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文案
营造氛围。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平安热点、焦点问题,五)加强宣传。广泛开展食品平安“五进”活动,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知识,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疏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应急工作准备,全面提高老百姓的食品平安信心指数。
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平安违法行为,为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平安工作。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我市食品平安总体水平为核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实施全面排查、重点突破,严厉打击食品平安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平安感。
二、工作目标
及以往食品平安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近期社会广泛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等食品平安事件。完全排查、依法整治,集中打击清理食品市场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树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杜绝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切实保证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平安。
三、工作任务
务求早发现、早处置,对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防止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发生。整治活动的重点品种为: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区域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猪屠宰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饭店、食堂、快餐店。
(一)市农业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水利局抓好种养殖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禁用高毒农药,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禁用兽药的监管,依法收缴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苏丹红等非法饲料添加物;加强对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规鱼药的监管。同时,加大对蔬菜、水果、奶源、水产品等产品的抽样监测频次和力度。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抓好生产环节的整治。加大对粮油、肉制品、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调味品、饮料、瓶(桶)装水、糕点、蜂蜜、蜜饯、淀粉及其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和产品抽样监测频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
(三)市工商局抓好流通环节的整治。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食杂店、农村集市、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销售注水肉、病死(害)肉、腐败蜕变食品、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
(四)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抓好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食品的整治。加大对婚丧宴请等集体用餐场所、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桌”小型餐饮单位、街头饮食摊点、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点饭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宣传疗效和保健食品添加中(西)药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具消毒效果和保健食品的抽样监测频次;严厉查处推销、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非食品原料、不合格调味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等卫生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餐饮具消毒企业的监管,保证供应产品合格;切实加强对熟食、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依法查封无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摊点)
(五)市商务局、市畜牧业管理局抓好畜禽屠宰环节的整治。加大对畜禽屠宰及活畜禽产品和胴体肉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死(害)畜禽肉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加强对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假酒劣酒流入市场。
(六)市粮食局抓好粮食出库环节的整治。
(七)各乡镇街区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平安工作负总责。防范食品平安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方法
分为三个阶段。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28日至7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制定方案。依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全面排查。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的整治行动,完全排查食品平安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21日—7月30日)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外地、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由各乡镇街区、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真。把做好食品平安工作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要按照国家、省和吉林市关于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要求,明确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标本兼治。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平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决不姑息。同时,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检验监测体系,实现食品平安资源共享,推进食品平安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配合。各食品平安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平安隐患、追查处置情况和处置结果要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加强督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要按职责加强对各环节的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工作走过场、措施不得力的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落实
郑城镇夏季食品安全监管落实
根据市、县各级政府要求,为认真落实夏季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对此镇党委、政府根据目前郑城镇“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月”的开展的情况又作了以下部署安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增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夏季热销的冷饮类食品、短时间容易变质的鲜肉类食品、集体食堂等。
二是集中力量,加大食品监管责任力度。坚持村居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全力抓,并将目标、任务层层细分到各环节、各岗位,根据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全面落实夏季食品安全管理各项保障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行业,加强督促检查流通环节。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食用油、超市食品等食品流通环节的进货渠道作为重点,对查获的“三无”食品以及过期食品立即扣押,并追溯食品来源,对熟食制品、冷饮、水产品及水果等重点食品,切实加强检查监测力度,凡不符合市场准入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处理,切实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是加大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杜绝食品污染。严格遵守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而引发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定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加强相关疫情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核实,妥善处置,有效应对。
郑城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5日
第三篇: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夏季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县局决定自6月15日至8月30日,在全县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县城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
(二)重点单位:糕点、酒类、饮料、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卤菜店等食品销售经营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含幼儿看护点),中型以上社会餐饮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三)重点品种:熟食、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蔬菜、食用油、米面制品等夏季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三、整治内容
(一)市场主体资格清查。
做到辖区所有在业食品生产经营户持证、亮照、依法经营。(二)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及培训。
6月下旬召开大型以上餐饮单位行政约谈会,集体约谈大型以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各分局要组织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
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表”的内容全项目做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白酒、肉制品、糕点、饮料等企业的监管。(四)食品流通环节检查。
重点抓好食盐质量安全和对各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抓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等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五)餐饮消费环节检查。
重点抓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含幼儿看护点)及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主要检查经营户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过期变质食品,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情况。(六)食品安全检测。
由检测中心按照县局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到位;各分局在7月14、15日开展熟食食品安全集中快速检测行动,以熏烧肉、牛肉、盐水鹅、麻辣鹅等肉制品为主,全县所有熟食经营户,每户抽样不少于2个批次;县局规定的检测项目为熟食中的亚硝酸盐,各分局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决定如甲醛、硼砂、二氧化硫等项目。分局在快速检测中,发现有不合格食品的,立即报食品经营科安排法检。7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食品安全集中快速检测情况及相关照片报食品经营科。四、整治时间
6月15日至8月30日。根据事权划分,大型以上餐饮、初中以上学校食堂由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由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其余由所辖地分局负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各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要根据各自事权和检查要求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分工到组、到人,明确完成各类食品经营业态检查的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二)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采取集体约谈、集中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三)加强监管,严查违法行为。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采购及使用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四)加强防控,消除安全隐患。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经常性自查,全面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第四篇:2015年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上
**市2015年夏季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夏季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市***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生猪屠宰等五大环节进行排查;坚持严惩重处、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高昂代价,从而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隐患大排查,务求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冷荤凉菜,熟食卤肉等。
(二)重点单位: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快餐店及农村群体性聚餐场所,超市、商场及食杂店,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摊点(户)及熟食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生猪屠宰场等。
(三)重点区域: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城市社区等。
三、整治任务
(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抓好种养殖环节的整治
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畜禽产品、原料乳等种养殖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剧毒、高毒农药、渔药及在饲料中滥用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检验监测力度,禁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二)市质监局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要特别加强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防止气温升高引发的细菌污染,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原材料采购和产品消毒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要认真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现重点高危食品的全覆盖抽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市工商局抓好市场流通环节的整治
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食杂店、农村集市、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销售注水肉、病死(害)肉、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依据职责,严格规范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摊点(商户)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加强对群体性(含农村红白事等)聚餐、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餐饮、旅游景点、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经营范围,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监督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采购病死畜禽、地沟油、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熟食卤肉、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宣传疗效和保健食品添加中(西)药的违法行为。
(五)市商务局、市畜牧局抓好畜禽屠宰环节的整治 加大对畜禽屠宰及活畜禽产品和胴体肉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注水肉、病死(害)畜禽肉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生猪宰前查验、检查、宰后检疫、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落实到位;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加强对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假酒劣酒流入市场。
(六)市公安局抓好食品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 开展食品犯罪线索大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案源,从严从重打击食品犯罪;对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案件查办要全面体现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七)市粮食局抓好粮食出库环节的整治
严防霉变粮、劣质粮、陈化粮、掺杂使假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粮食流入市场。
(八)市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抓好包片区域的整治 市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成员单位在做好本部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第五篇: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
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八)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
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