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职协议书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在职)
甲方(研究生):
乙方:中国海洋大学
丙方(工作单位):
乙方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甲方初、复试成绩,经德智体全面衡量,同意录取甲方为(院系)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培养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对甲方进行培养,学制为2至3年。
二、甲方不纳入乙方研究生奖助范围,在校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后回丙方工作。
三、甲方需按照乙方规定缴纳培养经费。甲方若未在乙方规定的日期内缴纳培养经费,乙方有权不为甲方办理入学报到或注册手续。
四、丙方负责管理甲方的户口、人事档案,保证甲方的学习时间。
五、甲方在校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校规校纪。甲方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被取消学籍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培养经费。
六、甲方在乙方学习期间,如与丙方解除工作关系,录取类别不能变更。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非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或者非因法定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九、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甲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甲方:(签字)乙方:中国海洋大学丙方:
(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协议书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协议书
甲方:齐齐哈尔市邮政局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乙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在职学历教育是乙方参加的国家教 育部门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在职硕士生及在职研究生以上的国民教育学历教育。
二、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院 校)(专业)(学历学位)的在职学习,学习方式为,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乙方按约定时限完成研究生或研究生以上的学历教育学习,并获得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甲方承担乙方去全部学费的50%,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能以参加学习为事由拒绝甲方正常合理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书第三条之约定。
五、乙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以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开始计算乙方在甲方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六、乙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承担的乙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费的200%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七、为了能保证本协议书能够切实履行,乙方应有担保人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违约后乙方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各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齐齐哈尔市邮政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担保人: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协议书
XX煤业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协议书
甲方: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乙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的在职学习,学习方式为,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二、乙方按约定时限完成学历教育学习,并获得学位,甲方承担乙方全部学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能以参加学习为事由拒绝甲方正常合理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
四、乙方取得学位后,以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开始计算,乙方在甲方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承担的乙方学位学费的100%,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各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丰南区医院在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协 议 书
为了提高医院学术及技术水平,造就学科骨干,保持和争取学科优胜,唐山市丰南区医院 同志被 大学 专业研究生录取,为保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研究生的作用,医院与研究生签订如下协议:
1、医院为 支付学费 元。
2、医院保留研究生 同志在读期间除奖金以外的原待遇(含普调工资)。
3、医院负责报销往返于单位——学校每年的两次路费。
3、研究生在读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刻苦学习和钻研专业理论、专业技术,注重临床能力的培养。每年向医务科提交1份学习研究总结。
4、研究生毕业后未能取得学位或在读期间因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完成学业者,赔偿在读期间医院支付的全部费用。
5、研究生毕业后要按期回医院工作,并在医院工作满六年,如逾期不回医院工作或工作不满六年要求调出者,按医院为其支付在读期间费用总额的300%,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否则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医院和研究生双方同意执行此协议,签字生效。
院长: 研究生:
年 月 日
第五篇:骨干计划博士生(在职)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
(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乙方(定向单位):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13年 ____________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单位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甲方退还财政拨付的生均经费和在读期间培养单位发放的相关经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丙方在读期间乙方提供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的退还问题由乙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2013年7月29日年月日
丙方签字:丁方单位公章:
丁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