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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改革与完善[五篇模版]

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改革与完善[五篇模版]



第一篇: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改革与完善

浅谈法治中国构建视野下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改革与完善

摘要:我国现行审计监督权隶属于行政权的现状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存在天然的冲突,为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国家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必须结合中国国情,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改革和完善逐步改革和完善我们现行的审计监督制度。

关键词:法治中国构建改革完善审计监督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这为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了依据。从本质上说,国家审计是国家民主法治的工具,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极大的推动了国家民主法治建设,而国家法治建设也为国家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监督权隶属于行政权的现状与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对政府权力制约、执法程序公开透明等基本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构建与法治中国相适应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一、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审计关系述评

国家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与法治中国建设密不可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国家审计提供了法律保障,决定了我国国家审计监督权的性质,是当前我们国家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两者共同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法治中国建设为我国国家审计道路、理论、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我国1982年《宪法》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确认了人民管理国家的地位,同时我国确定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大常委会,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法律监督机关,保证了人民意志的至高性和权威性。我国的国家审计制度是在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政体中实施的,我国的国家审计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宪法确认的行政权中的一种监督权力,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型国家审计,具有宪法上的行政独立地位。同时,我国国家审计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工作,这使我国的行政型国家审计从总体上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相适应。与西方国家的审计监督制度相比,我国国家的审计监督权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中国特色,并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道路、理论、制度.(二)法治中国建设为国家审计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审计产生之始,就是以一种法律制度形式出现的。这种法律制度,是由宪法确定的,我国国家审计活动也必须依法进行。首先,我国国家审计监督权来自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我国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审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不得超越职权乱作为,也不能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其次,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充分保障审计程序的正当性。再次,审计机关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公开制度,给予被审计对象法定的异议权、抗辩权和司法救济权,允许被审计对象提出抗辩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我国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国家审计的实施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为国家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三)国家审计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极大推动了法治中国建设。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成立三十一年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大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注重发现涉嫌违纪或者犯罪的案件线索,积极构建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树立法律权威,严肃财经法纪和制度规范,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秩序和国家法律尊严。同时,审计机关通过对掌握的大量微观经济数据的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站在宏观和全局的高度揭示和反映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提出建设性建议,从而促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最后,审计部门通过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构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的意识,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在制度法律的范围内谨慎用权。

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现状分析

回顾总结我国目前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相关制度安排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已经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机关独立性较弱。目前我国国家审计体制影响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首先,国家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要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又要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由于国家审计机关是属于同级政府的一个工作机构,其人事任免权、调动权,掌握在该级政府手中。尽管现行《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审计独立性。但同样不可回避的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国家审计机关与当地的经济利益存在着密切联系,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作用事实上往往被同级政府所弱化,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有可能被削弱,这种征求“意见”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行政权力对审计的干预。其次,国家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行政的干预,其中有些甚至是不正当的行政干扰,在这种条件下,国家审计机关很难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和其它公共受托机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待完善。自2003年国家审计署发布了第一号审计结果公告以来,我国国家审计公告制度不断完善。但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受限制。目前的审计体制下,审计经费、人事制度受政府牵制。审计结果公开前通常要征求政府意见,政府极有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公告的内容层层把关,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经常无法向社会公告。其次,审计结果公告在立法上存在缺陷。《审计法》第36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一个“可以”表明审计结果公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再次,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健全。目前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属于部门规章的立法层面,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明显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且规定都比较原则,仅为制定审计公告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对具体实施审计公告缺乏可操作性。

(三)审计权力监督机制欠缺。近年来。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的运行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在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审计监督权虽然本身肩负着监督和防止其它国家权力滥用的职责,但是其本身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从权力制约上讲,国家审计职权虽有利于对外部权力的制约,但是却不利于国家审计权自身的制约,我国国家审计不仅有检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且还有处理和处罚权,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这不利于国家审计权的自律。甚至也可能产生审计权的消极和腐败。

(四)国家审计机关的执行力较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决定执行力较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规定被审计对象不执行审计机关审计决定应该受到处罚和问责,审计决定的执行力不够。二是审计机关整改力度不够。实践中我们发现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问题后整改情况较差,对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于一些体制机制原因根本无法整改。三是有效的审计问责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国审计问责的主体、问责依据、问责处理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造成审计机关的威慑力不够,影响审计机关权威。四是审计执法主体地位问题。《审计署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在其编撰说明中指出,法律、法规都明文规定执法主体不是审计机关,在当前有关法律制度中还未就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特别加以明确的情况下,以暂不适用这些规定直接进行处理处罚为妥。另外,根据《审计署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明确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可以作为审计机关处理(处罚)依据请示的批复》意见,审计署也同样支持了编撰说明中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将一定程度的弱化,不利于审计机关的长远发展。

三、构建与法治中国建设相适应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

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囿于先行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的限制,其职能作用无法较好的发挥,我们必须对我国先行审计监督制度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逐步塑造为民服务的审计理念,通过国家审计监督制度结构的重新配置,以使其逐步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

(一)逐步塑造为民服务的审计监督理念。审计机关是在政府领导与控制之下,对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以及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等审计对象进行审计监督,实际上是代表政府监督政府和政府首长所管理的下级对象,审计机关则不可能对本级政府实施监督,使其脱离于监督体系。这种监督体系往往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不符合法治中国建设的要义。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在他的名著《社会契约论》中指出“立法权力属于而且只能属于人民。”国家审计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财产的受托者政府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所有“纳税人的钱”被合理有效地运用。“人民审计为人民”国家审计监督权根源在于人民权利的让予,权力最终服务于权利。人民赋予了国家审计监督权应有的权威性,其目的在于监督行政权在经济活动领域的合理合法运行,从而维护和保障人民权益。因此,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合理、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二)逐步改革现行审计监督制度模式。转变国家审计监督制度模式,必须立足现状改革,逐步实现两个转型过渡。第一个过渡,即在现行行政型审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强化统筹审计工作理念,对审计组织方式、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技术手段等方式做一定的渐进改良,从而一定程度上克服现有体制的弊端,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审计系统,推动整个系统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最终实现第二个过渡,即向“审计监督为民服务,为国家治理服务”的人民监督模式转变。这一转变首先需要一系列配套机制的改革,特别是法律制度的实施。通过修改宪法、法律中的有关条款,确立新的配置模式。其实是要推进审计理念的转变,将“向人民负责”、“服从法律的理念”牢固树立于审计人员的心中。我们在改革过程中也不能盲目模仿某些国际流行的模式,要切合我国经济政治发展的实际稳步推进,从一些具体能够发挥实效的改革措施着手,为审计建设制度的改革奠定基础奠定基础。

(三)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统一性原则。我国审计机关层级较多,每年都会形成大量的审计结果信息。如果各地审计机关在审计结果公告上缺乏统一领导,各自为战,审计结果公告的目的则会适得其反,甚至产生不稳定因素。二是效果性原则。向社会披露审计发现的带有规律性、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和大案要案,以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三是谨慎性原则。由于审计监督的特点,审计结果发现的问题大多属于违法违规等性质的事实,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因此,哪一类审计结果可以公布,哪一类审计结果不可公布,都应该遵循谨慎性原则,慎重考虑审计结果发布后产生的社会影响。四是保密性原则。遵循保密性原则,是建立审计公告制度,做好审计结果公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必要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现象发生。

(四)逐步完善监督国家审计监督机制。任何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国家审计监督权也不例外。因此,有必要完善监督国家审计监督权的机制。国家审计机关是审计其他法定被审计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政府机关,审计机关自身的财务收支由谁来审计目前没有这一机制。笔者认为,可以充分调动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如由相关组织聘请注册会计师定期对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结果直接向监管审计机关的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告。监督国家审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审计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审计人员独立性要求,首先,需要建立国家审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避免审计人员长期在某一审计管辖范围内工作,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建立某种默契,防止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形成密切的关系,产生权力寻租现象。其次,建立国家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五)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执行力。审计机关的执行力是审计机关将战略与决策转化为实施结果的能力,表现出来的就是整个组织的战斗力、竞争力和凝聚力。我们要提升审计工作执行力必须提高审计组织的合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执行力建设。通过引导示范,将执行力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使强化执行力成为一种导向、一种风气。二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适时建立执行力考评考核制度,细化执行力考核办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明确到期限,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完善工作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建立责任、考评、问责等为一体的督办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肆意规避等行为,坚决追究责任,营造良好的责任落实氛围。四是与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更加便利畅通的沟通协查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审计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能够得到更好的处理落实,以增强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

第二篇:完善管理机制 强化审计监督

完善管理机制 强化审计监督

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为了落实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宁乡县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的新特点,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代管模式,健全规章制度

2001年,宁乡县开展了村帐乡镇代管工作。这是一种单一的账务代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日显不足,特别是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因此,从2006年6月开始,全县逐步改革原有的模式,实行账务、资金“双代管”的新模式。实行“双代管”的乡镇,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负责会计核算和流动资金管理。各村将委托“双代管”的事项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村委会的名义重新签订委托书。村上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在此基础上,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帐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在会计核算手段上,实行会计核算电算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与此同时,县经管局对原有的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在全县统一建立健全了13项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对村级财务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

二、建好理财组织,加强民主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我县采取的工作方法是:抓好重要环节,带动民主管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县村级财务民主管理达到四个100%,即100%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的村民主制定了费用开支标准,100%的村实行由理财小组在入账前对收支凭证进行审核,100%的村每年年初由理财小组对上财务进行清理。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提高民主理财能力。去年,我县结合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各村全部建立了新一届的民主理财小组,尽量把村上那些懂业务、有威信、做事公道正派的人选入理财小组。同时,县经管局逐乡镇指导,各乡镇经管站具体组织,分乡镇对理财小组长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2、制定费用开支标准,民主决定审批权限。规范化建设一开始,我们便逐步纠正部分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村级费用开支标准的作法。现在,全县各村全部实现了由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级费用开支标准,以此作为理财小组和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监督的依据。不仅如此,各村还全部做到了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审批人和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一般按开支金额由小到大分为审批人审批、支村两委班子集体审批、村民代表大会审批三个层次。

3、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收支凭证民主审核。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村级重大财务事项日益增多。这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如果不充分发扬民主,既不符合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又得不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基于这方面的重要性,我县绝大多数村都实现了重大财务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收支凭证审核方面,为了做到凭证入账前由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我县采取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先在工作基础较好的黄材、白马桥、煤炭坝、玉潭四乡镇试点,然后组织全县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参观学习,由试点乡镇领导、经管站长、村干部、理财小组组长现身说法,介绍经验。现在,全县各村已全部实行收支凭证入账前由理财小组审核盖章。

4、定期组织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每年年初,各村理财小组对本村上财务进行清理。这作为一项重要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我县已实行多年,形成了惯例,而且纳入了全县半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的必检内容。清理结束后,由理财小组写出书面结论,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同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有的甚至还将清理结论印发到户。

三、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以前我们的财务公开内容主要是季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清理结论。从2007年开始,按照有关政策

和农民群众的要求,我们统一部署,在财务公开中重点增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重大财务事项等群众非常关注的内容。在公开形式上,我们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原来公开信息容易损毁的黑板报式的公开栏改为玻璃橱窗式的公开栏。而且将公开栏划分为八个固定的小栏目,公开资料由理财小组和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盖章,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直接张贴上栏。特别是在收支明细的公开上,我们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出长单的形式,分季度将资料详细连续地公开出来。这样,既保证了公开资料的长时间保存,又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全面完整,还保证了农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动态了解。

四、规范决策程序,抓好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县的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时间早,涉及面广。为了把这一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我们着重从四方面努力。

1、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民主议事。我们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一事一议政策精神,增强了农民参与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和执行民主决议的自觉性。全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都是在各村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预案,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决议的。

2、认真审批筹资筹劳申报方案。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填写申报审批表,连同会议记录和表决签名原件报乡镇经管站初审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方案,提出处理意见,退回乡村进行完善,限期再行申报。去年,全县共有32个乡的238个村的一事一议方案通过了审批,筹资人口69万人,筹资总额908万元,筹劳27万个工日。

3、努力构建筹补结合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专门下文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议定项目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下的筹一补一,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筹一补三,50万元以上的筹一补五。同时,我们还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捐助村级公益建设,着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的能力,分级制定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将新农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实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目的。

4、确保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一事一议方案审批后,由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分解造具到户名册,逐户填入《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发卡到户。各乡镇经管站对筹补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帐管理。各民主理财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程较大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完工后,由理财小组对资金的收取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及时公布。县纪检、财政、经管、水利等部门还联合组织对一事一议筹补项目进行督查。年底,县经管局对所有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五、强化审计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从2004年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我们开展了改过去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为以县经管局为主的农村审计工作,并把它作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1、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审计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下文,进行工作部署。2006年5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经管局关于农村审计工作的专题汇报,并明确提出,要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重点审计,同时还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2、规范程序,依法审计。我县的农村审计工作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单位下发书面通知,张贴审计公告。审计中,审计人员严格执法,认真调查,主动听取理财小组和群众的意见。审计后,审计组写出审计报告,县经管局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作出经济处理决定;对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3、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农村审计工作要顺利开展,除了得到群众的支持外,还必须要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我县的农村审计工作正是由县经管局具体负责,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开展起来的。特别是县纪委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了对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

4、狠抓落实,注重整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下达后,我们不仅要求被审单位抓好落实,而且还要求将审计结论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经管局还制定了审计跟踪回访制度,对被审单位执行审计

决定和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帮助被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因客观因素导致问题没有落实的,由被审单位说明情况,作出承诺,限期落实整改。

通过近三年全面开展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已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遏制了农村腐败现象,保护了集体和农民的利益。通过改革管理模式,落实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把村集体财务置于群众监督和部门职能监管之下,有效地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行为,从而遏止了农村腐败现象,减少了集体资产流失,保护了农民利益。近几年,全县通过农村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就达1015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5人,依法判刑的5人。其中有一个村通过审计挽回固定资产损失159万元,挽回流动资产损失24万元。

二是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激发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通过规范化管理,全县普遍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村民议事和民主理财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我县通过民主决议、专账核算、民主理财、专项审计等一系列措施开展了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大大激发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去年,全县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筹资908万元,筹劳27万个工日,并以此争取各级财政奖补和社会捐助1290万元,争取银信贷款等2148万元。这些全部投入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村级公路硬化316.4公里,整修村道67公里,加固清淤山塘96口,整修渠道16.5公里、水坝6座,新建桥梁1座。

三是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行规范化管理后,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得到了落实,因而群众意见少了,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多了;干部压力小了,为民办事的意识强了;干群关系日益密切了,和谐稳定的气氛更加浓厚了。

四是强化了经管部门职能,提升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我县经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在基层干群中的威信树立起来,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提升。

第三篇: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1)[摘 要] 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宫、外延广泛的范畴,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国际化进程缓慢,规范的协调性差等方面。应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强化约束和监督机制。

[关键词] 会计制度;改革;不足;对策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与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也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但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与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不但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且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我国尚未应用或受到严格限制。

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斗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假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变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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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内部控制监督与审计

内部控制监督与审计

一、内控监督的主体

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机构主要包括三大主体:

1.审计委员会

企业中内部控制监督的第一大主体是企业董事会所属的审计委员会。

2.内部审计机构

企业中内部控制监督的第二大主体是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其是一种常设状态,即企业是否有审计部或审计科。例如,有些企业没有审计组,但有稽查组;有些食品饮料公司有市场监察部,实际上也承担了一部分审计功能。

3.外部监督机构

企业中内部控制监督的第三大主体是企业外部的监督机构,实际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其他有关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授权,企业外部的很多监督机构,如会计事务所等,肩负着外审功能。

除了上述三大主体外,企业中的上级主管人员也是内控监督的主体,称为自控的主体,如企业中的上级管理层监督下级员工。

二、内部审计的定义与目的1.内部审计的定义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企业中的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一个独立机构,其中的“独立”成分决定了内部审计的效果和质量,也决定了审计的目标。

内部审计在不同的位置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同,如果内部审计在财务部下面,其职能是帮助财务总监或者财务经理实现财务监控目标;如果内部审计在总经理部门,其职能是帮助总经理实现监控目标;如果内部审计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面,其职能是帮助决策层实现监控目标。所以,内部审计机构放在哪个部门并没有对错之分,也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根据企业的现状执行内部审计。

2.内部审计的目的内部审计的目的主要包括:

评估各项活动的效果和效率

内部审计通过检查、评估组织内部的各项活动,评估其效果和效率,并判断其是否符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流程。

进行原因分析,提供咨询建议

进行原因分析,并提供咨询建议是对内审的新层次要求。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做到一定程度会成为出色的管理人员。

现代企业对于审计人员不是要求专才突出,而是要求成为复合型人才。因为专才看问题有些偏颇,容易只从一个层面、一个维度看问题。例如,财务人员如果只把自己定位于做报表、算账,那么未来的职业发展会非常有压力,需要从传统的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也就是要加强控制,加强决策知识,加强预警。

此外,员工在审计部工作,可以知道企业的业务流程,容易制定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把企业风险降到最低;在审计部工作,可以知道部门与部门、流程与流程之间的衔接关系。所以,企业要加强内审部门的人才培养非常关键,实际上来讲,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就是一位优秀的咨询师。

三、内部审计存在的原因

内部审计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上市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

随着上市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必须借助其他人员达到监控目的。很多情况下,企业失控的原因是企业发展太快,但缺乏监督,如果企业只有职能部门而没有监督部门,那么企业的漏洞会很快显现,所以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需要进行内部审计。

2.机构和其业务的日益复杂

随着企业机构和业务的日益复杂,企业的形态也会发生改变,面临很多挑战: 第一,小批量,交期短;

第二,业务形态的复杂度上升,不知道政策执行在市场的反馈度。

3.协助管理层更有效履行其责任

因为审计部门的存在,管理层在做决策的时候会更加谨慎。审计人员的职责是审计人,当某个人出现问题时,审计员会一直盯住这个人,直到存在的问题有所改善。

审计的类型包括初次审计、二次审计和终审计。

4.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并增强其活动的附加值

审计的过程也是业务流程调整的过程,能够把企业中不合理的部分审计出来,进而完善制度。

通常而言,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会经过以下阶段:

解决制度是否存在的问题

制度体系的建立不能追求完美,首先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也就是有制度比没有制度好,有制度至少能够让管理层知道哪些业务环节存在问题,并让员工有制度可依。

解决制度是否合理的问题

审计部门通过直接查询业务形态或者沟通,可以发现审计问题,并告诉相关人员哪些流程合理,哪些流程不合理,并提出改进建议和专业判断,从而形成管理改善审计报告。

审计的价值不仅是对成本部门而言,好的审计体系还可以为企业营造健康、廉政的气场环境。企业审计有效资源时,会涉及众多审计人员,所以要保证审计人员够多并且审计得够细,因为审计和人才培养是目的。

四、内部审计人员的标准

审计人员如果选择不当,会严重影响审计效果。

一般来说,内部审计人员要具备以下标准:

1.精通业务知识

审计人员必须精通业务知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审计业务流程有很多方面,审计人员要关注自己的审计范围。例如,当审计人员做财务审计时,需要熟悉企业的财务制度流程,否则只会增加审计成本。

2.人品正直

审计人员一定要人品正直,做到公平公正。从一定程度上,审计就是挖掘企业的痛苦,所以审计人员要讲真话,不能只讲好话和假话。通用电气的前CEO杰克·韦尔奇曾说:“审计就是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就不能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常而言,审计周期越长,企业本身会越来越规范,但是世界上再优秀的企业也会存在问题。

3.文笔好

审计人员的文笔功底要好,撰写的企业的审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需要抓住核心思想,客观、公正,并实事求是地写出发现的问题。

管理人员需要加强文笔功底,写文章和报告要有中心思想,通常一个好的分析报告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

呈现事实

审计的第一阶段是呈现事实,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

解释变化

审计的第二阶段是解释发生的变化,指出企业中的问题是向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向坏的方向发展,并分析到位、列出要点。

调适未来

审计的第三阶段是调适未来,列出改善措施和建议方案。通过前面两步的调查分析和信息收集以及评估整理,审计人员需要给出最终的解决建议,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老板。

五、内部审计的角色

内部审计在企业中主要扮演以下角色:

1.企业内部活动的监督者

审计人员主要是做监督工作,与企业中的财务部门一样,在企业中很少受其他部门的欢迎,所以做监督工作需要具有魄力和胆识,如果发现问题就要当面指出与企业制度流程不相符的地方。

2.防错纠弊的检察员

审计人员是防错纠弊的检察员,需要检查公司员工是否违反公司制度、是否徇私舞弊、是否犯错误。好的审计人员必须具有怀疑精神,把握风险,思维方式要既怀疑又保守。在企业中,可以通过岗位轮换的方式消除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弊病,既让这类员工得到业务培养,又让他们不感觉工作枯燥乏味。

3.经营绩效的审计

审计人员要监控企业的运营绩效,企业中具有绩效审计,当财务部门将销售部门的销售提成计算出来后,需要经过审计部门审计,保证计算的质量。此外,审计部门还要审计企业实现的利润是否真实有效等企业经营绩效方面的内容。

4.协助外部的审计人员

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协助外部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要起到衔接外部审

计的作用,将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等拿给外部审计人员审计,有时能够简化外部审计的流程,减少外部审计的工作量。

5.风险管理的咨询

审计人员要能够做到发现企业未来的风险和陷阱,知道企业中业务流程的风险点、风险信息和发生概率,以及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做好审计工作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不可估量,所以,企业的管理部门需要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高度的协调,让沟通更顺畅。

如果企业审计部门发现了问题,但无法得到及时反馈或者反馈后无法得到及时执行,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在对某销售企业的审计中发现,业务员结款回来之后,没有人员进行后续跟踪,有可能导致业务员挪用货款。所以,企业应该设置追踪程序,如果业务员没有收到货款,那么财务部门要看到单据;如果业务员收到货款,那么财务部门要看到钱,防止业务员有意或无意地不上交货款。很多企业曾发生业务员携款潜逃事件,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并且为防止企业不改进,审计部门需要提醒企业注意,需要审计、再审计,直到企业的问题改善。

此外,在审计报告后面部分,会有后续跟踪事项,要记录好跟踪内容。

六、内部审计的基本流程

内部审计的基本流程包括:选择审计对象、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审计报告、后续跟进。

1.选择审计对象

内部审计的第一步是选择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的分类

审计对象可以按照分子公司选择,也可以按照审计的业务事项选择,例如应收账款审计、存货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等。所以,审计的对象可以按照被审计单位来做,也可以按照审计的项目来做,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性质决定。

审计分类

审计分为两类:常规性审计、临时性审计(或称为突击审计),究竟采用哪一类审计需要提前做好计划。

常规性审计。一般而言,常规性审计的效果不太好,很多企业规定每年进行两次常规性审计,第一次在年中,第二次在年末。这些时候,被审计对象的相关人员通常已将工作准备妥当,提前将工作做到位,这样审计人员不容易发现问题所在,起不到监督审查的作用。

临时性审计。临时性审计的效果非常好,建议企业搞突击检查,审计人员可以悄无声息地到达目的地,并且不与高层碰面,这样才有可能发现真实的问题。

2.制订审计计划

在进行审计前,企业需要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实施步骤,将审计人员进行分工。只有计划越周全,审计效果才会越好。

3.审计准备

审计人员准备审计中需要用到的表格、提纲等。

4.审计实施

内部审计的审计实施,是到现场进行审计实施。

现场的审计方法多种多样,如盘点法、抽查法、反弹法等,具体采用哪种方法需要结合具体的审计事项做规定。

5.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或结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6.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分为常规性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招待费用和差旅费用等改善审计报告,每一个项目都可以做一个专项的审计报告。

7.后续跟进

根据被审计对象是否执行审计建议、是否改善业务流程、是否将工作做到位等,企业需要进行后续跟踪。如果内部审计做得好,则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和间接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篇:浅谈完善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在民主政治日益完善、政府支配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出于对资金使用用途和效果加强监督的要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我国效益审计的实践看,尽管我国审计组织和机构已初步探索出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经济效益审计的路子,正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效益审计理论和方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效益审计的提出与实施,与真正的经济效益审计还相差甚远,具体表现在:一是对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经济效益审计在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思想认识上的混乱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工作上的种种偏差,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是就经济效益审计的方式方法来看,也存在着明显不足,突出表现是用财务审计的模式开展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法定审计制度不完善,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价和规范体系。三是从效益审计的内容来看,主要以揭露问题为主,从探索经济效益审计规律,健全经济效益审计规范角度考虑不够。四是经济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及其成果缺乏系统性。1? 充分提高对经济效益审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审计机关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对经济效益审计的宣传,用国内外典型的案例进行开导;二是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信息工作,及时向各级政府反馈经济发展这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特别是审计中发现的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要靠审计部门的努力工作,运用取得的经济效益成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视、支持,这是经济效益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利保证;四是通过有关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扭亏增盈工作一道进行宣传,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五是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效益审计,制定出必要的法规,为全面实行经济效益审计提供依据。

2?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效益审计健康发展

“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既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实施经济效益审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是经济效益审计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2.1? 重要性原则

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突出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为此,在经济效益审计的实践中必须结合国有企业缺乏活力、资金沉淀问题突出,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现状,审计组织应重点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审计。

2.2? 实效性原则

之所以贯彻实效性原则,主要是由于经济效益审计本身的局限性决定的。我们知道,审计机关的法定权限和审计手段是有限的,经济效益审计的任务和力量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对经济效益审计工作不能单纯追求数量,必须把与当前工作相关且容易成为热点项目的话题作为经济效益审计的重点,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到“刀刃”上,通过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上集中运用一定的审计资源,来提高审计质量,求得实效。

2.3? 可行性原则

尽管经济效益审计理想的境界是对被审计单位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但是这只是审计机关要达到的目标。事实上经济效益审计的覆盖面和可操作程度都会受到限制,所以考虑可行性问题,把可能与需要结合起来非常重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必须从经济效益审计的现实条件出发,使经济效益审计能够顺利实施。对于一些有用而目前审计又有困难的项目,则要通过长期的研究和创造必要的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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