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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业委员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五篇范文)

某县农业委员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五篇范文)



第一篇: 某县农业委员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XX县农业委员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是学习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现制订以下制度: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

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

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会议记录。

第二篇: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局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局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范围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可吸收中层干部参加。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专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查找问题,统一认识,消除隔阂,推进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增强党性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成员互相支持谅解、增进团结、维护班子分工协作的情况;

(四)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五)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维护稳定的情况。

(六)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内容或其它重要问题。

三、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专题民

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提前报告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征求意见并邀请派人参加。

(二)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三)领导干部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四)干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党组织采取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等适当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原汁原味”地向每个班子成员反馈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检查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四、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

(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局党委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议结束时,要对民主生活会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局党委负责人或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二)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要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监督。需要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三)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情况,要如实记录,会后及时向上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会议原始记录以及会前征

求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报告主要反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三篇: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内容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4、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6、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7、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必须坚持学习、剖析、民主、批评原则:

1、领导干部要坚持系统地学习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特别是反“四风”的重要思想,把学习提高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民主生活会的全过程。

2、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切实剖析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民主生活会内容,广泛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局属单位的意见。

4、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必须严格要求:

1、坚持每年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平时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要广泛征求意见。

3、邀请上级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4、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排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上级党组织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反馈给局领导成员,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5、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和误会。会上,党组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结束时,要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6、党组成员都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确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须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7、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向上级汇报。

8、要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作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群众反映党组班子、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的主要问题,分门别类,逐一研究,落实责任,认真解决。

第四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效性,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走向大众,构建起上级组织向下监督、班子批评制,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共谋发展、共促和谐的目的。结合本党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前准备。采取“一会三告知”,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会议,告知生活会主题、步骤和要求,发动社会积极参与。

二、参会对象。邀请部分对本党委情况比较熟悉的“两代表一委员”、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层干部、服务对象、离退休同志等参加,人数在15人左右。

三、征求意见。根据《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会、实地走访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过程。实行“两提议一测评”,请列席人员对班子及成员现场提意见、提建议,实行交流互动,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五、会后整改。突出“四公开一监督”,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公开、整改措施公开、整改时限公开、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开。

第五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由党委书记主持;

二、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从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三、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原则性。

五、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委书记转告缺席人员。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委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七、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拿出具体措施加以解决。

八、党员之间、党员和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党委书记要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交流,相互谅解与支持,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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