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1甲方: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甲方任职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指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已注册、未注册、已进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技术等拥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
第二条 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归属
(一)任职前员工知识产权,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创作的且为乙方所拥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研究和开发有关且未转让给甲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而不限于专利、著作【包括计算机软件】、专用技术等。
(二)乙方任职于甲方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继续拥有,不得被界定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向第三方转让任职前知识产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享有优先受让权。(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协议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职前知识产权以外,乙方应就任职前的知识产权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声明,并将记录这些内容的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乙方承诺附件所做的陈述是真实、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项披露要求,如乙方未进行相应的告知且未提供该附表,即表示乙方并无此种任职前发明/作品。(四)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如乙方将任职前的知识产权运用到甲方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工艺或机器装置【以下称“甲方产品”】中,视为乙方对甲方授予许可,甲方有权对上述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进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销售,无论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是作为甲方产品一部分或与甲方产品有关。
此项许可应是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许可。(五)乙方应保证其对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处分权。
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与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主张,甲方因此承担的任何赔偿、费用、支出和责任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六)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所涉任职前知识产权,应将甲方享有的非独占、免许可费、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该项许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证甲方始终享有该项许可。
第三条 任职期间及之后的职务发明
(一)职务发明
1、职务发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由乙方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改进、技术秘密和技术诀窍:
(1)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乙方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5)其他任何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3)中所称的“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指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二)职务作品
1、职务作品,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乙方,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三)计算机软件职务作品的特别规定
1、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1)针对本职工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
(四)非职务发明/作品
1、非职务发明/作品,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乙方单独或联合他人构思、开发或实践所得的,不属于上述(一)、(二)、(三)规定的发明和作品,并且不论该等发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请专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权法》或其它相关法律获得注册登记等。
2、乙方同意在将任何与上述非职务发明/作品有关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其它相关的权利、利益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优先受让权,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的除外。
(五)通知和披露
1、乙方应当自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
2、乙方同意自非职务发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部有关该非职务发明/作品的资料以书面方式充分披露给甲方。
(六)乙方同意保存并维护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所有有关乙方独自或与他人合作获得的发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书面记录资料。
第四条 专利及著作权登记
(一)乙方同意协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费,在任何可能的国家,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保护甲方的职务发明/作品,及甲方在受让后取得的任职前发明/作品、非职务发明/作品上的权利及与任何国家相关的任何著作权、专利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这里的“协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及签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认为必要的申请书、表格、转让协议和其它文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围内,乙方仍负有本款规定的协助义务。(二)如果因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的签字去申请或进行有关转让给甲方的发明或原创性著作在中国或外国的专利或著作权登记的申请时,乙方不可撤销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权的官员或代理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代表乙方签署并提交任何该等申请,从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许的行为以促成专利证书的核发或著作权的成功登记,并确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亲自执行。
第五条 归还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离职时,应向甲方归还(并且不会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给他人)所有的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其它文件或财产及应该归还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职期间就前述各项内容所做的复制品或者其它属于甲方或指定人员的所有物品。
第六条 对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承诺向新雇主告知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同意甲方对乙方新雇主发出通知书,通知该新雇主有关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为执行本协议,乙方同意签署任何适当的协议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乙方承诺未曾签订且将不签订任何与本协议利益相悖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乙方承认前述规定的损害赔偿尚不能构成对其违约行为的足够救济,甲方可以通过获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济方式修正、弥补或预防乙方的违约行为。该等救济方式不应被视为对违约行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济方式,而应作为对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方式的补充。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以及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判定为无效时,该无效的条款或规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的继续履行的,该无效性并不影响其它条款和规定。双方经协商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2甲方: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暴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乙 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课件制作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书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权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将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编号:)作如下补充: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开发的软件、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开发的软件、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著作品,同时还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由此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依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地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登记,协助甲方取得和使用有关的知识产权。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开发的软件、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
三、本协议有效期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间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适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甲方所述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发处于何种阶段。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如无法确定实际损失的,实际损失按10万元来定);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损害赔偿5万元。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劳动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第二篇: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
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 1
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
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
定,涉及乙方义务时,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三篇:知识产权归属合同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
甲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 1
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编:
年月日
乙 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课件制作负责人(签字): 地址: 邮编: 年月日3
第四篇: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
甲方:北京瀚林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完成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申请、注册、登记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均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运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依甲方的经营性质、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主要表现为: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记忆方法、视频、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演讲稿、招生办班流程、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在内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日起二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从事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也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七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记录、存储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秘密信息,原则上应使用甲方提供的纸张、磁盘、磁带等介质或载体,并在离职时或基于甲方的要求随时将上述介质或载体返还甲方。
因特殊条件确有必要使用乙方自有的介质或载体记录、存储上述秘密信息的,乙方应在离职时或基于甲方的要求,随时将上述介质或载体提供给甲方以复制、备份上述秘密信息,并在复制、备份完成后销毁原介质或载体,或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秘密信息从介质或载体中删除。
第八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算。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加班的时间,加班场所包括在甲方工作场所内及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九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或向有关司法机构提起刑事控告。
第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至第五条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壹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关于同业竞争禁止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合同违约金贰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壹万元。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瀚林新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二O年月日日 期:二O年月日
第五篇:浅论高校学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浅论高校学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材料学院1109102班陈益忠1110910215 随着中国高校的扩招,大学也由原来的精英教育逐渐过渡到大众教育。绝大部分的高校在学生毕业的最后一年都会要求准毕业生完成一篇毕业论文,而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被人们发现。在校毕业生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究竟是属于学校的还是学生自己的?
中国知识产权法中规定:“专利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下列人员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其合同约定决定。”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中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归属有了明确规定。那么,在校学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核心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创造发明属不属于“职务”上的创造。我认为,学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应该属于学生本人所有。
首先,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之所以归单位所有,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单位在发明创造过程中所贡献的物质技术条件。但学生的情况特殊,学生不是因为职务需要而去创造发明的,他们创新的行为是自我决定的。而且学生有向学校交学费,即学校的实验设备,技术条件与学生之间有租赁关系。学生使用物质技术的代价已经包含在学费中了。所以学校没有权利再对所提供的物质技术让学生割让自己的专利权。其次,学校与一般的事业单位不同,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而不是依靠学生的专利来创造利润,学校有专利权对学校来讲可有可无,或则说,学校存在的目的不要求要获得学生的知识产权。
华夏民族曾经创造过无数辉煌的历史,长期站在人类科技的前端,然而从近代以来,我们逐步落后于西方国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创新能力不强,不能与时俱进,而被时代所淘汰。现在是以科技立国的时代,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高校作为培养人才重要地方,更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因此,从这点出发,学生的知识产权也应当属于学生本人所有,以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广大学子发明创造的热情。
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件牵扯到多方面的事情,而我们首先要通过在制度上以与保障。把专利权还给学生,学生通过自己的发明创造,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而获得收获,这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会激励学生们更积极的投入其中,再创新,再获得专利及由专利产生的经济利益,以此再激励投入进去,这样就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在高校中形成一种良好的创新氛围,进而带动全社会重视自主创新和发明创造,以点带面,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加强对学生专利权利的保护,可以像一把钥匙一样,打开禁锢我们当前科技发展的锁链。西方近代科技飞跃式的发展,就是得益于完善的专利保护。完善的专利保护,其本质就是社会公平的一种体现。通过自己的脑力活动,可以获得自己应得的报酬,就是这种简单的利益关系,推动了工业革命的产生。人类能这么快进入现代社会,专利保护功不可没。
而学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具体体现,还“权”以学生,是符合专利保护的要求的,也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对完善中国的法制制度,有重要意义。
从权利与义务、自主创新、以人为本出发,学生的知识产权,应归学生独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