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人证明
法人证明
[20请输入年号]请输入“字”内容字请输入文号号
兹证明请输入法人名称全称与请输入法人全称的代表人请输入代表人全称,于请输入“年”,如:2001年请输入“月”月请输入“日”日签订请输入合同名称合同书。经审查其内容合法,代表人身份及签章属实。
请输入公证处名称公证处 公证员(签章)输入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法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董事长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法人证明材料
法人证明材料
兹证明
同志出生于
年
月
日,住
,是是企业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
二0
****年**月**日
第四篇:法人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函
致:
1、根据《深圳2011年世界大运会宣传片招标书》规定,我单位经考察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项目内容、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项目要求的投标报价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
细的介绍。
2、有关资质和获奖情况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五、开标一览表
注:
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人民币单位填写。
2、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六、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定)
第五篇:法人变更证明
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便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触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迫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法人变更的情势1.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上风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其实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加简便,操纵本钱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回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2.法人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剂经营范围,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一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份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回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2、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特殊行业,需股东任职资历证明)
3、《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