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合同1
大连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DLHITAI-FW-201000
1甲方:大连恒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大连鑫合电子商行签订日期:二○一○年月日
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大连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鑫合电子商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网络及硬件系统维护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电脑管理方面
1、甲方设立电脑系统负责人(下称甲方负责人),负责监督和联络乙方。非甲方负责人认可的服务要求,乙方不受理。
2、甲方负责人是:严玉龙,甲方变更电脑负责人及时通知乙方。
3、保养服务的范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服务器和计算机其他附属设备及甲方指定厂内局域网(以下简称计算机设备)检查、维修。
4、乙方指派周书弘为本项目制定负责人,并保证甲方第一时间可以联系到此人。
第二条、服务规定
1、甲方的设备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人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维护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修。对于甲方短时间内大量的检修维护工作,乙方根据情况增派维护人员。
2、对甲方计算机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一般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软件问题随时处理,硬件故障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需要换硬件由甲方及时购买,其费用由甲方支出。由于乙方检查诊断失误,造成错误采购或修理所引起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计算机设备乙方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维护,包括计算机主机开箱清除灰尘等。
4、乙方派出维护人员到甲方指定现场服务,应具备独立承担检修维护能力,遵守甲方厂纪厂规,责任心强。
5、乙方派出人员现场服务时,应服从甲方负责人的安排,接受考核,对于不能配合甲方且不遵守本合同,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派替换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交接工作完成后进行更换人员。
6、如果乙方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则每更换一人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理。
7、、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每月应检查维护情况,并在电脑维护单(见附录1)上签字,作为验收依据。
8、、对于甲方新购机器,乙方人员有责任帮助建立档案并填写新购电脑安装备案录。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双方协作事宜
1、在开始阶段甲方应派陪同人员配合乙方人员工作,使乙方人员掌握计算机设备布局和熟悉各部门计算机管理人员。甲方应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并确定工作流程。
2、甲方应在厂内提供检修计算机设备的场所和工作台。
3、经甲方同意的处理紧急故障的交通费由甲方支出。
4、乙方派出人员应做好自我安全保护,甲方对其往返交通和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保守甲方生产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设备状况,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维护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开通,以方便联络。
第四条、维护收费价格
1、壹年技术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技术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即在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季度技术服务费,每次支付额度为壹年技术服务费的25%减去上季度乙方因违约所扣除的款项。
第五条、维护保养期:自2010年9月1日至 2010年8月31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的责任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给对方叁仟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九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以计算机设备完好率达到98%为准。
检查、维修和保养以甲乙双方签署的记录为准。
第十条、附则
履约地点:大连恒泰置业所有办公区域 履约方式:现场服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合同
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
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方):合同编号:
乙方(服务方):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00000/00)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作内容和要求
1.1.***单位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
1.2.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书“用户需求书”。
2.合同价款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金额是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含税费用,总价还包括所供设备必须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安装、试验、入网等条件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工作期限
3.1本工作期限为 一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合同款支付
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分六期支付,其中:
1、维护服务满2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2、维护服务满 4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维护服务满6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余款
4、维护服务满8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余款。
5、维护服务满10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余款。
6、维护服务满12个月后,中标人通过绩效考核合格后 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余款。
5.质量要求
5.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书和有关标准实施本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5.2在维护期间,如服务企业人为因素造成设备丢失或因被服务企业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及时报甲方,经甲方核实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责任承担及相关费用。
5.3乙方保证维护工作的过程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4经乙方维护更新后的软件,其任何部分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尽力用相等功能的合法软件替换该软件,或者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且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5.5乙方所承担的维护项目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制造企业的标准。若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制造企业的标准的,以符合合同目的的其他标准作为质量标准。
5.6维护人员。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组成本合同维护项目的管理小组,管理和实施本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合同附件。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更换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乙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双方应当在合理和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人员更换事宜。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都应当受本合同第八条各条款的约束。(注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并提供购买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相关人员计算机资质证明。)
5.7维护确认。
5.7.1维护确认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7.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6.违约责任
6.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从维护费中扣除相应款项;
6.2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拒的事故),造成监控点不能正常运行时,甲方按该监控点实际正常运行天数支付相应的维护费。
6.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部分或者全部维护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承担。一旦甲方发现,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4如乙方维护期间出现数据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如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6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维护网络;
6.7乙方所维护结果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被维护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7.投诉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本合同建立投诉监管制度。其具体方式为:
7.1、被维护单位可就乙方的维护质量或服务问题向甲方投诉;
7.2、经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将记录在案;
7.3、乙方可就被维护单位所提出的除维护或服务以外的要求向甲方投诉;
7.4、甲方将定期检查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8.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8.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8.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8.3 如因国家政策改变,出现合同内容与政策冲突的情况,本合同可立即解除,甲乙双方不承担因为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8.4乙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在报经甲方同意后,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8.5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甲方有权扣除相关维护费用或终止本合同,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并通过新闻媒介给予曝光及规定其三年内不得参与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外包服务资格的投标:
A、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记录累积达10次以上的;将给予警告,同时乙方要对派驻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B、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记录累积达20次以上的;将给予警告,同时乙方要对派驻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甲方将扣除合同金额0.3%的维护费用。
C、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记录累积达50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D、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D、乙方需与甲方签订《廉政合同》。
9、保密
9.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对此双方皆应谨慎接受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9.2.信息披露
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仅可将该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信息,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传播或者公开。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者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保密信息,或者已在社会上公开,该信息在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9.3.保密措施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守和履行上述约定。经双方协商,一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约定。
9.4.竞争限制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5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保密信息,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者管理人员。
10、服务变更
10.1.甲方如提出部分维护项目的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该变更后合同价格、服务内容、系统性能、技术参数等可能发生的变化作出预估,并书面回复甲方。
10.2.甲方在收到乙方回复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回复。如甲方接受乙方回复,则双方可对该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10.3.乙方如提出部分维护项目的变更建议,应当对该变更后合同价格、服务内容、系统性能、技术参数等可能发生的变化作出预估,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
10.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变更建议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的变更建议。如甲方接受乙方的变更建议,则双方可对该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变更建议,则乙方应当按原合同执
行。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11.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11.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采购办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
12.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2.1招标文件;
12.2投标书;
12.3授权书;
12.4运营维护服务方案;
12.5中标通知书。
甲方:乙方:业主单位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第三篇:网吧系统维护合同(模版)
网吧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电脑__ 台、服务器__台交于乙方进行维护。
甲方必须在每月__号,支付维护费___元,大写_______元给乙方,或者一次性支付___元,大写_______元/年的服务费。
合同有效期为___年 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否则作违约处理。
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维护项目:
一、乙方的责任范围: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网络问题,系统维护;其他电信,公安,文化等部门沟通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技术部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为9:00—18:00。如期间网吧出现紧急事件,乙方技术员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只限城区内,乡镇上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有10分钟时间给技术员电话解决。其他时间网吧出现问题需要技术员时需
给予报销往返车费。
三、甲方不得辱骂技术员,否则将自动取消维护合同,系统将在15天内格式化掉.服务终止。并直接结算维护费。
四、甲方电脑在硬件或者软件损坏的情况下,应由甲方出资维修或者购置新的软
件和硬件设备,乙方只负责对其安装和维护。
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及结果。
违约责任 :(违约方要负担赔偿本月双倍的维护费即以下所述完全责任)
一、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具体详见本协议第二条),即承坦违约责任。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
议,否则即承坦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或双方另有约定的, 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承担完全的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受害方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
务费双倍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附则:
一、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
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
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四、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此协
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监控系统维护合同
监控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
乙方:海格计算机服务中心
乙方为确保监控、安防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工程所使用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售后维修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产品免费售后服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协商续约维护。
二、服务内容
监控、安防系统及周边相关设备故障排除、保修维护。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12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工程中的设备及配件,乙方将免费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5、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搬家网络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
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3、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
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5、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
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
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
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
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购买监控系统同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
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协助甲方订购日常易耗品及维
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
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
本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乙方:海格计算机服务中心
经办人:经办人:陈剑坚
日期:日期:2011年10月14
日
第五篇:智能化系统维护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甲方建设的 智能化系统(一期)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密切合作,共同建设好该项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1#、2#、8#、9#、10#、11#、15#、16#、17#、18#、19#、20#、21#、22#、23#、24#楼的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系统维护等。
2、具体项目:
※ 车辆出入控制系统; ※ 社区闭路监控系统; ※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 总平管材敷设; ※ 保安巡更管理系统; ※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等其他系统
三、工程工期:
乙方根据甲方土建工程进度分期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确保系统设备在甲方每期交房前3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甲方应在交房前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他工种施工为原则,总体部份施工应配合土建总体施工进度,密切配合分段施工,施工工期如甲方有特殊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工程总包价暂定为:人民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
1、合同的价款包含所施工的劳务、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费、税费、风险、利润,不含梯道电子防盗门费用、楼内管道预埋费用。合同期间不论发生劳力浮动或政策性变化等情况,合同附件报价表中的单价均不作调整。若属于设备材料数量的变更导致价款变更,设备材料单价不应高于报价单中设备材料单价,若当时市场单价低于报价单价,应做调整;若属于甲方改变设备材料的型号或规格导致的价款变更,双方依据市场时价,协商确认。
2、工程变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现场签证的计价方法:乙方无任何理由拒绝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经设计单位、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量签字认可后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承包方报价单中相同的项目执行相同的项目及报价中的费率及优惠条件,有类似的项目可参照承包方报价中的项目及报价中的费率及优惠条件进行确定。既无相同又无类似的子项,甲方可通过议标或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出项目的综合单价(含税),乙方可参加议标,相同条件下有优先中标权,否则业主委托其他分包队伍进行施工。
四、付款方式:
该项目可分批分块进行验收结算.1、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支付暂定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将15#--24#楼设备进场安装完工、且户外总平管道开始施工,经甲方工程部、监理确认后,甲方应付已完工程量合同价款的65%给乙方。
3、乙方将1#、2#、10#、11#设备进场安装完工,经甲方工程部、监理确认后,甲方应付已完工程量合同价款的65%给乙方。
5、乙方将8#、9#设备进场安装完工,经甲方工程部、监理确认后,甲方应付已完工程量合同价款的65%给乙方。
6、总平管道施工完毕,其他系统的设备全部进场安装完毕,经甲方工程部、监理确认后,甲方应付已完工程量合同价款的65%给乙方。
7、一期工程可分批分块进行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部门使用,甲方应再付合同工程总额的25%给乙方。
8、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返修保证金。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乙方提供和安装的各系统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品牌和数量均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列表中的明细约定。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用于工程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制造厂家的质量合格证,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没有质量合格证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3、乙方设计和安装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中的规定和标准组织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亦按以上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4、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检查、调试,并做好记录。
5、乙方自检:工程在施工、调试,试运行过程结束后,乙方应对工程进行自检,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6、乙方设备安装到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移交,超出十个工作日不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度可分批分次进行单项验收决算。
8、系统验收以设计方案中的系统功能说明为准。系统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9、系统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以及物业部门不得私自拆改或擅自开机运行,否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10、设备及材料在工程未验收移交之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承担一切费用。
11、材料、设备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品牌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前7天内通知发包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人才可以采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即使在采购前发包人已经确认,但其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坚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2、关于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验收。乙方若未通知甲方验收擅自隐蔽,造成重新返工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两份及系统使用手册两份。
14、甲方及监理方对乙方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有怀疑的(尽管已经按规定做了复试),甲方现场取样后仍有权要求乙方对该材料样品进行复试,若确实合格,甲方负担复试费用,若不合格,材料坚决退场,乙方负责复试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对乙方处以该材料总价五倍以上的罚款。
15、甲方保留指定材料设备品牌的权力。
16、工程竣工验收除检查内业资料是否完备外,以实际使用效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为主要内容。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派 等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察,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受理有关隐蔽记录等项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其他施工单位出现的相关事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安装调试任务。乙方负责各子项目的优化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如有变动,应按程序报甲方批准方可施工。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管理和维护人员3人;
3、乙方在施工中,对甲方另行安排的相关工程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本工程其它队伍,以不影响施工为准;
5、工程在一期结算时乙方应提供一期的正式建安发票给甲方。
6、乙方所提供材料、设备质量、规格、型号要与甲乙双方约定的一致。
7、乙方应遵守现场的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负有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的责任。
9、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交叉施工时和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自身的文明施工,施工中不得损坏其它工序的成品及半成品,因施工要求必须破坏已施工完毕部位时,要先协商后施工,施工后立即将损坏部位复原。
11、若因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或缓建 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乙方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12、本工程应由乙方自行施工与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对违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需与投标书中配备的人员一致并送甲方审核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征得甲方同意,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中途更换,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若发现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且新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其余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新派人员的专业配备和水平不得低于原水平。
七、施工方案与工期
1、乙方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整体和各工序细部的施工方案及按总包方施工进度计划编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经批准的上述方案和计划组织施工。
2、开工日期:签订合同日期即为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与总包工程的竣工日期一致。
4、交工日期:甲方设定的向用户交房日期的十日前。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与总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进度。若发现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
八、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工程竣工后,乙方对系统的保修具体承诺如下:
(1)对于所有系统,实行“免费保修贰年,终身维护”。
(2)保修期内,凡属因使用单位不当、擅自拆改等人为因素,或因火灾、电源事故及自然灾害等引起的故障,维修所需的材料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
(3)保修期内,除上款列明的情况外,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保修、包换。
(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5)工程竣工后,免费为甲方培训三名人员至熟练操作使用合同范围内的安防项目系统。
(6)保修期内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回访、调试,每个月回访一次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7)设备保修或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免费用周转设备替换甲方的故障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待原设备修好后再换回。
(8)乙方应提供专门的维保电话,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工程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到每月到现场巡检一次,并负责为甲方培训维修人员二名,并免费提供系统使用手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在延期30天以内,每拖延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若延期超出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可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或因甲方不及时付款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应给予理解,乙方不承担逾期的赔偿金)。
2、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如果不及时付进度款,超出规定时间甲方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4、甲方应按规定时间退还乙方返修保证金,逾期不退还乙方有权停止维保。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或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书作为补充合同,若协商不成各方均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
4、本系统的施工图纸、乙方的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