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阿克苏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阿克苏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城市发展定位、人口
及用地规划情况
一、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以多浪河景观改造工程为重点,历时三年、累计投资6.25亿,把多浪河打造成西北名河。坚持以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多浪河的旅游、观光、运动、休闲等功能为核心,着力塑造雅气、秀气、灵气、大气的城市品位,赋予多浪河景观更多的文化内涵、生态内涵和休闲内涵,打造“以水为本,以和为脉,以绿为体,以文为魂”的城市水景画卷,形成碧水穿城、林茂花艳、建筑精巧、环境秀美的城市风貌。一是突出旅游观光。利用改造后弯曲多变的河道,以堤岸加宽整治为切入点,在沿岸“借景”、“对景”、“造景”,营造沿河堤岸交通和亲水景观以绿色水岸为轴线,穿嵌沿河主题公园及广场,塑造步移景异、别有洞天的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在这里可以尽情观水、观鱼、观岛、观桥、观绿色美景。我们遵循“规划建大绿、见缝插小绿”的方针,引进树种和乡土树种结合,建有东岸的混交林、西岸的片植林;投资3000多万元实施了清水工程。一期9桥七岛,不仅形态各异,特色鲜明,而且岛桥相连、布局合理,河映桥岛影,桥岛荡绿波,绘就了一幅江南水乡的水墨丹青。二是品位丰富的文化内涵。整个景观带坚持地方特色与民族特色相结合,传统文化、军垦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交融,工程质量、科技含量和艺术水准并举,既注重各种元素的相互融合,又力求突出主题,彰显特色。从大的方面,主要规划建设了现代之光、多浪之魂、龟兹神韵、军民雨水四段。为体现阿克苏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追求理想的美好愿景和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共促发展的坚定信念,在西大街以南,一串红桥以北,以阿克苏现代文化为主题,规划设计了现代之光;为展现历史悠久的多浪文化,在一串红桥以南,水韵路以北规划建设了多浪之魂;为反映龟兹文化特色,在水韵路以南,晶水路以北建设了龟兹神韵;为展现阿克苏特有的军垦文化,在晶水路以南,乌喀路以北规划建设了军民鱼水。在各段的建设中,主要通过建筑、铺装、雕塑、灯光和绿化来对各段文化内涵进行具体展示。三是体现运动休闲。整个景观带改造中坚持以自然风光为依托,人文景观做底蕴,运动休闲为内容,按照“绿生水、水造景、景载人”的可持续生态模式,整条景观带都注重体现运动休闲等功能,原有公园与新增绿地无缝结合,各种游乐项目浑然一体。绿地中标准的网球场、问球场、篮球场、高尔夫球练习场等,把人们的活动空间拓展到了室外,慢跑于多浪河畔,使人充满健康与活力;清澈美丽的多浪河不仅
可以让人们泛舟赏水、畅游其中,还可以举办皮划艇、游泳等水上体育比赛,成为地区乃至全疆的生态体育广场。同时规划建设了水幕电影院、保龄球馆、室内游泳池、健身等设施,使多浪河形成一个时代气息浓厚、主题鲜明的商务、文化、生态中心,一个具有较强地方特色的城市表示性界面,一个空间变化丰富、尺度宜人的休闲景观带,是景观和休闲的完美统一,是自然与人文历史的对话,是阿克苏人心灵释放的栖息地。今后,还将尽快启动二、三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开发改造多浪河,充分挖掘多浪河西岸的土地、文化、景观、品牌和经营资源,大力发展沿岸旅游、休闲、商贸、娱乐等服务业,力争用两年时间,将多浪河建成独具特色、西北一流的服务型经济带、景观带和文化带,把多浪河打造成名副其实的西北名河。
二、城市发展定位
阿克苏城区是阿克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以纺织、建材为主,食品加工业和塑料业为辅的新疆南部园林生态城市。城市布局形态为“一主一次双中心、一带六片集中块状”结构;城市发展战略为“东优、北联、西进、南扩”的“一中三星”格局。
三、人口与用地况
1、城市规划期限为2005-2015年;
近期:2005-2010年
远期:2010-2015年
2、人口规模
城区现状为26万人,远期30万人;规划期末市域全市总人口为66万,其中非农业人口为40万人。
3、用地规模
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为28.1平方公里。远期36.00平方公里,人均120平方米/人。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在城市东北部,布置一、二类工业,严禁污染企业进入工业区。到规划期末,工业用地为465.12公顷。
(2)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集中在城市南部,分两大片。一片在铁路以南,以粮食仓库为主,另一片在铁路线以北,布置棉花专用仓库,规划期末为7
3.2公顷。
(3)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六个居住区:老城区北居住区,居住人口3.5万人;老城区南居住区,居住人口为4.5万人;北居住区居住人口为7.5万人;东居住区居住人口为4.0万人;南居住区居住人口为6.0万人;西居住区居住人口为4.5万人。
(4)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等,规划期末,公共设施用地为700.82公顷。
第二篇: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依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
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六)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
(七)相关的建议。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需要,提出其他评估内容。
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对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与政策保障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后,认为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结合评估成果就修改的原则和目标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其中涉及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有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应对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告组织审查,经同意后,城市人民政府方可开展修改工作。
第十五条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管理工作,对相关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机制的建立、评估工作的开展、评估成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决定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纠正。
经审查,报备案的评估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原审批机关可以责令修改,重新报备案。
第十八条各地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估工作办法或者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垦区、森工林区、独立工矿区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篇: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2年10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启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研究工作。2013年5月,杨雄市长组织召开市规划委员会,听取“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城市未来发展若干思考的汇报”,对实施评估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是城市发展和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技术支撑,并要求“开门做规划”,继续深化研究评估报告和开展战略讨论。随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建设交通委召开19 场专题研讨会,多次征询全市专家和人大政协相关专委会委员以及23 个委办局、17 个区县的意见。目前结合意见反馈情况,已修改完成《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01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明确了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成为指导新世纪上海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应对世博会、虹桥枢纽、临港等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需要,2003 年和2006 年分别编制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总体规划不断深化细化,体现了较好的适应性,对引领和指导十几年来上海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成效来看,规划实施有力、有序、有效,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经济总量和综合功能持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四个中心”建设框架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初步实现。二是虹桥商务区、世博园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重点地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新城建设加速,城乡统筹的市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三是以“三港三网”为重点的一系列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城市运营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四是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区改造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从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指标来看,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提前实现2020 年规划指标,反映出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能级不断增强、发展支撑能力提升的良性发展趋势。如城市化水平、市域高速公路总长、机场旅客吞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以及部分市政基础设施供应和处理能力等。第二类是突破2020 年规划控制指标,反映出城市规模快速扩张、用地绩效相对粗放、土地和环境等资源压力巨大。如常住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工业用地规模、中心城人口密度等。第三类是尚未达到2020 年规划目标。其中,大部分指标虽未达到2020 年目标,但比十年前有大幅提高,并按照规划目标分阶段逐步推进。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市域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中心城道路网密度等。另有小部分指标与规划目标差距拉大,甚至发生倒退。如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1997 年现状为53.8平方米,规划2020 年为75平方米,但2011 年降为50平方米),反映了中心城建设宜居城市目标的难度加大,对城市品质、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等造成压力。
二、分项内容
1、发展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上海“四个中心”基本框架已经形成,辐射国内国际两个扇面的作用凸显,城市的国际地位持续提升,正在按照总规要求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但面临中国和上海转型发展的新形势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要求,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亟待进一步强化和明晰目标定位,持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代表的城市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强化。面对国际贸易分工的新要求,上海金融业无论是在成长速度还是自身金融创新能力方面都需要全面提升,而这有赖于自身的转型发展和外部政策环境的扶持。自贸区建设将在制度创新的层面有力推动上海在专业服务、政府服务、文化环境塑造等方面提高质量。二是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综合服务和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按照国家“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这对上海辐射和服务“两个扇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上海在创新驱动能力和生态宜居水平上的短板制约了自身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综合能力提高。从新一轮国际贸易分工的格局变化来看,以知识创新为载体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深刻影响既有的国际贸易价值链体系。持续增强上海对于全球人才的吸引力和本地市民的认同感,对于上海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加以重视。这有赖于环境、政策等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
2、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是影响城市发展质量的关键要素,也是本次总体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比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实际居住人口1600 万人左右,集中城市化地区城市建设总用地约1500平方公里,当前全市现状人口和用地规模已超过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 年指标,且持续增长压力很大。2012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已达303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比例为44.7%,未来还面临进一步增长的压力。2012 年全市人口规模达2380 万人,对环境资源和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出巨大挑战,人多地少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口分布不尽合理,中心城人口疏解压力较大,新城人口集聚能力不足。中心城集中了全市约50%的人口,人口密度居高不下(2010 年中心城人口密度为1.71 万/平方公里),还面临继续增长的压力,对城市安全、品质和配套均带来挑战。中心城周边地区人口集聚态势明显,2001 年-2010 年该地区新增常住人口达203 万人,人口密度为0.6 万人/平方公里。新城、新市镇人口密度较低,仅为0.27 万人/平方公里。二是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截至2012 年底,上海市工业用地规模约880平方公里,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是国际代表性城市的3-10 倍。而交通运输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作为衡量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指标,其占比低于国际同类大都市。
3、空间布局
城市空间布局是支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市域“多轴、多层、多核”、中心城“多心、开敞”的空间布局,逐步形成了与长三角联动发展的格局,松江、嘉定等新城建设有力推进,中心城“一主四副”公共活动中心框架基本建成。随着城市规模拓展呈现出了新的趋势和问题:一是市域城镇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统筹优化。从全市城乡体系的结构来看,“1966”城乡规划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新城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尚未发挥,产城融合度不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发挥综合性城市功能。而新市镇的发展受区位、交通、产业等的影响,在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产业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二是中心城向外蔓延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中心城楔形绿地与建设敏感区中,建设用地不断增多;宝山、闵行等空间发展已与中心城连为一体。2011 年底,中心城和周边连绵发展地区面积已达1250平方公里,人口约1500万人。三是长三角区域空间一体化需求迫切。近沪地区城镇和产业发展呈现以沿海、沿江、沿轴为依托的“北密南疏”空间特征。上海与周边地区城镇、产业已呈连绵发展的态势,但在空间、产业、生态、交通等方面仍缺乏有效衔接。
4、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总体规划提出“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上海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总体呈现出“工业性经济”向“服务性经济”转变的趋势。随着战略性产业比重增加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征愈加明显,城市经济开始步入服务经济主导的发展阶段。2012 年底,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60.0:39.4:0.6。但上海经济发展对重化工业的依赖、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对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依赖、对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的依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业能级有待提升和产业发展软环境建设欠缺等,制约了上海城市功能塑造和经济转型发展。在产业布局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工业用地布局分散、空间绩效低,需要加强统筹。规划104 工业区块外存在大量的现状工业用地(约占总量的50%以上),且主要分布在郊区村镇。据统计,2011 年全市地均工业总产值40.9 亿元/平方公里,对比国际大都市,工业用地效率偏低,亟待加强空间布局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土地绩效。二是工业用地转型更新亟需引导。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的大量老工业区和老厂房将面临转型,如果在短时间内集中转为生产性服务业和商务办公服务业,将导致全市商务办公用地供应过剩。同时,在工业用地转型的过程中,尚未充分重视教育、医疗、社会住宅以及公共绿地等方面的需求。因此,亟需从整体发展出发进行工业用地转型的统筹和引导。三是商务办公建设尚需统筹优化。目前全市商务楼宇、商业设施等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但高端商务设施总量不足,中低端商务设施空间集聚度不够,空置率偏高,整体绩效水平与国际大都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尚需统筹布局与规划引导。因此,亟需从城乡统筹协调的角度合理安排未来商务办公设施规划。
5、住宅发展
住宅发展是体现城市宜居水平和反应人民生活的关键要素。对照总规要求,近十年来,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市民居住水平也不断提高。一方面,通过拆、改、留、修等措施,大力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改善了一大批旧住区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市住宅建设呈现较快平稳发展态势。面对人口的持续增长、市民对居住环境要求不断提高与建设用地的资源紧约束的矛盾,住房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新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未能充分体现聚焦新城的目标导向。新增住宅分布呈现出集中在中心城周边地区蔓延式发展,而新城的住宅用地增量相对较少的现象,与“向郊区转移、向新城集聚”的总体发展导向不相一致。据统计,1997 年至2010年间,中心城周边地区住宅用地的增量为67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39%),新城住宅用地增量仅为30平方公里(占总增量的17.5%)。二是郊区新增住宅用地的综合配套环境有待提升。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建设相对滞后,与就业岗位相脱离的现象较为严重。目前上海新城缺乏与中心城相当的可达性、公共服务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居住“空间红利”,较难形成对中心城有效的住宅空间替代。三是中心城住宅用地整体开发强度过高。与控制中心城人口规模的目标导向不相符,对中心城安全、交通、环境及设施配套等方面造成巨大压力。
6、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民生的支撑条件。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宜居水平。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等方面公共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发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优质公共设施资源配置不均衡。市域范围内公共服务水平区域差异大,中心城的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职工数和综合服务能力均超过新城和郊区。中心城集中了大部分的优质资源,导致中心城周边地区人口快速增长,同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郊区新城发展。据统计,2010 年郊区实验性师范性高中数只占全市总量的1/4。全市医院中50%分布在中心城八区。二是公共设施布局亟待空间统筹。面对人口的快速增长,对新增设施空间资源落地存在较大难度,应加强人口导入区域享受公共服务设施便利性的统筹考虑。以养老设施为例,中心城街道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的限制,新增设施空间缺乏。然而,郊区由于交通、就医不便等原因,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因此需要加强统筹。
7、生态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障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市集中推进“环、楔、廊、园”绿化系统建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城市环境显著改善。近年来,以延中绿地、世博园区绿地和滨江森林公园等为代表的中心城大型绿地先后建成;外环绿带已建成宽度100 米林带,总面积超过26平方公里;市域相继建成4 座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依托外环绿带建设的滨江森林公园、顾村公园等,形成15 片千亩以上大型生态林,丰富了上海郊区的生态景观空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因建立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得到较好的保护和控制。随着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上海生态环境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全市生态空间接近底线。2012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占市域总面积的44.7%(接近50%的生态阀值),重要的生态空间被逐步蚕食,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敏感区、建设敏感区、楔形绿地等生态管控区域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截至2011 年底,建设敏感区和楔形绿地内现状建设用地约占55%左右,主要为居住和工业用地。二是城市游憩空间严重匮乏。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增长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游憩空间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近年来,上海市郊大型公园呈现饱和趋势,可供居民游玩、休闲、休憩的空间(如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在数量、面积、布局上均显不足,节假日尤为明显,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三是区域生态安全存在隐患。区域生态问题严重制约上海国际竞争力。上海主要河道上游及沿岸地区工业密布,水体质量较差,对上海市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上海大都市区内大量生态要素也缺乏整合,影响区域生态网络构建。四是总体环境质量亟待提升。水环境方面,上海城市水体中劣V 水质仍占较高比重;大气环境方面,2011 年底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份全球1099 个城市地区的空气质量报告中,上海PM10 年均浓度值为81 微克/立方米,排在995 位,与国际化大都市尚存在较大差距。
8、城市品质
城市品质是体现大都市吸引力和魅力的重要内涵。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上海历史保护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创建了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并分别编制了规划,完成了一大批历史建筑、风貌道路和历史街区的保护修缮。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城市各级文化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功能日臻完善,布局渐趋合理,轴带发展的文化格局初步形成,并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在空间环境方面,结合城市开发和旧区改造,新增大量公共绿地,广场建设和街道空间整治也取得明显的进展。然而,由于多方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历史保护方面,保护的范围、内涵、方法和政策有待完善,城市风貌特色尚未充分展现。一些体现上海文化特色的历史遗产,如中心城大量的二级里弄住宅、工业遗产,以及郊区水乡村镇,仍缺乏针对性的保护规定。风貌区外大量风貌较为完整的历史街坊也需要逐步鉴别认定,纳入保护管理之中。二是在文化发展方面,重大文化设施的集聚度、数量和国际影响力不够,基础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尽管上海高等级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剧院、音乐厅)数量与规模与国际大都市基本相当,但服务能级(如展出面积、馆藏量、藏品等级等)尚有一定差距,缺乏丰富、多样、特色突出的文化集聚区域。三是在空间品质方面,小广场、小绿地等活动场所的数量、布局、品质、设施等不能满足活动需求,人性化、艺术化考虑尚显不足。据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心城广场用地不足20 处,且多为大型市政、交通广场,缺少可达性好、人性化的小尺度城市广场;广场、绿地、街道、步行路径之间未能形成完整的公共空间网络;广场内街道家具、广告等环境要素的艺术水平不高,雕塑等公共艺术品数量较少。
9、综合交通
综合交通是支撑城市发展的重要骨架。按照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要求,上海基本形成了衔接国内外、辐射长三角的快速、便捷的对外客货运交通运输网络,率先建成了枢纽型、网络化的综合交通系统。以洋山深水港、外高桥港为主体的国际枢纽港基本建成,口岸、港口联动发展态势良好;国际航空枢纽港格局初步形成;铁路枢纽功能与线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了“三主三辅”的铁路客运站体系,京沪、沪杭(甬)两大铁路通道继续完善;基本覆盖中心城重要地区、连接重点新城的轨道交通网络效应显著;国家和长三角高速公路网基本成网,在沪杭、沪宁主通道的基础上增加了沿江和沿海通道,中心城“三环、十字、多放射”快速路系统和“三纵三横”主干路系统和16 处越江交通,快慢交通有序推进。对比国际大都市,上海综合交通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与国际航运中心相适应的国际“枢纽”功能有待提升。由于受到空域资源限制,影响了机场跑道设施的利用和航线的开辟,空运能力难以提升,国际航空港的辐射能力不够;受到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和政策配套滞后因素的制约,上海在船舶交易、航运交易、全球海事保险、海运融资活动、国际组织总部、航运文化等方面建设滞后,加之对航运系统可能对城市带来的负面影响预估不足,集疏运体系、配套集卡停车场、空箱堆场配套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转运能力。二是市域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用地布局与交通需求、交通设施规模与土地开发强度不匹配,交通体系难以适应城乡协调发展要求,中心城周边地区发展定位不明确,交通规划、建设滞后,现状交通系统已难以支撑这一地区发展;新城缺乏独立的交通体系构建。三是公共交通体系不够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城际铁、市郊铁的系统效应不够,轨道交通与公共汽(电)车整合不够,中运量公共交通建设的基本空白、地面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滞后等,对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有较大影响,造成公交吸引力不强。
10、市政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安全、高效运营的基本保障。总体规划实施以来,与城市开发建设需求相适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强化,城市基础运营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迅速提升。但由于城市及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世博会、大型居住区、虹桥枢纽等城市建设大事件的影响等,现状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网络的规模及服务范围基本已经达到或超出了总体规划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从城市运营能力来看,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供给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在城市防汛安全、应急避难、电力、原水、能源供应等生命线工程保障、设施供给标准水平以及服务覆盖范围上存在不足。从未来发展的需求看,各项基础设施未来增加供给的空间极为有限,特别是水源水质、电力通道、固废设施、综合防灾的实施及保障压力很大。从建设标准来看,按照国际化大都市的品质要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能级有待提高。局部地区供电、供水供需矛盾突出;污水厂处理能力有限,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郊区污水处理率低于中心城。
11、实施机制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上海以完善规划体系、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2008年底,以规划和国土资源机构整合为契机,按照“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引领布局”的战略目标,以“两规合一”为指导思想,通过土地闸门保障规划实施。在总体层面,建立了基本农田控制线、集中建设区控制线、工业区块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四线管控机制。在详细规划层面则积极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办法,通过明确管理规定、技术准则、成果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两规”在管理和实施机制衔接尚需进一步深化。规划和土地在管理上衔接趋势日益明显,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如何结合土地的管理周期,将土地管理具体措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机制,从土地资源配置角度给予城市总体规划足够的支撑和保障上仍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尚无动态维护机制。2006 年上海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但在规划评估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难点,如缺乏稳定的评估机制和程序设计,缺乏连续统一的可评估的规划目标和指标,缺乏可靠的基础数据平台,缺乏与具体部门之间的实施政策制定的衔接,缺乏目标和政策修正的载体,难以与动态维护和管理有效衔接。
三、结论建议
1、加强对城市整体发展的战略引领和指导
结合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结论和重大问题,建议研究形成指导上海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和纲领性文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发布执行,指导引领城市健康发展。
2、研究部署和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适应未来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建议研究并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市规划土地工作会议予以安排。
3、针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根据上海市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相关法规,如《新城法》、《城市更新法》、《生态法》等,保障规划实施和建设。
4、强化城市战略数据平台的支撑作用,建设《上海市城乡发展战略数据平台(SDD)》
结合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信息系统为空间载体,整合人口、经济、土地资源、建筑、市政、交通、公共设施、生态环境等与上海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各方面战略数据,搭建《上海市城乡发展战略数据平台(SDD)》。
第四篇:《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评估报告》
附件: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06版总规》)于2010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总规自基期年至今已近10年,较好地指导了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期间赣州市内外发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06版总规》已显示出一定的不适应性。为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了解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剖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偏差、问题并认真务实地查找原因,研判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改进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的对策措施,使规划能够更好更完善地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特开展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
根据《06版总规》,中心城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主。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向南发展主要发展轴线“中 央发展金脊”逐步构建,新触媒点赣州综合保税区、昌赣客专高铁线及赣州西站等重要产业平台与重要基础设施的出现,加速城市向西发展。章贡区、南康、赣县同城化发展趋势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
06版总规提出了“一脊两带、三心六片”的空间结构。从《06版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06版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除了创新区(蓉江新城)城市中心由于发展时序原因,暂时未形成,但随着连接南康的赣南大道通车,未来将逐步完善城市功能。另水西湖边片区接纳产业区就业人口和老城疏散人口的功能尚未实现,旅游服务尚未形成,水西钴钼有色冶金基地逐步弱化了有色金属产业。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1)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
《06版总规》实施以来,赣州城市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升级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突出历史文化保护,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瑞金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注重山水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山、水、人、城和谐共存的山水园林城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较好地完成了总规制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2)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评估
根据《06版总规》规划的发展目标情况,将总规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人文”三个方面,分析城市发展目标实施情况。经济发展各项指标执行较好,主要总量目标及人均目标实现,但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均发展指标相比江西省、全国平均水平还有差距,欠发达地区特征还较明显。随着赣州建设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均已经突破,城镇化水平增长速度较快,但相比江西省、全国平均水平还较低,城镇化水平总体滞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等社会人文指标均实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3、各项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1)城市规划区执行情况
赣州综合保税区部分用地、昌赣客专铁路线与赣州西站突破城市规划区发展,但均符合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较好。
(2)城市建设用地执行情况
在《06版总规》的指导下,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13.7平方公里,人口 3 109.5万人,较2007年增加城市用地64.3平方公里,增加人口59万人。建成区面积、人口均已超出规划目标。
整体用地结构较为合理,绿地与广场用地略低于目标。现状存在着用地结构松散的突出特征,土地利用率低,当前城市空间拓展表现为多点分散的发展局面。
(3)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文化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建设了市博物馆、市广播电视中心,和谐钟塔。但文化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区级、地区级和街道级文化设施缺乏。建议未来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文化设施,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创新、促进文化旅游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
体育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相继建成市游泳馆、市田径热身场;升级改造河套老城区2处大型体育场。但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仍然滞后,街道/镇级便民性体育设施体系缺失,体育设施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建议未来城市应加大体育设施的建设,更加关注便民型体育设施的建设配套。
医疗卫生设施方面,《06版总规》实施以来,共新建综合医院4处、扩建医院2处,另外建设了市中心血站及市急救中心。但目前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基础薄弱,优势医疗资源集中于河套老城区。建议未来统筹安排优质医疗卫生设施;增加老年人康复医院、休疗养院等特殊医院的建设;加大对妇4 幼保健医院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
(4)绿地建设的执行情况
《06版总规》实施以来,集中新建了一批公园绿地,包括:杨梅渡公园、栎木坑公园、章江新区滨江公园等,由于建设时序等因素,西城区、蓉江新城等外围组团规划的大量绿地均未实施,但城市绿化空间体系得到控制预留。目前中心城区绿地总量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城市建设中加强。
(5)水资源保护与建设情况
总体来看,在《06版总规》的指导下,赣州在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原水供给方面,水源工程基本按总规要求实施完成,原水供给能力不断加强,供水保证率也不断提升;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章江两岸截污干管均已建成,治污措施不断加强,水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在今后的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6)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赣州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基本达成,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区域生态本底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理念不断增强,但城市环境仍存在污染威胁,环境工程建设滞后,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滞后,信息公开度低等问题。建议未来应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 建安全屏障,划定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继续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加快推进环境工程、公共设施建设。
(7)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执行情况
《06版总规》实施以来,中心城区开展了包括历史文物普查认定,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和利用探索等多项工作。在总规的指导下,中心城区整体格局控制良好,仍保持着“山、城、江”一体的城市格局,历史城区内的“一城、一带、四区、六街“的整体格局保持良好;各级文保单位保护状况基本良好,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堪忧,保护和继承工作面临困境。建议未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应实现“静态保护”到“动态利用”,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8)交通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近年来赣韶铁路、赣瑞龙铁路建成通车,昌赣客运专线及赣州西站的开工建设,快速铁路实现“零”的突破。绕城高速公路、寻全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济广高速公路和赣韶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兴赣高速公路、宁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飞翔路打通中心城区至机场通道,启动黄金机场改扩建工程。目前,赣州形成了以铁路、公路为骨干,航空、内河为补充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区域交通设施在逐步完善,有效提升了赣州的区域交通地位。
建议未来还需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域性交通设施建设,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赣州与长三角6 地区、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的联系,主动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二是在针对赣州“组团式”的城市发展结构,研究城市快速路系统,构筑起组团间便捷、快速的交通走廊。
(9)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目前赣州城市功能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已初步建成。从各专业的实施情况比较来看,给水、电力、燃气及通信设施基本按《06版总规》进行实施,污水设施建设经过论证进行了优化布局,当前的供应能力基本满足需求。但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依然不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落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建议未来赣州市应进一步加强城市能源保障能力,提高污水处理水平,提升城市智能化运行效率。
(10)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执行情况
从实施情况来看,城市防洪和消防设施与规划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人防和抗震基本按《06版总规》要求进行落实。建议未来应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加强城市防洪和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综合抗灾能力。
4、决策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1)规划委员会制度
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代表赣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协调、议事机构,根据规划编制情况召开 7 规委会会议,提高了赣州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性。
(2)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根据《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关于在全省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各项规划做到批前公示、批后公布。
(3)公众参与制度
从网络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公众获取规划信息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途径获取规划相关信息,约占60%,另外是通过口口相传、电视、报纸和政府文件了解等途径了解规划。在参与规划方面,在规划公示期间,有三分之一的人会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
5、深化规划的制定情况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分别编制完成了南康市、赣县等县市城市总体规划,赣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2年《都市区总规》编制以来,作为赣州都市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的依据,分别编制完成了消防、教育网点、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雨水防涝等城市专项规划,赣州市职教园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铜铝产业园、赣州市沙河组团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建设用地全覆盖。
三、评估的主要结论
1、《06版总规》实施成效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口支援纵深推进、政策潜能日益释放,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态势良好,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得到了较大水平的提高。然而,城市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改变,赣州城市建设发展面临小康提速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1)经济社会成效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3.87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5.4%,中心城区人口109.5万人,突破了总规人口规模控制目标。近年来,赣州全市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指标基本实现总体规划目标,相比《若干意见》提出同步小康目标仍有差距。
(2)空间拓展成效
在既有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市空间功能不断完善。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37.4平方公里,较2007年增加城市用地64.3平方公里。《06版总规》确定的“中央发展金脊”逐渐形成,市中心跨越章江向南延伸。同时赣县和南康也实现了较好的发展,同城化发展格局已然呈现。
(3)功能完善成效
赣州市对外交通体系日益完善,有效提升了赣州的区域交通地位。目前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的建设已经超出《06版总 规》建设目标,但对于《若干意见》提出“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还有一定的差距。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不断改善,建设完成新赣南大道等10项重大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同城化发展道路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建设完成博物馆、游泳馆等一批重大文化、体育和医疗设施。在赣州中心城区、南康和赣县范围内统筹布局新建市场和物流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发展,调整优化《06版总规》的布局,供保体系初步形成。开工建设赣州第三水厂,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新建3座220kV变电站,建设完成7座天然气站点设施,建成水西和乐油库和成品油输送管道。
(4)环境保护成效
《06版总规》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出境水断面监测情况基本保持良好水平,有效保障赣州整体生态环境。城市绿地建设空间基本得到控制,城市绿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沿章江、贡江建设形成完善的滨水绿化休闲空间,城市山水环境得到保护和良好利用。
2、《06版总规》局限性
《06版总规》在一段时期内较好地指导了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然而在继续指导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1)《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了同步小康的宏伟发展目标,超出《06版总规》规划的目标要求,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策略难以实现目前的发展要求。
(2)重大基础设施的实施调整对城市总体布局产生了较大影响
国务院批准的赣州综保区、昌吉赣高铁线路与高铁站位置均与《06版总规》有较大变化,该规划在功能布局协调、区域道路衔接、公共和市政设施配套方面难以支撑各项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3)行政区划调整扩大了中心城区面积,需进一步加强各方融合协同展
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南康“撤市设区”,赣县“撤县设区”的申请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亟待通过宏观统筹的规划指引,落实城市一体化发展的意图。
3、主要建议
《06版总规》实施至今,部分阶段性发展目标已经基本实现,部分有了较大深化调整,目前继续指导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诸多不适应,亟待启动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在启动新的总规编制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上位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完善总体规划关于多规合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 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内容,落实苏区振兴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2)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包括合理预测城镇发展规模和城镇化水平,完善“一区两群”城镇空间体系。
(3)推进中心城区与南康、赣县同城化发展。建立同城化城市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思路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
(4)推进区域性交通设施落位,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包括对接落实铁路、公路、机场等对外交通设施,进一步提升对外通达性;确定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系统等区域性交通。
(5)构建重大发展平台,支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包括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平台落地,提升产业园区承载力和服务力,拓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完善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
(6)重视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塑造城市特色。包括加强城市设计引导,保护城市山水格局,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地域特色研究,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品牌。
(7)构建安全有保障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加强城市能源供应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抗灾能力,提高城市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第五篇: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是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安排。是以空间部署为核心,研究城市职能,确定城市性质,预测城市规模,协调城市功能、结构、形态的关系,依据不同功能要素的布局要求合理规划不同的用地性质,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区域规划:是在一定地域范围的国土上进行国民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包括区域开发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建设规划三部分内容,呈现出区域开发规划——区域建设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区域社会规划的总体趋势。目前,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是我国规划的重点,区域社会发展规划是长期奋斗的目标。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在对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包括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