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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推荐五篇]

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推荐五篇]



第一篇: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1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2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4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6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8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9

一..外语系 教工 党支部工作规定 :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议的精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

3、发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教学、教书育人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起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布置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7、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培养和发展中青年教师入党。同时,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1、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

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外语系支部实际,制定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月收缴党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预备期满作一次全面总结汇报;对照党员条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

5、学生支部要加强与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协助共青团组织和

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要通过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6、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问题。每月过好组织生活,收缴党费,做好组织生活记录,保存好党内文件和各种材料。

三、外语系 学生 推优入党 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团章也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外语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总支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2)、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其他的优秀团员

(3)、推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主动要求进步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4)、推荐程序 团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为每学期初,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团总支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总支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总支。

4、审核推荐。系党总支根据团总支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交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总支推荐,党总支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 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支部。

4、审核推荐。党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三〉系团总支做好“推优”统计工作。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1、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2、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4、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学生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5、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6、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7、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8、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1、定期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2、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支部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4、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6、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7、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8、支部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为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2、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之后、报系党总支进行预审之前进行公示;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系党总支审批之前进行公示。

3、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一般为 10 天左右。公示期间,应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总支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或团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对象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上报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党支部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7、实施公示制度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党”方针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体现和落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公示制作为提高支部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2.2.1.1(5)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五、外语系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六、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议的精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发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教学、教书育人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起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布置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7、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培养和发展中青年教师入党。同时,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1、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外语系支部实际,制定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月收缴党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预备期满作一次全面总结汇报;对照党员条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

5、学生支部要加强与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协助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要通过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6、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问题。每月过好组织生活,收缴党费,做好组织生活记录,保存好党内文件和各种材料。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团章也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外语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总支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2)、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其他的优秀团员

(3)、推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主动要求进步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4)、推荐程序

团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为每学期初,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团总支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总支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总支。

4、审核推荐。系党总支根据团总支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交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总支推荐,党总支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 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支部。

4、审核推荐。党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

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三〉系团总支做好“推优”统计工作。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1、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2、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4、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学生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5、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6、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7、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8、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1、定期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2、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支部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4、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6、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7、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8、支部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为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2、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之后、报系党总支进行预审之前进行公示;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系党总支审批之前进行公示。

3、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公示期间,应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总

支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或团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对象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上报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党支部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7、实施公示制度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党”方针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体现和落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公示制作为提高支部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篇: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doc

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每二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单周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政秘书、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也可以轮流主持。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党政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院师生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校《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文件的要求执行。

7、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系党员教师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职能及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系发展学生党员的数量、质量,同时,为我系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中医系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一、联系班级党员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辅导员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的反映,掌握学生中的各种动态,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汇报。

(二)参与指导学生学理论、学党章的活动。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和后进学生的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对本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

(1)党员教师对联系班级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一个月内应找他们谈一次话,鼓励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

(2)在时机成熟时,形成书面材料向系党支部提出,是否可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指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他们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3)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写实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次,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考察意见,写实和签署意见时,要优缺点分明,重在指出不足,帮助他们进步,切忌空话套话;

(4)联系人要经常向系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建议;

(5)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条件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预备党员的指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在介绍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状况、家庭情况及个人经历等,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并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①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指定和落实进步规划。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做到三个不降低,即:工作责任心和业绩不降低,学习积极性和成绩不降低,综合测评名次不降低。并把这些作为转正考核的主要指标。

②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压担子,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

③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促使其按时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④指导预备党员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如按照有关制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等。

二、联系班级的具体要求

(一)联系班级老师每季度要到班级不得少于一次,经常参加班级的班会活动。

(二)经常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情况。

(三)参加班级举行的各种重要活动,与学生谈话接触。

三、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考核

(一)每学期末系党支部负责对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职称评定的推荐条件之一。

一、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目的

1、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员教师的党员意识,接受学生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每一位党员的先进性,以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的精神影响学生,从而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争创一流的党总支和党支部。

2、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和带动全系每一位教职工,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使我系教学质量更上一个层次。

二、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方法

1、由系党总支统一印制“党员承诺卡”,规定了党员教师向任课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八点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每学期初,每一位党员教师主动到党总支领取“党员承诺卡”,任课的每一个班级均应有一份;

3、党员教师在所教课程班级(包括实习)的第一次课上,郑重向同学宣读“党员承诺卡”上的八条承诺,并将已签名的“党员承诺卡”交由所在班级的班长保管,接受全班每一位学生的监督;

4、在此期间,系总支设立意见箱,接受每一位教师与每一位学生的监督,认真听取每一份反馈意见。

5、每个学期末由教师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每一位任课的党员教师对其承诺的八点具体实施情况的意见,并让学生填写由系党总支制定的意见反馈表,给每一位党员教师打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二);

6、教师党支部将根据总支意见箱中意见书,座谈会记录及学生填写的意见反馈表,汇总出每位党员教师意见反馈汇总表(附件三),向系总支汇报,并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党员教师,以便党员教师及时整改;

7、每年总考核一次,根据学生的意见反馈和打分的情况,总支评选出2—3名党员教师示范岗,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必要奖励,并制作党员教师示范岗牌。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教育局党委,以便教育局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教育局党委,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教育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应到会人参加考勤。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教育局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善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2)及时汇报。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敌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打击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为了使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和中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湖南大学医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或两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党建和评先评优工作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审批后方可劝退。

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党组织应予批准。②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④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⑤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

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

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

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

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八、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第四篇:教工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教工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3、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

4、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部的重大事项及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某一委员主持。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校党委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

3、调查研究、联系同学、艰苦奋斗、改革领导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情况。

4、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上级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

三、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领导人召集并主持。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参加。

3、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写出书面材料请假,并委托有关同志代读,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4、参加生活会的成员,要从“沟通思想,相互谅解,团结提高”的愿望出发,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按规定和要求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收获、存在问题、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录上报校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xxx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对因工作失职,给支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生重大事故或徇私舞弊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讲政治”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联系制度

1、全体成员要发扬密切联系同学的优良传统,深入同学,扎扎实实帮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党支部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多开展为同学谋利益的工作,把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

3、党支部成员每周都要有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同学,倾听民意、,继续开展党员联系宿舍活动。

4、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如有困难,需及时向党总支反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二、评议内容:

(1)政治立场: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精神: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

(3)工作业绩: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是否积极投身于支部建设,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好。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能开展自我批评,暴露缺点。开展批评时,是否注意事实,不讲情面,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

(5)廉洁性:主要看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权谋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联系同学:主要看是否积极做同学的思想工作,为同学排忧解难。

(7)组织观念: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是否按期交纳党费。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教工支部

2011年10月

第五篇:党团工作概况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党团工作概况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和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确保校党委的各项决策、措施得到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校团委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培养学生“成人、成才、创新、创业”为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为青年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实施教育,加强引导,提供服务。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上级关于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和研究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听取上级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鸡泽县

综合职教中心党员干部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不同要求,分别制定了各阶段的整体《实施方案》。由于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学校的实际情况,使得《实施方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配合上级督导组工作,加强对学校基层党员的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

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党办工作人员主动争取督导组的支持和帮助,及时汇报有关情况,请示有关问题,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内容,按时完成了每个阶段、各个环节有关材料和报表的报送工作,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为充分发挥对党员教育活动的指导作用,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党办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提示为主要手段,以情况汇总和数据统计为主要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教育活动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各项规定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会议、重点工作提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解答基层问题等,确保了基层先进性教育活动健康、平稳、有序地开展。

(三)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党委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组织人员在局域网上建立了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设置11个栏目,内容涉及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信息传播基本覆盖到全体党员和群众。共编发专题简报32期,审阅基层简报473篇,转发基层简报95篇,布置宣传橱窗2期,网上刊登录像、照片资料62次,完成18次有关会议的摄像、照相和录音整理,在全系统营造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影响。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任务,基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市局满意率为100%,各直属单位平均满意率为99.14%,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工作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按照市委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学校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对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进行布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度情况表》。同时,抓好不断深化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促进了整改措施的落实,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五)开展“向困难学生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实践活动,体现党组织和团委的先进性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组织全体师生广泛开展“向困难学生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积极捐款捐物,在党员的带动和影响下,许多教师和学生也加入到活动中来,共向困难学生捐款5365元,捐助衣被185件。全体党员在此项活动中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树立了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学校制订印发了《学习制度》,全体党员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做到在学习安排上把握及时性,在学习内容上力求针对性,在学习方法上突出灵活性,确保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每周的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认真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适时组织政治理论辅导,确保了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 “三个一”活动。在活动中,领导干部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完成了“读一本书、讲一次党课和撰写一篇学习体会”的任务。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领导干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领导干部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做好预案审查、会前公示、党委会审批等各环节的工作。二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学校党委组织了第1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下一步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七一”前夕,党委共评选表彰了16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党内营造了崇尚先进的氛围。

(三)做好党建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资料的归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资料归档的通知》,并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布置,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资料完整、系统、及时归档。二是落实党建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党委领导对职教中心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工委的要求,学校党委对党内统计软件全部进行了更新,统一使用中组部研发的新软件。组织基层有关同志进行培训,投入一定的人力,认真做好党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汇总工作,保证了党内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一)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推行文明用语、文明忌语,严格规范各项工作行为;深入开展“道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的意识,提高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自觉性。

(二)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县级和校级各类评选工作。评选推荐出“优秀教师”、“学校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一批先进个人。二是开展教学先进工作,并通过局域网、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个人的事迹,进一步树立了奋发有为、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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