了孔子这样一句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董仲舒就根据这一言论断了一个经典的案例:父为子隐。“甲无子,拾道旁儿乙,养为己子。及长大,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赢负之。相较于法家思想的严格的规则,不讲人情,结果责任原则,“亲亲相匿”体现了对人性的关爱。在儒家看来,亲情是人性的首要之义,亲人之间的爱是人间最朴素的情感,基于这种爱的而为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容和鼓励。儒家的这种思想对于刚刚建立的汉代封建统治王朝的统治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安抚在秦代受尽酷刑的民众的强有力的工具。只有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法律,才能获得本质上的合理,使公众激起对“法”的信仰。

《春秋决狱》在我国古代,有效的平衡了国法与人心、人情,使得“断狱”能够做到“合法、合情、合理”从而实现三者的统一,使得法律与民心、民情相互协调,从而塑造了纯朴的法律意识,这既有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也培养和巩固了一个重视道德、伦理尤其是人情的社会。虽然《春秋决狱》严格来说只是法律以外的一种判案依据,但因其有着巨大的社会认同感和感召力,可以作为一种替补性的手段适用,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和不足。

《春秋决狱》在历史上正式开启了礼法融合的过程,其重大价值表现为:

一是将礼的精神渗透于司法实践中,以礼率刑、以礼指导法律的运作,礼因而成了法的生命和灵魂;

二是将礼的内容逐渐转变为法的条文,规定在法典、法律中。不仅如此,《春秋决狱》还塑造着整个传统法律的基本性格——“伦理法”特质。

由此可见,《春秋决狱》在儒家思想影响整个传统法制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古代中国奉行成文法,但是成文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在司法审判中难免出现法律“盲区”。为了解决“盲区”问题,适度的创制、运用“判例法”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措施。在中国古代创制和运用判例法方面,汉代“春秋决狱”不愧为一次成功的典范。“判例法”创制一般有几种形式:“因义而生例”、“因例而生例”、“因律而生例”和“因俗而生例”等。“春秋决狱”属一种典型的“因义生例”的形式。董仲舒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以儒家的法律意识和原则为依据产生判例,即以《春秋》之“微言大义”创制判例,如“原心论罪”、“父子相隐”、“君亲无将”、“以功覆过”、“王者无外”、“恶恶止其身”、“子不复礼非子”等等。这种因义而创制的判例在当时比较好地符合了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政策,因此较为广泛地适用于司法审判领域。

它的进步作用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弥补了法制改革时法律规范的不足,作为一种比较适用的辅助性法律规范判决案件,特别在判决疑难案件时,具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是一定程度地抑制了酷吏滥施刑杀、任意“出入人罪”的行为。

两汉时期酷吏利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法律内容的不齐备,矫制害法、残酷用刑的现象相当普遍,往往判决一案而“转引相连”者数十成百,一人犯罪十家奔亡,州里惊骇。正如《盐铁论》所揭露的那样:“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什伍相连,若引根本之及华叶,伤小指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反诛无罪,无罪者寡矣。”由于儒家思想被肯定为法律指导思想后,其崇尚司法宽平、提倡德主刑辅的思想深刻地影响着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得以《春秋》之大义创制的判例对酷吏的恶法行为起了一定的约束和抑制作用。

《春秋决狱》对后世的影响除了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消极的一面。

其一,首次在历史上以例代律、以例坏律,破坏成文法的严肃性。当我们认为在成文法不完善时,适度创制、运用判例,不失为一种值得肯定的立法和司法方法,自有其积极作用和肯定的价值。但正如真理再向前越过一步便为谬误一样,“春秋决狱”如果过了头,就会走向其反面,历史事实也正是如此。如董仲舒提出的审判案件“必本其事而原其志”的主观和客观相兼顾的论罪方法,本是很具价值的思想主张,不失为当时先进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策略。但在审判实践中,当司法官把它推至仅凭“志恶”和“志善”而决定罪之大小、刑之轻重时,一个好的原则便变成了一项恶的主张,势必将司法审判引向歧途,最后滑向“主观归罪”之深渊。如果司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只看动机不重事实,那实际上是司法官在置法律而不顾(特别在决

断疑狱时),从而破坏了成文法典和法律的权威性。因此,“春秋决狱”在历史上首开以例破律之先河,其历史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其二,为酷吏舞文弄墨,任意“出入人罪”开了方便之门。“春秋决狱”之风盛行,可能连董仲舒也未曾预料的是,本有抑制酷吏滥施刑罚之意的“春秋决狱”在实践中往往又演变为酷吏恣意妄行、肆杀无辜的武器。由于集礼义之大全的《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加上后人各自的注释,使一部《春秋》更是“大义”难窥。当依据《春秋》决狱时,司法官每每可以从中找到符合自己需要的经义根据,在难以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司法官在审判时,势必断章取义,高下随意,这就便于他们(特别是酷吏)“出入人罪”,残害无辜;造成司法擅断、司法腐败和法律虚无主义。

第二篇:《春秋》读后感

《春秋》读后感

孔子作《春秋》,提出了“内诸夏,外夷狄”的观点,并且该观点在何休等公羊家的理解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夷夏理论。该理论作为儒家的经典文化一直流传至今,而且在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当华夏民族受到外族侵略时,夷夏理论激励了华夏民族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动他们积极进行反侵略斗争,捍卫祖国。然而,夷夏之辨作为该理论的精髓,却有着深刻的内涵。

夷夏之辨,是区分诸夏与夷狄的一套理论。古代华夏族群居于中原,为文明中心,而周边则较落后,因此逐渐产生了以文明礼义为标准进行人群分辨的观念。春秋时期,周王室和它的诸侯国,通称诸夏,而周边的少数民族,如楚国、吴国等,则被称为夷狄。随着诸夏与夷狄的不断碰撞与交融,夷夏关系也在发生着一系列变化。

夷夏之辨的最基本一层含义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内”与“外”,分别是“联合、统一、同化”和“摒斥、分裂、异化”的意思。这是《春秋》公羊学精义之一,这体现了夷夏之间的张力。春秋时期,是四夷交侵、诸夏纷争的时代,为此孔子竭力要维护诸夏之团结以抵御夷狄。提倡“尊王攘夷”的霸业,这也是当时的时代精神。比如孔子尽管认为“管仲之器小哉”,还认为他“不俭”,“不知礼”,但由于他能够“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以维护诸夏的团结,抵御夷狄的侵扰而给予崇高的评价:“微管仲,吾其被发左枉矣。”究其原因,是他维护诸夏团结与中国稳定。

然而,夷夏之辨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孔子的“夷夏之辨”,全在礼义而不在血缘、种族或政治。即如果夷狄守礼义,则进位诸夏,反之,如果诸夏不守礼乐制度,则贬为夷狄。即诸夏与夷狄的的区分标准,不是种族血统,而是礼义文明。礼义体现了文明的程度,是人类进化的标志,而血缘、种族仅仅只有生物学的意义,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懂礼义。事实上,由于华夏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民族之间不断交融。孔子正处于中华民族的形成期,他的“异内外”的先进思想,是为夷狄最终进为中国,融入中华民族作理论上的铺垫。所谓人不分东西南北,只要认同共同的文化,则是中华民族一员。这一理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来说,具有伟大的奠基意义。

孔子曾把吴、越、楚等称为“夷狄”。但他们在血缘关系上与诸夏之国完全相同,只是由于他们交侵诸夏,不遵守西周的礼乐制度,因此孔子“夷狄之”。但到了后来,有的夷狄在行为上发生变化,转而重周礼而尊王室,则“中国之”。如定公四年“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这里对吴称“子”,是因为“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即吴帮助蔡侯打击楚人的柏举之战中,伸张诸夏之正义,打击夷狄。而在昭公二十三年秋七月的鸡父之战,《春秋》曰:“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这是既贬吴,又贬被伐诸国的笔法。为什么不写“吴及顿、胡、沈、蔡、陈、许之师战于鸡父,顿、胡、沈、蔡、陈、许之师败绩。”因为这样,吴便成为中国的主人了。那么,又为什么不写“顿、胡、沈、蔡、陈、许之师及吴战于鸡父”呢?这又因为,陈、蔡等国不尊王,不守礼,有似夷狄,所以经文又不让原为诸夏的陈、蔡等国成为中国的主人。公羊家还直言“中国亦新夷狄也”,从而极好地体现了公羊家“以《春

秋》当新王”的观点。还有,周是灭了商才得以建立,而宋国为商的后人,由于宋国始终行诸夏之礼,故一直为诸夏成员。这又表明,“夷夏”又不以政治立场划线。

秦汉以后,夷狄不断入主中原,夷狄的“中国之”日益推进,中华民族日益壮大,显示了中华文化的巨大生命力与兼容性。中华文化的力量,反映在中华民族内部:虽然常呈现出“合久必分”的局面,但分裂始终只是政权的对立或军事的割据,而文化本身则从未分裂,这就是中国历史始终呈现“分久必合”的大趋势的原因。中华文化的力量,也反映在中华民族的外部:世界上其他文化,一旦与中华文化接触或撞击,中华文化均能兼容、融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从而同化外部文化并壮大发展自身,而自己决不被异类文化所消亡。可以这样认为,如此强大的文化诞生于《春秋》中“异内外”思想。

所以,夷夏之辨,在我看来,就是野蛮与文明之辨。所以韩愈曾指出:“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愈该说法也指明了“夷夏之辨”的实质。

第三篇:春秋 读后感

春秋 读后感

中华民族有着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而自汉武帝以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一个有着合理内核,同时也有不少腐朽因素的一家学说定于一尊,自此而后,中国的思想被强制归于儒学,儒家学说中优秀因素得以发扬光大,但儒学中的腐朽方面也大行其道,春秋 读后感。

《吕氏春秋》出现于先秦诸子晚期,针对当时的诸子百家予兼收并蓄,保留了各家思想的合理内核,可以说是先秦诸子的集大成者。

比如关于君臣关系、亲子关系方面,儒家主张忠与孝,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少有下对上的矫正和叛离,其实,想一想,这合理吗?现实吗?科学吗?

儒家根本不讲科学不科学,完全是旧对新、老对少、君对臣、亲对子的一边倒,体现其腐朽、顽固的一面。

咱们再看看《吕氏春秋》是怎么说的吧。

“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有始览/第一》)

在总体上坚持臣对君的服从,子对父的服从的情况下,又提出了要有个是非曲直,要有原则。什么原则呢?

“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

也就是说,你即使是君主也好,父母也好,都不能走极端,你把鸟巢毁坏,把鸟蛋都拿走,那凤凰不会再来,你把动物全部杀死而且把幼崽也一同杀死,那么麒麟就不可能来了,你竭泽而渔,水干了,湖枯了,那么神龟神龙就再也不存在了。

你走极端,把老百姓的血汗都榨干了,那么老百姓就再也不是支持你、拥戴你了,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要坚持,“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

这是对于儒家思想的一个很好的矫正。

引申一下,对于政府的政策或法令,也是一样,臣民(国民)也应采取同样的态度,政府虽强,以白为黑,民可以不服;官员虽尊,以黑为白,民有权不服从,读后感《春秋 读后感》。这就把群众抵抗暴-政提供了合法性的论证。

当然,这也是始皇帝不喜欢吕不韦的原因埃

其实吕不韦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是个大学问家,《吕氏春秋》也是一部了不起的书。

2读完了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是我们中国古代智慧的结晶。这本书名为《吕氏春秋》,这本书的作者是吕不韦及他的三千门客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

说道我的这本书,它还有一段来历呢,他可是我10岁时收到的礼物呢!刚刚收到着本书时,我心潮澎湃,因为这书是集三千多人,采百家九流的智慧而写成的书,这让我一时间不敢读。后来经爸爸的劝说,我才慢慢的拿起这本书开始细细地开始阅读。

《吕氏春秋》的文笔绵密细腻,犹如小桥流水。它集为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道、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在内容上虽然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可谓集百家思想,成就一家之理。

此书中以文言文为主,在配上翻译及事例,让人一看就懂它的中心意义。

这本书中让我感悟最深的就是纪--季冬纪--诚廉。

所谓的诚廉就是诚实和廉洁。这一章倡导人们要廉洁为人,千万别贪小便宜,而导致严重的后果;还要诚实待人,免得别人不相信你,落个骗子的‘‘美称’’。还用打比方,做比较,举例子的手法说明了诚信很可贵,千万不能丢失,一旦丢失的话,就很难补回来。

我读这段话深有感悟,就像那一次,我因为说谎骗了了妈妈,导致妈妈很长时间,都不相信我了!这种感觉让我不是滋味。不仅是我就那些贪官而言,也应该深有感悟吧!你数一数全世界,那一个贪官不是因为贪图小利,而丢了那顶乌纱帽。这正是应了那古语:‘丢了西瓜捡芝麻,因小失大隘,而且那芝麻还会连本带利的被一阵清廉之风,法律之风,正义之风给吹走。就算没有被吹走的话,也绝对不能长久。

我读了这本书,还有许多类似于此的感悟,如人一生下来就有贪念和欲望,圣人和凡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能够控制情欲等等······如此之类数不胜数,还有更多,等待着今后我去发掘这些隐藏在文字中的瑰丽的宝藏。

当然,仅仅体会到是不够的,我还要把他们灵活运用,去为未来中国的发展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贡献。

第四篇:春秋读后感

春秋小感

有酒学仙,无酒学佛,刚日读经,柔日读史。悠闲地午后,翻开《吕氏春秋》,看谋臣策士家国三寸簧舌,感金戈铁马江山万里血泪,不觉时光流逝。

正如书中说到,“智所以相过,以其长见与短见也。今之於古也,犹古之於後世也;今之於後世,亦犹今之於古也。故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後,古今前後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也。”(《长见》)这就是说今天与古代的关系就像后世与今天的关系,了解前者就可知道后者,这就是圣人上知千年下晓万世的道理。虽然这样单纯的说法似乎忽视了社会是在前进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社会在变人也在变,但变化过总是有迹可寻的,在人们处理事情上是可以借鉴的。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又名《吕览》,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虽说吕不韦的目的在于综合百家之长,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以后的秦国统治提供长久的治国方略。但值得一提的是,这部书作于战国时期的大作,其中保存了不少古代的遗文佚事和思想观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虽然《吕氏春秋》是作为治国方略编写的,但是其中的一些道理却是通俗易懂的为人之道,可见即便是一国之君也是先为人再为仁,也就印证了那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书中尊崇道家,肯定老子顺应客观的思想,但舍弃了其中消极的成分。同时,融合儒、墨、法、兵众家长处,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哲学、道德、军事各方面的理论体系。《不二》篇这样说道“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後。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惧者不得後,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唯圣人矣乎!无术之智,不教之能,而恃强速贯习,不足以成也。”虽然在其中对墨子、陈骈和杨朱的思想主旨与传统的认定有一定的偏差,但总体上还是正确的。

其中难能可贵的是《吕氏春秋》对诸如君臣关系、亲子关系方面的看法有了颠覆的变化,儒家主张忠与孝,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少有下对上的矫正和叛离,然而《有始览·兴同》中却说“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物之从同,不可为记。子不遮乎亲,臣不遮乎君。君同则来,异则去。故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即便是君主,做了有害于百姓的事,百姓就不会支持你,父子也是一样。这对于习惯接受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思想的人们来说是一种颠覆。

《慎行论第二·察传》里的一段话给我启示最多,“辞多类非而是,多类是而非,是非之经,不可不分,此圣人之所慎也。然则何以慎?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意思是说遵循着事物的规律和人的情理来审察所听到的传闻,就可以分清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言辞从而得到真实的情况了。

“善教者则不然。视徒如己,反己以教,则得教之情矣。所加于人,必可行于己,若此则师徒同体。人之情,爱同于己者,誉同于己者,助同于己者。学业之章明也,道术之大行也,从此生矣。”(《吕氏春秋•诬徒》)这样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讲究师生同体,先正己再传授的老师才能取得教学的成功。由此看来即使是教师,也要多学习一些有关哲学的的内容,提高自身的素养,教学相长,更何况我们学生呢。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古为今鉴我们不仅能知其然也能知其所以然,《吕氏春秋》作为先秦诸子百家的集大成者,被司马迁称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是我们了解先秦思想正心修身的一本好书,值得一看。

第五篇:《草木春秋》读后感

【篇一:《草木春秋》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草木春秋》。闭目凝神,思索良久,这些读起来让人快乐的散文使我收获了什么,最后却是无疾而终,我想,至少是快乐、兴味和美。几个月过去了,汪老的文字似乎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它就像一把挟带着清水的软刷,微波汹涌中慢慢地冲刷着我的思想,净化着心灵的陈垢,甚至“怂恿”着我有一股冲动想要前往文中那些令人神往的地方,再去信步品评一番。

比起诗歌和小说,散文这种题材,是我在过去的阅读中很少涉猎的。散文的文字,自由,空灵。虽不如小说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也不及诗歌意蕴深远,但经汪老的墨毫闲情挥洒,却让我读得像品茶一般,清香悠远,爱不释手。《草木春秋》处处洋溢着各种快乐和趣味,甚至连描写文革时期生活的作品汪老也能从阴郁的苦涩中挤出丝丝的甜味来,确实值得一读。

《草木春秋》里,有写草木虫鱼,如《花园》、《葡萄月令》、《草木春秋》;有写家国春秋,如《国子监》、《跑警报》;有写各地美食,像《故乡的食物》、《手把羊肉》;也有写旅途景色,如《天山行色》、《泰山片石》;还有作者的一些人物记事、对写作的理论探讨搜罗其中,《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谈风格》如是。内容庞杂,目不暇接。据编撰者汪朝(汪曾祺的二女儿)在后记中解释,是为摆脱“一碟子腌白菜”的老路数,把一些用得不多的作品也放进去,以求有点新意。但尽管如此,散文集的“神”还是没有被打“散”,依旧是草木矣,春秋矣。汪老用高雅的生活情趣,刻写了不朽的草木传说。草木与春秋,在文里,如浮藻般,布满了眼球,可当我们定睛一探时,却品出了它们根的去处,那就是本质的回归——生活,且乐活。

【篇二:《草木春秋》读后感】

读故乡作家汪曾祺先生的文章倍感亲切。《草木春秋》就是这样一篇令人倍感亲切的百读不厌的好文章。

《草木春秋》由六篇短文组成。它们是《木芙蓉》、《车前子》、《阿格头子灰背青》、《南瓜子豆腐和皂角仁甜菜》以及《紫穗槐》、《花和金鱼》。可分为两组.前四篇为第一组,是作者赴外地所见所感。后两篇为第二组.是作者在北京所见所感。()

先谈第一组。首先我们很钦佩作者知识渊博和观察细致。例如论草木.作者不仅了解它的习性、花期、颜色,而且还了解它的用途以及有关的闲闻轶事,后者往往是在有关书籍中找不到现成材料的。这里将人与植物联系起来,非亲耳所闻,断难有别的途径获取材料。再说作者的观察。法国著名作家福楼拜说: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他首先是一位观察者,而观察的第一个特质,就是要有一双好眼睛”例如汪曾祺写木芙蓉:“芙蓉有一特别处,红白相间。初开白色,渐渐一边变红,终至整个的花都是桃红的。花期长,掩映于手掌大的浓绿的叶丛中,欣然有生意。这简直是介绍了芙蓉的生长史。再如,作者介绍在云南腾冲吃的南瓜子豆腐,它“滑、嫩、鲜,色白而微微带点浅绿,入口清香。”“色白而微微带点浅绿”是一般人不大注意到的,这是作者细心观察后独特的发现。

古人说,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读了《草木春秋》这篇散文就知道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立意深邃,构思精巧,文采斐然,结尾出人意料。俗话说,文章一分钟,文外十年功。汪先生的文章有时虽短,他深厚的文学功底却令读者由衷的敬佩。我喜欢汪先生的文章。

【篇三:读《草木春秋》有感】

读完汪老的《草木春秋》,我觉得自己太渺小了,就像沧海中的一撷浪花,大漠中的一粒沙石,宇宙中的一株草木。汪老的见识太广博了,人际关系太融洽了。

那泛黄的书页,古朴的气息,规整的文字,质朴的语言,无一不流淌着汪老数年来的智慧结晶。封面上一株草延伸沃野,纵横千里,把我的思绪无尽牵连。这一切都深深吸引着我的灵魂,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细细品味其中的语言,理解其中的深刻寓意。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汪老的《遥寄爱荷华——怀念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他们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也蕴含了对祖国的思念。汪老与安格尔虽然语言不通,国籍不同,却有着情感的交集,举手投足间洋溢着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共鸣。聂华苓的温柔与周到,安格尔的天真与善良,以及做客聂华苓家的作家的质朴与诙谐,都————其次,是汪老讲述的《故乡的食物》,简直让我垂涎三尺,恨不得马上穿越到汪老的时代,品味汪老家乡的美味,领略一下汪老家乡的美景,顺便目睹一下文化大革命的残酷与无情,好让我进一步了解历史,感悟历史。

汪老以“草木春秋”为题,乍一看,好像是写的植物的变迁。但是,如果你细细琢磨一下,会发觉,写的肯定不止是植物,还有人世的生老病死,社会的更替,以及历史的。

今天,仍是草木变更的年代,春秋更迭的世纪;与昨日相比,今天,早已物是人非。面对全球变暖的趋势,回溯今年的大雪事件:日本大桥被三米高的大雪拦腰压断,欧洲各国频频告急,渤海冰面持续冻结,航班、渔船纷纷停运——-这一切,比起汪老的时代,地球早已不堪重负,各种灾难接踵而至,可怜的人们,终究是自作自受,我惆怅。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草木春秋的年代,一去不复返。比起汪老的时代,也只是没有了文化大革命的批判与干扰,有了富裕的生活,失去的却是永远也换不回来的珍稀草木和没有隔阂的人际交往,我失落。

说实话,我非常向往聂华苓和保罗安格尔的生活,没有喧嚣,没有纷乱,只有夫妻的恩爱与理解,朋友的真挚与融洽,以及老房子的惜惜相伴。感谢汪老的作品——《草木春秋》,给了我灵魂的洗礼,精神的浇灌,视觉的冲击。

【篇四:读《草木春秋》有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草木春秋》。闭目凝神,思索良久,这些读起来让人快乐的散文使我收获了什么,最后却是无疾而终,我想,至少是快乐、兴味和美。几个月过去了,汪老的文字似乎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它就像一把挟带着清水的软刷,微波汹涌中慢慢地冲刷着我的思想,净化着心灵的陈垢,甚至“怂恿”着我有一股冲动想要前往文中那些令人神往的地方,再去信步品评一番。

比起诗歌和小说,散文这种题材,是我在过去的阅读中很少涉猎的。散文的文字,自由,空灵。虽不如小说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也不及诗歌意蕴深远,但经汪老的墨毫闲情挥洒,却让我读得像品茶一般,清香悠远,爱不释手。《草木春秋》处处洋溢着各种快乐和趣味,甚至连描写文革时期生活的作品汪老也能从阴郁的苦涩中挤出丝丝的甜味来,确实值得一读。

《草木春秋》里,有写草木虫鱼,如《花园》、《葡萄月令》、《草木春秋》;有写家国春秋,如《国子监》、《跑警报》;有写各地美食,像《故乡的食物》、《手把羊肉》;也有写旅途景色,如《天山行色》、《泰山片石》;还有作者的一些人物记事、对写作的理论探讨搜罗其中,《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谈风格》如是。内容庞杂,目不暇接。据编撰者汪朝(汪曾祺的二女儿)在后记中解释,是为摆脱“一碟子腌白菜”的老路数,把一些用得不多的作品也放进去,以求有点新意。但尽管如此,散文集的“神”还是没有被打“散”,依旧是草木矣,春秋矣。汪老用高雅的生活情趣,刻写了不朽的草木传说。草木与春秋,在文里,如浮藻般,布满了眼球,可当我们定睛一探时,却品出了它们根的去处,那就是本质的回归——生活,且乐活。

少年游园——最初最纯粹的快乐

《花园》是汪曾祺早期的作品。汪老童年时期家里的那座小花园,不逊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红色的菖蒲,籽儿带着钩的臭芝麻,被表姐姐们插在头发里的桃花、梨花,冰心腊梅,还有那叫声好听的“都溜”,有教养惜身份的天牛“绅士”,通身铁色的“鬼蜻蜓”,着急着找洞穴的土蜂……构成了孩童世界里多彩的乐园。我满心好奇跟着作者的笔触,被他这童年的快乐甘心情愿地感染着。到现在还在探究:他说的那种软软的鼻涕虫,为什么被堂弟在身上撒一把盐之后,立刻就会化成了一滩水?写得是不是有点像神话了?还有那只长相愚笨出去采蜜的土蜂,它在泥地上掘的洞巢被“我”恶作剧封掉,怎么急急忙忙地围在洞口附近大找一气的?最后找到他原来的家了吗?还是干脆住进旁边那个“我”造假的洞里了?这些就不得而知了。写这篇散文时,作者刚从西南联大毕业,25岁,正值风华正茂,求学路上得遇良师(沈从文),尚未经历生活磨难。所以,在回忆童年的花园时,我们可以感受到人在孩提时代看待自然界的草木、虫鱼、鸟兽的那种简单、纯粹的快乐,我们的心也回到了最初的纯净。那时孩子花园中的草木,就是整个春秋。

晚年忆秋——笑谈“逃生”的快乐

散文《跑警报》是汪老在1984年创作的,此时他已年过花甲。经历了被错划为“右派”的十年浩劫,经历了下放,经历了小说《受戒》、《异秉》的巨大成功,俯仰一世,沉浮之间,给《跑警报》平添了一份“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淡定从容。“跑警报”其实就是“逃生”,但正如文题一样,汪老选择用“跑”警报,而不用当时其它叫法“躲”警报、“逃”警报,就可以拿捏出作者的安闲态度。再通观全篇,全没有“警报”二字带来的危机紧张感,反倒娓娓道来,把预行警报、拉空袭警报、紧急警报像话平常家事般介绍给读者,这种叙述方式本身反差得有趣。比如在谈到跑警报时,汪老给我们介绍联大的学生就很有意思:“联大同学也有不跑警报的,据我所知,就有两人,一个是女同学,姓罗。一有警报,她就洗头。别人都走了,锅炉房的热水没人用,她可以敞开来洗,要多少水有多少水!另一个是一位广东同学,姓郑。他爱吃莲子。一有警报,他就用一个大漱口缸到锅炉火口上去煮莲子。警报解除了,他的莲子也烂了。有一次日本飞机炸了联大,昆明北院、南院,都落了炸弹。这位郑老兄听着炸弹乒乒乓乓在不远的地方爆炸,依然在新校舍大图书馆旁的锅炉旁神色不动地搅合他的冰糖莲子。”文章末尾还说日本的用意不过是“吓唬吓唬昆明人”,“我们这个民族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为了反映“不在乎”,作《跑警报》。”轻松的语言,带着调侃,带着挖苦,不禁让读者即使沉浸在被侵略的国仇家恨的阴霾中,也能展现一丝苦笑。阅读的时候,我不禁暗想,怎样不屈的乐活性格和民族骄傲,才能奉献出如此达观的文字?阅读的享受中,我仿佛置身事外,内心的杂质已被席卷干净了。

暮年看世——返璞归真的快乐

《随遇而安》和《草木春秋》均为汪老先生迟暮之年所作。生命之歌虽近尾声,但这位“快乐的老头”的乐活的本性、率真的品格却在他的作品中完美显现。“文革”是汪老那一代人心灵最深的伤疤,很多的不愿触及,汪老也不例外。散文《随遇而安》,就反映了他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那段日子。在那个人性极度扭曲的年代里,汪老回忆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那时他被下发到张家口的一个农业研究所,奉命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说:“在马铃薯研究站画谱图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堆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这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读到这里,我想了很多,如果换了是我,尊严受到践踏还要天天在艰苦的条件下面对枯燥重复的工作,也许不会有他那样“苦中作乐”的胸襟与气度。倒有些庆幸自己生长在二十一世纪了。

不过,乐观豁达不代表汪老没有脾气、没有立场。在《草木春秋》中,当他将“木芙蓉”、“南瓜子豆腐”和“皂角仁甜菜”、“车前子”等植物、吃食向读者细细道来时,在“紫穗槐”、“阿格头子灰背青”、“花和金鱼”三个小节里,都表达了对“文革”愤怒。特别是在提及因为喜爱养花和金鱼就被红卫兵活活打死的茶叶店掌柜的经历时,这位作家难抑愤怒。是啊,眼睁睁看着不人道的滥刑和生命的凋零,谁不会动容呢?所以,不管岁月之河流到哪里,也不管现在是否已经行将就木,生命的伤疤依然还在这位老人的心里久久地存活。只是在他的讲述中,多了些欢笑分享予人,淡了那一丝的苦味,至于生命里那一声叹息,还是让它徜徉在草木里,随风去吧!朗朗乾坤,日月如恒,再看草木,依旧是草木,再品春秋,还是春秋。又可以像童年时期一样游走在花园里了……

合上书,看着扉页上的老人,咀嚼着他的往事,我忽然间觉得自己幸福了许多,当然,也差他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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