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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份股权转让和项目经营管理协议

公司部份股权转让和项目经营管理协议



第一篇:公司部份股权转让和项目经营管理协议

公司部份股权转让和项目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湘潭市华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双方根据《合同法》、《股权法》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现就部份股转让和公司经营管理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责、权、利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忠诚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全部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以及甲方确认和委托的各项工作。合作期暂定五年,从年年月其它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协商再另行签订协议。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的项目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甲方保证投权转让前所有债权、债务以及公司合法资产财务、账务往来由甲方全部所有,如因甲方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保证承担股权受让后的委托开发建设项目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在合作和经营期内,目前拟争取的书院路号宗地的项目开发建设;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资金筹措、全部负责工程质量,公平销售和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主开发的项目向甲方交纳总销售收入%的管理费,并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开发协议,外部承包项目视情况而定,所有合作开发项目和受托开发项目的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并监管。各项目上交的费用作为公司管理各项开支费用,除留10%作为公司后期发展资金,其余按照公司股东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结算付款为一年一次。本协议期满及项目全部完成一次性结付清。

五、公司办公场所设在建设中路7号,即省造纸研究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办公室装修、家具、电器设备及房屋租金等。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费用由乙方负责垫付列入公司资产成本,公司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医保等费用全部进入项目成本。

六、甲方方提供开发建设的相关合法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开发建设的规划、国土、报建、销售等相关事项,并派人员进入项目协助管理,其费用由项目承担。

七、甲方承诺同意将公司原始股权49%转让给乙方,并按政策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合同期满乙方承诺原股权49%无偿转让给甲方。本协议签订后如无开发建设项目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本协议签订如遇政策影响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另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应对本协

议保密,不得外传,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情外传外负责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履行协议条款,如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申请当地法院裁定。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和补充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见证人: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第二篇:项目股权转让协议

广东.“河源东湖山庄国际旅游度假村”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年12月

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万元)至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此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至工商部门完成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股权变更完成后,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后,乙方将本合同约定金额剩余的款项(即1.3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万元)付清给甲方。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完成后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因旧印章、旧印签产生的任何事项或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并予妥善解决。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事项及不利影响均由甲方负责并予妥善解决;重大事项须征求乙方意见。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守约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匀以书面文函通知为准。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一)附件包括但不限如下本合同相关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第十三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

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2013年月日订立于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第四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内部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连云港廷源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连云港廷源商贸有限公司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2013年月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配合乙方到工商局进行公司相关事项变更。凡是乙方根据自己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所提出的比如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变更需求,乙方皆应全力配合协助办理。(详细内容,见工商变更通知书)。

二、甲方承诺,2013年月的税务正常申报无任何拖欠税款问题,无欠银行贷款记录,无任何民间抵押行为及其他对外债务,上述承诺如有不实,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后果,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三、乙方承诺,工商登记变更生效后由变更后公司所发生的公司税务问题,银行贷款,民间抵押行为及其他对外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承诺对本协议保密,不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泄露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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