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超市的规章制度
超市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自助超市作为集团的实体之一,致力于以最优质的服务,最热情的态度,为全校师生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和产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二条 学生自助超市由1名经理、9名副经理、3名柜长以及55名员工组成。
第三条 学生自助超市实行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学生自助超市的各项管理作。
第四条 学生自助超市9名副经理分管超市的财务,销售,进货,仓库,人事,内务六个部门,其中工作量比较大的部门我们还配备两名经理经理进行协商合作。各位副经理各司其职,并协助经理,共同保证超市正常运营。
第五条 学生自助超市的员工分别为收银员(高峰期和固定)和管理员。每位员工按照其特有的工作流程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超市的正常运营奠定基础。
第三章 人员职责
(一)经理岗位职责
第六条 经理对于任期内副经理和所有员工负责,同时负责任期外的接替人选培 样养和交接
第七条 经理需要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信息及畅销商品信息,选择优良的供货商家,保证超市的正常运营,提升超市的服务质量以及外在形象。
第八条 经理需要努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员工的工作状态,充分挖掘员工的优势,为员工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
(二)员工工作规范
第九条 收银员和管理员的公共制度:
1.收银员与管理员工作时间分早班,午班和晚班,具体时间为:早班7:30-11:45;午班11:45-17:30;晚班17:30-23:00;
2、高峰期收银员的工作时间为11:20-12:20;17:00-18:00;20:30-22:30;
3.员工当班前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岗,签到;
4.正式当班前必须佩戴好工卡,穿好工服;
5.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6.当班时不得会客;
7.禁止在当班时间玩手机,看书;
8.每次开会必须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前说明请假,无故缺席者将受到处罚;
9.月末盘点,员工有义务配合主管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收银员工作制度
1.熟悉操作业务,注意真假币的识别,遇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请教;
2.收银时认真操作,入系统时不能将打卡与现金混淆;
3.收银时货品的价格以系统打出为主,如有电脑售价与标价不一致的情况,要耐心向顾客解释,及时通知负责人修正;
4.保证收银台的清洁,将收银条收好交给负责经理;
5.混淆打卡与现金时准确记录相应金额和商品,结账时进行说明;
6.对待每位客人服务热情,注意礼貌用语;
7. 服务态度热情,顾客进超市要说“欢迎光临”;收钱时要说:“收
您„„,找您„„” 或 “打卡„„”,顾客离开时要说“欢迎下次光临”;
8.当班期间禁止与义工或管理员聊天,禁止看书,玩手机;
9.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收银台,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让管理员帮忙处理或告知当班主管;
10.交接班时主动拿回清算单,配合主管点清钱款,做好监督;
11.对收银的要求:当误差超过了当班营业额的千分之二时,由收银员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
第十一条 管理员工作制度
1.首先必须保持超市内外的清洁。早班管理员负责打扫超市的卫生,保持超市门口的清洁,晚班管理员负责打扫,配合关门工作;
2.始终保持货架商品充盈和地面整洁;
3.在人潮高峰期时可暂时不上货,等到高峰过去后立即查看货架并补上空;
4.注意经常查看冷饮,及时从货柜下面补充,冰柜门要及时关紧;
5.注意饮料放置时不要弄错冰柜,注意专柜专放;
6.上新货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将原来放置在货架上的货向前移,新货放在后面,保证在货品到保质期前一个月将商品下架;
7.做好导购工作,及时向顾客提供商品信息,以方便顾客对商品的选择;
8.到货时配合主管接收,检查货品生产日期,点清每箱货品的数量,整理货架和上货是要保证货品先进先出;
9.注意保持仓库的整洁;
10.积极配合收银员的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协助收银员共同解决。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进货管理:通过对同学们需求的了解,选择合适的进货商品。对超市货架上的货品要定时抽查,确保货品品种齐全,新鲜;保证货品先进先出。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按照集团的统一规定对超市财务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人事管理:对员工的招聘,培训,排班以及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仓库管理:对新进货品的系统输入,以及货品在仓库的摆放。
第十七条 销售管理:了解学生需求信息及畅销商品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 薪酬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自助超市经理和副经理享受固定津贴,执行集团统一标准。第十九条 学生自助超市员工工资实行其别管理,其中收银员按照10元/小时发放,管理员按照9元/小时发放。根据表现有适当奖惩,由经理执行,经集团审核确认。
第二十条 若被集团评为优秀实体,则当月员工工资都有所上涨。
第六章 聘用与离任
第二十一条 经理必须由在集团中工作满一学期的员工中产生。特殊情况也可由老师推荐,并经过一个月的实习后竞争产生。
第二十二条 对于现任职工人数不能够满足超市的工作需求后,可向老师申请再次进行员工的招聘。
第二十三条 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在检查合格后,才可正式上岗。第二十四条 原则上员工不得轻易离职,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一个月向超市人事主管申请,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奖励制度:
每月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且将其作为每年勤工助学奖的评定条件之一,具体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1.能够准时到岗接班,并无早退,旷班现象;
2.上班后能够按照具体工作流程顺利地开展工作;
3.工作主动,认真负责,态度良好,无违反超市规章制度者;
4.员工在当班时,能够积极的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勤恳,当班期间无不良形象;
5.关心超市的集体利益,能够和其他员工团结,协助为超市做出应有贡献;
6.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汇报并协助经理解决困难;
7.能够为超市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8.收银员在两次盘点期间工作连续零误差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 惩罚制度:
1.上班迟到、早退三次或无故旷班一次者直接开除,并且超市以后不得再录用;
2.服务态度恶劣,有损超市形象,处以警告;
3.造成超市较重大经济损失者,直接开除;
4.上班时不穿工作服或不佩戴好工作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超过三次者开除;
5.私自偷藏货品或营业金者直接开除;
6.当班期间工作态度不积极或不配合经理工作者,经理有权直接开除;
7.无特殊原因当班期间卫生(室内,室外,货架等)状况不好,将予以警告。
第二篇:超市规章制度
德联购物广场
德联购物广场规章制度
一、上班时间为8:00,迟到者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罚款500元,主管级管理人员罚款200元,迟到三次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工牌,按公司有关规定着装,站姿端正,仪容仪表端庄,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未穿工装者50元罚款。(工牌丢失者,补交10元工本费)。
三、员工须及时整理货品,安排新品上架,保持货架商品饱满、整洁,商品与价签一致。如无标价或价格有误者,公司将处罚专区员工与区域主管各50元罚款。
四、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办私事、不得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参观、留宿、用餐.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休假,未经准许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10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当月工资不予发放,保证金不退。
六、员工未经许可不得私拿公司物品,如发现并证实公司予以辞退,当月工资扣发,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七、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店内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毁坏店内物品者,如发现并证实按商品市场价双倍处以罚款。若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其交由执法部门,并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一切商业机密,违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在两年内将通过法律途径,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刑事责任。
九、公司员工外出调货时,如有私自加价、虚报价格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
德联购物广场
退,按货价3倍处以罚款,当月工资扣发,保证金不退。
十、员工在职工作期间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500元,此保证金交由财务收取。
十一、员工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损坏公司利益的事,不得消极怠工,违者将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十二、员工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及赠送店内任何商品、物品,违者按物品双倍价格赔偿,并罚款100元。特殊情况,需请示店长。
十三、此制度为公司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的综合行为准则,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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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超市规章制度
超市规章制度
一、关于迟到、早退、矿工的管理制度
1、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迟到的借口,迟到、早退在2小时以内视为迟到,在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
A迟到1-10分钟(含10分钟)乐捐2元,若此情况一月内累计出现3次,第3次的乐捐标准为5元。
B迟到10-30分钟(含10分钟)乐捐4元,若此情况一月内累计出现3次,第3次的乐捐标准为10元。
C迟到30-2小时(含2小时)乐捐10元,若此情况一月内累计出现3次,第3次的乐捐标准为20元。
D若一个月迟到、早退超过4次(含4次)乐捐50元。
2、旷工一天,当天不计薪资并且导购、收银乐捐50元,店长乐捐100元;矿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停职处理,停职期间无工资。
二、关于病假事假的处理
1、病假在1天之内凭证明可获病假带薪工资。1天以上则无薪资。
2、事假期间无薪资,需提前三天申请。
三、关于辞职处理
1、店长、班长辞职,必须了清所有工作责任,完成移交手续,经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到公司结算工资,奖金及还款等。
2、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否则无效,并且不发放当月工资。
备注:本人已认真学习了以上内容,熟知并认同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有违背,任由公司处理。
签字:
名言警句
1、决定你前途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的言行。
2、简单的事情重复做,你就是专家。
3、重复的事情用心做,你就是赢家。
4、公司不能给你钱,但能给你提供赚钱的机会。
5、公司不能给你本领,但能给你提供学到本领的平台
6、公司不能给你成功,但能给你指引成功的方向。
第四篇:超市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范围
1.本手册将指导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内容。
第二条目的本手册旨在于通过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员工关系,确保超市经营宗旨的实现。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条补充与修订
本手册实施后,超市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超市会尽快告知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五条 职业操守
一.员工守则
请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超市秩序、信誉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职业角色,争取成为合格的职业员工。
1.超市希望全体员工能忠勤职守、有责任感、团结同志、和睦相处,能与超市同舟共济,与同事协同合作,并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请您不泄露超市机密,不接受贿赂,不结党营私。切勿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在本超市之外从事不利用超市名义的其他活动。
3.希望您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领导在其职权范围指派任务或履行职责,每一位员工均有服从或积极配合的义务,不敷衍塞责、阳奉阴为。如您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级主管反映;对于上级的指示,应全力以赴,认真执行,不得推诿违抗。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二.行为准则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以顾客利益、超市信誉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购物,所有员工在考勤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门。
2.讲究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员工服务时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大方、笑脸相迎,严禁与顾客争吵、斗殴。
3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讲,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严禁嘻笑打闹、串岗聊天、吃零食、看书报、哼歌曲、、干私活、与熟人长谈。
4.员工上班时,主动打扫店堂内、外卫生。员工进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须寄存,5.员工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回岗上班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在店内捡到物品或现金应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为已有,严禁监守自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带走超市里的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拉私人关系损害超市利益或谋取私利
7.上班时接待私人来访、与亲人长谈或接打电话要限时5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8.员工一经录用,需工作满12个月后方可辞职,未满12个月者不予退还押金及发放工资及奖金。
9.签定合同的员工,必须缴纳合同押金,并与甲方一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员工如果要辞职务必要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工资、奖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询或议论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应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禁止从事一切娱乐活动(如玩手机或读书、看报等)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外出或离岗,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五篇:超市规章制度
佳世客超市海鲜部营业人员规章奖罚制度
1、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3、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4、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5、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6、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聚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7、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8、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如经发现后果自负;
9、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0、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1、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2、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1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14、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15、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佳世客超市海鲜部营业人员处罚规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公司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青岛同聚福商贸有限公司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积极整改发现第二次处罚50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如发现第二次则处罚5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第一次口头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50元。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聚堆聊天、打私人电话第一次口头警告,如发现第二次处罚10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如发现第二次则处罚10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改正发现第二次,处罚5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2、不得窃取超市内部一切商品,如经发现罚款一百元并警告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