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批复申请书
关于账户变更的申请
屯昌县财政局:
为了方便居民医疗健康及新农合项目工作的开展,依县卫生局的通知,现申请撤销我院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屯昌支行已开立的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屯昌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账号:xxxxxxxxxxxxx),同时把在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开立的屯昌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一般账户(账户名称:屯昌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账号:***3),变更为基本账户,盼予以批复。附件:屯卫发[2014]205号《屯昌县卫生局转发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协调屯昌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到我社开立资金结算账户以更好推进居民医疗健康及新农合项目的函》
屯昌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
2014年6月24日
第二篇:行政复议申请书(立项批复)
申请人刘xx,女,汉族,1973年10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9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75年9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52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59年3月1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51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于xx,男,汉族,1949年9月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8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马xx,男,汉族,1954年7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6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杨xx,男,汉族,1964年6月10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身份证号:5105236406101xx。
申请人于xx,男,汉族,1956年5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50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38年11月6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身份证号:5105233811061xx。
申请人段xx,女,汉族,1955年4月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25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于xx,男,汉族,1973年10月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二社26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男,汉族,1968年5月1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4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龙xx,男,汉族,1956年4月27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二社3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马xx,男,汉族,1956年11月30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7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52年4月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21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56年6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20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刘xx,男,汉族,1943年5月28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二社21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于x,男,汉族,1963年12月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二社29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吴xx,男,汉族,1942年1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30号,身份证号:***1xx。
申请人游xx,男,汉族,1953年6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38号,身份证号:***1xx。
代表人于xx,男,汉族,1956年5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50号,身份证号:***1xx。
代表人刘xx,女,汉族,1973年10月9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生村一社49号,身份证号:***1xx。
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第三篇:住建局批复申请书
申 请 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已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证号:建国土许可204第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20140037号);建发改(203)4号批复文件;建规函(203)1号批复文件。
新建的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4675平方米,为单栋建筑:包括地上,地下1层。其中-1层为地下车库,面积为3845平方米;1-2层为商业,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3-25层为住宅,套数为165套,建筑面积为17300平方米.现申请办理相关批复文件。
申请人:
2014年9月2号
第四篇:批复
精选批复范文
导语: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批复一般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三种。以下是小编整理精选批复范文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一 审批性批复
关于江苏省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的批复
民行批 [1993] 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关于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的请示》和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的补充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南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民政部(盖章)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二 授权指示性批复
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的批复
国函 [1993] 113号
中国专利局、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我国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我国加入该条约后,关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修订问题,由中国专利局同外交部决定,报国务院备案,可以不另行报批;中国专利局可以制定实施该条约的具体规定。
国务院(盖章)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日
三 授权指示性批复
国务院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
国函 [1997] 209号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
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由你们发布施行。
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略)
国务院(盖章)
第五篇:批复
关于同意举办“2007安康杯”竞赛的批复 工人联合会、安全环保部:
你部《关于举办“2007安康杯”竞赛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公司安全生产建设的需要,同意举办“2007年安康杯”竞赛活动。
二、竞赛要求:
(一)竞赛内容
召开经验交流会,由各分厂等介绍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其次可根据职工要求制定竞赛项目,并通过工会系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办好此次竞赛。
(二)竞赛时间
竞赛为期两天,根据最近公司安排,自行确定竞赛时间。
(三)经费安排
经费不得超过5000元,由公司统一支付
XX钢铁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