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首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扣档案吗
首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扣档案吗?
先,从程序的角度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五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已经可以单独受理单位拒绝转移员工档案的案件了。
其次,从实体法的角度分析。《劳动合同法》第50条对此做了概念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虽然此规定还不够具体和细化。
最后,从部门规章的角度分析。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特别提醒,从法律冲突的原则来说,该规定的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应该在15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因此,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认为,本案刘源个人档案的行为是违法的,必须纠
动合同法》第50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未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本案法院认定的证据,原被告在2001年12月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后,被告于2002年6月为原告办理社保手续。该证据虽能表明被告曾为已经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告办理社保手续,但同时也反映出被告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及时。正是由于被告没有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加上将原告档案丢失,导致原告自2001年起未办成社保手续。可见,原告未办成社保手续所遭受的损失与被告的不及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三,用人单位对原劳动者的档案在移交前仍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本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但是,用人单位即被告妥善保管劳动者档案的附随义务却并没有终止。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基于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确定下来并且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1]我国《合同法》为适应现代合同关系的发展需要而对附随义务予以法定化的原因在于,其具有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追求实质正义的功能。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档案保管以及劳动关系解除后的档案转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劳动者档案在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转移前这段时间的保管问题上,法律法规目前还没有明确条文加以规定。具体到本案,原被告双方就该问题也未进行明确约定。由于档案的转递移交不能由本人自行携带进行交接,只能由用人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交接。根据诚实信用原
第二篇: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书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职工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乙方申请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下就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元。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前,甲方应办理乙方离职清算的一切事宜,并结清个人所在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手续。
三、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加防御乙方以前所签的经济及其他合同自行终止;此前乙方在职期间与甲方一切经济关系同时了结。属于个人原因遗留问题个人承担。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后,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社会及其他经济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劳动部门各一份。
六、一方与甲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甲方(用工单位)盖章乙方(职工个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鉴证机关(劳动行政部门)盖章年月日
第三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因乙方自xxxx年7月3日起至今一直患病未能上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xxx年1月4日起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予乙方相关补偿款人民币 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补偿、工资福利补偿等)】。
三、乙方取得上条所述款项后,不得再以劳动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全部了结,甲方不再为乙方承担或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前后的任何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结清所有账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费等所有债权债务),双方之间已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双方共同承诺: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本协议相关解除劳动关系事项等,负有保密义务。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诚信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xxxxx解字第号
甲方:
乙方:①、②
身份证号码:①②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xxxxxx有限公司规章制度》,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1、因乙方合同期满(主动提出辞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该金额包含乙方在职期间所有尚未领取的应得收入、工作任务和质量保证金、补偿金等,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金额。
3、乙方已经交清占用的公共财物和交接完工作手续。
4、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乙方不得再诉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第2条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责任;
5、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应遵守《劳动合同》中为甲方生产技术和经营业务保密的义务,违约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经济纠纷;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
第五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由于在试用期内且乙方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在岗期间的工资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在离职后壹年内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所知悉的经营信息与商业秘密。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结清所有劳动报酬及社保待遇,双方之间无其他任何纠纷,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均不得基于试用期间的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作交接。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