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标准化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一条
煤矿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条
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条件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二)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三)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三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第四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二篇:煤矿质量标准化(范文)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了能及时收集矿井安全信息,传达上级安全决议,及时解决处理有关安全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的当天下午为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时间,临时决定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由安检科负责通知。
2、安全办公会议由安检科组织,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时,由代理行使矿长职权的副矿长主持召开。
3、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由安检科负责考勤。矿领导、安检科正副科长、生产科正副科长、机电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调度室领导、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运输队队长的负责人。
4、原则上把其它工作暂缓来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处罚。
5、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10元。
6、凡安全办公会议落实的安全事项,各有关单位的正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上要求处理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的正职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整改,有关单位的领导要认真配合做好工作,不能互相推诿,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按20至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于不整改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由于难度较大,确定不能按时整改的项目,有关单位的正职必须书面把情况汇报安检科。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及安全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有组织地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为矿长定期召开,由矿办负责组织通知,调度做好传达工作。
2、安全生产会议,由生产科负责考勤。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矿领导、安检科领导、生产科全部领导及调度员、通风科全部领导、机电科领导、采掘队的领导(除一人下井值班),财劳及矿办领导,其他管理负责人员。
3、各单位的人员因事不能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必须事先向矿长或安检科科长请假,并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无故不参加会议处罚。
4、各单位的正职领导收听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后,必须及时把有关精神传达到员工中去。
5、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次罚款20元。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1、井口调度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领导、管理干部与井下一线安全信息联系的桥梁。
2、井口调度必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于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上的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
3、井下一线对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汇报中层管理干部和矿领导解决的,可直接问领导者汇报,但必须在当班向调度汇报记录。
4、领导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线布臵工作时,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职工必须在当班报调度做好记录。
5、矿领导要在每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前阅示信息记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轻者取消当月奖金,重者取消当月工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责任人进行批评直至处罚。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为杜绝烟火物品入井和爆破物品出井,确保入井人员安全,严格管理,特执行本制度。
2、井口检查员必须佩戴检查证、坚守岗位,严禁空班漏检。
3、检查员检身时要严肃认真,敢与违章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4、检查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如造成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流失的另分析处理。
5、每一入井出井人员要积极主动接受检查,不得拒绝,否则每次罚款20元,携带烟火物品或爆破物品的另分析处理。
6、检查员要做好当班出入井人员的登记考勤,不得让他人代考,不得漏考、多考,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当班检查员20元。
7、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入井安全管理制度
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携带矿灯,严禁穿化纤
1、矿长、书记、机电副矿长 1次
2、总工、安检科长、副矿长、矿长助理 3次
3、生产、通风科长、副科长、副站长 3次
4、机电、运输科长(工区长)2次工
5、机电副科长 1次
6、安瓦员 3次
六、对于规定有抓“三违”月指标的人员,抓“三违”超过指标的每次奖励20元;减少则每次罚款10元,如连续3个月不完成指标的,除安全抵押奖励外,取消其他安全奖励。
七、对于没有规定 抓“三违”月指标的员工,应积极参与抓“三违”,每次奖励20元。
八、以上奖罚,在矿安全奖励基金中进出,每月由安检科监督执行。
领导干部井下查岗制度
1、领导干部下井除完成当班下井工作任务外,还要对各岗位特别是特殊工种岗位进行查岗。严禁各岗位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确保安全生产。
2、查岗时,发现有脱岗,离岗、睡岗现象,要立即令该岗位人员回岗坚守岗位,找不到该岗位人员时,要立即通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调度派人顶岗。
3、对于检查发现的脱岗、离岗、睡岗人员,领导干部上井后要立即
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
为做好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使安全生产上存在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井口调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矿领导进行值班。
2、值班领导必须坚持24小时在井口调度范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值班矿领导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当班安全生产上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解决,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值班时间不得做影响指挥安全生产的事情。
6、当班值班领导因不负责任或不到岗、脱岗造成影响安全生产的,扣减当月工资和奖金的20%,严重的则另行处理。
7、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区队管理干部井下跟班盯岗制度
1、各区队管理干部必须深入井下,对本区队所管理范围内的工作面进行跟班盯岗,严防各岗位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因立槽煤开采的特殊性,当班人量的数量,要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进行配足配够,人员不足的严禁下井作业。
0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参与积极性,以达到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思想意识的目的。
五、在安全活动中,员工应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自身安全操作技术。
六、安检科要定期检查各部门、区队的安全活动日开展情况,对于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日活动的部门、区队,将处以该部门、区队负责人50元罚款。
班 前 会 制 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工区、外包队必须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制度,在布臵生产任务的同时,布臵安全工作。
三、坚持交接班制度。上一班未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必须交请下一班处理(严重的事故隐患必须现场交接班并汇报矿调度)。
四、针对工作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班前会上必须落实安全措施,落实专人处理。
五、班前安全会内容包括传达矿安全决议,学习作业规程及措施、布臵安全工作、通报事故、提示职工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六、安检科不定期抽查,凡不召开安全会的每次罚款当班班长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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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过程中,如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
1、每一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审批制度,不经审批的不准开工。
2、监察各工作地点和工程的安全技术是否完善,否则不准开工。
3、各工作地点和工程开工后,因工作面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补充的,必须及时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停工。
4、对于要求停工的工作地点和工程,必须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5、对于安全生产上采用的新技术,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收集相关数据资料,试用期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追踪监督,并作出报告。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制度
为加强作业规程的管理,提高矿井产量及质量标准化,确保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要求如下:
1、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由生产科专人负责。
5才能进行回采。
3、当回采工作面发生情况变化而在作业规程中没有考虑到时,生产科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落实。
4、回采时,施工队必须做好每一回采循环的封塘工作,确保封塘质量。
5、放煤时,当头至少要有二人以上,严禁单身作业。
6、放煤过程中,斜坡严禁行人。并做好人员上下的信号联络工作。
7、生产科要控制好各个回采工作面的放煤量,防止放煤量过大而超出回采范围。
8、生产科要做好各个回采工作面的测量上图工作,对于异常区要在图上注明。
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生产科必须针对工作面的情况和预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7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坚持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做好提升运转机械设备、安全装臵和轨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4、拉放车时,必须先检查连接装臵是否完好。
5、拉放车时,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6、人力推车时,推车工必须按照规定距离保持车距,听看并用,防止推车伤人或被人伤,同向推车时,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7、车推出交叉口时,推车人必须控制车速并发出警号。
8、下山掘进作业过程中,拉放车时,下方人员必须全部进入防身峒或上到平台后,方可拉放车。车斗下放到位后,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下方作业人员还应用可靠的物器将车辆稳住后,方可作业。
9、拉放车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在上下平台逗留。
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
1.井下爆破工作心须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心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2.每一放炮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93.进行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间距,把测量数据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由生产科及时下达通知书,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矿井周边的测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把周边情况查清禁,防止越界开采,滥采乱挖,破坏保安煤柱,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矿领导反映。
5.填绘专门的矿井测量图纸,数据要准确,填绘要及时,为矿井安全生产的指挥提供可靠依据。
6.建立相关的测量台帐,做好各种图纸、资料的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经矿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7.爱护测量仪器、工具,定期检查、维护、校正,确保测量仪器的精确性。
地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矿井地质管理工作,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部门地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地质观测、勘察,做好记录,建立相关台帐。
1划、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臵、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设留一定数额的安全资金,由
1、本制度规定必须培训的人员:
(1)新招收进矿的新员工;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
(3)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4)根据需要矿领导安排培训的人员;
(5)下岗转岗再就业人员;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培训的有关人员。
2、每次培训,各有关区队、科室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所培训的名单报安检科以便安排培训。
3、凡矿举办的培训班,有关的区队、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将培训名单报送到安检科的,罚款该单位100元;开班培训期间,培训部门将严格按照报送的名单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罚款个人每次10元,迟到、早退的罚款个人每次5元;该单位送培人员,每次上课缺席超过20%,罚款该单位50元。
4、承包队有新民工来矿工作的,必须及时将名单报安检科安排上岗培训,私自下井,一经发现,罚款承包队500元/人。
5、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操作罚款30元,已培训合格,但无证上岗的罚款10元。
6、工种调换时,劳资科必须将名单报到安检科,接收单位安排上岗前必须先送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作业。
7、每期培训,必须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要有成绩,考核要经主要授课人员签署意见,培训结果由安检科、培训部门存档备案,并
5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规范我矿各级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的行为,加强矿的各项管理,完成租赁经营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7的人员,则停工5天进行整顿帮教学习;如果连续二次考核名次排在后面的10%的人员,则停工学习半个月。因考核排在未位而停工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条件重新竞争上岗,停工期间只发生活费6元/天,竞争不上岗位的则停发生活费,与矿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二次考核排在本单位(或工区)名次前面10%的人员,矿授予优秀员工称号,给予奖励。对于连续二次评为优秀员工的职工,每月发给优秀员工奖100元。
第7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功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矿督察办及安检科核实,除通报表扬外,还给予下列奖励。
(1)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对有功人员给予200~2000元奖励。
(2)对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技术措施等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建议或有发明创造的,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效果好的,对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
(3)能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特别是制止领导干部违章指挥,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对有功人员给予50~500元奖励。
(4)在事故抢险中挺身而出,表现突出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5)检举揭发严重“三违”人员的,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处罚“三违”人员金额的20%。
(6)对矿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第二章 一 般 规 定
第14条:因交接班不清楚或派班时只布臵生产不布臵安全工作的,扣罚跟班管理人员50~100元。
第15条:凡带烟火下井或在井下吸烟者,罚款500元/次。并对井口检查员给予50~1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另分析处理。
第16条:凡酒后下井或在井下喝酒者,罚款50~100元,并罚款跟班管理人员和班长各50元。井口检查员不劝阻的处罚50元。
第17条:下井不带矿灯、矿帽或不穿劳保鞋的,一次罚款50元。
第18条:管理干部不坚持跟班盯岗或挂牌不下井的每次罚款50元,空班罚款100元。
第19条:凡是咒骂、欧打、威胁和阻挠安监(检)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50~500元罚款;性质特别恶劣的,另分析处理。
第20条:凡对安检科下达的安全意见书拒绝按规定执行的,处罚责任单位50~200元,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书面报安检科。
第21条:井下烧焊没有申请书的,罚责任单位50元。造成事故另分析处理。
第22条:不按矿通知参加安全培训或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人员处罚20元,通知不到位的扣单位正职10元。
第23条:为违章者说情推卸责任的,同样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罚。第24条:不按规定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学习的,每次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500元。
第25条:各采掘区队严禁录用无任何有效证件的人员下井从事井
1值班领导同意。第33条:采煤作业点必须 按作业规程施工,严禁乱挖乱采,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34条:每一生产地点班(队)长、跟班管理人员(含带班)必须随时在生产现场组织生产安全工作,工作地点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影响生产的因素,班(队)长或值班人员又不在现场组织处理的,罚当班班长(队长、带班、跟班管理人员)各50~200元。造成空班的,按空班处理。
第35条: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备有1~2条修窿钢钎、支护工具(斧头、窿锯)和支护材料,否则按每项罚区队50~200元。
第36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地质条件变化所限除外),否则罚区队100元。
第37条:有重大隐患未向矿调度汇报,又不交接班的,罚当班负责人50元,造成事故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第38条:工作面遇到断层或褶曲地段(顶板破碎带),必须按规定采用密集支柱或木垛加强支护,否则扣罚工区50~200元。
第39条:采煤工作面运输机械启动前,必须取得准确信号方可开机,否则视作违章作业,罚司机10~2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人。
第40条:采煤工作面每一组回收人员至少由三人组成,回收单体液压支柱人工卸载必须远距离进行,即工作人员离开单柱至安全位臵再拉动卸载手把上的牵引绳,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严禁用大锤回柱
3次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第50条:掘进巷道所使用支护材料尾径必须大于12cm(去皮),否则每发现一条罚款10元,并要求更换。
第51条:斜坡放煤必须坚持在封塘闸下放煤,封塘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0元。
第四章 井 巷 运 输
第52条:人力推车经过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有人工作区段,或前方有行人时,必须限速慢行和发出警号,否则罚款50元。
第53条: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违者罚款20元。
第54条:井下平台空车斗由井下平台工分配,对不服从分配或进入井底平台警戒线内强抢车斗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分配车斗的,对挂钩工每次罚款20元。
第55条:电机车或人车运行过程中,严禁爬车、跳车或站在两个车箱碰头上,否则罚款100元。
第56条;严禁乘搭平卡或车斗上下绞车道,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50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
第57条:绞车道上平台无阻车器或阻车器失灵的,限5天内整改好,否则罚有关单位50~100元。
第58条:绞车道上下平台挂车后启动前不按规定发信号的罚款50~100元。
第59条;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脱钩溜车事故的罚款50~200元,造成
536段使用开关,违者每次罚款50元。甩开漏电继电器不用的罚款50~200元。
第77条:井上下搬运设备必须轻搬轻放,对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对责任人员按价赔偿。
第78条: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若发现失爆,对责任区队或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第79条:更换出来的坏、旧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送至厂房维修地点,超时按每天50元/台收取占用金。
第80条:井下设备使用的保险丝一律采用新型熔断器,并按使用设备的功率选择合适的新型熔断片,严禁使用其它导线取代新型熔断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台,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造成其它损失的,另行处理。
第81条:井下使用的绞车必须按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影响生产的,另行处理。
第82条:各值班绞车司机,负责检查当班钢丝绳完好情况,安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到调度填表记录。检查有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更换。如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责任人负责。安检员不填报表的,每次罚款20元。
第83条:井下使用低压开关(QC83—80)严禁采用顶死交流接触器或按钮开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第84条:机电维修工作人员要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
8规定时,方可恢复供风恢复工作,违者罚款100~1000元。
第92条:工作面因通风管理不善而人为造成瓦斯浓度超限的罚相关责任人50~200元。如因此而造成停产的,按空班处理。
第93条:每一回采循环必须打上封塘闸,否则严禁作业,并处以50~200元罚款。采面采完后,其采空区必须3天内封闭完毕,否则对相关单位罚款50元,每超期一天加罚款20元。
第94条:安瓦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督工作和瓦斯检查的工作职责,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运输、爆破、84#、85#使用管理等安全情况,严禁无故空班、漏检、脱岗等行为,违者罚款50~500元。对检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必须限期督促处理,否则对安瓦员罚款50元,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现场监督处理完好,否则对安瓦员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
第95条:安瓦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当班汇报,对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或有关管理人员汇报,否则对安瓦员罚款50~200元,对于不及时汇报而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第96条:各区队井下作业班组兼职瓦检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按规定进行“一炮三检”,不得弄虚作假,升井后按规定填写瓦斯报表,否则,每违反一项对兼职瓦检员罚款20元;对故意损坏或丢失仪器的,按价赔偿。
第97条:炸药库的发放工、看守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把关,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禁脱岗、空岗。严格按规定收、发,违者罚款5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
0 第109条:坚持井下炸药、电雷管领用退库制度。凡剩余炸药、雷管当班不退库,私藏井下的,对该区队或当班爆破员按炸药10元/条、雷管10元/发给予处罚。私自拿出井口的按炸药100元/条,雷管100元/发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
第七章 其 它
第110条:职工出现“三违”的,除按规定处罚、写检讨书外,必须主动接受帮教。既不接受帮教又拒绝写检讨书的,除按对应条款处罚外,另加倍罚款。
第111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作出处理意见。(1)非伤亡事故:一级和二级事故由矿组织分析,三级事故由工区组织分析,通知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2)人身事故:重伤和重伤以上事故由矿组织分析,轻伤事故由工区组织分析,报安检科。如做不到,属矿责任的对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扣款20元,属工区责任的对工区主管领导扣款20元。
第112条:工伤的职工到安检科开据工伤证明时,需要有工区当班干部的书面证明,出现工伤的单位必须于当班报矿调度并报安检科备案,两天之内到安检科开据工伤证明单。
第113条:单位当月发生伤亡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工作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事故:
(1)轻伤:按当班出勤人数每人扣款5元。
(2)重伤:按在册出勤人数每人扣款20元,当班出勤人员加罚20
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矿支持、鼓励每一职工群众参与矿井安全监督工作,共同抓好矿井安全生产。
2、对于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职工群众应及时向矿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反映,并有权进行追踪监督整改落实。
3、当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作业。
4、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存在的安全问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并接受他们的监督,不得臵之不理,更不准阻挠。
5、如职工群众向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反映存在安全问题后,因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不予重视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6、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并有立功表现的职工群众,矿给予50~500元奖励。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4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召开事故分析会。
5、事故分析会议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1、工程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2、工程设计完毕,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工程设计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3、工程设计必须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最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方能实施。
4、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条件变化需要改设计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重大工程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6、未经审批的工程设计,该项工程不能进行施工。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矿井安全世界生产,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如下:
一、成立采掘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向东
副组长:李晋军 吕积胜 孙要齐 成 员:张建林 李军社 吕天驰 梁富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矿安检科,由吕晋斌负责。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每月定期进行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求小组成员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20元。
2、安检科必须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把检查结果及时在矿调度室公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按落实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罚款通知单送达受罚单位或个人。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存
8责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发放。
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一、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向东
副组长:李晋军 吕积胜 孙要齐
成 员:张建林 李军社 吕天驰 梁富田 郭二东
二、具体措施:
1、每月召开顶板管理会议,研究解决顶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制订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2、通风大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目前正在使用的巷道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危岩及时撬下,一时无法撬下的要做好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
3、瓦检员在检查瓦斯的同时,要负责检查巷道的顶板情况及支护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或返工,现场无工作人员时要想办法独自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也要做好警示标记,注明注意事项。
4、生产、安监、通风等部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工作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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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煤矿质量标准化
.建立体系、巩固发展阶段(2011年1月—2014年12月)。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生产过程转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即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安全质量工作,不但满足生产系统本身需要,而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8.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注重工作实效,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过程控制,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实行分级检查考评,采取定期考评与动态抽检相结合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验收达标的矿井,每季度要复检一次,对达标煤矿开展全面检查、复查和评级,巩固已达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确保煤矿整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度
1、严格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评估工作。2、制定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管理制度。3、健全所有支护器材基础台帐。4、建立单体支柱观测记录。5、健全安全管理措施。6、健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7、每月末由矿质量验收小组对所有采煤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末由矿验收小组对所有掘进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2、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3、职工按计划培训、复训、持证上岗。
4、设备管理应合理选型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5、设备按规定及时测定、检验。6、设备要妥善存放,摆放整齐。7、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8、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运输设备完好率达95%。
2、提升安全保护及行车安全保护符合《规程》规定。3、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
4、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5、运输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规范。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及车场、硐室、无淤泥、保持清洁。
五、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分区通风,符合《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规程》不喝循环风,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计划停风。
3、瓦斯检查符合《规程》规定,“一通三防”重点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审阅。
4、井下爆破符合《规程》规定。
5、通风安全监控都应符合《规程》规定,各类监控设备性能完好、正常工作。
6、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井下设立消防材料库。
7、各种风门、风窗、密闭、风桥符合《规程》规定。
8、各种隔爆水棚、水槽、水幕符合《规程》规定,配有足够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9、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工作有计划和总结。
10、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11、各类安全仪表,定期校正、检定,保证完好。
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管理制度
1、及时绘定中腰线,大型贯通有设计、审批总结,各类通知符合《规程》规定。
2、严格按《规定》制作图纸。
3、按要求完成地质“三书”、地质预报和水情预报,预报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4、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
5、健全各类台帐,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
6、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各类探放水钻孔的质量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七、其他
1、本制度的条文与 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
2、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质量标准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整体素质的需要,是煤矿自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以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进行,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步好转。
二、制定规划,确立目标: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自治区煤矿工业管理局制定的规划目标:2004年底,国有重点煤矿80%的矿井达到国家局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一级标准,其他矿井达到二级标准,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达到国家局规定的三级以上标准;2007年国有重点煤矿全部达到安全质量一级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全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
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领导及各矿党政领导组成。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生部部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安生部及相关部室人员组成。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的达标规划要求,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每季度各矿井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
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
5、积极组织标准化各小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各矿。
6、有权对受检单位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情况。
7、对各专业、各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四定”要求限期整改。
四、检查、考评的专业:
根据《标准》,检查、考评八大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地测、煤质。其中采、掘、机、运、通、地测六大专业进入矿井考核,调度、煤质进行专业考核。
各达标专业必须严格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各单位(专业)将本单位达标计划(包括责任区域)进行目标分解,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奖优罚劣。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办法
依据《标准》规定,集团公司采取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即公司每月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抽查,各矿将当月自检结果及整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公司每季度组织定期检查,对矿井一个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方法如下:
一)、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成员随时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现场管理工作,协助基层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
二)、在动态抽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根据各矿井自检情况对矿井进行动态抽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在季度定期检查中,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及工会、纪检等部门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评级。
四)、根据《标准》规定,严格检查矿井必备条件和各专业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将必备条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奖励办法:
一)、资金来源:
1、集团公司以每季度各矿井实际原煤产量为计算依据,按季考核,从吨煤中提取0.3元作为奖励基金。
2、依据《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从安全费用的提取中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资金。
二)、考核办法:
1、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组考评成绩为依据。
2、考评分数形成:矿每月自查占10%,公司抽查占20%,公司季度考核占70%。
第四篇:煤矿掘进规章制度
煤矿掘进规章制度
1.煤矿掘进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3.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1、煤矿掘进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1、中线跑线超过50毫米,罚款10元;超100毫米必须反工,罚款50元;
2、巷道净高误差大于-30~100毫米,每棚罚10元;
3、巷道净宽误差大于-30~100毫米,每棚罚10元;
4、棚距超过规定±100毫米,每棚罚款50元;
5、倾斜巷道应山角不超过设计+1°,不得退山;水平巷道前倾后仰不大于+1°;否则,每棚罚款10元;
6、支架歪旋不得大于100毫米,否则,每棚罚10元;
7、矿工钢每棚撑木不得小于4根,否则每少一根罚款10元,8、支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穿木鞋,否则,每缺一块罚款10元;
9、椽子按作业规程要求,如一根不合格或少一根罚款5元;
10、邦顶必须打紧背实,如果发现一处烂邦、烂顶罚款10元;双抗网搭接100毫米,每200毫米连接一次,搭接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连接,每处罚款5元;
11、空顶不得大于0.3米,否则每棚罚款10元;
12、换下损坏的U型钢、工字钢必须及时升井。工作面如果超过10根坏U型钢、工字钢,罚款50元;
13、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防倒器,不使用前探梁、防倒器罚款100元,防倒器数量不够,每缺一个罚款10元;
14、掘进工作面物料分类摆放整齐,否则,罚款50元。
2、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出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力度,结合****公司****#文件精神,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一、成立矿掘进工程质量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设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巷道施工单位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小组。
二、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矿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全面组织负责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主持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矿工程质量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与负责监督落实整改问题,三、相关单位职责:
1.生产办公室: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日常、具体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每周一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下发问题整改单,周三进行复查,周五负责落实考核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2.安全办公室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监督检查。
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四定整改情况及生产中协调指挥工组
4.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制度和工作,处理隐患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四、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锚杆零失效,锚杆无松动,顶板无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2.生产单位跟班干部必须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班跟班干部必须在下班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
3.生产单位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须做到精细化、详细化到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工序必须落实到人头上,谁施工谁负责,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给予考核,当天兑现。
4.实行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每班每个面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质量管理员对照标准要求检查,并有检查记录,要求工程质量管理员的工资与工程质量好坏挂钩。
5.施工单位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一把扭距扳手,把当班所打的锚杆螺帽上紧,做到无松动,托盘紧贴壁面,扭力不小于100N²m。
6.每个掘进面必须有一台拉拔机,每班对本班的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一次检测(拉拔试验),锚杆拉拔力不小于50KN(5.1吨),锚索拉拔力不小于120KN(12.2吨),矿每周到现场抽查一次,每次拉拔检测必须有记录。如小于或失效应立即重新补打锚杆锚索。
7.生产单位必须把当天进度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上报生产办,不汇报或汇报不实者对单位给予考核
六、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平定办法和设计及作业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
1.每周生产办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按掘进巷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设计要求验收,并做好记录。
2.巷道支护材料必须使用****公司矿山材料厂生产的锚杆、锚索及其附件,金属网、钢带、锚固剂,原材料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1—20XX)和(MT146.2—20XX)的要求,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证和发票。禁止使用地条钢、废旧钢材和采用冷拔机生产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和“MA”标志及锚杆尾部螺纹段无防护套的锚网(含锚杆、钢带、锚索、锚固剂)支护材料。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
1.锚杆采用端头锚固(段锚),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卷数,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根;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500元;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2.锚杆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锚杆外露长度小于50mm;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根罚款100元。
3.锚杆必须有合格的挡圈,使用没有档圈的或档圈不合格的锚杆,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根。
4.采用不合格托盘的,每处罚款200元。
5.锚杆支护的排距为700mm,间距为750mm(如特殊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锚杆锚杆外露长度(托盘起)20mm~5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6.锚杆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罚款100元。
7.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500元。
8.锚索采用端头锚固,每孔用药量为6卷,且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索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9.锚索支护运输、回风巷间距为3000mm。开切巷等大断面硐室间排距为1400³20XXmm,允许偏差为+100mm,孔深7700mm或9700mm.孔深允许偏差为0~+200mm,锚索外露长度小于30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10.锚索截短使用,每根罚款1000元。
11.锚索托盘松动或未上托盘,每处罚款500元。
12.锚索未及时打到工作面,每缺一根罚款500元。
13.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钢带不搭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14.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且搭接长度不小于80mm,网片搭接处必须用铁丝连接,双扣连网,连扣为三花形布置,扣间距不大于200mm,每扣铁丝不小于3股,连网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15.金属网未铺到底,每米罚款200元。
16.巷道偏离中线设计最大允许值偏差的,每米罚款500元。
17.巷道宽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8.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9.巷道宽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元。
20.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元。
21.巷道坡度小于或大于巷道坡度允许偏差的,每米罚款500元。
22.巷道底低每米罚款200元。
23.巷道底高每米罚款200元。
24.金属棚支护必须用符合设计的、合格的金属棚梁棚腿,棚梁有马口板,棚腿有马口槽;金属棚腿底部叉角为80°,棚梁棚腿架正平直,无扛肩迈步,无前倾后仰,棚腿钻底量不小于200mm,必须架在硬煤矸上,严禁架在浮煤上;棚距(中对中)为1000±100mm。斜巷金属棚垂直巷道中线,并有不大于4°的迎山角,不得有退山。架设的金属棚与以上要求任何一条不符的,每架罚款500元。
25.金属棚要使用合格的背板;背板间距、数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背板沿巷道走向铺设平直,用木楔楔平楔紧,接顶背帮严密,不能斜放乱插。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6.金属棚要使用合格的撑木,沿巷道走向铺设在棚梁棚腿槽内,平直成一线,撑木全断面接触棚梁棚腿,不能点接触,不能斜插,牢固可靠无松动。有不符号以上规定的或缺少撑木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7.金属支架要严格按中腰线架设,不能大于或小于设计允许偏差值,每发现一架罚款500元。
28.扒斗机或综掘机后部有三角煤,每米罚款100元(不到1米按1米)。
以上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验收员务必要认真检查、考核、落实。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验收人员负主要责任。
3、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稳固提升,创建本质安全型生态矿井,特制定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
矿每月对全矿所有在籍掘进迎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
1、验收范围:自巷道或硐室开门点至掘进迎头,包括所负责的卫生区域。
2、验收人员:分管副总、生产技术部、安监处质量科、机电综合组等有关人员及各掘进单位、通巷运输的主要负责人。
3、验收标准:掘进专业16条线标准及掘进“六细五精”具体要求。
4、验收方式:由分管副总组织进行动态验收,采取井口抽签方式,每次验收一条线,不少于两个掘进迎头。
5、评定办法:采取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凡达到96分(含96分)以上的,符合精品工程条件的,授予“精品工程”称号;86分-96分的,评为合格工程;低于85(含85分)的评为不合格工程。
6、奖励与处罚办法:精品工程执行精品工程奖励办法;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给予10000元罚款,并分别给该区队“三大员”罚款8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罚款由安监处开具罚款单。以上奖罚均在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二、掘进专业评优找差管理制度
1、全矿所有在籍掘进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找差,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本细则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检查得分,排出各掘进迎头名次。
2、奖励与处罚办法:对取得前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20XX元的奖励,并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奖励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对于取得后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罚款6000元、3000元、20XX元,并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罚款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积分由安监处开具隐患问题积分单。以上奖罚均在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三、掘进工作面质量工作标准
(一)巷道基础成型标准
1、综掘巷道
迎头截割要做到:顶板平整(沿顶掘进除外),肩窝圆滑,两帮垂直,无底茬,每循环进尺截割前后一致,无明显台阶、错茬。施工硐室必须采用风镐修边,确保成型完好,犄角完整,顶帮无松动岩块,支护完好,硐室尺寸统一,绞车硐规格按机电科统一规定施工。
2、炮掘巷道
迎头的爆破成型要做到:必须进行光面爆破,爆破后要做到巷道成型较好,曲线圆滑,无明显超欠挖,眼痕率要保证80%以上。
巷道喷浆前必须在巷道内按线拉9条线(顶板3条,两帮各3条,喷浆前必须做好喷厚标志和回弹料回收工作,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要符合规程要求,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打孔尺量检查)。
(二)锚杆施工质量标准
1、锚杆施工
(1)在打眼时应使用与锚杆直径相配套的钻头打眼。
(2)安装锚杆时,必须轻轻将锚固剂送入眼底,然后再旋转搅拌,帮部锚杆必须使用放大器加压,确保初锚力达到4吨。
(3)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10-30mm。
(4)锚喷巷道锚杆间排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间排距达到零误差。
2、铺网要求:
菱形网、高分子网拉紧铺平无皱褶,网边铺设成直线,隔一连一,肩窝的网连接、接茬平整,无翘角、坠网现象,连接扎丝头朝帮。
金属网的布置要成排成行,帮部的金属网要和巷道的坡度一致,顶帮的金属网要成排,不准出现人为截网现象。
4、锚索施工
(1)严格按巷道中线施工,锚索至中线的距离误差为±20mm,顶板使用锚索梁时,梁的一端必须对齐。
(2)锚索布置间距必须与锚梁眼距符合。
(3)锚索角度按设计要求,外露长度250mm。
(5)锚梁与巷道走向垂直,不出现斜交现象。
(三)掘进工作面管线吊挂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掘进工作面两巷的电缆、风水管路的吊挂标准,做到掘进采煤交接一次成巷,特对巷道的电缆、风水管路的吊挂做以下规定:
1、管线吊挂全部固定在帮部的专用固定点上,一端固定在锚杆上,另一端通过倒正丝吊挂管线。吊挂电缆必须拉钢丝绳,电缆钩固定在钢丝绳上。
2、吊挂管线的固定点在掘进时一次施工,每隔两个锚杆设一个固定点,验收员班班验收,严禁迎头后部锚杆帽加固定钩。
3、顶帮固定点锚杆必须拉线施工。锚杆前后、上下、左右误差不得超过10mm。过地质构造带时及时补充措施进行说明。
4、细钢丝绳的拉设距迎头不得大于100m。电缆钩、风水管的吊挂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上级有关要求规定。
5、风水管路、电缆悬挂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位置施工,做到平直美观,风水管无跑风、漏水现象。
跟综掘机的风水软管必须成束管理,规范吊挂,后部的冲尘软管在不用时必须随时盘放到架内,无论用或不用的软管严禁落地盘放。
6、电缆吊挂
锚喷巷道有设计的按设计施工,无设计的按腰线施工电缆钩吊挂眼,腰线上、下电缆钩间距达到零误差,电缆钩必须与腰线垂直。
(四)砌筑水沟、铺设水槽质量标准
水沟模板质量要求:
1、模板的长度为3000mm,宽度与水沟深度一致,确保平直不变型。支模宽度与设计水沟宽度一致
2、每次用后必须将模板上的灰浆清理干净,并涂抹一层废机油,放在架上存放好。
砌筑水沟质量标准要求:
1、砌水沟严格按巷道中、腰线施工水沟。
2、巷道中线至水沟内沿距离、腰线至水沟上沿的距离、水沟的宽度、深度达到零误差,水沟壁厚、浆底厚度按规定要求。
3、盖板槽的深度与盖板厚度一致,要求盖好盖板后,盖板与水沟内外沿平齐。盖板与水沟内外沿缝隙不大于2mm。
4、水沟内外沿在一个水平面上,高低差为±2mm。
水沟盖板质量:
1、水沟盖板的外型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内部质量、表面平整度、光洁度、强度符合要求。
工作面顺槽水槽铺设标准:
1、严格按巷道中线铺设,误差±20mm,严禁用弯曲变型的水槽。
2、水沟外沿紧贴道板的上平面,上、下误差为±10mm。
3、水槽搭接处必须严实合缝,前后搭接压茬、缝隙不得大于10mm。
4、在有积水、淋水区段应设统一的截水泄水槽。
5、水槽敷设一条线,水槽边紧贴道板端头,水槽上面不得高于道板,水槽接茬严密,水槽两侧喂实填平,横水沟处必须有接口。轨道、水槽距迎头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五)、砌筑台阶质量标准
1、台阶施工前必须编制补充措施,注明台阶的有关尺寸,经审批后执行。
2、台阶的所有棱边均用30³30mm的角铁包边,角铁与角铁之间必须平面焊接。
3、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4、严格按照巷道中、腰线施工,中线至台阶内沿、腰线至台阶上平面、台阶的长度、宽度、高度均达到零误差。
5、台阶框内表面全部用砂浆抹平。
6、台阶内侧用砂浆抹平,高度与台阶平面和侧面交岔点处的标高一致。
7、台阶框刷浅红漆,刷漆确保直线性。
四、轨道、皮带运输标准
1、轨道铺设标准
(1)同一巷道轨道型号统一,使用22kg/m标准轨道,构件齐全,坚固有效。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差不大于2mm,内外错不大于2mm。轨道接头必须同步,直线段接头必须对接。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mm。
(2)轨道和枕木要用道钉钉牢,一根道板只能砸4个道钉,两道钉要错开不少于20mm,道板高于底板10mm。道夹板螺丝必须一正一反、每一螺丝必须一平垫一弹垫一螺母,部件必须齐全坚固有效。
(3)轨道铺设后,枕木与底板之间用碎石填满捣实,道渣填至距轨枕上平面0-10mm为准。
2、皮带运输标准
(1)皮带架一条线,变坡处H架高度适当,前后坡度一致。
(2)皮带托辊齐全完好,皮带无跑偏、无毛边,转载点上好挡煤板,落煤点要正。跟机皮带要与后部皮带同标准管理,H架距滑靴距离大于一个架杆距离要及时插齐,综掘机转载点挡煤装置安设要正规,严禁绳捆索绑。
(3)皮带六大保护齐全,皮带接头完好。
五、文明生产标准
1、料场内物料码放要统一规划,分类码放,同一种、同一类物料要集中码放,禁止不同种类物料交叉堆放,料堆之间间距统一规定为500mm,物料外边成直线,料堆高度尽量一致,不能一致时要从高到低依次码放,物料码放要四面见线,分层定置,端头整齐。各种物料必须上架。物料牌板要挂在物料的上方,拉线挂齐。各种物料必须做到定置管理。机后当班用料必须统一规划加工小型物料架,同样做到定置管理,小型物料架支腿加工成滑靴形式,便于移挪;每班转运物料矿车统一加工,专车专用,保证规范装车。
2、点柱支设一条线,迎山角符合要求,戴帽道板一端齐,方向顺钢梯并保持一致。编号管理栓好安全绳。
3、宣传牌板规格统一,吊挂一致,严禁铁丝吊挂。
4、巷道卫生要做到:底板平整,露出道板上平面,两帮不得有浮煤,皮带下洒落浮煤、托辊下污泥及时清理,露出H架脚丫,机头、机尾卫生随时清理干净,机头、机尾架腿埋入底板不得超过50mm。巷道内杜绝污泥、积水,在巷道洼点、涌水点及时施工水仓,水仓统一设置盖板,开关放盖板上,水仓内统一安设吊泵支架和过滤装置。
5、设备卫生面貌真正做到物见本色,设备卫生勤擦勤冲洗,杜绝积尘、油渍。现阶段综掘机上除盘放电缆以外,不能放任何物件,并盘放电缆必须上架。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锚杆支护质量检验评定。
第五篇:煤矿调度室各类规章制度全集
调度室组织机构
调度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调度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协助企业领导人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的指挥部和参谋部,是联接企业生产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枢纽,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因而打造一个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处置有力的调度指挥中心就是我们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全面地、科学地、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日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经矿委会决定,特设立调度室组织机构如下:
一、组织机构: 调度室主任:陈明强
调度员:陈红俊、李喜成、郭耀虎
二、调度机构职能 调度室主任: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并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2、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业务工作的领导、安排、筹划和组织。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各生产环节的协同配合、千方百计确保全矿生产作业计划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4、参与月度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和制定,并随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当好矿领导的参谋,协助领导搞好生产决策。
5、负责组织召开每日矿、科、队参加的调度会、平衡会,研究部署生产任务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凡发生重大事故时,对生产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调动物资、设备、人力和车辆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7、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全矿各生产、辅助部门完成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8、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指挥灵、处理问题及时。
9、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运转情况,尤其重点掌握瓦斯超限、排、防水等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
10、负责本科调度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及本室担负的各项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调度员: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并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2、服从调度主任领导,按时上下班。
3、负责调度室调度记录、值班记录、停电和其它影响生产事故记录,矿井停产记录等的填写存档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4、严格遵守调度制度,对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当日汇报,积极参加调 度例会。
5、坚守工作岗位,调度及时准确。认真搞好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井上下各生产系统,能有效地进行组织指挥调度工作。
7、参加当天的调度碰头会,接受当日调度值班矿长对井下情况的报告,做取心中有数,下井后协调带班矿长工作,服从带班矿长领导。
8、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调度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呼图壁县小西沟煤矿调度人员配备情况 小西沟煤矿调度室人员配备情况表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生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的进行。
三、领会矿长指挥生产的意图,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与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四、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五、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六、做好附属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下属调度人员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示、采取的措施、记录的情况和填写的上报进行监督检查。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生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的进行;
三、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与有关人员,及;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四、定期参加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
五、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六、当班调度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标、采;调
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的进行。
三、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与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 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四、定期参加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 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五、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 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六、当班调度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标、采取的措施、记录的情况和填写的日报负全部责任。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主管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生产监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调度室应按照本矿月度作业计划的要求,及时地、全面的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进行,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班。
三、调度室成员应了解主要设备的布局和生产能力,熟悉采掘作业地点的通风、洒水降尘、供电、通讯、顶板、瓦斯、运输线路等。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关键设备运转状态,领会矿长指挥生产的意图,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准确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
四、当班调度室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示,采取的措施、记 录的的情况和填写的日志报负全部责任。
五、各基层生产单位(通风、瓦斯、机电、采掘、运输等单位),在班前、班中、班末应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当班作业地点。作业量进展情况及现场状况。
六、调度室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七、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按章指挥。
2、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
3、在矿井发生事故时立即按照汇报程序向值班矿领导、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4、掌握煤炭生产和地面情况,熟悉应急救援程序。
5、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台账,做到准确无误。
6、认真做好上级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达工作并有完整记录。
7、掌握矿井各方面情况,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调解决。
8、轮流深入井下熟悉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的问题。
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在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调度安全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制止违章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防止事故发生。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而后进行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4、每班向公司调度汇报生产情况时,必须汇报安全情况,遇到危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工作。
6、协助矿领导组织开好生产调度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时,必须督促检查安全问题处理情况。
7、经常检查调度通讯系统,使之完善,以便于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联系,组织抢救。
8、调度室内必须按规程要求备齐各种图纸、资料,以便发生事故时组织抢救.9、组织采掘工作面和主要工程的安装、拆除、验收及移交工作。
10、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用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汇报,同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抢救中要做好上传下达、迅速无误,并要做好详细记录。
11、做好矿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调度员值班制度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12小时工作制,每日二班,实行交接班,每班1-2人。值班调度员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各类规程措施及领导指示组织指挥生产,协调各部门、环节之间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
1、调度指挥中心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在依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基础上,充分理解领导工作意图,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途径与手段实现企业在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全矿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区队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全矿生产经营流程,对与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产、运输、通风、供电、供排水等各大系统的基本情况;熟悉主要生产环节和岗位现状;熟悉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系统图,熟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事故应急预案。
4、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发生事故后,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随时掌握事故现场变化,及时下达领导指示,配合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资,做好抢救、处置和善后事宜;对事故的发生、处置过程以及结果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分析情况和处理意见)。
5、严格执行“调度九项撤人规定”,发生险情时,要做好灾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同时通知区队值班领导做好人员回撤的辅助工作,指挥区域内职工按照避灾路线向安全地点转移,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7、掌握公司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理进展。
8、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a、接班调度员应提前到岗,了解当班重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b、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
c、交接班交叉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对生产、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及特殊事项必须一一交清,具体做到“五交清”。即:交清上级领导指示、命令执行情况;交清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欠产原因;交清各单位联系事项;交清各类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处理进展;交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d、接班调度员要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并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事项逐一询问、落实,保证生产指挥的连续性。
e、以上内容有缺项不得交接班,接班人没发现问题或没有例行检查程序的,由其他人查出后对交接班两人同时进行处罚。
10、坚持灵、准、快的要求:
a、接听电话要及时,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严禁在电话中闲聊。b、下达领导指示、通知、命令,要严肃认真,一字不丢。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接到上级指示、通知,及时通知办公室落实。对领导发出的各种决策指令要及时上传下达,要立即传达,不得延误、扣压和擅自处理。
c、熟练使用计算机,能够使用各类监控系统,保证数据准确,信息提供及时,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程序及系统密码。记录内容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不能乱写乱画随意改动。
d、来文、来电,书写记录要工整,不得潦草,不准遗漏,做到条条有记录,项项有安排,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1、坚持文明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a、上岗人员要衣冠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b、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c、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d、严禁室内大声喧哗。
e、努力钻研业务,熟记电话号码,做到常用电话不翻本。f、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2、调度室人员轮休时必须请假,特殊情况可以相互替换。对不请假的每天罚款100元。休班必须填写请假条,经调度主任签字后交统计员存档。汇报制度;
1、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
2、生产队组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1)跟班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2)班中由跟班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3)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3、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
4、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5、各
汇报制度
1、辅助区队的汇报制度:凡有中断生产的检修或故障必须事先(紧急情况除外)向调度室汇报(包括日常检修):如停压风、水、电、溜子、皮带、风机、绞车运输及提升,换绳及维护、副井运输长物料;机电月检各项检修进度及验收结果等项工作。
2、生产队组的汇报制度:实行每班三次汇报,特殊情况及中断生产如采煤溜子不能正常运转、掘进迎头地质变化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1)跟班班长要在接班后先检查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
(2)班中由跟班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3)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
3、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班前会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4、各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5、各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
6、班中进尺汇报:
(1)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各掘进队验收员在交接班后一小时内必须把各迎头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早班17:00前、中班1:00、夜班9:00前。
(2)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者,一次罚款30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10元。
7、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队组负责人30元,罚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8、罚款单由调度室出据,由调度室主任在调度会议上通报。调度室事故处理预案
当接到汇报工作地点出现工伤时,要迅速问清工伤人员的单位、姓名、事故性质、伤害部位、程度,根据伤情通知车队作好救护准备,并汇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当现场出现透水,进回风道冒顶,瓦斯超限,气温超限,主扇故障,主副井提升设备故障和区域性停电等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立即请示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或直接找有关部门解决。
1、当接到矿灯房汇报有人在交接班后2小时未交灯时,要立即找所属队组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安排人员下井沿本人升井应走的路线寻找。
2、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或其它停产期间当巡视人员汇报井下发生事故或发生异常时,要问清地点,现状,需要誰去处理等,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派人去处理或通知临近工作人员前去处理。
3、当有人汇报井下某处巷道空气成份不符合规定时,立即通知通防队组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总工汇报。当主要扇风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主扇发生故障时,一面通知其开动备用扇风机,一面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通风队组,机电科、机电队组
值班人员前去检查处理。
5、当矿井突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或主扇故障备用扇也不能开动时,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把人撤到进风道中听候通知,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根据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恢复生产或撤退人员。在恢复生产时,值班调度员要及时检查总工程师与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的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6、当接到汇报某掘进工作面要求临时停工时,应令其局扇照常运转,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树起警标。
7、当通风值班人员汇报井下某处有害气体超限需要处理时,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按总工程师指示办理。
8、当井下汇报某处发生火灾时,值班调度员要问明原因,并按矿井避灾路线撤离现场工作人员,再请示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处理。
9、当接到井下汇报某处有透水预兆时应问明情况,如果情况紧急则立即撤离受水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和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检查处理。
10、当接到井下打钻探水巷道遇有透水预兆的汇报时,应按探水安全措施要求处理,并派有关人员前往检查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则应立即撤离受威胁人员,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11、当井下汇报探水钻眼接近老空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要立即通知停钻,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听候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2、当井下汇报放水总水量或水压突然变大时,要立即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观测,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3、当井口汇报主要提升设备或其它配套装置发生故障时,要问明发生的部位和原因,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如果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时,应通知采掘工作面有所准备。如果影响一个班或半个小班不能生产时要通知采掘工作面停止落煤和放炮爆岩,装运完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运输机上的浮煤,做好工作面支护后去做其它整修工作。
14、当接到地面某处出现火灾等情况时,问清灾情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生产例会制度
生产例会是总结本月生产情况,及为下个月安排生产工作而召开的月度会议。为了使生产例会做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主持人及参会人员
1.生产例会由生产技术科科长或主任工程师主持召开。
2.参加人员: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副总 生产科室副科长以上干部 生产队组副队长以上干部
二、开会时间
原则上,生产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与调度会合并召开;如生产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导致生产队组生产任务出现重大调整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三、会议主要研究范围
会议主要研究生产技术、生产组织、生产装备、采掘衔接等生产方面的工作。
四、会议程序
1.生产队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次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2.相关科室对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3.科室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然后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4.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矿长安排工作。
五、会议记要
生产例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会议记录,并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六、会议相关规定
1.会议参加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汇报材料等)准备工作;
2.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3.会议对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标准和时间要求进行详细安排,并跟踪落实。
七、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4.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50元的罚款;无正;
七、附则;1.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业务培训制度;第一条必须制定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人员名单、;第二条培训形式采取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的形式,理论;第三条教材选择: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矿井生;第四条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1)要求调度室全体人员均参加培训;(2)所有
4.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50元的罚款;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业务培训制度
第一条 必须制定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具体安排情况、培训课程和培训形式等内容。
第二条 培训形式采取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的形式,理论培训包括组织学习和课堂教学等,实务培训包括组织人员上岗进行岗位实际操作培训等
第三条 教材选择: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矿井生产各系统相关专业知识和矿井的相关文件、规定等
第四条 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1)要求调度室全体人员均参加培训
(2)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培训计划规定时间进行培训
(3)各班组长必须协调好人员培训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能影响 正 常生产
(4)参加培训人员不能无故缺课
第五条 培训计划中要制定出人员签到表、期中、期末考试内容。信息管理制度
1、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及时掌握 生产动态,严肃认真的按班、日旬、月检查对照计划完成情况。
2、深入现场、深入井下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 料。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3、按照作业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好日常的生产准备工作,抓好 基建项目,矿井接续、采掘衔接、设备检修、安装拆除等重点工程。
4、负责落实领导值班和调度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和调度值 班情况。制定领导带班公示表并存档。
5、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领导指示、工作安排、紧急命令的传达和落实,并根据领导指示,对执行不好的单位进行跟踪整改。
6、建立完善的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台账、图表、牌板。调度资 料要定期归档保管。
7、不断加强调度信息化建设,施舍人才培训战略,不断更新调度 装备,全面提升调度工作。
8、接到上级文件、传真及时逐级汇报,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领导,存档。
9、为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负责的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填 报,若出现信息填报不及时,罚信息填报人50元/次;信息填报不准确,罚信息填报人20元/处;信息不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擅自对外传递和报送的,罚信息传递报送人200元/次。
停(送)电风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相关科室及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第二条 机电负责人接到供电部门计划停电的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当班调度室主任计划停电时间。当班调度室主任不许在停电之前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当班负责人、瓦检员把所有作业人员撤到井底车场待命。
如两条供电线路都中断供电且无法立即恢复主要通风机通风时,必须立即将所有人员撤到地面。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将防爆门打开,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第三条 因检修或更换设备需要全井停电时,机电负责人必须提前通知当班调度室主任计划停电的时间。停电之前,当班调度室主任必须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当班负责人。瓦检员把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待所有人员撤到地面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当班调度室主任方可通知机电科负责人停电。第四条 因停电停风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后,调度主任必须安排专人在主井口,副井人行绕道风门处设置栅栏,禁止人员入井。
第五条 掘进工作面因检修或更换设备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当班电钳工必须提前通知受停电影响工作面的当班负责人和瓦检员,待当班负责人和瓦检员把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一切人员撤到进风流的安全地点后,瓦检员负责在回风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接到可以停电的通知后,电钳工可以进行停电操作。
第六条 因主扇跳闸、全矿井突然停电停风后,当班负责人和瓦检员必须立即安排所有人员沿进风巷道撤出地面。队长负责清点人数,清点人数无误后,当班负责人和瓦检员可撤出地面,局扇跳闸停风后,当班负责人和瓦检员必须将所有人撤到进风流中的安全地点,并亲自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一切电源。在未恢复正常通风之前,瓦检员必须在停风工作面回风口处设置栅栏,警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第七条 电网任一供电线路复电或发柴油机自备电源后,当班调度室主任必须立即通知主扇司机将防爆门关闭,及时启动主要通风机抽风,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10分钟后,瓦检员可从主井至工作面逐级检查瓦斯,经检查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1%、机电硐室及进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5%,总回风巷瓦斯浓度不超过0.75%后,方可通知调度室主任逐级送电,由当班调度室主任通知配电房值班人员向井下送电
第八条 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生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的进行。
三、领会矿长指挥生产的意图,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 能与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四、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 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五、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 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六、做好附属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下属调度人员所作的决定、发 出的指示、采取的措施、记录的情况和填写的上报进行监督检查。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生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八、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的进行。
九、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与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十、定期参加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十一、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十二、当班调度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标、采取的措施、记录的情况和填写的日报负全部责任。
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在主管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生产监控,传递和记录安全生产指令、信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九、调度室应按照本矿月度作业计划的要求,及时地、全面的了解生产过程,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活动,适时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克服薄弱环节,使全矿安全生产协调有序进行,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班。
十、调度室成员应了解主要设备的布局和生产能力,熟;
十一、当班调度室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示;
十二、各基层生产单位(通风、瓦斯、机电、采掘、运;
十三、调度室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
十四、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调度管理,避免交接班出现漏洞,造成交接班;第一条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位;和听取交班调度
十、调度室成员应了解主要设备的布局和生产能力,熟悉采掘作业地点的通风、洒水降尘、供电、通讯、顶板、瓦斯、运输线路等。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关键设备运转状态,领会矿长指挥生产的意图,熟悉全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准确判断问题与解决问题切实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
十一、当班调度室人员要对其所作的决定、发出的指示,采取的措施、记录的的情况和填写的日志报负全部责任。
十二、各基层生产单位(通风、瓦斯、机电、采掘、运输等单位),在班前、班中、班末应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当班作业地点。作业量进展情况及现场状况。
十三、调度室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议,通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其好坏原因,分析生产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任务的补救措施。
十四、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向矿长汇报或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调度管理,避免交接班出现漏洞,造成交接班人员接班后对生产状态和上个班遗留问题不知道或不清楚,对工作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位。接班后,先询问
和听取交班调度员口述当班发生过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并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和事故记录。
第二条 交接人员要把当班发生过的问题记录清,把遗
留问题写到交接班本上,并把记录的问题和交接班本上的问题认真给交接 班人员交代清楚。第三条
第四条 交接人员要在交接班本上签名。接班后要全盘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情况,做
到心中有数,对上个班遗留问题要跟踪落实,作好记录。
若出现交接人员遗漏本班问题没有交代给下个班或接班人员没有查看交接班记录或没有领会交接班人员所交代的问题造成失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事故汇报制度
第一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立即向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责任人汇报。第二条 重大事故汇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在发生事故30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及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时,必须将事故快报在1小时内报送调度室;对当时伤情不清的必须在医院鉴定后24小时内补报事故报告。
第三条 值班调度员听取事故汇报时必须记录准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四条 值班调度员向有关领导汇报时必须记录汇报时间、领导姓名、领导安排的处理意见,并记录领导意见的传达与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 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一)影响一个采掘工作面停产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二)影响整个井下生产停产时间为30分钟及以上的。
(三)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5分钟内未恢复供电的或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环形管路炸管的。
(四)全矿范围跳电,主扇停止运行的。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一)井下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二)地面发生轻伤(需住院治疗的)或轻伤以上事故的。
(三)一次事故造成两人以上轻伤的。
(四)发生顶板、瓦斯、火灾、水灾、触电、爆破事故的。
(五)其它重大事故的。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调度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制度、生产协调会议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调度业务学习制度、调度交接班制度、调度资料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三条 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矿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四条 矿井调度必须严格执行矿值班制度、班前会议制度、汇报制度、会议点名制度、事故分析制度、督查制度。
第五条 调度汇报要及时、真实,杜绝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第六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调度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第七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有权对井下作业场所、施工地点经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经行处罚。
第八条 及时统计日、旬、月的作业计划完成数据、日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生产事故以及采掘出勤等,并对旬、月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并预测下旬、月的生产动态及发展趋势,并在早调度会上传达。
调度文档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文档管理制度,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调度文档管理分为图表、台账、记录簿、在屏幕显示牌;
1、图表:调度室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填绘和修订,与实;
2、台账:(1)综合台账应当记录当班生产计划完成;(2)综合台账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账面整洁,字;(3)综合台账可采用计算机电子台账;
3、记录簿:建立以下记录簿,并存档管理;
4、大屏幕显示牌
调度文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档管理制度,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调度文档管理分为图表、台账、记录簿、在屏幕显示牌板等管理。
1、图表:调度室各种图表必须及时填绘和修订,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图表必须归档管理。
2、台账:(1)综合台账应当记录当班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调度情况,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领导值班、下井带班及入井人数情况,领导交办工作及落实情况等。
(2)综合台账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账面整洁,字迹工整。(3)综合台账可采用计算机电子台账。
3、记录簿: 建立以下记录簿,并存档管理。调度值班记录、领导值班、下井带班记录(由带班领导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故)分析统计记录。
4、大屏幕显示牌板:(1)大屏幕显示牌板应正常显示调度统计报表、重点安全生产信息。
(2)主要设备和重点安全生产环节工业视频监控。
(3)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等终端显示。(4)牌板显示的数据应准确,实时集中监控。调度文档管理制度
1、班日调度记录,月度及生产总结,调度台账保存6个月以上。
2、调度日报、旬报、文字分析,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保存6个月以上。
3、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作为永久保存材料。
4、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情况,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
6、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7、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8、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9、档案的借阅管理制度
(1)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2)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4)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10、超期档案的销毁(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 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21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9:30、中班17:30、夜班01:30,分别在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监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矿组织部会同安监部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从二○一三年六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