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样本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样本(单位)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安徽霍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人员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为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
二、乙方顾问工作范围
1. 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2. 帮助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 次),帮助甲方培养法律事务人才,提高甲方员工的法律意识;
4.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在内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甲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甲方领导提出律师建议或意见书;
5. 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的重要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6. 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7. 按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并参与监督合同、合同的履行;
8. 为甲方涉及的房地产、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组、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的委托代办相关手续;
9.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10.为甲方寻找、介绍合作伙伴或投资人,寻找、介绍项目或提供相关信息;
11.为甲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仅限)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及时、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积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义务
1. 乙方应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知悉有关案件及项目情况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 无论何时,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乙方律师在常年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
代理人。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
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但需要乙方律师县外出差或长期集中时间工作(以超过3天为标准)的,甲方应尽量提前通知乙方。
六、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的律师费采取固定顾问费和个案另行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付。具体约定如下:
1.本合同第二条第1、2、5、4、5项服务采取固定顾问费,本合同期限内按 人民币/年的标准计收,支付方式为。
2.本合同第二条第6、7、8、9、10、11项服务另行收费,原则上参照乙方收费标准(见附件)给予 %的优惠。其中,第6项收费原则上按争议额的 %收费,并视工作难易程度、所涉金额大小等情况,在此比例基础上予以调整;第7、8、9、10的收费视工作的难易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由双方另行商定;第11项服务除个人所涉诉讼和仲裁按优惠标准另行收费外,其他服务均予免费。
七、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县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费等必要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3-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委派的律师出现下列过错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律师费用;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全部退还:
1)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2)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
3)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十二、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末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应当以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日视为送达。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手机:(0)***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二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2011】年豫弘律顾字第092701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河南弘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我所律师 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服务范围是:
1、解答法律咨询,就甲方单位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或者重大事项可以提供法律意见书。
2、应甲方要求参与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文书或法律行为文件。
3、对甲方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法律角度做出预测,为甲方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4、应甲方邀请参与标的较大的或复杂的合同谈判,及其他重大活动的谈判。审查顾问单位一切对内对外的合同,消除合同缺陷,设计有利于顾问单位的合同条款。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帮助甲方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就新颁布的法律进行普法教育,就顾问单位常见的法律问题及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讲座。
三、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有关法律事务的需求,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紧急事务可随时预约商定。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需要,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问题。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顾问办公室场所。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制作法律顾问标示牌及悬挂位置。
3、甲方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室协同和沟通人员。人员为。
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顾问费免收。
五、甲方参加项目谈判、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需要委托律师或代理人时,必须交由乙方律师接受委托或代理,代理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因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的差旅费电话费等由甲方每次据实结清或者定额为 元。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需征得对方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后,合同即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二0一一年 月 日
第三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范文模版]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合同号:(2017)华协顾字
乙方:广东华协律师事务所 纳税人识别码: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竹子林支行 账号:***151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益华大厦 电话:0755-83542225 内及时告知甲方;
第四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黄山豪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金天都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张铎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合同期限:一年,自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 叁万 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另行收费,收费标准根据规定的最低限标准收取。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之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
二〇一一年月日二〇一一年月日
第五篇: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编号:20110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问题,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采取随时联系办理业务的方式。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法律事宜,可随时与乙方和顾问律师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考察,论证和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含非诉讼)活动、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代理收费从优;
5、协助甲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
四、法律顾问费为每年元,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险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应聘律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