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占用土地补偿协议
占用土地补偿协议
占用单位:朔州供电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占用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文件(晋政办发【2005】80号),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电网建设工程相关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文件(朔政办发【2006】102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占地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为:。
二、所占用土地位于朔州市区(县)乡(镇)村。属(单位/自然人)承包土地。
三、占用土地范围及面积以实际测量、计算为准(详见本协议第五条),占用土地类型为(水地/旱地)。
四、铁塔、电杆、拉线的占地为永久性,临时性占地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给予的一次性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包括:
(1)铁塔占地:基、每基元,计元;
(2)电杆占地:基、每基元,计元;
(3)拉线占地:基、每基元,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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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青苗的占地:亩,每亩元,计元;
(5)不涉及青苗的占地:亩,每亩元,计元;
(6)砍伐树木:棵、每棵元,计元;
(7)拆迁(房屋/设施/大棚温室/坟墓)计元;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补偿款。
七、甲方支付补偿款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施工。
八、甲方占用土地期间,其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土地另由他人征用或占用。
九、甲方应本着尽量减少损毁耕地及其附作物的原则,文明施工,保护该区域良好生态环境。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法协议条款。如有违法,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手印):
负责人(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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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占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村委会
乙方: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以下简称甲方)土地铺设水管路和电力线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如附图所示
二、占地期限:
三、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占地补偿费分2次支付:
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元。
2、管道、线路施工完成后,乙方支付甲方占地补偿费元。
四、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
3、涉及相邻关系中村民阻碍建设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水管路和电力线路铺设好后,乙方有对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权利,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甲方对该范围土地再进行处理时不得影响乙方排污、供水及电力线路的正常使用。
五、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具有行为的连续性,双方均不能因改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期内违约责任:合同期内,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剩下租期内的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七、合同附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九、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占用土地补偿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需要占用乙方土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
2.占用土地实行一次性现金补偿,共元整(小写:元)。
3.乙方给甲方提供的土地,甲方有永久性使用权和所有权,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甲方工程施工。
4.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各执一份,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补偿协议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市国土资源***分局
乙方:***镇***村
丙方:***区财政局
丁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满足解放军*****部队仓库工程建设用地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本协议项下乙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镇***庄村北,种庄村西侧(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农用地为*****平方米,未利用地为*****平方米。
二、土地征收费用及拨付方式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9〕20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万元/亩,共计*****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捌元整)。
(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08〕1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青 1
苗的种类和数量,依据经有关各方签字确认的《土地征收(收回)勘测调查清单》为准。
(三)费用拨付方式:本次征收土地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依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丙方负责将上述两款费用总额一次性拨入乙方账户。
丙方拨付到乙方账户内的补偿总额涉及青苗部分,乙方应在丙方到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给产权人。
三、村民安置意见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在**区人民政府和陶庄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组织下,甲、乙、丙、丁四方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按以下第(一)、(三)两种方式对村(居)民进行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乙方账户后,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调地安置:由乡(镇)政府(街道)和乙方征得村(居)
民同意,于/后,对/(村居、自然村、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
(三)社保安置:**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元/亩标准,对乙方村民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万元,由丙方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丁方、乙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会保障方案并公示,办理村民入保事宜。
(四)留地安置:经 / 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乙方安排(保
留)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乙方用于生产经营,安置村民再就业。具体事宜由乙方按照/人民政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经/ 人民政府同意,由甲方、乙方、丁方与有关单
位共同协调,安排乙方一定数量适合条件的本村村民到(单位)就业。
(六)其他:/
四、土地交付时间
乙方应协调本次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及时清理青苗,自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付清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后,**日内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份,其中甲方四份,乙、丙、丁三方各二
份。
本协议于201*年月日签订,由各方签字盖章,并经有批
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附件:1.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2.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
乙方:
丙方:
丁方:(签章)(签章)(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第五篇: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及类别(以下简称乙方)因项目建设,需征收乙方部分集体土地,其征收土地
根据测量报告书及征地红线图,共征收乙方集体土地亩,其中:农用地亩(其中:菜地 亩),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亩。
二、征收土地补偿
根据号文件和号文件规定,按上述土地类别进行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农用地:
2、建设用地:
小计:
(二)、安置补助费
1、农用地:
2、建设用地:
小计:
(三)、青苗费
1、菜地:
2、水塘:
小计:
(四)、地面附属物补偿费
征地范围内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共计元(详见附表)。
三、上述征地补偿费合计:元
四、根据号文件和号文件,此次新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90%,即 ×元,由政府设立专户统一代管,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
五、此次征地涉及村自来水主管道、排灌水系等问题,按“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解决。
六、付款方式及交地时间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上述费用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乙方收款后30日内交付土地给用地单位使用。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和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壹式三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方(签章)
年月日甲方执一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三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