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彩票店出租合同
彩票店出租合同
甲方:刘德兴(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秦红(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兴义市桔山广场北路2号的彩票店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为互惠互利,诚实守信,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彩票店现有体彩销售机、福彩销售机各一套,有高频游戏机显示屏一台,以及如饮水机、玻璃柜等设备,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合同结束后,保证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在体彩中心和福彩中心各交有销售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共一万元(¥:10000.00元)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保证预交保证金不变,移交给甲方。
三、乙方每月付甲方租金壹仟伍佰元(¥:1500.00元)水、电以及宽带费乙方每月按时自行缴纳。
四、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体彩、福彩销售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且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关门信业,保证服务热情、礼貌结客。如果因事关门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才可以
关门,否则甲方可以按关门一天罚贰佰元(¥:200.00元)处理。
五、本合同期壹年,自2013年元月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第二篇:师宗县彩票店出租合同
彩票店经营权出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师宗县漾月路(嘉华医院对面)的彩票店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为互惠互利,诚实守信,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彩票店现有体彩销售机(04724网点)、福彩销售机(53021170网点)各一套,有高频游戏机显示屏一台,以及如饮水机、玻璃柜等设备,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合同结束后,保证能正常使用。
二、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销售额的2%(佣金中的两个点。),次月10日结清。水、电以及宽带费乙方每月按时自行缴纳。
三、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体彩、福彩销售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且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擅自关门停业,保证服务热情、礼貌结客。如果因事关门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才可以关门,否则甲方可以按关门一天罚贰佰元(¥:200.00元)处理。
四、本合同期十年,自2013年1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每年,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每年作为违约金。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彩票店承包经营合同
彩票店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内容、地点和方式
1一、甲方现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经营。
2、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彩票销售场地、销售设备、彩票销售的经营权,以及原由甲方经营的卷烟、饮料的销售权同时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承包期限:
1、该彩票店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彩票销售设备押金人民币 元整。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十日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具体方式:(1)每月彩票机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下(不包括10万元),甲方按照销售总额的1.6%抽取承包费,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6.4%抽取佣金。
(2)每月彩票机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包括10万元),甲方按照销售总额的2%抽取承包费,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6%抽取佣金。
(3)彩票销售的佣金结算银行卡由甲方保存。甲方每个月按照体育彩票销售中心的佣金发放时间和规章与乙方进行承包费和佣金的结算。
3、房租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向甲方交纳房租费人民币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从每个月乙方的销售佣金中扣取。(注: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房屋租金在 元/月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当年房屋所有权人确定的实际租金总额进行协商,确定新的房租费,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电费、宽带网络费、全球琐安防系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负担,甲方代为收取。
第四条:甲方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受,与乙方无任何关联。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彩票店所有设备(具体设备见附件清单)、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彩票店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8、乙方不得转让和转租甲方租用的房屋。第六条:交接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彩票机押金、彩票账户余额(交接时为准)以现金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原销售点内的卷烟、饮料、刮刮乐现场清算,现场交接。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彩票合同
二00二年中国体育彩票即开型
分散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申请和号通知的精神,同意你地区年计划销售中国体育彩票万元。为认真履行中国体育彩票的有关销售、管理等各项规定,顺利完成销售任务,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乙方销售体育彩票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即开型分散销售中国体育彩票实施方案》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审计。
二、分散销售体育彩票的各项资金分配比例为:
1、返奖比例不低于50%;
2、公益金不低于35%,其中中央公益金为10%,自治区公益金为10%,销售地区公益金为12%,乌盟体育局收取3%的公益金;
3、发行销售成本费为15%,其中,中央印制、管理费为5%,自治区管理费、宣传费为3.5%,盟体彩管理站宣传、管理费用为1.5%,网点销售佣金为5%。1
三、乙方无论销售情况如何,按以下方式同甲方结算:
1、按实际销售额计算交纳28.5%的中央、自治区两级的公益金和印刷费、管理费;
2、按实际销售额计算交纳4.5%的盟体彩管理站的公益金和宣传费、管理费;
3、甲方按实际销售额的12%给乙方留成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四、乙方必须在每月底20日——24日将本月的实际销售情况及销售金额按以上比例上缴盟体彩管理站。
五、对违约的处理:
乙方未按合同条款执行,并在销售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甲方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有关条款处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公章:公章:
年月日2
第五篇:彩票店转让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号《中国体育彩票竞彩店》店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细则如下:
第一条、该店铺使用权转让费为元,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详见甲方与房东签到的租赁协议)。
第三条、店铺转让后,现有的装修、装饰及现有的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使用。其中电子设备(电视机两台、电脑两台、彩票机一台、打印机一台)为体彩中心配备,自乙方接手后,需按甲方与体彩中心约定的协议履行(详见甲方与体彩中心签订的协议)。
第四条、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零一三年七月
日二零一三年七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