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奶、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进入生产环节的原奶、辅料均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特对所有来料进行查验,并制订该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所有用于生产的原奶、辅料。
2.2
采购部、技术品控部、生产部、物流部。
3.职责
3.1
采购部和品控部负责对原奶、辅料供应商进行资质考察与评价并最终选择合格的原奶、辅料供应商。
3.2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的索证,并负责供应商证件的归档保存。
3.3
品控部负责制定原奶、辅料验收标准,并依据标准进行检验。
3.4
物流仓库负责到货辅料的分类存放。
4.查验流程
4.1.1
奶车到达卸奶区后,检验人员对原奶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化验室出具鲜奶准卸单给卸奶员,进行卸奶,卸奶完毕后,由奶车司机及卸奶员共同填写生鲜乳交接单,进行签字确认。
4.1.2
辅料到货后,物流仓库将到货原辅料放置在仓库的待检区,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查验。
4.1.2.1
辅料查验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出厂检验报告、依据《辅料验收标准》进行项目检测(乳制品和含乳原料中三聚氰胺为批批检验中的必检项)并填写《原始记录》。
4.2
检验人员对用于生产的原奶、辅料进行批批检验。
4.3
检验人员依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判定,并填写《检验报告》。品控部负责人对到货原奶、辅料做出“接收”或“拒收”的判定。
4.4
对于“拒收”原奶,由品控部负责人出具拒收单据传递给卸奶员,对于此奶车不预接收;“拒收”辅料以《不合格品处理单》的形式,传递至总经理处进行审批。具体执行《不合格品的处理规定》
4.5
“接收”原奶、辅料以《检验报告》的形式通知物料统计员和理货员进行电子系统的入库和辅料由待检区到合格区的转移。
5.记录保存
以上工作产生的记录由技术品控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
6.标准引用
《原奶、辅料验收标准》
《合格供应商名录》
《原辅料供应商资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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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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