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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办规章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项目办规章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项目办规章制度

*招商局项目办规章制度

总则

一、为了保证政令畅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节约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招商局项目办干部形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区招商局项目办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第一章 项目办岗位职责

一、及时完成日常工作中的项目更新、重点项目梳理、报表报送、协议合同的起草等工作。

二、熟悉项目库及所有相关业务知识,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提供最周到的服务和最新、最全面的资讯。

三、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信息统计工作制度

一、认真做好内、外资进资和项目建设投资额完成数据信息统计工作,按时、按质上报,上报前必须报请局长和管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

二、项目办及时掌握了解项目建设动态,按时、按质编审好项目建设简报。

三、对在谈及意向项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梳理,制订成表格,便于及时掌握招商信息。

四、及时掌握了解已签约项目运行情况,督促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严格按照合同时间进度督促。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专人(兼职)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专设档案资料柜,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

二、认真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查阅、借阅、复印档案资料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遗失、损坏、篡改档案资料由责任人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项目办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使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

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国内外时事等。

2、业务学习:对口业务的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及时关注、了解当前国家对内外资企业的各项经济政策。

第五章请示汇报制度

一、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

二、对重大事项或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三、未及时汇报工作造成工作失误按谁失误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工作责任。

四、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把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其他参照局规章制度

第二篇:行政办规章制度

商贸学院行政办

勤工俭学学生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8:15-11:00;13:00-16:25(节假日除外)期间课表中没有课的时间。

各位同学要尽心尽责地完成老师交派的任务,上班期间的空余时间可以看书。

2.、卫生制度

每次到岗做好卫生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办公室、小会议室、大会议室,两位同学轮流值勤。

3、请假制度

如有事不能到岗,要提前写请假条,若遇突发时间不能到岗,则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不可无故缺勤。

注:以上情况作为月末、期末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篇:党务办规章制度

党务办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党务办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进一步加强党务办公室内部管理,规范党务办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党务办成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党务办成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全体党务办成员应当各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

3、党务办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党务办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党务办管理体系结构。

4、党务办成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全局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2、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和阶段性工作的督促、检查、汇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党务工作的新情况,总结典型经验

3、负责通知各部门成员及时参加会议。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对党知识的深入学习。

组织部:

1、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等的归档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与管理、学生党员的统计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在规定的时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把入党材料补全,并及时交到支部书记处登记。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群众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归档。

5、完成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

宣传部:

1、负责组织收集整理有关党务工作的宣传资料,抓好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

2、做好分院报、宣传窗、新闻网等重点宣传阵地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党务办公室的每次活动,整理成新闻稿发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3、组织党员开展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文化生活。

第二章

党务办各部门及其职能

纪检部:

1、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从生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进行定期总结公布。

2、受理群众对党员提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

3、配合支部、总支进行学生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学生党员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各项活动的纪律考核。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例会是党务办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1、党务办定期召开内部会议,会议由党务办秘书处负责人主持,党务办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下午18:00 地点:实训楼3楼会议室。

2、与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室,不早退、不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秘书处请假,并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4、党务办例会一律实行考勤制度,与会人员必须按时签到,并将其作为党务办成员考核的一部分。

5、党务办如有临时会议,秘书处须提前通知各部门成员。

第五章

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运行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的职责,加强学生会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制定如下值班制度:

1、值班地点为1号实训楼3楼党务办公室,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00至4:00,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

2、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若应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岗且临时找不到换班人员必须提前向秘书处请假并得到批准。请假者应在值班日值上注明请假时间和缘由。

3、务必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好当天的值班日值,系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分。

4、值班人员值班时要把办公室的打扫干净,提前要把所有垃圾倒掉,用过的椅子要摆好,不要乱放,里面其他物品也要摆好,值班完后如果办公室无人了,要把所有的灯关掉,关好门窗。

5、各组在值班时不能把办公室的东西乱放,禁止在办公室里大声喧哗,吵闹,以及一切影响党务办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6、值班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在办公室内不许抽烟,吃零食。

7、在岗时认真负责,落实来访人员,值班人员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及时转正相关人员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党务办成员的管理,提高党务办成员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会议考核,活动考核和值班考核三方面。

考核对象为党务办全体成员。

(一)、会议考核:对参与会议人员做好签到工作,并记录迟到、早退及会议制度的遵守情况;

(二)、活动考核: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做好签到工作,并对活动积极者,迟到、早退者做好相关记录;

(三)、值班考核:按照值班制度,对有违纪的值班人员做相关记录。

以上工作由纪检部人员负责

第七章 财务制度

党务办财务属党务办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活动和党务办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账。具体细节如下:

1、党务办实行资金统一监管的基本财务制度。所有支出款项由各部活动举行之前到学生会调拨思政资金。任何部门不得预支或未经办公室同意提前使用。

2、财务支出本着节约、实际、有效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坚决禁止报假涨,账目模糊不清,财务制假现象。严禁公款私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党务办设立总账目。各部门另设明细账目,随时记录各部门收支情况。

第八章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的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党务办公室。

第四篇:创先争优办规章制度

县委创先争优办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上下班时间以县委公布的上下班时间为准。早上上班时须签到,有事离岗要请假。干部出差、下乡、参加会议,应由各组组长安排统一调度。请假规定:请假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二天以上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假期完毕后要及时销假,不得无故超假。

二、例会制度。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每周安排两次例会,时间分别为星期一上午与星期五下午,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事情时,可随时召开例会。会议内容:简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步工作,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程: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主持并讲话,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

三、调度制度。上级机关交办的文电和需要落实的事项、创先争优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各种临时交办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督查、督办有关各组办理。各部室每年以全会名义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妥善保存,大事记要按统一要求认真整理,并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存档。各组收到关于表彰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文件,要马上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文件阅办程序处理。

四、调研制度。调研依据:根据安福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根据县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需要。调研准备:选派人员临时组成调研组,制定调研提纲,确定调研步骤和方法,明确调研要求。开展调研: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做好记录,全面了解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五、报告制度。报告事项: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等重大事项,县创先争优办的重要建议、进展情况、活动方案、上报材料、工作总结、重大表彰等,基层推荐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法等。报告程序:按照县创先争优办分工,由各组拟定工作报告或建议,经组长把关后,先后报办公室、领导小组阅知。报告用途: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会务制度。当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经验交流会、专题报告会、总结会议等会议时,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合理分工。综合组把所需要做的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并责任到组,各组再分解到人。二是沟通协调。与县委办、政府办等有关单位主动沟通,确定领导参会、讲话、主持等事宜。三是准备材料。根据会议的内容,相关组要认真准备会议有关材料,涉及县委主要领导的,要经县委办把关。

七、文件管理制度。文件起草:领导小组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及简报报送办公室主任审签,各小组文件报送小组组长审签。文件印发:领导小组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综合协调组进行发文登记并统一印发。文件处理:上级来文由办公室送分管副主任批阅后按批阅意见及时落实并做好存档,下发的各种文件要分类存档。

八、学习制度。时间安排:以各组为基本学习单元,在每周例会上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进行。学习内容:中央、省、县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央、省、县新闻媒体的论述、评论,创先争优书籍和有关材料。

九、接待制度。制定接待方案: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接待方案,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接待具体安排:主动把接待方案向县委办、接待办等单位通报,寻求支持配合;设定日程和行车路线;准备有关材料。

第五篇:社管办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管办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 则

1、本制度遵守和服从《山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2、本制度为山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社团负责人例会

1、每周二下午14:30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参加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同意后方能生效;

3、参加会议应按时到场,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安排和布置工作;

4、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或书籍,须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开会期间坚持认真民主原则,会上积极发言,多出想法;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主任提出不同看法,并做好相应记录;

7、未能到会者应向主任或秘书处请假并说明原因;

8、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及缺席累计三次者,取消社团评优资格;其他情况主任酌情而定;

2、参加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请假,同意后方能生效;

3、参加会议应按时到场,会上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安排和布置工作;

4、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或书籍,必须对通讯工具采取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开会期间坚持认真民主原则,会上积极发言,多出想法;

6、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副部长或部长提出不同看法,并做好相应记录;

7、未能到会者应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由相关负责人说明原因;

8、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及缺席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管办,由部长做出辞退决定;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其他情况主任酌情而定;

9、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清场工作,关灯并锁好门窗。

二、值班制度

1、值班工作由秘书处协调其他部门安排,各值班人员应明确职责;

2、值班时段:早上8:00—10:00,10:00—12:00;下午2:30—5:00(值班时段可有二十分钟的缓冲时间)

3、值班人员须按规定到岗并签到,不得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4、值班人员二十分钟不到者视为迟到,半小时不到者视为缺勤,擅自离开视为早退;值班人员在一学期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缺勤者,3、各单位需借用社管办物品时,应经得社管办相应负责人同意后,秘书处工作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出登记表内),物品归还时做好物品归还记录,并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如物品到期未归还,经手人员应向对方索要;

4、所有社管办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如有违反,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社管办档案管理

1、社管办人事档案是主任对各部门成员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遇有社管办成员新近调入、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秘书处备案,并发放干部档案;

2、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要定期做档案管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档案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后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面,凡涉及借阅、网络上传、宣传学校或学生会决策等方面的档案,借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以便秘书处相应负责人记录,及时归还,且归还后应及时入档;

5、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留 有记录;

6、定期对已失去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现情况。

(二)个人考核,主要从量化考核和个人考勤两个方面进行,以加分制为主、减分制为辅,同时按照任务完成质量予以评分:

1、量化考核:

(1)工作态度:包括对工作重视和负责情况、执行任务的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社联各项制度的情况等。

(2)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时的创新能力、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及建议的情况等。

(3)工作业绩:包括担任的职务情况、完成的工作任务量及其完成的质量和工作时效。

(4)个人品德: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人际关系状况等。

2、个人考勤:包括会议考勤、办公室值班考勤等。

量化考核占个人考核总得分的70%,个人考勤占个人考核总得分的30%。

(三)、考核方法

1、部门:任务申报制度。即新学期开学初,部长向主席团提交工作计划。根据任务效果及需要努力程度给出评分A。

任务完成制度。即学期末,由部长提交工作述职报告,总结本学期的目标达成情况。根据本学期工作事实及工作效果给予评分B。其中A成绩占部门总成绩的30%,B成绩占部门总成绩的70%,A、B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则该部门本学期得分为:A*30%+B*70%

2、个人:在个人量化考核当中,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个人品德分别占27%、27%、27%、19%。其中量化考核的总分数占个人考核总分数的70%,个人考勤分数占个人考核总分数的30%。则该学生当期得分为:(工作态度得分*27%+工作能力得分*27%+工作业绩得分*27%+个人品德得分*19%)*70%+个人考勤得分*30%

(四)、考核细则

1、部长个人量化考核得分通过采取部长自评、部长互评、主任评分、副部长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个人自评占10%,其他部门部长评分占20%,主任团评分和副部长评分各占35%。

2、副部个人量化考核得分通过采取副部自评、副部互评、部长评分、部员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个人自评占10%、副部互评占20%、部长评分和部员评分各占35%。

3、干事个人量化考核得分通过采取个人自评、部长评分、部内成员互评、副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个人自评10%、部长评分20%,成员互评和副部评分各占35%。

4、工作态度的考察(50%):

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5、工作能力的考察(50%):

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情况(1)、部长得分 = 自评×10% + 互评(平均分)×20% + 副部评分

 缺勤:-2分(4)、平时工作成绩:

 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中发挥创新精神,建议被采纳:+4分  认真工作,按时完成任务:+2分  表现不积极,行动松散:+0分

(5)、学业成绩:(以前一个学期的智育成绩为准) 获特等奖学金:+3分  获一等奖学金:+2分;  获二等奖学金:+1.5分;  获三等奖学金:+1分;  其他:+0分

7、奖惩办法

 日常表现得分与期末考评分数之和即为成员的最终考核成绩;  最终考核成绩将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培养学生会后备干部的依据之一:根据成员最终成绩,在进行“优秀干事”称号评选及团课推荐时,按照名额的2倍进行公选,最终确定名单;

 累计两次通报表扬者,直接通过评优活动的初评; 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事,由办公室视情况予以解聘

备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山西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办公室所有,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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