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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则

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则



第一篇: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20-6-30发布 2020-6-30实施

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

三、特种设备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等;

四、管理职责

1、设备部职责

1.1 负责制定、修订《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2 负责组织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点检表,并负责检查监督使用单位的执行情况;

1.5 负责建立公司特种设备总台账,并负责定期更新工作;

1.6 负责组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取证工作,并对检验结果及鉴定结论进行整理、建档。负责将特种设备检验结果及鉴定结论原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1.7 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基础资料、检修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8 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换证、停用、启用、报废等手续。

2、安环部职责

2.1 负责检查、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2.2 有权对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管理部职责

3.1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

3.2 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按期培训、取证、换证工作;

4、使用单位职责

4.1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点检、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4.2使用单位负责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

4.4 使用单位须接受安环部、设备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五、特种设备管理内容及要求

1、特种设备采购、安装和取证

1.1 使用单位负责提报计划,设备部负责审核,采购部进行采购;

1.2 特种设备出厂时,制造厂家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图纸、说明书等资料,由设备部负责整理、建档,资料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1.3 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配合安装单位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备案。安装结束后,设备部配合安装单位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证》等手续,取证后方可使用;

2、特种设备的改造、维修

2.1 由使用单位以报告形式提出,设备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2 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实施前,设备部配合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手续;

2.3 特种设备改造、维修后,设备部配合施工单位办理检测、检验手续,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3.1 使用单位应将取得的合格标志,安置在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2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

(2)、特种设备的点检记录、检修计划及检修维护记录;

(3)、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3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点检和检修维护工作;

4、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

4.1 使用单位根据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周期,提前1个月向设备部提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划;

4.2 设备部负责整理、汇总各使用单位需要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清单,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4.3 需要送检的特种设备,例如压力表、安全阀等,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拆卸并送到指定位置,设备部负责联系车辆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

4.4 需要到厂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例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厂内运输车辆等,在检验、检测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全力配合;

4.5 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报告,由设备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特种设备合格标志,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5、特种设备的停用、启用、报废手续

5.1 对需要停用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向设备部提出书面报停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手续;

5.2 报停后的特种设备,如需启用,由使用单位向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启用手续,根据特种设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报检,检验、检测合格后,使用单位方可启用;

5.3 特种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向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鉴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废手续;

6、特种设备的日常点检、检修维护和管理

6.1 使用单位的值班人员,要每日定时进行特种设备巡视、点检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6.2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要每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特种设备自查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6.3 设备部每月应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6.4 使用单位不得对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和安装;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7.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六、特种设备考核管理

1、对特种设备合格证没有按要求进行现场放置的;或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没有及时填写、更新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200元;

2、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巡视、点检的,或巡视点检记录填写不全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200元;

3、特种设备管理员没有按规定进行每周自查工作的,或自查记录填写不全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300元;

4、设备部未按规定进行每月监督检查的,或监督检查记录填写不全的;考核设备部负责人或责任人300-500元;

5、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执行,或野蛮操作的,造成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的,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0-1000元;

七、相关文件

1、质检总局下发的《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版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八、附表:

附表1:特种设备 巡视、点检记录;

附表2:特种设备 周检查记录;

附表3:特种设备 月度检查记录;

九、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十、本制度自2020年6月30日起执行;

第二篇:浅谈特种设备管理

浅谈特种设备管理

起重机械是特种设备中的一种,那何为特种设备呢?特种设备就是极易发生生命安全、财产损坏的事故、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设备。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也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谈谈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监督三个环节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原来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范了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监督。

安全责任制是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一大亮点,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生产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以及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等各方安全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主体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要想管好起重设备,责任必须明确。

实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登记,可以防止非法设计、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并且可以建立特种设备信息数据库,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环境,掌握情况,便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其中规定可以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是考虑到一些设备在正式运行前需要进行负荷试验等因素。在负荷试验工作中,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这样便确保了资质合格、人员证件满足要求,设备才有人管,有人会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在日常设备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特种设备容易发生事故,要怎么避免日常隐患带来的安全事故呢?特种设备事故往往是在使用时发生,其原因与所有环节都会有关。由于特种设备技术比较复杂,各环节之间相互关联,互相影响。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综合治理、专项监察相结合、举一反三,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并建立对应的技术档案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现场的起重机械,我们有每周的周检、每月的月检以及季检、大检查等,在平时的消缺过程中,总结出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建立平日的技术档案,对于以后的工作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比如其中有一台起重机械出现钢丝绳排列紊乱,一般有更换钢丝绳以后和原来的绳槽不一致或者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因为扭曲等原因,我们会重新安装铁板覆盖原来的绳槽来达到效果或者设计压绳器来避免钢丝绳排列上的问题。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案以后,我们会做一个QC或者合理化建议,从而使好的方法能够得到宣传。不仅有这方面的好处,有一个详细的技术档案就会清楚的知道每台吊车的状态,什么时间出现故障,什么时候维护保养等等,对于起重机械在日常管理、安全使用方面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我们始终坚信,好记忆不如烂笔头。

走在现场,会经常看到穿红马甲的‘安全卫士’,他们就是我们的专职安全员。作为一个专职安全员,首先有很高的起重机械方面的专业技能,再就是都是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师傅。这些安全员,是平日那些起重作业人员谈虎色变的角色,因为这些安全卫士在现场主要抓作业人员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和标准的作业方法。特种设备就得这样,全过程有人监督。

大家都知道,一名好的飞行员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培养一名出色的飞行员是相当困难的。对于我们特种作业人员来说也是一样,不仅要会操作,要学会维修、保养更得懂安全规章制度。站在这个立场,每年公司会下达当年的一个培训计划,按计划培训效果提升了不少,培训内容也多样化,有实际操作培训,视频观看培训以及课程培训。最重要的是培训完以后对其进行考试,做好培训结果的落实。

特种设备必须有一个全过程的管控,每一步都不能麻痹大意。特种设备的安全是篇大文章,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才能打一个胜仗。

第三篇:特种设备管理总结

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4月10日公司安排我到高新区质监局参加特种设备管理员培训。对于我这样刚刚步入工作岗位年轻人来说这次培训对我来说十分难得。通过这几天培训我对起重机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现在,我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这几天学习来进行探讨我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工作主要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坚持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

设备科安排专人对特殊设备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维修班负责公司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并对检修情况进行记录汇总。每周组织各协作队伍及班组负责人进行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现场进行指正、整改,需要厂家配合的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定期召开协作队伍负责人及班组长会议,认真听取采纳合理化建议。我认为这样有力的保证了厂区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

二、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坚持对新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分批分时段地组织车间生产一线员工和外协队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操作教育培训学习,努力做到让每一位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基本操作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组织在岗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组织班组参加设备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关工作的岗位操作证。1

三、完成特种设备的年检工作及注册

对厂区需要年检的特种设备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厂区需要年检的特种设备顺利通过年检。对新进场的特种设备及时报特检院检测,并进行备案。

四、对新建工程严格监察并做好各项工作

对厂区内新建工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办理相关资料,及施工 作业质量进行监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试和试验。保证新建项目符合各项要求,办好各项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细则,维修保养等方面工作,并使新建工程顺利投产使用。

第四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4.2.3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标准维护园区内特种设备设施,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与《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准则》相关管理条例,结合广交长运冷库特种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广交长运冷库特种设备种类

1、压力容器

2、压力管道

3、安全阀

4、压力表

二、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见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附件7.1.4])

广交长运冷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架构

批准人/时间: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操作工作。

四、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特种设备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库内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定期安排、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见附件《压力容器管理安全检查表》[附件4.2.1])

②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③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④组织主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⑤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⑥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附件7.1.3]和应急演练;

⑦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 ⑧组织开展库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②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③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④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⑤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⑥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⑦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⑧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⑨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⑩实施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库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 持证上岗,包括制冷工上岗证、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证、压力容器操作证、压力管道巡检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②拒绝违章操作;

③自觉接受冷库制度安全管理和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④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分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⑥做好工作记录;

⑦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4.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库内特种设备档案齐全完好。

(二)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

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③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④以上各项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冷库管理部建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定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分包时,制度应规定相关要求。

3.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冷库管理部主任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应该包括但不限于:

①冷库管理部主任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②冷库管理部技术员工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③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停用; 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应明确负责培训的机构或人员,并规定培训的机构或人员的职责。

6.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园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冷库管理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种类、制造单位、购置时间、安装单位、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他变更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也应建立台帐。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

(3)安全技术档案

冷库管理部应针对每一台特种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相关表格及记录表见附件设备标准化管理表格):

①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②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③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⑤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⑥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及隐患整改记录; ⑦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 ⑧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5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7.安全操作规程

冷库管理部应根据园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工艺、技术、特种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非正常状态下的处理措施和步骤,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并悬挂于操作场所。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一)采购

1.应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2.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或报废的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技术人才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监督检验的,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三)场所环境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应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四)报废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1.能效指标超标或者使用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2.超过生产单位规定的有效使用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应当报废的其他情形; 4.解体报废易燃有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解体报废前对残留介质进行安全和环保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五)设备状态标志

设备状态标志包括特种设备登记标志、管理标志及安全标志三种。

1.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安全标志按GB 2893《安全色》规定,又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适用时在特种设备使用、维修等场所使用安全标志。

(六)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建立档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5.特种设备在运行或维护时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须知等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七)定期检验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冷库管理部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1.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改进薄弱环节的工作

2.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严重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3.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保存相关资料。

4.冷库管理部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及评价机构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反馈治理结果。

第五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行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3年)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令第1号,2000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局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特种设备管理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特种设备的范围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氧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第二条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项目点的特种设备台帐、实物和分布及使用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并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取证等实行监督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单独建立台帐,并有专人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参加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参加,共同办理验收手续。特种设备验收时还需具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设计图纸、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进口设备经销商应提供中文说明书等。

第四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改造、维修,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方可进行相应的作业。施工期间的安全,由施工单位控制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取得使用许可证。

第五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厂家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按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验收合格并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取得运行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第七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管理办公室。由设备管理办公室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设备管理部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当地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取得合格证和运行许可证,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特种设备,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二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不得违反规定。电梯至少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需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第十四条

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按照“设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对不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不可恢复的破坏处理后方可对外让售。

第十六条

对已报废的特种设备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确需留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等部门做好技术性能鉴定,并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取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的运行许可证复印件悬挂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与建立,其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台帐的建立:由设备管理部门建立所有使用的特种设备台帐,队(厂)建立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台帐,内容包括:名称、型号、限重吨位、出厂日期、购买日期、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验机构、证件有效截止期等;

2、证件的管理: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归档管理;

3、检验资料管理:自检资料、政府部门年检年审资料、使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归档管理;

4、运行资料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写明当班运行情况、下班需要处理及注意问题,并有交接班人签字;

5、维修资料管理:设备维修应有维修方案[维修部位、完成时间、完成目标、投入资金、主修人、完成情况(评审)及验收人],并经审批人签字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6、操作人员资料管理: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内容按照工程局《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控制程序》中的表格填写,备注栏里注明证件的有效日期和复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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