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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生育险新政

2012年北京生育险新政



第一篇:2012年北京生育险新政

北京生育保险最新政策---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

【前言】2012年9月1日生效的京人社医发【2112】176号明确: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为98天,产假天数自今年即2012年4月28日(含)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现就我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调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产假天数自2012年4月28日(含)起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以下简称《专用联系单》)。参保职工应到本市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专用联系单》。办理《专用联系单》时,需持本市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期内有效)。

三、原行业统筹移交我市管理等注册地在外埠的参保单位,其外埠户籍职工在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期内有效),同时提供本市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他证明。

四、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所提供的《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专用联系单》只能使用一次。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办理完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后,应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专用联系单》上加盖“已申领生育津贴”印章。

五、在本市就业的外国籍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参保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等计划生育相关待遇)。外国籍职工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时,应当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等证明、医疗费用相关证明和原始收费凭证。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外国籍职工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信息进行登记,生育保险基金最多支付其两次分娩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六、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七、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О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北京生育险怎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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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o.lawtime.cn北京生育险怎样报销核心提示:北京生育险怎样报销?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就生育险报销要提供的资料、报销条件、报销比例、报销期限、报销范围等内容为您具体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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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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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生育险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郑州市医保生育险报销全流程(希望对大家有用,另求省医保报销流程给朋友)

一、办理流程:

女职工怀孕3个月 → 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 定点医疗机构围产期保健 → 定点医疗机构生产 → 生育后2个月内持有关材料 → 医疗保险中心审核 → 报销费用。

二、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时间及所需准备的材料: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医疗保险卡、1张1寸彩照。

办理时间:每月20至3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3楼生育科办理。

三、报销标准及材料:

1、生育报销: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每日费用清单、有效费用票据、出院证、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生育登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医疗保险卡。围产期保险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以上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2、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中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计生办证明、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生育登记卡、有效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

3、上环、取环: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费用票据、市医疗保险卡。医疗费用全额支付。

4、急诊非定点:七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每日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出院证、有效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生育登记卡、医疗保险卡、支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90%报销。

四、报销时间:

职工本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期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至22日带个人医疗保险卡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三楼财务科办理取款手续。

五、郑州市医保地点:

地点: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南,路西500米处。

社保服务电话:12333(非免费电话)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

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概念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而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示关注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适当的生活标准维持无所匮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其根本目的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

第四篇:生育险

准妈妈注意啦社保知识普及之生育保险(限郑州参保员工)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并参保1年以上,本单位参保不足1年的需提供前期养老参保满1年的参保凭证;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明的;

3、男职工配偶报销仅限于其配偶无工作不能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

4、已经享受过其他医疗费用报销的(如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等)不再重复享受生育费用报销。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定点医院报销的:怀孕四个月内需提供材料给单位专管员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住院前出示《生育保险登记卡》和参保员工医保卡→出院结算时直接由医保局划款结算生产报销费用,职工只需结算个人应承担部分→出院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准备资料交单位专管员报销津贴和围产保健费用→手续交社保局后下个季度的第三个月初(1-3月交手续的约在6月初)由单位划转报销费用至职工账号,报销完毕。

女职工非定点医院或男职工配偶报销的:怀孕四个月内需提供材料给单位专管员到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男职工配偶不用登记)→住院时挂急诊,保留急诊诊断证明→

出院结算时由员工代垫全部费用,找医院复印病历等→出院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准备资料交单位专管员→手续交社保局后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下旬(1-月交手续的约在4月底)由专管员代为领取住院费用报销的现金记名支票,第三个月月初(1-3月交手续的约在6月初)由单位划转津贴和围产保健费用至职工账号,报销完毕。

三、费用报销最高限额

围产保健费用(产假检查):限额800元

住院费用:顺产定点三级医院限额2200元,其他2000元;剖宫产定点三级医院限额4500元,其他4300元。(提醒:限额是指可以报销的最高金额,如实际产生费用高于此标准按此标准执行,低于此标准按实际报销。社保局在对费用审核时会扣除一部分不符合报销科目的费用,例如:病房的空调或暖气费、镇痛棒费、无痕手术材料费、各类进口药品费、新生婴儿护理费等,固实际报销的费用会比发票金额低,非定点医院费用报销比例也会有所调整)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女职工法定产假90天,难产加15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加15天,晚育加90天(二胎不再享受晚育政策),即:三到六个月工资,按每月1638.95元发。男职工陪产假7天,津贴为382.42元。

三、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所需材料(女职工报销需办理男职工配偶不用办理)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医疗保险卡。

四、生育住院、围产保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领所需材料:

1、生育登记卡

2、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

3、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4、准生证复印件1份

5、围产保健发票和住院发票原件

6、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费用明细单

8、出院证

9、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10、诊断证明

11、急诊诊断证明

12、男职工单位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1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4、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结婚证

女职工定点医院已直补报销需1-6

女职工联网前自费结算报销需1-9

男职工配偶定点医院报销需2-

9、12-1

5注:非定点医院急诊生育另需提供11;难产申报另需9、10.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报销比例或手续都是现行政策要求,不同时间段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以社保局当时实际通知为准,未尽事项请咨询郑州社保咨询电话0371-12333。

第五篇:北京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产假工资):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双方或一方为本市人员提供)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须注明生产时间、生产方式)5.《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单》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双方均为外埠人员提供)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 盖男女双方公司章(银行四项及产假终止时间不填,女方需盖两个章)

7.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两份 盖女方公司章(全都不填,到社保局后再填)温馨提示:

所有复印件必须盖公司章,所有原件出示后当场退还。每月5-25日之间办理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7.原始收据 8.医疗费用明细单

9.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分娩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原始收据 4.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示:

每月1-20日之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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