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学费标准证明
兹证明
同学系我校
学院/系
专业
年级
班普通本科/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该生非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身份证号码,学号为,学制
年,学费标准为
元/学年(大写:,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
特此证明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院校财务部门公章)
(院校资助部门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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