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和文明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组织管理
1、组织与人员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性质、类别,成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小组,设总工程师一人,项目经理一人;配备土建、水电、预算等工程师3—5人;
2、责任与义务
(1)熟悉设计图纸及规程、规范,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进度计划;
(2)与施工、监理、供水、供电、通讯、消防、城建、规划等管理部门和单位有效协调,及时办理各项申报;
(3)监督、检查施工用材料,确保工程材料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
督促施工进度,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分项验收并作好验收、变更、开停工等记录。
二、质量管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作为工程部人员要牢记“质量第一”的宗旨,抓好工程质量
管理工作。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管理。
(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监理方检查验收;
(2)对钢材、水泥、塑钢窗、水电管材等对工程重要影响的材料,工程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于一般材料,工程部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抽查;
(4)对于首次进场的材料,现场工程人员必须检查,确定质量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5)对设备、成品由监理方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
(6)对于以上所列的各项若有检验不合格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施工方严禁使用,予以退回,否则对施工工程拒绝验收,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2、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方案、分部项技术交底书
(1)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纲领文件,工程人员和监理方必须严格监督施工方按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施工;
(2)
施工方报审施工组织总设计时,由部门经理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审查,形成初步意见,经总工审核后执行;
(3)
施工方案、分部项技术交底书,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动态控制必须进行审查。
3、检查、验收
(1)
对所有隐蔽工程,工程人员必须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单位进行下一步施工;
(2)
对一般分部项,工程人员进行抽查,主要检查操作工艺、操作程序、轴线、标高、截面尺寸、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对建筑物定位放线,工程人员必须检查:
A、一般检查验收,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
B、基础分部验收由部门经理组织;
C、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必须由总工组织主持。
4、施工现场记录。
工程施工由施工单位自行记录施工日记,监理单位记录监理日记;但凡涉及几方协调较大的技术问题,我方工程技术人员应记录工作日记,特别下列情况予以完整记录。
(1)在施工中发现设计中的问题要求修改的记录;
(2)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采取措施的记录;
(3)施工中发现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记录;
(4)在协调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给予解决的记录;
(5)经商定工程进度的记录;
(6)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意见的记录;
(7)对主要分部项质量要求和特殊施工方法施工的记录;
(8)工程发生特殊费用和计日工的记录。
(9)工程部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按制度和规范执行,认真负责地把好质量关。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于惩处。
三、进度管理
1、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
施工方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上报建设方,首先由部门经理组织部门工程人员根据施工合同工期、分部项工程量、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形成初步意见,上报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2、月进度计划
施工方上报的月进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专业性位执行。
3、进度计划的调整
根据公司开发、销售的需要,需对工程阶段目标进行调整,由总工拿出调整意见,实施并执行。若存在严重工期延误的,由总工召开三方会议,专门讨论解决,并明确责任,制定尽快解决的措施。
4、工期延误的责任
如属施工单位本身原因,如:垫资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材料供、运不及时,材料质量不合格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若属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原因,如:未按合同约定给付施工方工程款,或因图纸、方案调整等原因延误工期,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责任。
因延误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投资控制管理
为使工程建设经济合理,必须控制好工程建设阶段工程投资。
1、工程预算控制。
施工图出来后,由工程预决算人员做出详细的工程预算,并和监理方做的施工预算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完善的施工预算。对施工方上报的施工预算,工程技术人员要从工程量,套用单价和取费上重点核查,确保工程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以此作为拔付工程款的依据。
2、进度款控制
工程预决算人员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意见,部门经理根据专业工程师核查意见和监理方提出验收合格和付款凭据,写出付款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3、工程变更控制
(1)对于图纸上存在的问题,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联系单,监理方和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设计院,设计院予以答复或以设计变更形式。监理方总监和甲方代表签署意见后施工方执行。
(2)对于工程索赔,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记录认真核实,写出初步结论。监理签署意见后,甲方代表写出索赔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批复。
4、工程竣工决算与结算
(1)
决算人员接到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结算书后,应逐项核实。核实的内容主要是:中标价、直接费、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等现场技术经济签证证明资料,实物量完成表,所购设备材料数量、价格(包括调整替代设备、材料的价格、数量),洽商增减帐,参考价、暂估价等,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
(2)竣工结算必须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竣工资料应包括:封面、编制说明、工程结算费用汇总表、反映工程的各项专业费用、工程结算总价、各专业(概算书)竣工材料调价、洽商增见帐、参考价及暂估价调价、有关发票复印件、竣工验收签证等技术经济资料。
(3)竣工结算资料由决算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联审后,提交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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