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关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例文
机关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3 篇
机关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1 1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 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
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
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机关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2 2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动态,进一步畅通上下沟通渠道,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
职责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集团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和装置主管一般由各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支部书记谈话。
谈心谈话类型
4.1 日常交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领导班子与部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4.2 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职工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4.3 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4 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4.5 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
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职工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谈心谈话的形式
5.1 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5.2 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5.3 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5.4 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谈心谈话的原则
6.1 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6.2 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
是非,态度鲜明。
6.3 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6.4 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谈心谈话要求
7.1 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 1 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
7.2 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要与部室中层以上干部每年至少 1 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至少1 次。
7.3 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机关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3 3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枣强地税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时机
本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单位领导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除以上情况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与分管单位和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定期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一)日常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谈话的事项。
(二)不同时机的谈心谈话内容:
1.干部提拔任用时。重温党的宗旨,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勤政务实,并依据民主测评考察结果,转达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希望。
2.干部岗位交流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从全局的角度对待工作岗位的调整,鼓励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3.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荣誉和成绩,要求戒骄戒躁、谨虚谨慎、再创佳绩。
4.干部职工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时。鼓励干部职工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努力工作。
5.干部职工之间有矛盾、隔阂时。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
6.干部职工被举报有违法、违纪等问题时。要让干部职工讲清问题,澄清事实,自我批评,自我纠正。
7.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要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高责任意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8.当干部职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要听取意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一般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其他人员一般由部门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
(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三)干部本人主动要求领导谈心谈话的,一般由领导本人进行,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进行。
六、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
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二)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 2 次;与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 1 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三)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关股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 1 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四)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 次;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进行 1 次。
(五)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以及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由谈心谈话领导对谈心谈话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谈心谈话记录》作为单位日常考核内容,督导组要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第二篇:机关单位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机关单位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组有关规定,结合*县司法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支部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各所负责人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党员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局各支部班子成员和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②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③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条
与分管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另外,在召开生活会之前、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进行谈心谈话。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第十一条
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四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六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己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各支部要做好谈心谈话的台账记录,局党组每半年对各支部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三篇:学校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机关党支部支委和同志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与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的思想、工作动态,强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战斗力,建立机关党支部支委和同志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话对象为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所有写过入党申请书积极要求上进的同志。支委与同志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分块负责的办法。以上谈话范围内的同志分组向机关支部支委反馈,各支委向本机关支部学校领导进行反馈。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支委与支部其他同志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支委与其他同志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教师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教师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
2.干部与教师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教师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支委必要时应随时找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支部同志可以主动向支委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支部支委之间,教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负责谈话的支委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2014年9月16日
第四篇: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2022)
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2022)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和激励保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对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都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发现和培养树立典型,及时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德能素质,为干部的使用提供依据,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二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第三条谈话要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及时进行。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话或教育帮助: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第四条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科室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心谈话;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谈话人员。
第六条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第七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第九条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局党委将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队、中心)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五篇: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2018-07-20 点击:[144]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
在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成员间,在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支部成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间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谈心谈话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
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和气。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
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
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2.对涉及共性的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四、谈心谈话时机
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1.校委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映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
1.校委班子成员和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
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批评意见。
3.谈心谈话要 “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
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