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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最终5篇)

局机关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最终5篇)



第一篇:局机关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局机关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2 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目录

...................................................2 2.督查工作制度...................................................4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4.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5.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14 6.行政执法人员制服标志管理制度..................................17 7.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24 8.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28 9.“暖心工程”工作制度..........................................29 10.社会监督制度.................................................30 11.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32 12.一次性告知制度...............................................37

一、制度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或不按程序办事,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致使国家、单位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等较大损失的;

4、在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效率低下、作风恶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导致上访问题发生的; 5、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因主观不努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 6、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研究解决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不按上级时限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影响年终部门工作考核的; 7、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其他规定,被群众投诉、举报,或被效能监督、督查人员明查暗访所发现问题的。

1、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及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

导责任。

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用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存档备案。

一、制度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上级决策、领导批示、党组决定和全局各项工作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和及时办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局党政办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局系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1、对局机关股室及各基层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的重要指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随机督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基层单位工作进行日常性检查。

对责任单位办理局领导交办、签办及工作部署的推进、措施、效果等进行跟踪督查。

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市民群众投诉等事项进行重点督查。

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活动、在岗履职、执行纪律、值班值宿等进行专项督查。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全局系统人员到岗、工作落实、遵守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

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限或批示时限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

1、实行督查通报制。根据督查情况定期编发督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局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跟踪专项督查。特殊重大事项,实行不定时督导。

凡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的,对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对涉及违法乱纪行为,上报区纪委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对于局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局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职能部门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

第五条

局机关将结合年度考核,对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安全会议制度 1、局要在年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局年度安全工作,制定下发安全工作要点和拟定活动计划),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年底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可结合全局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一并进行)。

1、各股、队、室可随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1、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以上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年初和半年),不能一次性组织的,可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采取分专业、分批次、分班组进行。

对于新调入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奖励(1)对于在大力宣传预防事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

(2)对于在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岗位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的人员,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终评优时优先考虑,同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

(3)对于在预防事故中,不顾个人安危免于事故发生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并发给一定的奖金。

(1)各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认真、检查走过场、玩忽

职守、渎职所发生的事故,给集体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由局班子会议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职工不能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程操作、工作马虎、玩忽职守等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个人全部负责。

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定期进行检查。

在规定的检查之外,也可进行抽查和突击性的检查。

本级能够解决的由本级解决,本级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观念,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确保单位财产安全。

24 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局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或询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看管好本单位车辆和局内干部职工人员的车辆。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门。

为规范全局交接班工作,防止因交接班失误导致的工作损失,制定本制度。

1、连续工作岗位上、下班人员。

1、现场管理应当交接的各项台帐记录。

作内容、要求、完成时间等。

1、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时,因交接工作不规范造成的责任,由交接班存在过错的一方或双方承担。导致损失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处分。

先行离开的按脱岗处理。

1、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局内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财务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五人会审联签审批制度。

要减少陪客人数,严格用餐标准。

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派车制度。下班后,车辆要定点存放,保证存放安全。

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据元宝山区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属各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管理和使用执法证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执法行为时,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以下简称执法证),禁止无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从事执法活动。

第四条

申领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经过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局法制办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实行登记管理。

执法人员调离我局的,要将其执法证件及时收回,统一上交区政府法制办进行销毁。

执法人员执法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要将情况上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变更登记并换发证件。

执法人员遗失执法证件,应当及时向局法制办报告,由局法制办统一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补发执法证件。补发后再次遗失者,不再发放执法证。

第六条

执法证件只适用于持证执法人员本人进行执法活动。

执法证只限执法区域内的执法活动,不得跨区域使用。

执法证只限部门业务内的执法活动,不得跨部门使用。

第七条

执法证件不得转借、租用。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转借、租用,立即没收执法证件,并不再发放。

第八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由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丢失执法证未及时报告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九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出示执法证时,当事人有权查看,以证实执法人员身份、行为的合法有效性。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得因此而刁难当事人。

第十条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法制办暂扣执法证:

(二)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三)故意刁难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四)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五)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后果的;(六)出借、出租执法证的。

暂扣执法证的期限为 x—x 个月。

第十一条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其执法证:

(二)被暂扣执法证两次以上的;(三)其他按照法津规定不宜再从事执法工作情形的。

第十二条

被暂扣或被吊销执法证的,不得再从事执法 工作。在年终考核中,被暂扣执法证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被吊销执法证的人员不得评为称职。

第十三条

建立执法证年检制度。

持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应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执法证年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年检通过;培训考核不合格,执法证件暂停使用,直至考核合格,年检通过。

未加盖年度年检专用章的执法证为无效执法证。

连续两年未年检的执法证自行失效。

(一)为加强制服、标志的管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不得随意改裁制服。

离职人员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应缴回全部制服及标志。

(一)行政执法人员要忠于职守、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在办案中

要详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重事实、重证据,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要严格办理手续,否则按贪污论处。

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某种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另派他人办案。

第一条 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权,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使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

第四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过错与承担责任相当原则;(四)责任自负,重在教育原则。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为执法过错,应当予以追究:

(二)未持证上岗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反规定发放、伪造、涂改证件的;(四)违法收集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制作假证据,捏造、歪曲事实陷害他人的;(六)故意隐瞒行政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行政违法证据,包庇、纵容行政违法单位和个人的;(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接受相对人宴请,索取贿赂的;

(九)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十)泄露案情或者泄露相对人商业秘密的;(十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二)不如实报告案情,把关不严导致错案的;(十三)丢失、毁损案卷材料或者制作假案卷的;(十四)拒不执行上级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的纠正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为,应当予以追究的。

第六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法过错,应当予以追究:(一)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二)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三)本局自行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第七条 由于案件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造成危害后果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审批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应当纠正的而没有纠正的,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执法人员的责

任。

第九条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由于行政干预,或者审批人的故意,导致错案的,追究审批人的责任。

第十条 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出现执法过错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案件严重错误的,追究参与讨论所有人员的责任;但发表过正确意见,未被采纳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二人以上都有执法过错的,依责任大小分别追究其所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第十二条 执法过错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暂扣执法证件、吊销执法证件、行政记过、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

行政执法人员构成执法过错,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的,暂扣执法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可以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公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一)情节显著轻微的;(二)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的;(三)由于过失造成过错,危害不大的;(四)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追究:

(二)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后,一年内再次发生执法过错的;(三)不思悔过,打击报复的;(四)对查处工作设置障碍,坚持错误拒不改正的。

第十五条 由于执法过错,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执法过错责任人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赔偿费用,由执法过错责任人所在单位先行赔偿,然后向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执法过错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受到暂扣执法证件以上处分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第十七条 暂扣执法证件、吊销执法证件的解除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

第十八条 执法过错的立案查处,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执法过错的调查,由局法制办和局纪检人员负责。调查结束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两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不能结案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案件,经调查,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或者免予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有关部门;应当追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执法过错的处理决定和解除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三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

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严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预防和杜绝执法过程中以暴制暴、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执法“十二条禁令”。

局属行政执法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均执行本禁令。

对违反禁令的行政执法部门或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调离执法岗位、停止执法职务、离岗培训、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或者开除的处理。同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反“十二条禁令”的,对其所在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为了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节约空调用电。凡安装空调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xx 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 xx 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尽量减少使用时间,提倡在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再开

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将计算机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办公设备停用半小时以上时,要关闭设备电源,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下班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杯水做起,不断强化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对“隔夜水”不能继续饮用的,要一水多用,用于洗手、清洗抹布、浇灌花草等。限定卫生间水龙头开关流量,在冲洗拖把、抹布时做到合理用水,杜绝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不用时要随手关紧,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

1、注意节约纸张。各类文稿、报表的清样除上报稿外,在纸张的双面都已打印后方能报废。在改写文件材料时,一般情况下在电脑上修改,尽量减少文件材料的打印次数。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文印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所有印发文件一律采用双面印制,最大限度减少纸张浪费。

要减少传真、打印、复印量,各股、队、室及工作人员对每份材料的复制数量应当精确计算,能传阅、借阅的文件材料严禁重复打印、复印。凡是在办公楼内借阅调阅文件材料的或向其他单位报送文件材料的,优先使用互联网传送、交流。全体工作人员

应加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尽量使用计算机网络及移动存储设备进行修改、传输文稿。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通过网络登载信息、传递文件。

要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使用过的曲别针、大头针等用品,有使用价值的,要继续使用。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召开会议或接待来客时使用配备的常用茶杯,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各种机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减少损耗,延长使用寿命。

1、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杜绝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对违反者一经发现,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要责成其交纳有关费用。

坚持做到可打可不打的电话不打,必须打的电话应尽量做到长话短说,同楼层联系不打电话。每月公示各部门电话费缴费单。

上级、外地和下级单位前来办事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按规定标准接待。未经批准擅自接待的不予报销,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

1、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进行一般性公务活动时,要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能几人同行的,不得分别乘车。进行集体公务活动时,提倡集体乘车,力戒公车私用现象。

车辆维修和零部件更换由驾驶员报局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修理或购置零部件。车辆维修费用的报销,按经费审批的有关程序进行。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努力降低燃油消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核制度,限制一般性考察、访问、交流、培训,禁止任务不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组团出差。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期间发生的旅游景点浏览费用等,一律不准报销。严禁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宣传力度,做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

8.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等活动;参与问卷测评和民主评议工作考核。

暖心工程” 工作制度 为全面激发士气,提振信心,弘扬正气,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职工工作幸福度和成就感,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找到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认识、解决困难、提振士气、凝聚力量”为目标,以加强工会工作为重点,通过实施“暖心工程”,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1、救助困难干部职工。通过调查摸底,把真正困难的干部职工梳理出来,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了解干部职工致贫致困的原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捐款和利用工会会费,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救助,大力弘扬“全局一家亲、有事大家帮”的和谐大家庭精神。

干部职工(含本人、父母、爱人、子女)大病住院,局班子前往探望慰问(同一原因多次住院只探望一次),并结合实际困难给予一定范围内的救助。

对局内全体干部职工的生日进行登记,在每一个干部职工生日当天,为他(她)发送微信祝贺。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本地区易发的地方病种,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头(颈椎、腰椎)CT、全身彩超、女性妇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透等检查项目,让干部

职工对自身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

深入对干部职工的了解,对新婚的男女青年干部职工和干部职工子女通过发送微信的方式祝贺,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局党组、党总支和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和祝福。

以“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书法、摄影等活动,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凝聚团队精神。

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齐阅览等功能及设施,建设起党员活动阵地,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

建设专门的健身场所,购置乒乓球桌、跑步机等健身器材,方便广大干部职工锻炼身体。同时,在健身场所内配置膳食营养宝塔、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等健康指标自助检测设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拥有健康的体魄。

为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社会公信度,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一体化进程,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公开。

监督员的权力:对我局规范化办公、办事公开制度、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有调查核实权、评价评估权、指导检查权和帮助检查权和帮助整改权。

监督员的任务: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安排、工程投标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鉴定; 3、收集、归纳我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帮助、指导我局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参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检查、督办。

1、活动方式:集体组织调查与个人单独调查了解相结合,以单独活动为主;每半年集中碰头反映情况与个别交换情况相结合,以个别交

换情况为主;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掌握了解正面典型相结合,以调查反映问题为主。

了解正反典型,及时整理情况,定期反映问题,可随时交换情况或电话监督。

1、机关主要领导和专职干部每季度对义务监督员走访一次,征求意见。

为保障城市管理工作及其他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避免或减轻给城市管理工作及社会形象带来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管理工作中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城市管理依法强

制执行、城市公共设施维权以及涉诉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事件等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1、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向社会及时发布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不准确报道,开放有序组织采访,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和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

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流程。除按规定应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应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的,由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者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执法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长:局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

1、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一是负责全局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部署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督促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二是全面领导、协调部署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本预案事件范围,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统一发布口径,审定发布内容。

做好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拟定发布形式和内容,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管理新闻媒体采访。收集、跟踪、分析内外舆情,为局领导小组提供防范和处置的有关工作建议方案。

(一)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综合协调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局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请示、报告。

综合协调办公室会同区公安部门对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身份进行确认,并宣布有关采访纪律,明确采访内容或对象,规定采访区域,设立接待记者的场所。在做好事发现场记者管理的同时,派人协调好记者的采访报道,防止片面或不实的新闻信息从这些地方传出。

突发事件发生后,局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新闻发布预案,对掌握的新闻事实在第一时间向区领导汇报。

一般情况下,信息发布办公室在 3 小时之内提供可供新闻媒体向外发布的新闻通稿,报局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发。

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分阶段发布信息,初期先对突发事件的基本事实作客观、简明的信息发布,待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事实后,再发布后续信息。信息发布可采取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或再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微博和新闻跟贴等平台主动引导网上舆论。

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主动了解掌握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意图,如发现有的记者有做负面报道的想法,积极与其进行沟通,根据事实,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争取和记者达成共识,取消报道计划。同时,并设法与记者所在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事实材料予以说服,取得媒体领导的支持。

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负面炒作出现后,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组织有利于塑造正面形象的宣传报道,与此同时,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进行系列正面宣传,使原来不利的负面影响变为正面效应。

新闻媒体刊登的负面报道如有严重失实,处置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办公室要依据突发事件的事实真相,与刊登负面报道的新闻媒体严正交涉,据理力争,促使其声明更正或续发事实真相报道。如交涉无果,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一)善后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局应急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组织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应立即对事件应急处置中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上报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

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新闻发布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修改完善。

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股室队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局应急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要保持与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之间、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内部各成员之间以及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与媒体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运行。

局财务要为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要成立应急新闻工作小组,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员参加区新闻发布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并结合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更好地改善投资环

境,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篇: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议精神,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本领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水利干部队伍,特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人事)负责组织实施,科站学习由科站长结合科站实际情况组织。

二、学习内容。

1、理论、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

2、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其他需学习的材料。

三、学习方法。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可采取讲座、报告、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倡导和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政治、业务,不断完善自我。

四、严格考勤。参学人员自行签到,干部职工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五、时间安排。一般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遇有重要学习任务,随时安排。参加学习人员要准时参加,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

六、学习材料。由局统一征订和提供。

七、学习目标。学时事,知大事;学技术,增才干;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

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车辆管理,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产安全。汽车交通工具属国有资产,汽车驾驶员应精心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和检修,延长汽车的使用年限。

二、人身安全。汽车驾驶员应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期间严禁喝酒,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管理单位。局机关汽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局领导同意。

四、用车调度。各科站工作用车的,应事先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时间、地点、人数等,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办公室派车,车辆按登记先后安排。

五、节超奖惩。严格登记驾驶员出勤、行车里程、用油等情况,全面测算车辆的能耗和业绩,油料节约奖励驾驶员个人15%,超支个人承担5%。

六、车辆入库。车辆除上班和外出外,下班、夜间及节假日要入库管理(长途前夕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汛期值班。为确保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驾驶员汛期每周轮流值班。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并通知防汛办。值班时间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防汛纪律,坚守岗位,保证防汛应急用车。

八、车辆维修。应本着“计划、节约、合理、定点”的原则,严格手续,加强管理。车辆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提出计划,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同意后,到指定的地点保养和维修。车辆大修理,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车辆外出途中出现故障或其他情况,及时与局领导和办公室联系,妥善处理。

机关考勤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鼓励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更好地服务水利事业,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统一考勤。全局各科站由办公室组织实行上、下班签到。出勤补助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二、上班出勤。上班、经批准在外参加各种类型会议或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培训班等属出勤。

三、加班补休。因工作任务紧急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加班,经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批准,开具加班通知单,加班原则上在次日给予补休。

四、准假权限。请假要填写请假条,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科室一般人员请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须经科站审核,分管局长批准;科站主要负责人市外公差或请假须经局长批准,科站副职请假须经分管局长批准。未经请假履行手续擅自离岗的,视同旷工处理。

五、病假证明。休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并由分管局长批准。

六、休年休假。执行年休假规定,年休假由科站提出安排意见,经分管局长批准同意。

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守工作岗位,不大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干预他人工作,不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清洁、美观的学习、工作环境,为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局创建市文明单位活动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是体现机关形象,反映机关精神面貌的一面镜子,每个同志都必须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养成文明卫生的习惯。

二、局大院、厕所和上山道路公共卫生由保洁公司安排专人清扫。每层楼阳台和走廊由所在楼层的科室负责打扫,周末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每逢节日或重大活动组织全局职工对局大楼、上山道路周围环境进行大扫除(各科站划片包干)。

三、科站办公室内要每天拖扫,要求六面光,做到整洁、舒适。办公用品摆放整洁有序,不乱堆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

四、不向窗外和楼下倒垃圾、污水,办公室垃圾一律清扫装袋倒至垃圾池内,严禁随地乱倒垃圾。

五、杨梅山庄范围内的卫生由杨梅山庄经营者负责清扫。

六、杨梅山家属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由各住户负责。

七、局不定期对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八、局卫生、保洁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接 待 制 度

为做好接待工作,坚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廉政节俭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承办,统一管理,定点安排,严格标准。

二、公务接待按照“定点招待、三单合一、实名登记”的规定,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餐由相关科室填写“用餐通知单”,经分管局长审批,定点就餐;接待、宴请需填写“公务接待通知单”,经局长审批后到指定地点安排。

三、严格接待标准。一般工作人员来局公务,按40元/天(其中早餐10元,中晚餐各15元)、区县水利(务)局长按60元/天(其中早餐10元,中、晚餐各25元)、副县以上及省厅领导按80元/天(其中早餐10元,中晚餐各35元)。烟酒饮料从严从紧控制,中餐不提供酒水。

四、工作餐需要科站人员陪餐的,安排一人。

五、来人接待公开,定期统计接待情况,由局领导在职工会上通报,接受监督。

六、坚决禁止单位、机关内部之间相互吃请;坚决禁止以接待上级领导为借口无限制提高接待标准的高消费。

文 印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文印工作管理,提高文印质量和工作效率,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局文印工作。需打印或制版印制的文件和材料,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打印。

二、局办公室承办局办发文、综合性会议材料的打印工作;相关科室承办涉及本单位的文字材料初稿的打印工作,并提供电子文档交局办公室统一排版印制。

三、局办公室按来文的先后顺序,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好打印工作。急件经办人须填写《文印申请单》经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优先安排打印。

四、确需加班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事先填写《文印申请单》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文印工作人员加班。

五、有关科站和相关人员要认真校核文稿清样,完成两次校核文稿清样,至少有一次是双人校对。每次校对后,校对人必须在拟文稿(打印稿)上签字。第三次校稿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六、局办公室文印人员一律不接收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材料打印任务。

七、文印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同时爱护好文印设备,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服务好本局的文印工作。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作用,保障局机关稳健运行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一、局水利经济科统一管理和核算局机关、局属未独立事业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审批。严格执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我局工作人员工作、学习活动开支报销一律凭正式发票及符合有关规定的原始凭证,经水利经济科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三、有关经费开支规定

1、医药费:按照市医保规定执行。

2、差旅费:①参加省内外会议或公务,严格按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从严控制住宿标准。②工作人员出差除单位派车外,一律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轮船等交通工具,不得包车或乘坐出租汽车。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长批准。出差打的费、包车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局长审批。市内出差交通费严格按照出差天数每人每天3元包干补助,单位派车的不予补贴,市内公交车票一律不再报销。③出差须填写“出差申报表”,经局长批准核报。④机关人员出差或办理公务借款的,一般回单位后五天内必须报帐。

3、电话费:①个人电话费: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②各科站电话实行ic卡管理,话费按包干基数各科站自行管理使用。话费包干基数按月基本费用50元,加每人月通话费20元计算(按实有人数计算)。

4、办公费:

①办公用品(笔、墨、纸、薄等)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年初由各科站按定额编制计划,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发。

②信函的邮寄、资料的印刷等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工作人员应将信函、资料等交局办公室,统一印刷或邮寄。

5、会议费:

会议的召开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长同意。

①全局性系统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

②业务性专题会议,由主办科站填制“会议报告单”、“会议预算”,经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并按会议标准办理,超标准部分须经局长审批列支。会议费标准按每人每天50元(含场租;住宿费自理)标准执行,会议人数、天数据实计算。

6、维修费:

①房屋:按住房改革政策规定,住房公共部分由局办公室负责提出具体修理意见,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实施。小区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由住户自行负担。

②水电维修:除公共部分外,各户水电(含表)自行维护、保管使用。因水电表损坏,无法查清使用度数,按上年平均数2-3倍收取水电费。

7、报刊订阅费:倡导厉行节约,每年年底由各科站申报征订计划,局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征订。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局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其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局各科站室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编制下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于每年12月下旬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对于确属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后办理。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即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管理;同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第四条 局水利经济科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帐、统一核算,并协助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第五条购入的固定资产, 由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填制《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一式二联,办公室凭第一联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水利经济科凭第二联填制记帐凭证,记入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卡片必须登记到每一件固定资产,明确使用、保管职责,坚持“按物设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随”的管理原则。各科室站根据工作需要签字领取。

第六条各科室站之间和上级调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调拨)单》,视同“购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条各科室站的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其使用效率。固定资产保管人退休或调离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八条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1、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等。

2、清查盘点的具体程序是,由各科室站填报固定资产调查表,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固定资产明细帐逐一核对。

3、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帐;盘亏报损的固定资产,属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核销;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应当按照规定给当事人以必要的经济赔偿。

4、局各科室站闲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使之合理流动,发挥效益,防止积压。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文件和市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各科室站不得擅自处置。报废时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1、电脑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质量低劣、技术落后、效率低、耗能大、主要结构或部件陈旧老化,精度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无修复意义或无改装利用意义,被确认为淘汰的产品。

2、因意外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设备主部件严重受损,已无修复价值的。

3、修理费用超出原值的50%,或接近同类产品新购价格的。

第十条出售、出租、报废固定资产所得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交水利经济科入帐。

第十一条 以上规定如与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三篇:总务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总务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二、总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三、学校门卫保安岗位职责

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五、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六、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七、保管员岗位职责

八、公物赔偿制度

九、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十、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总务处主任在主管副校长、校长的领导下,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管好学校的财和物,服务好师生的生活,保证物资供应,为教育教学服务。

1、负责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学校校舍、校园等基础建设的长、短期规划。

2、领导总务人员搞好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方面的后勤安排工作。

3、搞好校产管理工作。对学校财产定期清点,每学期核查,做到有物有账,帐物相符;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实习实训设备的登记、分配工作;建立健全校产的购买、登记、保管、使用、修缮、赔偿、核销等制度;负责督促师生爱护校产和执行校产管理制度

4、协同财务室管好财物,杜绝浪费,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定期向校长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定期公布账目。

5、搞好校容、校貌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有计划绿化学校环境,开辟和管理好学校的花坛、草坪,美化环境,改善办学条件。

6、管理、监督好学校物业公司工作,努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并配合安监办搞好学校的保卫工作,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障学校用水、用电、燃气、余热、通信和网络等的正常使用。

8、与办公室、工会配合共同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9、加强对总务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端正服务态度,关心他们的业务进修和技术的提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0、定期召开总务处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安排各阶段工作。加强对总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要求和考核,要奖罚严明。

11、完成好校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总务处干事岗位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助总务主任做好后勤各项工作。

二、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内部管理工作,做好总务处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

三、协调物业公司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门卫保安履行门禁制度情况。负责校园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监督物业公司搞好环境卫生,出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协助总务主任做好校产的采买、登记、统计、发放及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账簿,做到帐物相符。

五、协助总务主任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六、经常巡视校园,对水、电、暖管线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遇有困难,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七、具体负责办公室、教室、教师办公桌椅、学生桌凳的安排。对自然损坏的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对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校产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八、强化后勤管理意识,对库存备用物资认真盘点,真正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搞好每学期期末的验收。

九、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总务处的值班工作,热情接待外来工作人员或来访人员。

十、按时进行水电表的统计,及时完成学校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门卫保安岗位职责

学校门卫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在门口站立。

2、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校园,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或总务主任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白天、深夜四个时间做到定时巡逻一遍,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或报警。

3、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六、其他工作

1、准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包裹,及时送交相关人员。

2、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并向学校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4、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部门负责人、总务主管校长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总务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总务保管员负责。

2、总务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各专业学校支取的物品、实习实训设备要及时登记到分账册。各专业分账册要和总务总账册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总务保管员统一管理、发放。

2、领用办公用品、实训设备,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及时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总务保管员要及时核对学校资产与账目。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根据采购账目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总务保管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主管校长、总务主任、财务主管和总务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账、入库、出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各专业科室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表》,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送交总务主任处汇总、做出预算报分管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三、物资采购制度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总务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经手人、保管验收、主管校长、校长签字)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财产调拨单入帐。

四、物资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对所采购的贵重物品及大宗物品,总务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达到2万元以上的物品要报请教育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和纪检委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4、建立采购物品入账、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五、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1、1000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资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六、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1、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分管,总务主任负责实施,但应主动听取使用部门及其他科室主任的意见。

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请购单的上报预算。

3、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品牌的质量、价格等要应请教有关专家后再组织采购。

4、对仓库备用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提出添置计划,报总务主任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学校物业管理方案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学生能够正常学习与生活、按时作息、及时上课,我们将学校物业管理分为三大块: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安全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参与的共管机制。由学校分管校长、总务处、安监办以及物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一职专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协调一职专日常物业管理运作,物业公司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上阶段的物业管理情况,增强沟通,促进了解,有利于物业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

2、物业公司要从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校方联手制定门卫、保安、保洁管理规定,使学校物业工作有章可循。

3、物业人员要着装上岗、标志明显。

4、物业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表,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防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5、抓好消防工作,做好日常消防设备检查,把消防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学生宿舍每层楼设置灭火器、紧急备用灯、张贴禁烟标志,做好学生的防火监督教育工作。6、24小时全面监管。保安按时巡逻,时时查看监控录像,保障学生不受侵害,保障教学楼、宿舍楼内公共设施完好,保障宿舍楼内的治安环境,保障学生人身与物品安全。

7、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来访登记,来访人员经被访人确认后,方可入内,校外闲杂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按校方规定开关大门。

(3)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时间报校方。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2、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和学生处汇报。

3、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

4、清洁标准:

(1)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

(2)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50厘米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3)楼梯的标准是: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

(4)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

(5)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三、水电及公共设施管理

1、建立巡视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巡视水电及公共设施。巡视内容:

(1)检查校园内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无杂物,发现后做好记录,落实清理工作。

(2)检查校园内路灯及楼梯照明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3)检查有无损毁公共设施,包括门窗、绿化、路灯、监控、电线、楼道照明等,如有上述情况,立即进行维修,如属人为破坏,立即进行制止并视破坏情节轻重报校方后给予一定的处罚。

(4)检查各类管道电线有无破损、断裂、生锈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保证各类管道电线正常使用。

(5)检查学校大门、围墙等设施是否完好。

(6)配电部分电缆沟(竖井)无水渍、杂物、鼠害,楼层配电箱外观美观、完好、清洁、开关运行无影响等。

2、水电工24小时值班,并把每个水电工的紧急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防出现突发事件后联系。

3、各楼房走廊照明、自来水龙头、玻璃、延时阀等日常维修物品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保管员岗位职责

为管好学校财产,使财产不受损失,保管员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心,做到爱校如家。

一、认真做好校产设备清理、验收和保管工作。出入登记,领取重要物品要有关领导批准。

二、坚持原则,建立公物领用、借用、回收及损坏公物赔偿等制度。私人及外单位借用学校物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三、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严防物品受潮霉烂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

四、每期末必须按上级要求对学校财产全面清理,正确填写财产登记表册。公物与借据吻合。

公物赔偿制度

一、人人都要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进行教育,对严重破坏公物的学生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赔偿。

二、排定的课桌椅等不得任意调换搬动。不准在其上面踏、画、刻、锯,若有损坏,除加强教育外,视其态度,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三、门窗要及时启闭,放学时管好门窗。

四、要爱护好班级图书、报纸、杂志,不得弄脏、涂写、折角、撕页,若有损坏、丢失,按班级规定办理。

五、要爱护实训室内仪器、教学设备、电器、灯具等,损坏者视情节处理。发生不安全事故,对参与人要严肃处理。

六、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运动器械由体育委员负责借用和及时归还,不得丢失和损坏,如有违反者按体育教研室规定处理。

七、要爱护花木,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一律不准踩、踏、攀折学校花草树木,若有损坏视情节轻重赔款。

八、各班清洁用具要求排放整齐,不得任意损坏,损坏者按班规处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定期核算的原则。

二、学校低值易耗品是指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国旗、彩旗、横幅及劳保生活用品等等。

三、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学校各年级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学校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出采购计划,报校领导审批后购买。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四、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五、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六、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时,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七、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周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帐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八、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品、低值易耗品,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手续。

九、建立对帐制度,保证金额帐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相符。

十、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自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财会室负责人为财会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

三、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财会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四、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五、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六、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第四篇: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个人负责制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疾病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疾病,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疾病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饲养员,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解剖以确定病情,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疫情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双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

(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元/餐(人);

(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元∕晚(人)。

有机料管理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以及有机茶园里的蚯蚓等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有机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有机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有机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有机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死鸡、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死鸡要深埋或焚毁,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鸡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9、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鸡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鸡苗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外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鸡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

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奖励处罚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连续18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公司养殖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鸡只,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

任;

7、出现养殖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

第五篇: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个人负责制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疾病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疾病,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疾病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饲养员,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解剖以确定病情,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疫情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双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

(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元/餐(人);

(3)住宿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元/晚(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元∕晚(人)。

有机料管理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以及有机茶园里的蚯蚓等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有机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有机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有机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有机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死鸡、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死鸡要深埋或焚毁,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鸡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9、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鸡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鸡苗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外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鸡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

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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