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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流程制度(五篇)

会议管理流程制度(五篇)



第一篇:会议管理流程制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地区)注册的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月**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作企业

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作公司

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法定地址(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

担任。

第三条 合作各方

甲方名称:中国

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电话: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按其合作条件对合作公司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 合作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第六条 合作各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作公司经营规模:

(视具体情况写)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合作条件、股权比例由合作各方按下列约定:

(具体由合作各方自行约定,若为实缴登记制的,出资时间应在设立之前)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缴付出资额和提供合作条件后,由合作公司发给出资证明书。合作各方均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担保或作其他有损合作公司利益的用途。合作公司根据需要可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三条 合作期内,合作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章程;

6、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

等高级职员;

8、决定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事项;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其中第 5、6、8 款应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能生效,其它事宜,可由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在每次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

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五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六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必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五章

监事会(或监事)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监事会应当包括投资者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选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或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

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撤换监事,每次应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度召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若不设监事会,此条可删除,将上条第二款改为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

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

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务。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作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七条 合作公司如生产经营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作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作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三十天向

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九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计算。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确认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作公司所得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作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四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出具查账报告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 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查阅合作公司账簿。查阅时,合作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如需加速折旧,报税务机关批准。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作公司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合作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方占

%、乙方占

%的比例分配收益、承担风险和亏损。

第五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后四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三条 合作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由合作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有权对违反合作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作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作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五十八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险等事宜,合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十章

工会组织

第五十九条 合作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条 合作公司工会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作公司安排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作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一条 合作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 合作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作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三条 合作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作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四条 合作公司每月按合作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费。合作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一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作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十七条 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作。

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作各方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作。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作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第六十九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作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根据合作公司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的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一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二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作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债务和损失全部清偿后(其剩余财产如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还应依法交纳所得税)的剩余财产,按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合作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五条 合作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二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六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有关规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于

****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人(授权)代表在中国

市签字。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签名:

签名:

法定(授权)代表:XXX

法定(授权)代表:XXX

二 OO

****年**月**日

二 OO

****年**月**日

附注:

1、本范本适用于合作企业;

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

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4、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审批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第二篇: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2

———————————————————————————————— 作者:

———————————————————————————————— 日期:

1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1 页,共11页 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2016 年 9月

2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2 页,共 11页 前 言 为使工程中心各职能部门了解各类会议的流程、明确各 部门从会议筹备至会议结束各环节中的职责,特制定本指引手册。

本指引手册适用于区域公司工程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

本指引手册通过阐述会议类别、重要事项、流程、操作 指南、及会前准备等,达到给会议组织人提供会议组织指引 的目的。

希望各部门能认真阅读本指引手册,顺利组织各类会议。

重庆区域公司工程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3

1.会议类别及会议事项 1.1 会议类别一览表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3 页,共 11页

工程中心月度运营/项目周运营会

职能中心(部)周例会

专业部门工作会

4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4 页,共 11页 1.2 工程中心月度运营/项目周运营会会议事项一览表

区域公司各项目月度运营会议、周运营会 1 会议类别 会议性质

主要对项目实施阶段本月各部门计划完成率、设计变更完成率、收方签证完成率、提单完成率、结算完成率、动态成本变化情况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及下月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以及项目部需公司、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宜。3 4 各项目各板块依次汇报,领导点评 会议议题(议程)

参会人员 工程中心、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成本专员、设计专员、业务报建专员、项目内业工程师(项目周运营会需项目工程师参加)6 会议主持人 会议周期 工程中心运营经理/项目经理 月度运营会:工程中心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周运营会:项目每周组织一次 7 会议通知 月度运营会

周运营会 工程中心

项目部 项目部应提前准备好运营会相关会议资料,即项目运营会纪要。9 会议资料准备 监督协办部门 工程中心 书写 签发 10 会议纪要 发送时间 发送范围 周运营会由各项目内业完成会议纪要;月度运营会由工程中心文员完成会议纪要,并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

会议纪要必须在会后一天内完成,并由工程中心负责上传至口袋共享平台存档。

存档要求

5

公司集团会议管理流程指引手册 第 5 页,共 11页 1.3 职能中心(部)周例会会议事项一览表 职能中心(部)考评会议事项一览表 1 会议类别 会议性质 部门周例会 职能中心/各部门员工汇报上周各项工作的完成 2 情况,及下周的工作部署。4 会议议题(议程)

参会人员 部门各成员依次汇报,领导点评。

职能中心/部门负责人、部门全体员工 5 6 会议召集人 会议周期 职能中心/部门负责人 每周一次(原则上为每周固定时间)

起草负责部门 通知发出部门 会议资料准备 书写 职能中心/部门文员

职能中心/部门文员

会议通知 职能中心/部门文员

职能中心/部门领导 签发 9 会议纪要 发送时间 发送范围 监督 会议结束一天内(一般和本周周计划一起发出)

参会人员、其他相关部门及总经办领导 人事行政中心 考评、公示 10 签发 分管领导 存档要求 自行存档,并上传口袋

6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6 页,共 11 页 1.4 专业部门工作会议事项一览表 专业部门工作会议事项一览表 专业部门工作会议(包括职能中心/部各种专项、专题会议)2 3 4、建立内部工作的交流平台,增强内部交流;、对内部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绩效考核的依据;、强化部门工作督导、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业绩;、讨论专项、专题问题,提交解决方案 2 3 4 会议议题(议程)

参会人员 职能部门/项目公司负责人根据近期工作要求拟定。

相应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人员 1 2、区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项目:各项目公司责任人或指定人员。6 会议召集人 会议周期 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召开 会议召集人 起草负责人 7 会议通知 通知发出负责 人 职能中心/部门文员 8 9 会议统筹负责人 会议资料准备 职能部门/项目公司负责人 按专项、专题会要求准备 书写 职能部门/项目公司负责人指定人员 职能部门/项目公司负责人 会议结束一天内 签发 发送时间 发送范围 10 会议纪要 参会人员,并视情况抄送相关领导。

存档要求 各部门自行存档 会议类别

会议性质 1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7 页,共 11页 2.会议管理流程 2.1 会议事项管理 制订会议计划 口袋预定会议室(康城)

提前规划会议议程及需要达成的目标 发出会议通知(当会议时间有变化时必须邮件告知所有人)

会议事项 管理 组织与召开会议 做好会议纪要 会后总结 会议纪要存档

7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8 页,共 11 页 2.2 会议管理流程 与会单位 工程中心 召开会议部门 提 出 申 请 开始 提出会议召开申请 拟定好会议议题 发出会议通知 按时参会 会议准备 召 开 会 议 发出会议通知 发出会议通知(非公司层面)

接受邀请 按时参会(公司层面)

会议监督 按时参会 取 得 成 果 形成会议决议和 相关文件 发出会议纪要 会后管理 会 后 工 作 结束

8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9 页,共 11 页 2.3 会议管理纪律说明 会议纪律-按地产公司字〔2016〕01号文执行

未经请假,会议迟到、早退按缺勤扣罚相应工资; 参加会议应将手机铃声调整至静音或会议状态; 会议过程中,除非查找会议所需资料,不得打开电脑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否则降级降薪处理; 会议过程中,除非紧急电话可以到会议室外接听,不得翻阅手机,否则降级降薪处理; 涉及到秘密事项的会议,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外泄,否则降级降薪处理,对公司影响较大的直接予以开除。2 3 4 5

9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10 页,共 11页 2.4 会议管理流程关键节点说明 任务概要 关键节点 会议管理 相关说明 1 2 会议召集部门需提前准备会议相关资料,做好会议记录等 部门文员配合行政部根据会议召集人要求做好会务工作,主要包括:安排会议室、会场布置、设施准备、会中服务等。4 会议通知需确定事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题、议程、参会人员 会议结束后,会议召集部门根据会议要求,将会议纪要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及人员。

舞台

地产公司工程中心会议管理流程指引 第 11 页,共 11页 3 相关附件 3.1

月度运营会会议纪要模板 3.2

周运营会会议纪要模板 3.3

周例会会议纪要模板 3.4

视频设备(详见会议室内《设备操作指南》)

3.5

会议纪律正式文件:

地产公司字〔2016〕01号文 3.6

会议统筹相关表格(含部门例会及运营会时间安排表、会议资料准备清单)

第三篇:会议流程、安排管理

会议流程及安排

会议是现在生活中一种广泛的活动形式。为了使会议到达预期的效果,个人认为组织一次会议应该做到:

一、会前筹备

1、会议方案的制定

(1)安排会议主题或者议题,提出议题有两种情况:第一是上司提出;第二是

上司提出目标和要求在由会议组织者征求相关人意见;

(2)确定会议名称、规模和规格,提出与会人员范围或者名单;

(3)拟定会议的时间和会期;

(4)拟定会议的议程及日程安排;

(5)会议经费预算

(6)其他事项,例如食宿、交通、工作证、代表证等后勤工作;

2、会前物品准备

(1)会议文件准备,例如:日程安排、发言稿、报表、管理性文件等;

(2)制发会议通知;根据会议要求可用电话或者书面形式;

(3)会议用品准备,例如:文具、茶水、影像设备等;

(4)选择与布置会场,可根据人员多少及会议性质来定;

(5)安排食宿;

二、会中管理与服务

1、接站(举办大型会议可能需要);

2、会议签到;

3、协助正确使用设备并发放会议用品;

4、协助完成与会人员的食宿安排

5、会议进程的控制

(1)主持人对会场的控制;

(2)采取有效手段 会场气氛;

(3)辅助及引导会议进程,促使会议有效形成;

6、做好会议记录,要做到真实、规范;

7、会议信息收集及编写会议简报及会议保卫工作,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三、会议善后处理工作

1、会议用品、文件资料的收集、清退及立卷归档;

2、安排与会人员返程;

3、会议经费结算;

4、整理、编写会议纪要,根据需要印发;

5、会议议定事项的反馈;

6、会议总结,根据岗位职责检查工作。

李锦玲

2012年8月13日

第四篇:高效会议作业流程制度

海邦创投:

投资部每周例会制度

(试行2012-3-18)

一、目的1、加强各投资经理之间工作的交流与协作,检视工作进展、提高工作效率;

2、对重点优质项目进行内部讨论、评审,快速提升投资经理的项目分析、调研、评判、建议等专业水平;

3、提高海邦创投优质《报投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对外企业形象和对海归人才创业服务的覆盖度与深度;

4、锻炼各投资经理实际组织、主持会议和实际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

二、会议组织与职责分工

(一)、主持人/召集人:

一般首先由部门负责人首先主持召集,待一定时期后可安排其他人员轮值主持,以便使更多的人得到锻炼和展示才能的机会;

(二)、主持人/召集人的职责:

1、确定会议内容、议题、参与人、时间地点的确定;

2、会前资料准备与会议通知召集;

3、会中对会议进程方向的把控、会议预期目标的达成与时间进度的把握;

4、会后《会议纪要与决议》的形成审核,共享范围确定与版发;

5、会议任务落实、跟踪、检视直至问题解决;

(三)、会务秘书:

1、每次会议由主持/召集人指定会务秘书一名;

2、会务秘书职责:

A.协助会议主持/召集人负责落实会议场地、人员通知、设施检查、茶水、花果、纸笔、会议签到及会后场地的清理、归位;

B.参会人员会前通知准确到位,有关议题准备充分、会中积极参与;

C.会议记录、决议的形成、分发、执行监督与落实情况追踪反馈;

D.会议主持安排的其他工作;

6.4纪律要求及处罚

6.4.1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紧急任务或销假中)须提前报请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授权其职务代理人参加会议,否则视同缺席。

6.4.2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否则分别执行10元/次(迟到、早退)和20元/次(缺席)快乐基金;与会人员中途有急事离开须征得主持人同意。

6.4.3会议中,与会人员手机应调至震动或静音;如因手机铃响或接听电话干扰会议,执行10元/次快乐基金。

6.4.4会议中,发言顺序:

由主持人示意或按次序,主持人左侧第一人为会议记录员(会务秘书);未到自己发言顺序时,除主持人以外,任何人不得插话;当有人发言时,其余与会人员应认真记录,在发言过程中表述自己观点,并回复前面发言人提出的问题;严禁大声喧哗,统一听从会议主持人安排,发言不得偏离议题或带有人身攻击;经主持人指出拒不改正的,执行50元/次快乐基金;违反会议发言秩序越权插话/发言的,执行10元/次快乐基金。

6.4.5每人发言时间长短依会议要求而定,力求言简意赅,一般性会议原则上每次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总结性会议发言人不得超过5分钟;超出发言时间,由主持人控制。

6.4.6每次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预留3-5分钟讨论时间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在会议结束前总结和确认会议所安排之工作事项(需有执行事项、具体责任人、完成标准、完成时间)。

6.4.7会议结束后,由会务组织部门/人处理会议场所的整理,并且关闭设施与空调、灯,否则对会务组织者执行10元/次快乐基金,当日或次日内执行。

6.4.8会议相关人员(主持人、组织者、与会人员、记录员、会议中落实的工作事务负责人)应按本规定履行职责,否则视为怠于履行工作,执行10元快乐基金。代理人怠职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未传答造成的怠职责任由传答人承担。

6.4.9会议主持人、稽核与跟踪员、部门负责人对未能当场执行快乐基金的违纪人员可在此规定范围内行使快乐基金提报权,经人事行政部复核后作通报,并在当月工资核算中予以双倍引用。

6.5 会议组织要求

6.5.1会议主题、议程、持续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统一控制,与会人员应围绕

主题按发言和参与讨论,严防偏离主题。

6.5.2会议原则上按既定的时间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决定,由会务提前10分钟将推迟信息及调整后具体的召开时间(或取消信息)通知与会人员;因主持人掌控不力导致会议延时,对会议主持人执行10元/次快乐基金激励。

6.5.3避免议而不决:

属与会人员权责内事务,应当场解决,以会议结果(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的共享来结案问题点;权责内无法决策的(如资源问题、权限问题),主持人也应在会议中明确解决思路,并依此落实推进责任人,并拟制完成时间、安排任务的追踪与稽核人,以确保会中的布置事项在会后得到落实。

6.5.4避免决而不行:

与会人员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会议精神传达或上报至部门相关人员(主持人对此有特别要求的,依主持人要求),会议主持人应指导会务秘书(记录员)于会议结束后4小时(0.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发至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如涉及工作布置的会议,会后相关人员应按会议中确定的进度如期完成,不事先提出困难并获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同时知会稽核、跟进人)、又不如期完成的,视为怠于完成工作。

6.5.5承前启后、循序渐进:

例会中有涉及工作任务分配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次会议布置事项进度通报”环节;例会中涉及工作计划的,议程中必须设置“上期计划的达成情况通报”环节;通报未能如期达成的事项,根据当次会议要求对责任人执行50-200元快乐基金激励;若再次怠于完成的,执行加倍快乐基金激励。

8附则

8.1本流程规定由人事行政部拟制,交各部门讨论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其修改、补充、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9相关记录

《会议议程提前登记表》

《会议通知格式》

《会议签到表》

《会议议程、议题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记录跟进检查表》

第五篇:医院管理会议制度

医院管理会议制度

一、增加院周会制度

1、每周一次院务会也称院周会,建议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四点

2、会议目的:保障医院各部门工作顺利、科室间协调合作,医院整体运作通畅。

3、参会人员:院长及各主管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企划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各科室负责人、医学检验、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后勤采购等各部门主管负责人。

4、会议主持人:相关主管副院长(行政副院长)

5、会议目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公布重大决定以及探讨医院发展方向。

6、会议记录:办公室主任

7、会议流程: 1)所有参会人员签到

2)由主持人对上次院周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再次提问(解决了没有,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什么时候能够解决?)。

3)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发言,按顺序提出问题,同时相关部门做出相应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并汇报上周工作情况。

4)若提出问题复杂不能马上解决的,相关部门在会后找时间作专题讨论。5)宣读重大决定或通知

6)院长发言(一定要有强调医疗安全的内容)7)无其他事项散会

8、会后由办公室主任将会议记录打印存档并下发各部门主管负责人。

二、晨会

1、每周一次晨会,建议会议时间:每周一早七点三十分

2、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3、会议主持人:院长或行政副院长

4、会议目的:简单陈述上周医院发生的事情(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强调劳动纪律、服务意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

三、行政查房

1、每周一次行政查房,建议时间:每周四下午

2、行政查房:目的现场查看院内环境、院内卫生、物品摆放、医护人员着装、胸卡佩戴情况、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一系列院内问题。

3、行政查房人员:院长、各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护理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企划部、后勤采购……

4、各查房人员做好相应的记录,有必要的问题将会在第二天的院周会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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