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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

内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

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回家调养或到医院就医,开学(复

课)返校时必须到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疾病康复证明书。

1.经校医务室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有疑似传染性疾病的;

2.在自行检查中,有精神情绪障碍、心血管方面重疾等可能危

害自身生命健康安全,不能适应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疾病的;

3.有身体或心理方面疾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

二、病意返校时交验疾病康复证明书的规定

1.经校医务室或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或疑似患有如水痘、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眼结膜炎、结核、新

冠肺炎、H7N9等其他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居家或住院隔离治

疗,不得到校上课。学生痊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需持二级以上医

院开具的疾病康复证明书,无传染性,方能返校复课。

2.凡患有精神情绪障碍类疾病以及心血管方面重疾等其他危害

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疾病,返校时需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康

复证明书,可以正常上学和生活,方能返校复课。

三、返校验证程序

达到复课返校条件后,学生需先电话向班主任报备,然后持二

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痊愈康复证明书至校医务室,校医审核后开

具复课证明(复课证明一式两份,医务室留存一份备查),经年级

主任批准后方可回班复课。医务室应及时将学生疾病康复证明书复

印件存档。

四、责任追究

没有相关疾病康复证明书擅自返校上课的学生及擅自同意学生

返校上课的教职工,导致意外或者传染病聚集疫情发生的,学校将

依法依规追究学生本人、班主任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XX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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