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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篇: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为强化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劳动纪律,确保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出勤制度

1、早7:30分到,中午11:30分到1:30分为吃饭时间,两人轮换吃饭,不得影响工作。

2、每月允许调休两天,如有调休需向财务部申请批准,周末节假日不准调休。

一、适用范围

保安人员

三、监督办法:

1、财务部主管、行政主管、销售主管每日不定时检查不少于2次。

四、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工作时间坐大厅沙发,初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一月内违反三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保安人员必须穿戴工作制服上岗,保持衣着整洁大方,态度和蔼,仪容端庄,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

3、上班时集中精力,不看报纸,不喝酒,不打瞌睡,工作时间内,不得扎堆聊天。

4、下班后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办公楼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公司财务

部。

5、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6、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情况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篇: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文章标题: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

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

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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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服务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 早6:00 — 晚17:30夜班 晚17:30 — 次日早6:00夏季:白班 早6:00 — 晚18:00夜班 晚18:00 — 次日早6:00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领导。

6、遵守服务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厅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中心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服务中心一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中心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厅办事人员及厅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保安公司调换保安员。

第四篇:商场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商场保安人员规章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商场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秩序管理员上岗前应先进行仪容仪表自我检查,按照规定着装及佩戴胸卡,时刻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端庄整洁。

三、上岗后,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规范用语,上岗期间不得与商户及顾客有任何争吵。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串换岗,上下班期间不准喝酒、与客户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熟悉商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使用知识,认真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七、在巡逻中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立即对其进行查询,对发现推销人员在商场内散发传单、名片及乱拉业务等扰乱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的现场要及时进行制止。

八、如遇商场内商户装修,巡逻员应查看是否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破坏消防设施及有无火灾隐患等现象,如有违规上述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商场办公室。

九、应妥善保管商场配发的通讯器材,如有损坏(不能修复)或丢失,由个人照价赔偿。

十、如遇突发事件能迅速到位,并按照突发事件预案进行处理。

十一、根据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按时开门、闭门。

十二、遇到火险及其它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如临阵退缩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不得将值班日期撕页或擅自改动。

十四、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要坚持巡视管辖区域,坚决杜绝

不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汇报。

十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篇:保安人员合同

平昌县云台小学

铺垭校区临时保安聘用合同

为维护校园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学校决定聘任保安人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聘用单位):平昌县云台小学

法人代表:乙方(受聘人员):

居民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同期限

聘用期限自2014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即聘用合同终止。

第二条工作职责

1、热爱学校,爱护学生,责任心强,有实干精神,服从学校管理,听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值班时段:周内早上7时至下午6时,周内放假期间,负责校园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校园财产安全。

3、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机关报警;

4、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内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5、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6、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证明材料,方可放行,并将证明材料保存;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7、对校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臵;

8、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处臵;

9、协助公安机关、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

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10、正确使用学校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

护安保器械,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安保器械。严禁体罚或变相体

罚学生;

11、在上学、放学时段,保安人员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

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对在校门聚众吵闹影响

学校教育秩序的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劝阻不听者报告110或派出所,并协助110或派出所处理有关事

情。禁止他人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候客及其

它任何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

时,应及时疏导。发现校门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

报有关领导。

12、负责检查巡视学生课间活动时的安全问题,对上树,爬高、打架、过早到校等行为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第三条: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每月为乙方支付工资

1879.20元(教体局文件精神)。此工资包括乙方医疗保险、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解除聘用合同时

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乙方违背合同职

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乙方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

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装统一保安服装、佩带标志,携

带装备、服从领导;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脱岗、不得有违

犯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

3、乙方必须认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范行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和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处理,对学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4、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工作期间检

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了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

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砍杀等事故,私自

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

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予以开除,并不

给予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一个月)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当班期间擅自离岗的;

(3)校园保安因工作失职给校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

果的(辱骂殴打教师学生造成恶劣影响、邀约他人在校区内喝酒、打牌、、酒后上岗);

(4)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6)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因事假、病假一个月不

能从事工作的;

(7)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个月,一式两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

字按手印从鉴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甲乙

双方没有任何劳务关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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