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户口转移委托书
篇一:户口迁移委托书 最新模板
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 人因在外地工作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 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 迁移
至。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三、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篇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原因:
因本人在外地工作,无法到贵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特委托 代本人办理,出现其他责任事故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号: 公民身份证号: 篇三:转户口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女,身份证号???,因?无法前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委托???,男,身份证号??,代办本人户口迁移手续。
委托人与代办人系朋友关系。
委托人: ?? 年??月??日 篇四:户口迁移委托书
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 等 人因故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 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 自
迁移至。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三、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篇五:户口迁移委托书
户口迁移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代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委托人的户口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迁移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被委托人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现证件丢失,信息核准失误,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1、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2、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3、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 身份证。
第二篇:未成年人转移户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甲**,女,公民身份证号:************* 乙**,男,公民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丙**,女,公民身份证号:************* 我们由于都在外地有事不能亲自回来办理女儿丁***(公民身份证号***************)的北京市集体户口转为社区公共户口的相关手续,现委托丙**办理女儿丁***的户籍迁移手续,将丁***户籍住址为南京东路61号12楼的集体户口转入户籍住址为绿杨路32号的社区公共户的相关手续。请相关部门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们委托人承担,与贵单位无关。
委托人对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委托限期: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户口迁移及档案转移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因在外地,不便前往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第四篇:重庆大学专用户口转移委托书
委托书
沙坪坝派出所:
本人是重庆大学级学院,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特委托代为办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所需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联系电话:.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代办.委托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户口转移
户口迁移流程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除提供户籍证明、合法居住证明和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外,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招商投资类。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资证明、⑶税务局出具的缴税情况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2、民营企业录、聘用人员类。⑴单位录、聘用合同证明、⑵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1年以上)。
3、城市机关、企、事业及团体录、聘用人员类。⑴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4、引进人才类。⑴合法的录、聘用合同(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才聘用证》)、⑵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
5、购建住房类(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购(建)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⑶房产证书或土地使用证书(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⑷单位或社区民警出具的居住证明。
6、投靠类。⑴申批表、⑵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县域内户口迁移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
8、城市人才(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由迁移类。迁往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凭⑴申批表、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⑶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签发《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凭《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迁回原户口地的,凭⑴申批表、⑵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⑶原户口地迁出证明等材料到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迁出登记
(一)办理迁出登记的一般程序
当公民持有关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时,户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
程序办理:
1、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对〈〈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手续完备,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对于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凭证材料或手续,保证凭证材料或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妥。
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
★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
★公民丢失迁移证的,迁出地派出所问明情况,要求公民写出书面申请、挂失后,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并在补发的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补发的原因,然后,将公民的书面申请收回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