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乡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各村林长或副林长,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召开。乡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研究确定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4.研究林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方案;
5.协调解决有关全局性重大问题;
6.对区域林长的履责进行督查和考核;
7.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和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乡级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会议由乡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有关村级林长或副林长,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三)会议按程序报请乡级林长同意召开,由乡林长办公室筹备。
(四)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委、乡政府和乡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3.研究乡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4.阶段性工作成果总结及问题分析;
5.乡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以及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乡林长办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有关厅局决策部署,以及乡级林长的指示批示;
2.审议拟提请乡级总林长会议或县级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审议拟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有关厅局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听取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由相应责任单位成员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乡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乡林长办公室的,由乡林长办常务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四、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经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协调督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通报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3.商议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4.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5.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商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商定的事项,由乡林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
(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第二篇: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中央、省、长沙市和XX市关于林长制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和XX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逐步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落实“两长三员三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措施,筑牢“两带三区多点”生态屏障,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在我乡将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到位,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工业强市、幸福XX”,打造“三高四新”增长极、城乡统筹示范区、旅游融合样板区、宜居安宁幸福城提供生态保障和生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时间,建立乡、村二级林长体系,逐步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机制;建立“两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百姓林长)的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体系,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网格化。
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面积达到3658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9.08%,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4.29%以上,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三、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菁华铺乡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
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担任。
设立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中心,农综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林长或副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乡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源头管理;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和督促区域内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搞好本区域的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对国家森林督查问题积极推动落实整改,有效遏制和依法打击责任区域内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区域网格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管理,认真做好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和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工作。有效管控好农事、祭扫等各类野外火源,一遇森林火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2.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党建办、党政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乡村振兴办负责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美丽屋场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创建森林村庄。
财政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推进封山育林、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和防护林等建设,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野生植物移栽审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湿地资源保护及对村级林长和协作单位的考核等工作;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湿地水资源保护管理,湿地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环境恢复治理,山体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控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的衔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森林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派出所、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四、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增绿、护绿、营绿”三绿措施,实现全区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一)重点突出“增绿”,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一是实施城乡绿化工程。加快推进道路绿化、村庄绿化、景点绿化,增加绿量,打造生态宜居之城;进一步抓好乡村绿化,大力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二是实施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宜林地块进行绿化,对损坏、死亡的树木进行更换、补植,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坚持一路一景规划,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三是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以美丽乡村、美丽屋场建设为重点,加快荒山、荒坡、荒地、荒滩植树绿化。积极营造混交防护林,实行绿化与彩化树种相结合。四是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二)持续加强“护绿”,全面保护森林资源。
一是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员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实现全乡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二是依法管理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制度,维护林区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全乡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制度;健全林业普法体系,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森林防火以及毁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力度;加强全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加强监测预警、检疫检验和组织除治。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防控。到20XX年,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0‰以内。(三)稳步开展“营绿”,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森林分类经营。一是大力发展特色林种。统筹规划,加快发展水果、樟树等经济树木种植。二是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创市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不断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建立家庭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鼓励林业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林权流转承包经营,使散户林农获得地租收入。三是加快林业产业创新发展。开展林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智慧林业发展,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深挖林业附加值,有序发展森林观光休闲、森林康养等第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全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完成林长制会议、督查、信息、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体系。
2022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高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工作水平。
2023年,巩固提升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质量,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菁华铺乡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二)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三)严格督查考核。
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乡对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第三篇:乡2021年林长制工作方案
乡2021年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第四篇: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的村级河长等。
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
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承办。
三、兴和乡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各村支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会议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乡河长制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全乡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第五篇:林长制工作总结
林长制工作总结
实施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中关于生态文明论述的重要要求,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以来,县委政法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抓手,以落实防火责任为重点,通过深入督导不断夯实基层工作责任,扎实抓好林长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责任
县领导***作为**山山脉的牵头责任人,坚持以加强镇、村、组三级林长、分林长工作机制为抓手,要求**、**等乡镇成立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镇级林长,班子其他同志任镇级副林长,村党(总)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其他两委同志担任村级副林长、各村民组组长担任村级分林长,实行林长负责制,基本实现了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通过不断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强化森林防火举措,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七级包保责任制,责任明确到山场地块,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了**山山脉的森林资源安全。
**山山脉涉及到的**、**两乡镇,均明确了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通过林长制实施,使得树有人栽、山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不定期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深入督查指导,工作成效初显
县领导***不定期深入**、**,到**山山脉实地开展督查指导工作,详细查看林长制责任人、建设内容、工作目标、护林员联系方式等,并就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森林村庄等内容进行深入了解,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同志仔细谋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统计,2019年以来,通过实施“五绿”工程,**镇完成人工造林2116亩(含木本油料1682亩,其中油茶404亩,薄壳山核桃318亩,油牡丹960亩),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项目)3140亩,完成森林抚育6000亩,为增绿增效提供保障,同时获得“省级森林城镇”称号,**村获得“国家级森林村庄”称号、**村获得“省级森林村庄”称号。**乡共设计实施新造林(含木本油料林)3600亩,木本油料林占75%以上,森林提质(森林抚育)工程实施3000亩
三、依法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法治保障方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县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和公益诉讼六个专项行动,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针对侵害生态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针对滥伐林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紧贴**地处大别山南麓和长江下游北岸的区位特点,围绕大别山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江豚保护区提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大巡查,努力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政法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发挥作用,引导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建设美丽望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