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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安排的通知

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安排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安排的通知

垦政发〔2005〕5号

垦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支出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鲁发〔200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03〕115号)、《东营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土地出让金(指土地出让金纯收益)支出作如下调整:

一、县政府批准设立的乡镇工贸园区范围内发生的土地出让 -1-

金收益,由县财政收取后,20%用于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用于充实县土地储备专项资金,2%为征收部门的业务费,58%拨付到工贸园区所在乡镇政府,优先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的支出,其次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县经济开发区(按财政体制确定的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收益,20%上交县财政,集中用于全县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县经济开发区留成80%,优先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的支出,其次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上述范围以外发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留归县财政,由县财政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支出。

本通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五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土地管理出让金调整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垦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2月4日印发 -2 -

第二篇:土地出让金返还

土地出让金的的返还流程

土地在具备出让条件后,由国土评估机构对土地招拍挂的基价进行评估确定,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招拍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受让方凭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资金缴款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将土地出让金直接交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在征收款项的同时,向土地受让方开具“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凭“土地出让金专用收据”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市财政局收费中心将土地出让金划转到“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一、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

二、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一、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二、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第三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定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第一是估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第二是确定出让底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三是批准过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编辑本段理解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我国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广义理解

从广义上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作为城镇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费用。即土地的批租价格。一般而言,土地价格应包括土地资源(物质)价格和土地资本(资产)价格两部分。

土地价格=(地租÷银行利息率)+土地投资成本+土地投资应得利润 狭义理解

从狭义上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作为城镇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收取的地租资本化的费用。即土地资源价格。编辑本段“租金”与“地租”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广义与狭义之分实际上是“租金”与“地租”的区别。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租金

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践中,这两种意义上的土地出让金都在使用,由于其外延不同,往往会造成误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依照本条例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专项基金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在这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际上指的是广义的。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3种形式,与这3种形式相适的土地(“生地”除外)价格就应包括土地资源价格和土地资产价格。而且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就可以领取土地使用权证,这也说明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价格的全部,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方向上看,它主要用于城市的建设和土地开发,是城市土地“再生产”资金的来源。

如北京市在实施办法中就指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由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及土地开发的其他费用等因素构成。”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时,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以指定的地块、年限、用途和其他条件,通过法定的出让方式,供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由土地使用者向规划国土局支付地价款的行为。”地价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设施费用土地开发费。”

北京和深圳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都是从狭义上理解的。而厦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办法则指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厦门市人民政府将指定用途、年限即附有其他条件的土地提供给法人或自然人使用或经营,土地使用人向政府交付土地出让金(即地价款)。”海南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受让人按规定支付地价款、办理登记手续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可见,厦门和海南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理解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相一致的,即是从广义上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地价款视为同一概念。地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存量房屋转让后改变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金额、服务业等用地的,受让方须向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按照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来确定的,它相当于外商投资企业5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X 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 100元/平方米)X 容积率系数 该房屋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20/20=6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 x 5 x 100 [1.8+(6-1.8)/2]=39000(元)

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四篇: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心城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心城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管理办法》已经6-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心城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的管理,规范土地利用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

第三条 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可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调整或者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或者经市政府确定可以利用现有土地进行旧城旧村改造的

(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

(一)土地出让后未依法开工建设的;

(二)出让的工业、仓储、科教文卫等非经营性用地改为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且需要重新建设的;

(三)《出让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时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除第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式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土地使用者持《出让合同》向城乡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调整方案。城乡规划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公示,必要时组织听证。将相关意见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后提出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并及时通报国土资源、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土地使用者持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出让合同》调整方案,并核算土地出让金差价,报市政府审批后,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土地使用者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

第六条 征收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差价,应严格遵循地价评估、集体决策程序,以原出让方批准改变时为评估期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评估测算新旧容积率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并择高作为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的标准。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核算:

(一)土地出让金差价计算公式为:土地出让金差价 =批准改变时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其中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楼面地价*建筑面积;

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市场楼面地价*建筑面积。

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低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不退差。

(二)容积率高于低于的部分减半征收土地出让金差价高于啾的部分免征土地出让金差价。

(三)因调低容积率造成地价增值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可按批准改变时新旧容积率规划条件下总地价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 市场楼面地价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批准改变时市场楼面地价按同一基准地价区域内年内最近宗同用途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成交价(限价房除外)的平均楼面地价计算。不足3宗的按实际成交宗地数计算。

同一基准地价区域年内没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批准改变时市场楼面地价=相邻区域最近3宗(不足3宗的,按实际成交宗地数计算)同用途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成交价(限价房除外)的平均楼面地价*(所在区域基准楼面地价相邻区域基准楼面地价

(二)层高低于2.2米的地下建筑和阁楼部分,可按市场楼面地价的50%确定。

(三)本办法出台前,已依法建成且出售的。市场楼面地价按该楼房销售时市场楼面地价加银行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下同)确定;未出售的按批准改变时市场楼面地价确定。

销售时市场楼面地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销售时市场楼面地价=当前市场楼面地价*(销售时房屋销售均价葺/当前房屋销售均价)销售时房屋销售均价、当前房屋销售均价均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的书面意见为准。

(四)原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没有确定商业和住宅等用地比例的,市场楼面地价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或认定的各用途实际建筑面积比例确定。

(五)城乡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将个以上《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统一规划。致使原宗地规划条件变化的,可按新规划要求合宗,以合宗后总建筑面积测算不同用途市场楼面地价,合宗后的土地使用年期按各宗土地剩余年期和土地面积加权平均确定。

(六)出让地块范围内有油田废弃的井、站、路等零星设施用地,在出让后年内按规划要求需进行整合利用的,可通过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方式,将上述土地并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地块,市场楼面地价按《出让合同》约定楼面地价加银行利息确定。

(七)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回迁安置房等项目提高容积率的,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不改变原销售对象及户型的。市场楼面地价按《出让合同》约定楼面地价加银行利息确定。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

(一)《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五统一”管理的意见》东政发【2001】23号2001年6月20日)下发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改变了用途或容积率,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建成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整宗土地总建筑面积未超出规定容积率,且符合城市规划,因分割致使局部地块的容积率高于整宗地块容积率的;

(三)因城市规划调整,出让土地被城市道路红线或绿线占用,致使宗地面积变小,总建筑面积不变,且被占用土地未作补偿的;

(四)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且容积率低于1%,或因规划验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定建筑面积技术标准差异造成容积率低于1%;

(五)工业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的;

(六)整宗居住用地范围内,按规划要求对本小区服务的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包括学校,幼儿园)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

(七)出让用途为综合用地,且未提高容积率,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或认定的各用途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别登记用地面积的;

(八)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

第九条 《出让合同》及附件中未约定具体容积率的,按《出让合同》签订时政府公布基准地价的基准容积率确定。

既2008年5月31日以前为商业用地1.3,住宅用地0.8,2008年6月1号---2011年9月5号为商业用地1.3,住宅用地1.0,2011年9月6号以后商业用地为1.3,住宅用地为1.3。

第十条 对法院处置的房地产,国土资源部门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改变用途或超容积率情形的,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法院暂缓对处置款的过付。对于房地产买受人应为其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对于原房地产权利人应对其作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的决定,不自动履行补缴义务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申请符合条件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时,严格执行《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条件等内容。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城乡规划部门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进行审核,在办理工程图纸审核,《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时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不予办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动工建设的,依法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土地用途改变和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及土地出让金差价收缴情况的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的。在依法处理到位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房产证,土地证及相关过户手续。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年审手续。对该土地使用者计入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该土地使用者年内不得在本市境内参加土地竞买。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出台前的经营性用地已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且不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同意,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可按本办法第五条(二)(三)规定程序办理。

(二)具备《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之一的,分别由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理后,再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土地用途改变和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手续的相关责任人,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政府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篇:土地出让金收取依据

办理土地证需提供的材料

一、初始登记(以前未办理过土地证): 1.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审批件)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注:集体土地非本村村民不得买卖):

1.原土地证。

2.买卖双方个人申请书。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卖方需要在在复印件上注明同意过户)

4.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5.契税票原件、复印件。(财政所办理)

6.缴纳土地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三、由父母过户到儿女名下: 1.原土地证。

2.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写的赠与协议(父母双方签字),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需要在复印件上注明同意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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