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红麦田读后感
红麦田读后感范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红麦田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红麦田读后感1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红麦田读后感2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散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红麦田读后感3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觉得作者这种为别人付出的美好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现在,在这个社会里的人,都是只顾着自己穿的好,吃得饱,睡得香。而不管身边的人穿不好,吃不饱,睡不香。我多么希望大家能够多帮助别人,关心别人。那样,天下一切不都是很美好吗?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红麦田读后感4“故乡对于我,已是一个朦胧的梦了。”这是《红麦田》中董宏猷先生的故乡,有着雾气飘逸的竹林,缀着露珠的山茶,散发着红薯香气的晒场,以及深山中叮当作响的悠扬的牛铃声……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第二篇:《红麦田》读后感
在赏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红麦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着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着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觉得作者这种为别人付出的美好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现在,在这个社会里的人,都是只顾着自己穿的好,吃得饱,睡得香。而不管身边的人穿不好,吃不饱,睡不香。我多么希望大家能够多帮助别人,关心别人。那样,天下一切不都是很美好吗?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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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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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回到家,重拾了买了许久却未曾阅读的一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却总是觉得枯燥无味,提不起来兴趣,现在回到家,觉得有必要好好读一读这个书了。
主人公霍尔顿满口的污言秽语给了我莫大的触动。忍受不了他开口就是脏话。他几次被学校开除后,现在又被潘西中学开除,小小年纪的他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无心读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而我对这样一个社会最多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只巴结开汽车的家长;星期天家长来接孩子,于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吃一道好菜,就是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这些我和霍尔顿的感受一样——恶心至极。霍尔顿是个善良,有灵性的孩子,虽然他不文明,又下流。在饭店碰到两个修女,他募捐了十元钱,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他把自己的真皮皮箱放在了床底下,这又让我觉得他很绅士。霍尔顿还是个有想法的孩子,与人交谈时,总有自己最真实的感受,面对虚伪的人,他会心里骂个痛快,而表面却镇定自若。每看到这里,我会忍不住笑出来。环境的错误让他深陷不能自拔,把持不住自己,迷惘了方向,面对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外荒废时光。他希望自己会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唯一真正想当的,什么事也不干,离开现在的环境,做一个默默地守望者。
文章笼罩着虚伪的气氛,但霍尔顿妹妹菲比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了阴翳的天空,感到无比的畅阔。菲比是个天真,纯朴的小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霍尔顿也是。也许是菲比的率真,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了音乐光盘,还悄悄回到家见了菲比。霍尔顿真的想离开,做个又聋又哑的人,而菲比听说霍尔顿要离开,她要放弃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温馨的画面。
我想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想到了很多。他们原本善良,单纯,却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变得不学无术,就像霍尔顿一样,他代表了这一类型的青少年,有着叛逆的思想,忘记了最初的热情与目标,让困惑封住了动力,对事物有着与众不同的追求,彰显自己特殊的个性。我的哥哥也是这样,自从来到杭州就染上抽烟,喝酒,赌博的恶习,伤害的不只是自己,父母为他白了头发,家人为他操碎了心,但每次和他的对话中,我能体会到,他一直都有着善良的一面,他是爱所有人的,但是他也无法改变自己。我们有些同学虽然不学无术,但单纯的一面却经常逗得我们很开心。繁琐花样的的生活不一定精彩,当它频繁了,只想默默地过着简单纯朴的日子。霍尔顿的梦想很简单:“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多么简单而又梦幻的想法。现实生活中也许做不了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但我们可以做一个守望者。世界有许多美好都保存着,人也一样,有可贵的一面,当改变不了一切时,做一个守望者,守望我们可贵的方方面面。拥有诚实,守望诚实;拥有善良,守望善良;拥有纯朴,守望
纯朴。宁愿做一个平凡的守望者!
因为我最近想看些叛逆少年的故事,那种邪恶的、叛逆的、无所谓的男孩子,内心空洞的、无助的、脆弱的抗争着,最好还有好看的外貌,最近我迷恋这样的故事。没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是比athena 更athena的那个真实的athena在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话,禁不住流泪,不能不流泪,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读小说,我似乎读到了青少年在跋涉人生途中的迷茫与不满。反顾我们当下生活中,有没有霍尔顿这样的挣扎者?一定不少。青春期的迷茫是必须面对的。每个处在青春时代的人,也许就是一个个霍尔顿。他们走过不少弯路、窄路、险路,甚至悬崖峭壁,然后再在苦苦的挣扎中站立、疾走、迅跑,最后踏上人生的康庄大道。也许手脚损伤,也许头破血流,也许心力交瘁,但终于会走过来,脸上浮起了坚毅的笑意。
《麦田里的守望者》正是青少年迷途中的一束曙光,青青春路上的行动指南。霍尔顿们的迷茫与失落永是成长中人们的迷茫与失落,但愿现实中的霍尔顿们终会纠正行程中的偏差,快速步上人生正轨,大步流星的行走在人生征途上。
第四篇: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第五篇: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的守望者读后感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着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
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