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承运合同1
承 运 合 同
立约人:
甲方:
乙方:潍坊滨海开发区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其人员达成以下合意。
第一条承运范围:甲方位于临港化工园区
第二条承运线路及方式
(一)路线:起点:终点:
(二)线路变更:因道路状况及其它原因,使所承运线路无法通行或通行不利时,应变更线路。所变更路线应达到方便、快捷之目的。
(三)承运方式:
上午:前将工人送到厂内(终点),从厂内将工人送到宿舍(起点)。下午:前将工人送到厂内(终点),从厂内将工人送到宿舍(起点)。晚上:前将工人送到厂内(终点),从厂内将工人送到宿舍(起点)。
第三条乘车人员:甲方职工共计人。
第四条保障措施
为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做到:
(一)甲方
1、甲方保证正常用车,不得随意停运。授权本厂生产调度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全权处理生产用车诸项事务,下达调派车指令。
2、为乙方提供指定专门人员的通讯录。
(二)乙方
1、因交通事故、车况等原因,造成中途停车导致乘车人员不能正常到达目的地的,要及时、迅速自行解决换乘车辆。
2、无论自然环境状况如何,不得以此为原因停止或延误生产用车的发运,下列情况除外:
1)自然环境状况,恶劣到足以使相关地区、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
影响时;
2)经双方协商一致时;
3)甲方要求时;
4)政府颁布命令,进入非常时。
3、双方无论发生任何争议和纠纷,在协商未果及达成新的协议之前,保证生产用车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为保障乙方车辆安全、顺利运行和甲方生产经营秩序不受影响,双方应当做到:
(一)甲方
1、教育、指导乘车人员统一、文明、有序乘车、爱护车上设施,尊重驾驶人员。
2、因乘车人员原因使车上设施毁坏的,令其赔偿。
3、因乘车人员原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延误时间,对其处罚。
(二)乙方
1、选派的驾驶人员具有熟练驾驶经验,并持有效从业资格证。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保证乘车人员安全。在承运过程中造成乘车人员伤亡的,承担赔偿责任。
3、车辆在厂区内运行时,驾驶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造成毁坏的,赔偿损失。
4、承担第三人对乘车人员造成的伤亡。不得以无过错而免责。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伤亡是由乘车人员故意造成的;2)伤亡是由乘车人员重大过失造成的;3)伤亡是由乘车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4)乘车人员违法、犯罪造成的伤亡;5)乘车人员违反安全乘车规定而造成的伤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每延误一次用车,扣除二天的费用。
(三)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全部和部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四)甲方不得随意停运(法定节假日除外),所停运天数的费用按营运价付给乙 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停运的,互不追究责任。
(五)任何一方违约的赔、罚款在结算报酬费用时增加或扣除。
第七条合同期限
二OO九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报酬
甲方付给乙方承运报酬按每天每车次元。甲方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支付上月的报酬。
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如石油价格的调整),使运营成本大幅上升或下降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运费用进行调整。
第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合并、分立、重组及其它原因改变其所有制性质,应提前通知对方,本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条合同解除:本合同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单方解除。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二OO九年月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潍坊滨海开发区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法人:
签订日期:2009年月日
第二篇:承运合同
承运合同
一、甲方:号牌:驾驶员:证号:乙方:车辆名称:号牌:驾驶员:证号:
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价的全程价格。托
乙方将从经至为目的地。
三、从装车之日起日内运到。
四、甲方装货后乙方验货清点,包括其外观等等,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货物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货到后甲方的指定人员验收后,将余下的元(大写:)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承运合同
承运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位于邛崃市水井坊白酒酿造基地项目的土方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的土方工程乙方参与承运。承运范围的有效起算地点为水井坊白酒酿造基地施工大门至道场,该间距离不超过1公里。本次承运价格为一公里以内每车每公里57元。如承运距离超过1公里的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车”标准为指每辆车每次运载的土石方应超过 20方,否则承运的计费标准应相应降低,具体价格由甲方视情况决定)。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具体指示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视为无效运载。
二、保证金:乙方的每辆车前50车运载产生的费用作为本次合作的保证金,在本次合作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事由的情况甲方下一次支付给乙方。
三、支付方式:甲方按车数100车为单位结算给乙方。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因甲方结账问题造成的误工,可相应的给予乙方损失。
四、为甲乙双方更好的合作,甲方同意为乙方的驾驶员提供住宿场地,但驾驶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由乙方承担。需要使用甲方
住宿场地的,乙方应提供驾驶人员的名单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有义务告诫其驾驶员遵守甲方的住宿管理制度,如乙方驾驶员违反相关制度,甲方有权拒绝其入住。
五、甲方为本次运输指定了一个柴油供应点,乙方参与本次项目运输的所有车辆在甲方指定的柴油供应点加油,现货现款。
六、每次甲方安排任务后,乙方应配合协调,如超过三次不听从安排,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百分之五十。
七、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参与本项目运输的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运输制度、遵守相关纪律,对扰乱秩序者或造成安全事故者,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车辆只提供停车场地对车辆不负保管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运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承运合同
承运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亊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往成渝各地的货物运输,运输方式包括(汽运、航空、铁路、快递)。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
3、约定价栺若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幵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
4、乙方指定为甲方货运代理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相关货运亊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仸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事、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天源公司倉庫提货或接收甲方臨時其它地點。
2、对甲方要求上门接货的业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甲方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包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标准。零散货物乙
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幵有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甲方负责包装货物的,如外包装良好,货物发现短少或损坏,乙方不负赔偿责仸。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5、甲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负责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应甲方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7、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航班、公路、铁路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提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计划预订安排车辆。
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幵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甲方普通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
品等)按乙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经甲方指定的物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的货物交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件,视为甲方行为。
4、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情况和预计时间到达。
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6、甲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亊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资料和相关
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需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幵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2、乙方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之
成为与乙方谈价的筹码。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双方约定:
1、委托运输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核定的《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或双方商
谈价栺(须书面确定)为准。
2、乙方按照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乙、甲方付款采用周期与限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限额为万元。两者俱一即可结算。
甲、甲方委托运输的费用采取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C、现金即时结算。
D、甲方需要返单结算的,乙方返单后,甲方即付款。
3、甲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5000元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月结方式,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3、在结算期届满时或甲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乙方将结算清单电传甲方,甲方必须在三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因乙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幵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第四天甲方应将运费结付给乙方。
5、结算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7、运费结算时,甲方如因故三次拖延付款,乙方保留用其他方式追收运费的权利。
六、违约责仸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乙方到货保证:到货时间按附表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乙方在附表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除遇到特殊情况如天气、机械故障、交通亊故、非人为等原因外。造成延误,延误一天,乙方负责解释原因,延误2-3天乙方减免该票货物运费的50%,延误四天或以上,乙方减免该票全部运费,但不影响其他货款结算。
2、甲方交货时按照声明价值支付保费。发生保险责仸亊故,乙方按照国家保险条例赔偿货物损失。超出声明价值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仸何责仸。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丢失,乙方根据汽运货物按照受损货物重量2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破损,乙方比照货物价值,最高按受损货物重量1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3乙方不承担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仸:
乙、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甲、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或损坏;
D、货物的合理损耗。
E、甲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F、甲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因为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必须合理性赔偿。
G、甲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信用条款
甲方月结(或半月结)运费达万元以上,或在结款期限届满后10天内多次催收,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如进行货物留置等。
八、其它亊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如双方均无意终止,乙甲双方续签本合同。
3、仸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如费用尚未结清,一方须在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幵附有效单证,另一方则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亊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乙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合同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附加条款: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承运合同
海 洋 货 运
承 运 合 同 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武汉海洋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以及货物门到港运输的承运服务.二.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的确认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接受甲方委托.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交给乙方.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该及时开据工作单,如甲方需要投保一并办理保险手续.四.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并付费的保险方式.五.结算方式及时间.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海洋货运有限公司运价表)
2.乙方每7天与甲方进行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运费结算账单)明细后3天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3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认可.确认后的2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及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如延迟付款的,按拖欠服务费数额的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且乙方及关联公司有权留置甲方货物.3.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价格体系执行.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办理提货.发货手续武汉海洋货运有限公司
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3.甲方有义务正确填写工作单,详细.准确地注明目的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4.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5.甲方为防范事故要求乙方专人专车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6.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不得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行为.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对于委托乙方包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该共同检验货物外观和数量是否完好并确认,乙方对货物的内在功能的好坏不负责.6.甲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对内在货物的数量和内在的功能的好坏不负责.7.乙方无义务审查甲方包装是否符合承运要求.但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保管和调货的一切费用.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而转移.九.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2.甲方委托乙方保险发生事故,乙方协助甲方理赔,乙方以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为限承担责任(全部赔偿),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出据索赔的相关资料,索赔资料齐全最长理赔期为15-30天。
3.甲方未通过乙方投保的货物发生事故的,乙方按照每一千克最高20元赔付.如果实际损失数额低于按最高20元/KG计算所得数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担被第三方追偿的责任.4.门到港服务因货场.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索赔.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双
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签章后即可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合作中具体协商.甲方:乙方:武汉海洋货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武汉江汉区汉兴街华苑小区29栋1楼电话:电话:027-856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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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三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