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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机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机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机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为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机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增强车务段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全段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专兼职党(总)支部书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沈阳铁路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铁路事业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段党委对全段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检查指导工作,抓好科室、车站、车间、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各专兼职党(总)支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班子、各级干部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与段安全、经营、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四条:段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段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采取适当形式定期在党委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作出工作安排。

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

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通车之窗、小电视台、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段荣誉室、文化活动室,车站广播、书报亭等。

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晴朗。党委书记要亲自上手,加强对职工网上家园、段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刘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第五条:党办作为段党委主要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段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季度向段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每半年对各党(总)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段党委。

第六条:段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党(总)支部书记一体化和党支部书记履职考核。

第七条:段党委每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委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段纪委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九条:段劳人科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干部的考核,作为评先、奖惩和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段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对各级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 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XX街道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本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三、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三、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四、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二、街道党工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XX街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二、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四、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五、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第三篇:机关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1、机关工作制度

2、值班制度

3、考勤制度

4、请销假制度

5、机关卫生制度

6、车辆管理制度

7、机关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8、公文处理和文件打印制度

9、机关学习制度

10、全员信息反馈制度

11、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分管与片上的各项工作,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作风朴实,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机关形象。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三、上班时间内不准下棋,不准打扑克,玩麻将,不准串岗或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如有违反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中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主持会议或活动的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对办公室内的电脑、座椅等公共财物要珍惜,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后要关闭室内电源,节约用电。

六、对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按时间要求认真完成,上级需要的各种报表、数据、总结材料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有误。

七、参加部门以上会议的人员,要注意领会精神,会后及

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负责督促落实。

八、机关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行政,为政清廉,办事公道正派,严禁吃请受贿,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九、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一般不在村上就餐,因工作需要,可在村上吃便饭。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中午不准饮酒,更不能酗酒,因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十、疾患工作人员因出差、开会,下乡等要和办公室提前联系并说明去向和时间,以便于办公室掌握情况和通联。

值班制度

1、办公室和主要职能股室,要保持每天24小时不离岗,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确保电话畅通和上通下达。

2、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值班纪律、处理日常事务,按要求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3、对重要事宜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不得有误。

4、夜间值班必须严守岗位,保证任何时间内不缺岗,维护机关大院的安全,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5、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楼道及厕所内电灯,杜绝“长明灯”现象。

6、值班人员要做好相互之间的交接班工作,对本值班时间段内的工作做好总结,未尽事宜交待明白,以防止工作前后的脱节和便于责任的廓清与区分。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

考勤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每天两考勤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1、白天考勤实行挂牌制。考勤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8:30,由头一天夜间值班带班长负责签到。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后,先签到,超过规定时间不签到者为迟到,迟到三次记矿工一天,并按矿工处理。每天8:30以后由带班长将考勤情况报告给分管机关的领导,每月由分管机关领导汇总,进行奖惩。

2、夜间考勤时间为下午下班后到晚上7点,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岗。由带班长负责记夜间值班考勤,第二天将考勤情况报告给分管机关的领导,由分管机关领导每月汇总进行奖惩。凡夜间值班无故不到者,带班长如实报告的只对缺勤这罚款50元:如带班长不能如实报告,对带班长加倍处罚。

3、上班和值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下村或外出,除全镇统一行动安排之外,一定要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挂号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4、负责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任何人都不得给考勤人员出难题,凡发现考勤人员有徇私现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5、镇党委、政府和分管机关的领导进行不定期查岗,抓好值班考勤制度的落实。

请销假制度

机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纪律,按照管理权限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1、副乡级以上干部请假由书记批准,书记不在时由镇长批准,书记、镇长均不在时,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

2、所站长请假一天又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并征得镇长同意),两天以上者由分管副职报镇长批准,镇长不在时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

3、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机关领导批准。请假1—3天报镇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报书记批准,但必须把手头工作完成或委托相关人员办理。

4、本单位职工婚假为七天,本单位职工子女结婚假期为五天,丧假直系亲属为七天,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人员请假必须说明理由,理由不充分者不予请假,事后向准假人销假。

6、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征得书记、镇长同意,未经允许擅自超假者按矿工论处。

附:《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摘要)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休病假的,应有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二)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

(四)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照发,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百分之七十计发。

(五)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职论,除按日扣发工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七)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取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职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八)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矿工天数的全部工资。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努力创建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2、各办公室内要做到门窗洁净,物品放置有序,布局合理美观,墙壁顶棚无灰尘蛛网、地面无尘土杂物。

3、每周一上午8;30至9:30为集体大扫除时间,对院内进行彻底地清扫,院内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杂草,无砖头瓦片,无积雪积水。

4、楼道、楼梯及大厅卫生由当日的值班人员负责。带班长要带领本组值班人员在每天下午下班后对楼道、楼梯及大厅清扫一次,确保楼内清洁卫生。

5、严禁在室内、楼道内乱扔脏物、乱倒脏水、乱放自行车、摩托车等。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内,并排放整齐。

6、厕所卫生按《厕所卫生值日表》执行,值日人员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定期喷洒药品,清除蚊蝇、鼠等害虫。

7、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分管领导要对卫生情况定期检查,对不尽责任、达不到标准的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达不到标准的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必须做到严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2、单位两辆轿车各自由书记、镇长调度,面包车由分管机关的领导调度,配备给计生委、派出所、财政所的车辆分别由计生委主任、派出所所长和财政所长调度。

3、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凭传真、通知可以安排车辆,一般干部职工开会、报表等自行乘班车,凭传真、通知与镇长批示报销车费,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租用出租车辆。

4、私事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特殊情况需向书记或镇长批准,方可用车。

5、公休日、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单位,未经书记、镇长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如私自动用车辆,甚至将车交给他人使用的要对司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6、司机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喝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7、努力节俭油耗,对每个车辆实行按月推算出百公里耗油量,根据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和行程估算用油量,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8、司机要学习必要的维修知识和技术,对车辆要及时进行保养,小故障有司机及时修理,需要到修理厂修理时,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单,由书记、镇长批准后到定点厂修理。财

会人员定期与修理厂结算。

9、购置汽车配件和用品有司机提出申请经书记、镇长批准后统一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10、政府各部门的车辆,正常工作时由本部门自己安排,非常时期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机关费用开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为加强机关费用开支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根据机关实际,特别制定本制度。

1、坚持量财而出的预标制度。一切开支必须报请局长批准,数额较大的开支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严禁先斩后奏。

2、差旅费报销。外出开会及到外地办理业务,乘车费、差旅费必须凭传真和会议通知单在7日内审批报销,如无特殊情况超出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集中购买。机关办公用品的购买须先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签批单》,经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准随意购买。

4、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各股室确需招待的客人中午以工作餐为主,晚上可酌情招待,但经办人要在清单上注明缘由和个人签字。确需外出招待的,经局长批准凭分管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定点饭店就餐。就餐者现场交款不得签字,结束后立即凭单报销。要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客人数,不经批准,不得动用名酒、名烟、水果和高档饭菜。严禁乱吃喝、乱签字,未经批准的招待费一律不准报销。所有就餐招待报销时必须有菜单、正式票据和派餐单。

公文处理、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制度

1、公文的管理:机关公文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上级收送的文件、传真、文函、资料等,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签收,办公室的收文、拟办、分送要做到当日文当日清,不得延时误事。

2、公文的签发: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必须由局长审批签发。公文的印制:对已签发的起草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并确定、报送范围、打印份数。文件印完后,除办公室留有存档外,其余交承办人。

3、公文的传递:对领导签批传阅完毕后的上级来文及在外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办公室分送公文时要履行签字手续。

4、文件的存档:各股室要加强公文管理,年终把本股室存留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立卷。确需留存的文件,股市只留存复印件,原文必须交办公室存档。组织人事档案由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建档管理。对本单位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存档。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按规定记载机关大事记。

5、文件的打印:所有上发、自制文件的打印、复印都要由分管领导签发《文件打印签批单》,并由文印室专业工作人员操作完成,不得干私活或私自动用打印设备,如有损毁由文印室和相关负责人保赔损失。

6、印章管理:机关行政公章,要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保

管,盖章必须填写审批单。对需上报的报表、数据、材料、各种证明等用章,党委和政府行章必须由书记、镇长签字后方可盖章;其他各所站行章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同时严格印章登记制度,对盖出的每一枚印章要将缘由、批准人、经手人登记存档。如不经签批私自盖章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若产生党委、政府的连带责任并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关学习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观念。

二、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其中:每月的第一个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和法规政策;第二个学习日为党员集中活动日,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基础知识;第三个学习日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第四个学习日由各股所站负责安排自学。

三、对镇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按时参加,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因公差不能参加学习的,由各所在室、所站负责人向分管机关的领导请假;因私事不能参加学习的,由本人向书记请假。在学习过程中,机关人员集中精力,遵守秩序,不准随意出入。

四、不论是集中学习,还是自学,每个月去都要认真做好授课和自学笔记。每季要组织一次检查,对无笔记或应付者要提出批评或警告。

五、镇机关每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时事政治和应知应会知识两项。成绩在60分以下的年终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

六、学习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每个月要根据各自的学习收获,积极撰写心得体会。镇机关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人人讲心得、谈体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努力造就一支义务精通、政治过硬的干部队伍。

全员信息反馈制度

为便于及时掌握全镇工作动态,提高我镇社会知名度,树立我镇良好社会形象,由办公室每半月编写一期《韩集信息》。

1、各股所站一周采写一篇信息。综合反映所涉工作的性质与意义、进展与进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工作的效果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2、每名包村干部每月采写一篇信息。重点反映所包村的工作动态、民情民意、实发事件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3、每名工作人员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对一些社会现象和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4、《韩集信息》每采用一条,奖励采写人10元;《韩集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后每被上级采用一条,奖励采写人员20元;被市以上报刊采用一条,奖励50元。

5、负面信息必须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反馈。

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机关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井然秩序,共同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1、机关各项内勤制度的执行实行周通报制度。对执行到位表现突出者提出表扬,对执行不力者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以纪律和经济处罚。

2、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一般工作人员对股所站长负责、股所站长对分管领导负责、包村干部对片长负责、分管领导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责任主体安排部署工作必须做好充分的前期运筹,拿出科学、具体、可行的方案,对时间期限、运行方法、质量指标做出详尽具体的要求,并形成文字的近期工作目标责任卡,然后挂牌督导。工作完结后及时由责任主体做出总结,对不听从指挥,不能保证质量完成任务的,要予以及时通报批评并拿出处理结果。

3、本着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原则加强对工作过程的督导。所涉工作要求下村完成的必须下村解决,要求下户的必须进户,凡经调查核实确实简化过程且结果不达标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凡工作过程扎实、工作结果优异突出者将被纳入每月“用心做事之星”的评选范围,予以表彰奖励,并用作评优的重要依据予以参考。

5、本制度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由督察室具体抓好落实。

第四篇: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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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假、值班等内部管理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行政效能,使全局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委会研究,特制定完善了考勤、请假、值班、工作、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考勤制度

1、实行考勤签到制度,签到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上午签到时间为8时,下午签到时间5-9月为15时,其它月份为14时30分),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工作时间5-9月为15:00-18:30,其它月份为14:30-18:30);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到局值班室填写签到表,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机关考勤管理;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城镇中队和10个乡镇中队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勤办法,但每个工作日至少要有一次签到记录。

2、签到时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严禁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罚款20元。

3、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的只发本人本月工资的基础工资,扣发津贴;无故缺岗一次罚款40元,每月累计无故缺岗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每月无故不到累计15天以上的或全年累计缺岗30天以上的,扣发当月或全年所有工资,视其情节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工作期间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必须履行外出登记手续,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可电话告知办公室,经核实后进行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无故不到。

5、局机关各股室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考核汇总,每月25日前报局委会审核后,交财务室依规定执行;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城镇中队和10个乡镇中队考勤情况由各单位负责考核汇总,经负责人签字,报局分管领导审查后,每月25日前报办公室审核人员请假情况后,统一交财务室依规定执行。

二、请假制度

1、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2、请假者必须持本人填写的请假条,逐级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请假条一律交局办公室存档,其它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一律交局办公室存档,1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存档,并于每月25日前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到期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如因情况变动需续假的,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特殊情况可电话续假,但必须有文字记载),既不续假也不到岗的,一律按无故不到处理。

4、请假1天以内者,由本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签字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者,由各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本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各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请假,须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5、局长外出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他班子成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须经局长签注意见后,向县委组织部请假。

6、婚、丧、嫁、娶和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休建议书,履行请假手续,参照国家规定标准,工龄不满十年的,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60%;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70%;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80%;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90%;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因公伤残的由局委会研究后酌情处理;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要照顾的,需提供病人病历,本人可享受病假待遇。

8、除第6条规定的正常假期外,每月请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5天的,超过1天扣除20元;累计超过15天的,一律按请长假处理。

9、如因本人家中有事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经本人提出申请,需要请长假的,可保留工作关系,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请假15天至1个月的,发放本人月基础工资的50%;请假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每月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40%;请假期间发生的安全与经济问题与单位无关,一律由职工本人承担。

三、值班制度

1、局机关日常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要确定专人值班,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工作运转协调高效。

2、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由办公室安排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轮流值班。

3、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值班人员请长假无法正常值班的,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或县委、县政府汇报。

四、工作制度

1、严禁工作中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一般人员对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负责,各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对局分管领导负责,各分管领导对局长负责。

2、严禁工作中独断专行、各自为政、不服从领导、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各分管领导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切实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做到协调配合,密切协作,一般问题要酌情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各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必须服从局委班子的工作安排,管好本单位的人,做好本单位的事。

3、严禁工作期间串岗、离岗及从事玩扑克、下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

4、严禁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与赌博、色情、迷信、吸毒等活动。

5、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败坏单位形象,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

6、严禁工作上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现象,要尽职尽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

7、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拖拉、不负责任,要做到雷厉风行、执行有力、政令畅通,有回音、有措施、有结果。

8、严禁对服务对象和群众态度蛮横、语气生硬,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接待、态度诚恳、优质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9、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道听途说、散步小道消息、人为制造纠纷和矛盾等行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团结意识,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自觉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全局安定团结。

10、严禁穿奇装异服、讲粗话脏话、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要注重文明礼仪,做到个人仪表庄重大方,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整洁。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

作则,带头执行。

2、机关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对局机关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对制度执行不力或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触犯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后果自负,并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4、对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炒股、打扑克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辞退。

5、各分管领导是分管单位上班期间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股、站、室、队、中心负责人是本单位人员上班期间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加强管理,严禁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等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及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同时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6、局成立由纪检组长为组长,办公室、法制股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督查组,对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局考核督查组将组织专人实行不定期查岗,每周查岗不少于两次,每月要将查岗情况通报一次,并将查岗情况汇总后,经局委会审核后,交财务室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制度自2011年9月起执行,适用范围为全局所有在职并发放工资的工作人员。

第五篇: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中共XXXX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县直属机关工委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形成共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工委领导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与机关党建业务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使各位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工委班子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职责,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职责人,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同时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意识和使命担当。在具体的工作中,工委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辨析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狠抓学习,提高认识

为抓好、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工委多次召开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及时传达学xxx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认真学习并领会好有关精神, 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开展好“三个大兴”活动。四是开展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三、优化措施,提高效率

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工委管党治党责任,对全体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是否存在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通过自查,工委全体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均无不良言行,切实做到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可管可控。在工作方法上,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政策宣传、事业关怀、生活关心等措施,让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老同志经常受到正确思想的教育影响和组织的关怀温暖,从而不断坚定全体党员干部的信仰信念,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措施上,主要抓住思想引领、政治一致、价值宣扬、舆论导向等关键环节,利用一切时机和场合,创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教人育人,在细微工作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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