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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委托书

工商局委托书



第一篇:工商局委托书

委 托 书

南宁市工商局:

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特委托我公司员工庞臻,身份证为***065,到贵局查询本公司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原始档案并复印,请给予办理为盼!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第二篇:区工商局-委托书样板

申请报告

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向贵局申请打印“******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为:*****,企业基本情况表,特委托***,身份证:*******,到贵局办理,望予以方便。

此致

申请方:******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备注:打印基本情况表所需资料:

1.公司申请报告(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第三篇:工商局专用委托书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范文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范文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范文3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证件类型: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事项: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①委托人盖章或签字:由本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②被委托人:应是本企业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

企业增设(减少)异地分支机构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注册号:

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增(减)分支机构简况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

xxx)企函字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增设(撤

销,变更),该分支机构属,现变更登记已经我局同意,请按有关规定审查其登

记注册事项和开办条件,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并将回执于作出决定后二十日内回

复我局。

年 月 日

(盖 章)

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企业登记处盖章鉴证)一份。

企业法人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回执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处:

现将你处()企函字第 号核转通知函回执送回,内容如下:

企业法人名称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盖章)

工商局专用委托书范文4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

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第四篇:工商局打印公司章程委托书样本(精选)

委托书

兹有***************有限公司委托****(身份证号:131082*************)到***区(市、省)【注:营业执照右下角盖章地方为本公司注册地址】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望贵局给予办理,谢谢!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盖章)

第五篇:北京市工商局《指定委托书》2013版

提醒注意:填写本文件之前,请您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内容。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①②③)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单位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登记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其他事项:

请确认代表或代理人更正下列内容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内划

“√”)

1.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同意□ 不同意□

2.修改表格的填写错误:同意□ 不同意□

④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代表或代理人郑重承诺:本人了解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规

定,确认本次申请中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关证件、签字、盖章属实,不

存在协助申请人伪造或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提供非法垫资等违法行为,否

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BEIJING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

(2013年第一版)

注意事项:

① 代表或代理人是指受企业委托或者投资人指定(委托)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② 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代理人应属以下人员之一: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

(2)非自然人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

(3)拟任董事、经理、监事;

(4)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是分支机构或所从属企业的员工;

(5)设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应是机构代表。

③ 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代理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是机构 代表或雇员。

④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其 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2)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3)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中方法人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 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办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的,由首席代表签字。

(5)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加盖所从属企业公章。

(6)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申请备案的,可加盖本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亲笔签字。

⑤ 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代理机构专用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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