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告审批委托书
篇一: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授权委托书
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内打“√”选择):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
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审核表
重庆市户外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4、场地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5、委托发布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
6、户外广告样件(一式2份)篇二:户外广告登记委托书
委托书
回民区工商局:
委托单位:呼和浩特xxxxxx医院(章)法定代表(签字)2013年5月16日 篇三:广告委托书
广告委托书
**** 2012-12-3 篇四:户外广告代理委托书
户外广告代理委托书
有限公司(经营部):
户外广告委托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篇五:户外广告制作委托书
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
户外广告制作委托协议
甲 方: 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乙 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特委托乙方完成户外广告制作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宜: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终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工的约定:
3.乙方保证按照同行业质量标准制作户外广告,如甲方有特别要求的,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如甲方的要求不
四、结算:
2.本委托的费用支付方式:
3.质量保证要求: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中发生相关的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广
第二篇:广告委托书
广告委托书
兹有广告委托人:****有限公司,因公司人员招聘需要,特委托****招聘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广告刊载和制作,广告内容为:木工招聘。
**** 2012-12-3
第三篇:广告审批申请书
申 请 书
萧山区城管执法局:
位于北干山阴路1212号,原“新起点房产”广告牌现需更换为“优科教育”,广告牌面积约7.6X1.3米,以前底板不更换、“优科教育”4字用LED发光字制作。
制作时间8月23日~30日。
望贵局批准为盼!
杭州萧山北干优科教育咨询部
2011-8-22
—————————————————————————————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打印效果图1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件)复印件1份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第四篇: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中段83号 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搞好再生育的审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育审批过程中有关工作的职责。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实施再生育申请人的社会调查、送达是否批准再生育的书面决定书及张榜公布再生育审批情况。
二、委托方的责任
(一)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对受托人在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受托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受托人的责任
(一)接受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三)承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对再生育审批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
序合法,处理适当。
(五)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制作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工整。
四、具体事宜
(一)对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申请再生育的,由受托人进行社会调查。
(二)受托人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主要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三)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注日期,并签名盖拇印。
五、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终止)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一二年月日二○一二年月日
第五篇:关于大型广告申请审批
关于大型广告申请审批、合同审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的补充通知
销售公司、品牌中心、财务部、法务处:
为规范全国市场大型广告投放及执行工作,完善广告督查体系,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广告申请审批、合同审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广告督查体系作如下调整和补充规定:
一、大型广告相关流程:
1、申请流程:全国性媒体、安徽省级媒体、安徽全省性事件营销及高速户外广告、公司统一安排的广告制作申请由品牌中心内勤提交(附件一);其他大区省级媒体、事件营销、高速广告申请由相应大区总监提交(附件二);各市场区域广告、事件营销申请由相应市场负责人提交(附件二);(附件一、二为样表,申请广告时,申请人在EAS中填写详细内容后提交即可,无需上传表格。)
2、区域广告申请表中市场情况由申请人填写,大区总监审核;该市场现有广告情况由申请人填写,品牌中心经办人审核;申请广告情况由申请人填写,大区总监审核。
3、EAS大型广告申请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品牌中心内勤打印纸质申请单,报股份公司董事长审批。
4、大型广告申请经股份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品牌中心内勤负责于审批当天复印给品牌中心总监、经办人各一份,同时传真一份给相应市场负责人;如品牌中心总监、经办人出差的,则电话告知。
5、大型广告申请自股份公司董事长审批日期为始,品牌中心经办人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落实广告投放事宜,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应提前与市场负责人沟通原因,并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延期。
广告投放落实后,市场负责人将广告申请中的“广告合同实际签订时间”项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回传一份至品牌中心内勤处,作为对品牌中心考核的依据。
6、合同文本经市场负责人及品牌中心经办人签字,由品牌中心内勤确认广告申请与合同文本内容一致后,提交广告合同纸质审批流程,经品牌中心负责人、集团公司法务处、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报股份公司董事长审批。
如广告上刊急需合同原件的,品牌中心经办人可电话向相关领导汇报,经股份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股份公司总经理通知集团公司法务处负责人先行盖章,所缺审批环节由品牌中心内勤后补完善。
7、广告画面由设计中心陈尧负责设计,李毛审核,画面设计需在接品牌中心经办人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8、广告合同纸质审批、盖章后,由品牌中心内勤扫描合同原件、审批标签、纸质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EAS审批流程。
9、纸质合同审批盖章后,分正副本存档,品牌中心存档正本一份,合同副本交销售公司财务存档。
品牌中心内勤负责合同正本的保管工作,并分大区登记、建档,每月25日前向销售公司策划部内勤及各大区总监提交一份大型广告合同登记汇总表,由大区传至各片区、办事处、分公司,作为广告督查的依据。
10、广告费用报销时,广告公司需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广告业专用增值税发票,连同监测照片、视频、广告播出单等附件,由市场负责人填写广宣费用专用报销单,经大区负责人确认签字,交品牌中心内勤提交纸质审批流程(附合同文本、审批标签、纸质申请单原件)及EAS审批流程。
11、广告费用审批后,由品牌中心内勤将广宣费用专用报销单原件及发票交销售公司财务转账。财务转账完毕,需向品牌中心内勤反馈转账结果。
二、广告督查相关规定:
1、销售公司各片区、办事处、分公司每两个月对所辖市场内的所有区域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一次广告督查,逢双月25日前向销售公司策划部内勤、股份公司品牌中心内勤提交一次督查报告(附件三),未按时提交的,对相应市场负责人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2、销售公司策划部每季度对各市场大型广告进行一次督查,每3、6、9、12月25日前向相应大区总监、销售公司办公室、股份公司品牌中心内勤、股份公司总经办提交一次督查报告(附件三),未按时提交的,对策划部负责人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设有市场部的大区,每季度应对所在大区内的所有大型广告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未设市场部的大区,每季度督查其中不少于一半的大区,并循环进行。
3、品牌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广告抽查(人员从品牌中心内部统一调配),每2、8月25日前向股份公司总经办提交一次督查报告(附件三),未按时提交的,对品牌中心总监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4、广告监测照片需带有拍照当天的报纸以标示时间,公交广告的照片中需有车牌号和线路标识(线路LED灯关闭的,以车牌号为准);
5、品牌中心总监需在接到销售公司各市场、策划部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就督查中的问题向相应市场负责人及策划部反馈处理结果,并上报股份公司备案。
6、市场负责人是广告督查第一责任人,大区总监负连带责任。
销售公司策划部如在督查中发现广告公司有违约行为(具体情况见合同约定),且事先未接到相应责任人的报告,则视情节轻重,对第一责任人处以每次200-500元的罚款,对连带责任人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策划部的督查报告同时作为对股份公司品牌中心相关工作的考核依据。
股份公司品牌中心如在督查中发现广告公司有违约行为(具体情况见合同约定),且事先未接到销售公司策划部的报告,则视情节轻重,对策划部负责人处以每次100-300元的罚款。
三、本规定自9月1日起执行,原贡酒股份[2014]43号《关于规范大型广告申请审批、合同审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的通知》中与以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