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入股协议书
关于入股协议书合集六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入股协议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入股协议书 篇1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股份10%,其中3%以每股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出资。其余7%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100万以上,或吸引投资500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7%股份可按每股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时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股份转让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负责公司的外协和业务工作。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乙方应在30天内完成付款,若乙方迟延支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投资增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老的投资人与甲方,增加在该公司的股份。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增持公司股份6%,其中1%以每股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出资。其余5%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100万以上,或吸引投资500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5%股份可按每股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时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对增股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增资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增资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负责公司的外协和业务工作。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入股协议书 篇2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
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入股协议书 篇3甲 方:xxx 乙 方: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3、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第四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3、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入股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今双方入股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资金合开一间小吃店。
2、__年3、4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务员的身份领取工资1000元,剩余所得盈利中,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五,乙方得百分之三十五。在5月及以后,甲方和乙方按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领取工资。
3、因小吃店发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职人员,则工资支出算作成本,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如果后期发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资,也是各出百分之五十。
4、在小吃店经营期间,无论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百分之七十资金,如一次性转让时,甲方应的百分之六十五股份资金,乙方的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资金。
5、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结算一次,同时分红利。
以上经过双方同意签后生效。
资金入股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乙方。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入股协议书 篇5甲方(公司自然人):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共计一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计2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50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8股,乙方占2股。
四、分红:①每月15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 1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xxx 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2、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方 :
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年月日 签约日: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 篇6甲方: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在阅读和完全理解了甲方的沥青船内部股份说明书后,本人自愿入股沥青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入股沥青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准则
1、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沥青船的发展予以最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2、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服从股东会议的决定,并遵照执行。
3、遵守中途不得退股,如在内部转让股份时,有接收方,也必须在获得股东会批准才能进行,在转让股权时,须同意按已折旧金额计算在转让股本中扣除。
4、沥青船在变卖或报废时,由股东会议决定,其残值部分或变卖的价格按所持股份享受。
二、入股
1、乙方入股 号沥青船,入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2、入股时间为20xx年 月 日。
3、入股金额甲方收到后,出具收到入股凭据,注明所占沥青船股份比例。
三、股东会议
1、沥青船股东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即半年(中期)举行一次,年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多数股东提议可增加或临时召开。
2、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沥青船总经理向股东会报告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形成股东会决议。
3、股东必须参加股东会议,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分红
1、分红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财务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按照股东会议决定的分红金额,其应缴纳国家的税费,乙方必须自觉承担缴纳。
五、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此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报股东会决定,如对股东会决定仍持异议,无法解决,可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最新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 独立投资成立北京运展工贸集团。公司主营项目为医疗相关产品,公司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现诚恳邀请乙方加入。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公司。
入股方式:
一,乙方技术入股占公司40%的股份;
条件:
1, 乙方将所有的乙方名下及乙方参与研发的技术成果无偿提供给公司,专利及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
2,乙方负责与产品技术相关的一切事宜;
3,相关技术成果及专利乙方不能转让;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40 %同时必须承担公司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乙方拥有公司40%的所有权。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的相应的管理及监督权力。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的执行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力。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公司工作。
5)严格执行账务制度管理。
7,利润分配:
1)除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需的费用外可按期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时将把公司所有的支出及运行费用扣除后的净利润分配。, 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合作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交付技术成果,若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
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长期有效。
2)本协议为一式三份分,甲方两份乙方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篇:入股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股协议书范本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
A及拟购买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共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1.A
身份证号。
1.2.
身份证号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册资本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
第六条
新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
4、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
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
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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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入股协议书
投资入股协议书
由原股东的提意下,企业接收成员入股,投资者自愿入股,入股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名称:主要经营项目:美发; 详细地址:
二、参股人数:在原有股东的基础上接收新的成员
三、原有资产:原股现有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元。
四、入股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原股东经理批准,现金兑现以收据为证。
五、股金支配:原股金已经做为有形资产房子改造、室内装修、设备购进、部份属无形资产。
六、盈余分配:应支出工商税、房费、水、电、卫生、工人开支等,余额按照入股金额比例与原始股平均分配。
七、风险承担:如有经营不善,受市场影响、火灾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投资的比例承担经济后果,属于个人行为,由总经理研究确定后果责任。
八、股东行为限制:入股期间除大股东总经理外,其他股东成员不得在本城市地区开设其它同行业项目。入股期满后如不再合作入股,其他股东也必须遵守三年内不能在该城市内从事本行业。如违约将赔偿本企业十万元违约金。
九、合同期限:凡参股人员与企业共进退(计五年),中途 1
不能退股或转让股份,股金不能结算,无论任何原因都属于放弃股份所有权,其后果自负。
十、股东的权力:凡新老股东有同等的参政意政的权力,有争意的问题,可保留自己的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十一、股东的义务:各位新老股东要积极参加企业管理,参与各项制度制定,并模范遵守、保守企业秘密,不能室外营业,有违必纠、股份作废。
十二、财务管理:日清、月结,参股当月兑现(特殊情况除外)。
十三、股权处理办法:五年合同期满后,在总经理同意的条件下,可在本企业内部转让股权(不能退股)。
十四、解体处理:如企业转让,股东分配比例,按评估比例分配,如经营不善企业倒闭,店内应用器械包括货物按比例分配。
入股人
上述协议由新老股东双方协商签字生效。
老股东签字:新股东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永兴县湘阴渡镇枫树垅煤矿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丙方:
(简称丙方)
为保证原枫树垅煤矿正常恢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甲方原全体股东议定,甲方同意乙方、丙方出资入股煤矿主持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煤矿的实名股东,现就甲、乙、丙三方重申组股经营管理煤矿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组成:甲方拿原枫树垅煤矿的全部资产拆价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甲方自愿出让柒佰壹拾万元人民币股份给乙方和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管理煤矿。
其中:
1、甲方自留资产折价股金肆佰玖拾万元人民币,占股份比例40.8%;
2、乙方出资股金伍佰壹拾万元人民币,占有股份比例42.5%;
3、丙方出资股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占有股份比例16.6%。
二、乙、丙两方出资柒佰壹拾万元人民币资金中拿出240万元用于为甲方偿还参股前甲方所欠的职工工资,上交当地政府的企业管理费、原材料费用、工伤事故欠款,丙、乙两方有权控制在240万元以内,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偿还。余下肆佰柒拾万元的款项由甲、乙、丙三方用于办理煤矿采矿许可证延续、缴纳采矿权价款、环境保护备用金、相关证照费用和煤矿重申起动恢复生产的一切费用。
三、乙、丙两方在参股之前除本协议上述第二条规定为甲方偿还的债务外,其他甲方所欠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从本矿经营分红利中偿还,乙、丙两方概不负责。
四、甲、乙、丙三方合股后,所经营的红利、债务、煤矿因政策性整合或关闭的补偿款,均按股份比例分摊和分配,做到月清月结,分摊到位。
五、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主要管理人员,甲方原股东授权委派会计;乙方股东授权委派出纳;丙方股东授权委派保管和监督员;其他行政人员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研究聘请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
六、其他事项:
1、经甲、乙、丙三方决定同意由乙方主持煤矿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2、合股后,甲方应承担因债务、占用土地、换发证等事项影响煤矿生产的责任。
3、未定事宜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增加补充协议。
4、乙、丙两方入股后,甲方应变更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及移交行政、财务印章。
5、本协议由煤矿管辖地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上报当地政府一份备案,本矿留存一份备查。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