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村村委会
乙方:
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现甲方需将乙方所承包经营土地收回统一承包给丙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现经乙方到实地指界,甲乙丙三方就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涉及地块为乙方所承包土地亩,乙方自愿将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甲方(双方原有承包合同或协议同时终止),由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丙方,合同期限30年。
二、按照三方约定,土地按照每年150元/亩价格(以后价格每年递增),由丙方于每年11月2日前将土地承包金统一交予甲方,其中2011年至20土地承包金由甲方负责于每年11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年至年土地承包金归甲方村集体所有。
三、甲乙丙三方确认无误后签订本协议,乙方可到村委会领取补偿款,同时甲乙方将土地交予丙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丙方承包经营合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认,参照甲方与丙方2010年11月2日签订之土地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原甲乙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丙方:
第二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七里镇李家墩二队达春俊
乙方:收托方七里镇李家墩一队李生俊、李宗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土地肆亩二分地,委托承包给乙方一队李生俊、李宗良二人。
一、承包土地具体位置,第一块土地,东至达忠西方靠达学,北靠达兴,南靠李家墩一队。面积2.4亩
二、第二块位于东靠达忠,西靠达旭树园子,南靠达春梁树园,北靠水渠。面积1.8亩
三、房前房后水果树全归李生俊、李宗良所有。
四、达春俊与达春梁房后3分地使用权归李宗良长期所有,不收任何费用。
五、以上所有土地使用权从2011年元月;至2025年元月1日止,之后如政策不变动,使用权仍归李生俊、李宗良所有,在种期间达春俊不得再收任何费用。
六、经协商房子,从2011年元月1日起房子归乙方李生俊、李宗良居住,如在2011年4月20日前,如买房一事达不成但仍有乙方李生俊、李宗良居住至2025年元月1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期间甲方不收乙方任何费用,但水电费有乙方李生俊、李宗良承担。另外土地上义务工,水费由乙方李生俊、李宗良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期间,不能任意违约合同,如有违约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损失2万元,包括土地投资等。
乙方在合同期内如违约乙方在土地投资全部归甲方所有并相应承担2万元违约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转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依法取得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土地经营使用权转让给甲方。
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每年按每亩元结算。如该土地遇到国家征用,补偿地款归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之前争议由乙方解决处理。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使用权及乙方享有所有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避免发生经济纠纷或其它隐患,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的土地经营苗圃,合计亩,经双方协商同意每亩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每年的月日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赁费,保证一年一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甲方将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
(2)保证承包的土地界线四至清楚,如乙方与原土地使用人在使用权上发生纠纷,甲方负责调解处理。
(3)不得因村民、地名及承办人的变动,而擅自更改或终止合同。
(4)如果别人或地邻出现问题或故意刁难,由甲方出面协调和处理。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使用年限内乙方不得转让、转包所使用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遇政策变动,需征用、占用该土地时,乙方要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决定。
(2)在土地使用期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社会摊派。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土地承包后遇到国家或乡镇统一规划用地,乙方的地上附属物(苗木、建筑设施、电力设施等)所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并不再承担租金义务。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七、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如有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见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介绍人:
年月日
第五篇: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四、土地承包用处及承包形式:
1.2.五、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因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自2002年直到2013年承包费一直是30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15年至2027年每年每亩为120元,补齐2011年至2014年承包费每年每亩30元。
付款方式:每年1月30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六、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征占乙方承包土地底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植树木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执行,承包地排水沟外沿以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八、承包期内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及补贴归乙方所
有,甲方提供各项优惠政策的服务和经营手续。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各项经营手续服务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予实际损失的3倍以上赔偿给乙方,甲方若中途违约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承包期内所产生效益的3倍以上的赔偿。
2.乙方不得私自偷卖甲方土地土方,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并负法律责任。
十、特别约定: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流转土地,乙方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权,如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建设的惠农项目对甲方流转具有利于经营生产和发包的相关设施应作价补偿,不利于经营生产的设施一律恢复土地原状。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镇政府农业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