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用工合同》附加协议书
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及西安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用工合同,在此基础上,鉴于公司行业经营特殊性,就《劳动用工合同》中未能明确约定的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关劳动关系事宜,经双方充分在公平、公正与公开的氛围下经沟通、协商一致同意,现就相关问题补充约定达成如下共识,愿共同遵守:
1.工作业绩规定
1.1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阶段性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组织决定。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并通过公司内部程序将考核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违反公司规定者依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处理。
1.3营销员在推广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将手中客户源转让谋私利等技术和经营信息,乙方愿意承担相当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最近12个月或离职前12月的月平均收入的6倍的补偿金。
1.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由此乙方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证书所 有权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使用三年(从获得证书之日起计算);乙方获得相关证书之后,未满三 年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及相关费用并且必须承担甲方经济损失,其损失标准培训费用的10倍。.1.5营销人员在占用公司资源情况下,取得卓越业绩者并依此作为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来要挟公司者,并且有充分的佐证证实者,乙方自愿放弃本次业绩提成及佣金。而对公司造成直接利益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同等的提成金额。
2.重申保密规定
2.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1.1 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1
信息。
2.1.2 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 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1.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1.4 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1.5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 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 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 或泄漏给第三方。
2.1.6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产品,如乙方 为了谋利,而利用甲方论文、文章、评定产品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同类产品 营销活动时,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书。
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1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 的,须接受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 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损失等额赔偿责任。
3.2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 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 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 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全年各类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4在任职期限内或《保密协议》期限内,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入股、合伙经营、担任董事、监事、代理人、顾问等职;已经甲方发现,并且具有佐证者,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当年销售额10倍给予甲方弥补其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其民事诉讼权益。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除《劳动用工合同》、《公司人事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 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同时依据3款3.4 条处理。
⑵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 调动或安排的。
⑶《劳动合同法》及西安市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⑷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4.2 《劳动用工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3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 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经甲方确认完成移交手续,方可 结清工资,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 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必要时提起民事 诉讼赔偿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90天-乙方当期实际工作天数)×乙方日标准薪酬(工资 总额/21)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及合同或协议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 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 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 聘用关系。
5.2 乙方单方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必要时透过适当的媒介进 行公示,并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6.免责申明
6.1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6.2乙方愿意接受财务、营销部、办公室等各部门的审计和稽查,如发现违规,愿意接受处罚,如违反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其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应承担与之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第二篇: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
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东莞兴强线路板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使甲乙双方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充条款.该条款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失效而失效.一、薪酬
甲方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标准发放乙方薪酬。公司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含保密费)、职务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加班工资等构成。职务工资以公司所聘用岗位对应工资进行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发放,技能工资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并被聘用到相关岗位后进行发放,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对领取技能工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能上岗证书,若由甲方统一办理的,其原件必须保存在公司行政企管部;若乙方自行办理的,其原件自行保存并在公司留存复印件。
二、保密条款
1、在岗期间,无论乙方从何种途径了解或掌握甲方的经营管理、内部决策、决议、财务资料,工程资料、业务资料及各项经济合同等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中,含保密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循公司保密制度,谨守职业道德,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收的不收。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后24个月内,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4、如因失、泄企业机密给甲方或利益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指一万元及以上)及严重损害企业信誉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且甲方不用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三、岗位异动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四、特别告知事项
(一)如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予以辞退,并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经济补偿。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直接责任者
3、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程中拖延懈怠和推诿塞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4、因管理不善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造成所辖资产流失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者
5、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引发重大责任事故,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或造成严重影响者;
6、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严重违反公司体系、制度和流程规定,盲目决策和指挥,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者;
8、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谋求个人利益,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者;
9、商务活动中损害公司形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擅用公司名义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者;
11、财务人员配合他人虚报有关票据或做帐弄虚作假者;/
212、非法窃取、出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者;
13、不服从正常的岗位调整或上级的指挥调遣,无故拖延、中止或拒绝工作者;
14、未经允许,罢工、集会、派发、张贴煽动性刊物、标语者;
15、直属上级对下属人员明知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6、辱骂、欧打、侮辱或威胁同事、领导,扰乱工作秩序者;
17、盗窃、损毁、破坏公司或私人财物者;
18、每月连续旷工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内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及以上,年累计超过三十次及以上者;
1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20、未经许可兼职者;
21、个人信息登记、人事合同填写谎报、瞒报者;
22、上班时间喝酒、赌博者
23、甲方认为其他应给予辞退的项目。
上述条款中的严重损失,具体金额均为一万元及以上。
(二)合同到期后,在甲方保持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不再签署劳动合同者,或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主动离职的,甲方将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四)对于合同中需要变更的事项,甲乙双方均需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如因一方发生诸如地址、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应立即用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告知而导致相关资料或信息无法送达,其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对涉及乙方权益的相关文件或决议,除有乙方本人亲自签收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纸公告或紧急联系人代为签收等其他方式进行送达,其效力等同于乙方本人签收。如因乙方发生上述信息变更而未告知甲方,导致甲方所做的相关规定及决议等无法及时送达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对抗甲方的正常决定。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2
第三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如下劳动纪律:
1.1乙方出勤时间确定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中午12:00-2:00为午休时间。
1.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的岗位职责予以陈述):
2、乙方违反本补充协议第1条之出勤规定,如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5次及以上、旷工或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等情形均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补偿义务。
3、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补充,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同劳动合同约定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2014年7月15日
第四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 动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
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
三、工资薪酬:
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元/月;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月基本工资、津贴及现场补贴。总额元/月。
工资组成为: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技能津贴元/月,现场补贴为:通讯补贴元/月,交通补贴元/月,伙食补贴元/月(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四、保密义务:
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对于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全部行为皆予以承认和接受,对于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无任何争议,且甲方已按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保险、各类补贴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本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完善和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仍遵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被聘用人)
甲、乙双方本着权利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此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的效益以及工作需要等,可以对乙方的工资
或岗位做相应的浮动及调整或调换工作地点;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因个人身体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可以申请辞职,但
需给予甲方足够的安排接替人员的准备期和对接替人员的培训期,待接替人员符合接替条件时,乙方才可以办理辞职手续(含辞职审计),准备期将不少于30日内;
(三)乙方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甲方有权采取辞退或开除措施,并有权
按公司制度对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乙方如果在任职期间发生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在外兼职等情况,甲方有权开除或者辞退乙方,并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乙方泄漏公司保密文件或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与赔偿;
(六)乙方其他违约造成甲方的各项经济与名誉损失,由甲方依照管理制
度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在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出辞职。如果无故提出辞职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和甲方为培养乙方的工作技能而支出费用。
三、乙方辞职审批完毕在继任者到岗后,应对继任者的工作进行相关的引
导,确保工作交接顺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工作事务(包括资料和信息等)有任何保留。否则视为交接未完成,按擅自辞职处理。
辞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甲方有权保留员工档案以及当月工资报酬。逾期半个月未交接,甲方有权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损失与责任。
四、乙方确认,本协议签定时已经对甲方于此前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做了
充分了解。同时,对公司今后制定的新的管理制度,在甲方以文本的方式在公司内部传阅后既视为向乙方送达,甲方可以不再另行单独向乙方送达。
五、为确保因工作需要对乙方的送达及时准确,乙方确认,送达形式为会
议通知学习或文件发各部门接收部门自行学习或公司公告通知。如果此类内容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承担通知不达的法律后果。
六、本补充合同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