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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合集五篇)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合集五篇)



第一篇: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三篇)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篇一: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

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

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三、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四、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一、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3 年。

七、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一、为了加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验收员按照食品广告指引验收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验收员验收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入库。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 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 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 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篇二: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

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 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篇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 大药房保健食品管理制

目 录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4、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储存制度

6、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人员培训制度

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第二篇:保健食品经营

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换证申请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店原《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机关为咸阳市卫生局,有效期限:2007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6日,许可范围:保健食品销售。因上级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现向贵局提出申请换发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依照贵局申请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延期需交资料的要求,现将我店换证申请材料附后,请贵局给予换发新证。

咸阳505养生堂大药堂2011年5月16日

第三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度参考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度参考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业务,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市药监局石景山分局提供一些制度模板,仅供企业参考。企业可以按照模本,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或CDC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采购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 1

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验收记录至少保存有效期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储存及库房保管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培 训 制 度

1、定期学习保健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所经营产品的专业知识;

2、对新录入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3、做好培训档案工作。

销 售 制 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第四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度参考

**企业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本制度(样本)仅供企业参考。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本制度(样本)的格式和内容,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订和完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一、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或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 4 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三、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的储存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臵明显标志。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二、保健食品储存时,严格按要求隔墙、离地堆垛,且不得超重和超高;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码,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三、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销表”;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五、养护员应对库存、陈列保健食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保健食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六、养护员应按保健食品储存要求检查保健食品储存、陈列条件是否合理。每天定时检查库(区)、营业场所温、湿度情况并填写《温湿度记录》。如所经营品种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应按其包装标示要求储存;如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及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设备。

八、建立设施、设备管理档案,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九、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养护档案。

四、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一、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二、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三、不合格保健食品不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四、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五、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臵。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二、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臵悬挂《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四、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六、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六、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二、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三、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四、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五、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臵,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七、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三、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九、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九、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一、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1、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三、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位上可设臵近效期标志。

四、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五、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六、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

一、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的审核

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生产状况、产品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经营状况、经营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购销员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都应加盖企业原印章。

收集好所有资料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附上有关资料报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三、首营品种的审核

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的审核。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药品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GMP认证证书、价格批文或省级物价部门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药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了解该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 13 及质量信誉等。

3、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收集的资料,送质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4、对首营品种建立质量档案,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号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日期: 年 月 日

制 度 目 录

一、主要岗位人员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二、保健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保健食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四、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五、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六、卫生管理制度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八、人员培训制度

九、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

第五篇: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我单位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 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二、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 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 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 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 悬挂在店堂的墙壁上,同时保证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张贴在许可证的下方或者贴在玻璃柜内,使消费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跨大宣传, 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 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 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承诺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 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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