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材料砂石供应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承建武陵源区索溪河治理景观拦河坝(沙坪坝)合同段原材料供应,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在材料供给过程中严格履行和制约。
一、单价
级配碎石(2-4cm)80元/m3; 机砂 80元/m3;中细净砂(包括粉饰砂):140 元/m3;土石方运输:弃土场:元/车;此单价为该工程结算的最终单价,不受市场影响。
二、原材料质量
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必须满足甲方、业主与监理单位的验收要求,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允许进场。
三、结算方式
凭甲方向乙方开出的收货单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付80%的材料款。余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
2、甲方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材料款。
3、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材料员验收质量及方量后方可卸车。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无条件的将材料运离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当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现场后通知甲方材料员进行收方,验收材料。甲、乙双方都要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计量,如甲、乙双方在材料收方时意见不一致时,乙方不得卸车。若乙方强行卸车,甲方将对该车材料不予认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运输材料,保证甲方工地的材料供应,不得因材料而延误甲方工程的工期,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材料供应资格,该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得有异议。
6、原则上乙方参运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保,驾驶员必须执证上岗。若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只认乙方把材料运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处理协调与材料运输有关的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8、土方外运时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装运以后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外运,否则不予以计量。
五、本合同仅对甲方在此工程施工中的碎石、机砂与河砂材料供应有效,本工程所需材料运输完毕,该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砂石合同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规格及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甲方所承建的 项目的砂、石材料,其规格有天然砂(中粗砂)、机砂、1-3cm碎石、0.5-1cm碎石,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相应货物,材料结算数量按甲方现场材料人员实际收方为准。
二、供货方式: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其运费及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之内。
三、材料价格:
1、天然砂: 元/立方米 2、1-3cm碎石: 元/立方米 3、0.5-1 cm碎石: 元/立方米
4、机砂: 元/立方米
四、质量标准:
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为准。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首期垫支120万元整的材料后,我方将先付 工程款
2、每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所供砂、石材料进行核对,办理相关手续。
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结清所有砂、石材料款。
六、乙方必须保证供应给甲方材料的质量及需求,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工,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对本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材料款支付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砂石合同
砂、石材料购销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规格及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甲方所承建的项目的砂、石材料,其规格有天然砂(中粗砂)、机砂、1-3cm碎石、0.5-1cm碎石,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相应货物,材料结算数量按甲方现场材料人员实际收方为准。
二、供货方式: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其运费及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之内。
三、材料价格:
1、天然砂:元/立方米2、1-3cm碎石:元/立方米3、0.5-1 cm碎石:元/立方米
4、机砂:元/立方米
四、质量标准:
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为准。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首期垫支120万元整的材料后,我方将先付工程款
2、每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所供砂、石材料进行核对,办理相关手续。
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结清所有砂、石材料款。
六、乙方必须保证供应给甲方材料的质量及需求,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工,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对本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材料款支付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供货方盖章:购货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砂石供应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
甲方:张本华
乙方: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砂石供应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砂石由甲方全部供应,乙方不得再寻其他砂石厂。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砂石需求量。
二、砂石规格必须达到商混要求,否则砂石成本及运费不予给付。
三、甲方为乙方全部垫付,乙方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必须结清所欠款项,否则按银行贷款利息再上调3个点(即如银行贷款利息为3.5则上调为6.5)。单价为五眼砂48元/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五篇:砂石供料合同
砂石料供应合同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 石料供应工程内容概况
2.1、承包内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
2.2、石料供应开始时间:具体工作方法时间按照甲方发出的书面石料供应通知及石料需求单,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石料需求单应满足本合同第5.1款的时间要求。2.3、石料供应总量: m3。2.4、石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2.5、石料的规格及其它要求
第三条 单价的确定
3.1、石子单价(元/m3)3.2、运费(元/m3)3.3、其他费用 3.4、合计总价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提前24小时提出石料供应计划,并提交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
5.2、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情况及现场车辆行驶停放路线等。首次供应石料,在进入现场转弯处应设明显标志或有专人候车。5.3、按有关规定保证对石料进行合理保管。
5.4、为乙方车辆进出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坚实,并具备必要的照明条件。
5.5、石料到现场以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石料,并指挥车辆就位。5.6、甲方负责现场附近50米以内交通、环卫事宜。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根据甲方的石料需求单,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规格的合格石料。
6.2、乙方在运输石料的过程中,要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6.3、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6.5、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石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7.1、石料量核算
7.1.1、石料数量核算依据:双方依据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石料需求单和甲方材料员和门卫共同签收的石料入库单,共同确定石料数量,作为每月石料数量核算的依据。
7.1.2、核算程序:乙方在每月 日(节假日除外)将当期的石料供应量《石料需求单》复印件报送甲方进行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石料供应量《石料需求单》和《石料入库单》复印件后 日内核实完毕,并签发确认证书。7.2、价款支付与结算
7.2.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7.2.2、石料价款按数量支付,当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对乙方供应的石料量进行核算、确认达 m3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报告后 日内财务部发出付款证书,于 内向乙方支付。
7.2.3、其他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延误 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罚款 元。
8.2、因乙方原因造成石料供应数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3、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石料质量责任,如果石料质量发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因乙方人员现场不听指挥或其它原因,造成石料在现场堆放不当,造成的二次搬运费由乙方承担。
8.5、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达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在提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应石料至甲方支付所欠货款为止,同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8.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8.7、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右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即告终止。
10.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