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内部经济责任书(合集)

内部经济责任书(合集)



第一篇:内部经济责任书

附件

2、内部经济责任书

甲方:(分包单位)

乙方:(施工队长:身份证号:)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明确施工队长的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推进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称甲方)与本公司施工队长(以下称乙方)签订。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编号:

2、工程名称:六安联通基站接入光缆线路工程

3、合同价款:施工费按照:平原新建杆路及敷设架空光缆4735元/km(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山区新建杆路及敷设架空光缆5228元/km(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平原新建钢线及敷设架空光缆1900元/km(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山区新建钢线及敷设架空光缆1903元/km(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平原利旧钢线敷设架空光缆1675元/(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山区利旧钢线敷设架空光缆1862元/(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含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穿放管道光缆、1750元 /km(含赔补费、辅助材料费、含接续、协助联通跳纤等),管道穿放子管1150元/管程公里记取。

建设单位支付的基站接入部分每站割接费按240元记取。

4、施工工期: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本工程《工程协作服务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5、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为合格。

6、工程内容: 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协作服务采购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7、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甲方负责办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具备购买保险条件的员工,如有违反,责任自负。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作记录,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登记造册,如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自行与联通公司协调沟通,做好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承担管理人员的招待费用和到工地检查的用车等。工程验收费用乙方自理。

10、乙方自己到联通公司仓库领取相关材料,由乙方自己清点数据后签收并及时做好看护工作,认真做好工程料使用台帐登记,妥善保管。施工中若有损毁或丢失以及被盗一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仓库及材料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商定的施工单价是乙方整个施工过程的全部费用。乙方负责全部工程施工完工并提交完整的竣工技术文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合同单价支付工程应付费用。不合格工程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甲方同意为甲方公司本工程施工队长,负责现场施工与管理,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相关规定自负盈亏。甲方按本工程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价款为准)依据进行费用下达,工程款进入公司账户后,甲方按照本责任书的约定,扣除工程施工管理费、各种税费及各项经济赔偿(经济处罚)后,在乙方出具施工人员工资支付明细的情

况下支付乙方应得工程款,保证专款专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指令等施工文件,及时转达发包方对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指令和信息。审查和签发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款申报,工程结算等文件。

2、指导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工程需要,为乙方配备相应资格证(上岗证)齐全的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协助完成工程施工有关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4、组织施工所需机械、设备。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供应的材料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甲方的名义,代表甲方履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本工程《工程协作服务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和权利,并对甲方负责。

2、以甲方的名义向发包方报送本工程有关报告,报表和资料(经甲方管理人员审查,报甲方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后方能报出)。

3、在甲方的指导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编制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工程技术文件。

4、接受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安排,执行甲方指令。

5、按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文明工地标准,确保无伤亡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

6、做好材料质量检验,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做好工序质量检查,分部(分 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资料收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7、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报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杜绝一切野蛮施工和违规操作。

8、解决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等问题,杜绝在施工现场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事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挪用乙方根据本责任书约定的应得工程款,否则,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正常施工,否则,造成工期延误, 给甲方及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根据甲方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关的罚款。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根据甲方公司相关规定甲方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第七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责任书中发生争议, 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单位备案一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内部经济责任书

经济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司经营管理工作,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生产,落实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 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公司决定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下达给苟凤兰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由项目部全权负责工程所需的人、财、物和全面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同时承担由本项目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经济责任书。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二、工程合同价:

三、承包内容: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内的内容及增加项目。

四、承包指标

1、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2、工程工期:按照合同要求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4、经济指标:为兼顾国家、企业和项目部三者利益,经公司综合测定和双方协商确认:本工程各项费用实行指标分级管理,分级落实的职责,公司暂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收取综合服务费。工程结算收入的全部工程款扣除公司的综合服务费后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自主开支,但其开支的标准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及财经制度;如果由于项目部违反国家法规及财经制度、纪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自行承担,税费按国家政策交纳至当地税务部门。

5、公司为本工程设立专户,工程所有收入进入该专户。该专户由项目部负责人签章共管,独立核算。本项目工程款收到公司后,公司在扣除规定应

收综合服务费后,不能挪用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以保证项目部的工作正常开展,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6、工伤负伤频率不超过千分之一,杜绝死亡事故。

五、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项目部的管理,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按公司的各项目规章制度及程序文件等办事,总体协调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督促项目部落实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

2、审核批准项目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技术文件。

3、公司有权从工程付款、进度款及项目部的其他收入中及时提取综合服务费。

4、督促项目经理做好保修及回访工作。

5、所有工程款必须凭项目部在当地税务部门开据的建安发票公司收取。公司收到的工程款扣除公司应收取的综合服务费后全部工程进度款及时支付给项目部。

6、公司职能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中,项目部必须配合;项目部若不重视项目质量、安全、劳动用工等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将发出整改令,仍不整改的,公司将对该项目进行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挂黄牌警告等,甚至收回公司管理。在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及遵照相关国家规范组织施工、办理结算的情况下,公司不干涉项目部的正常经营管理。

项目部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对外签订相关合同、报送文件资料等,公司应当予以协助并办理签章手续。但如果合同、文件资料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约定或条件并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拒绝签章。

六、项目部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部必须依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的综合服务费。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并认真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所需经费

由项目部负责。

2、项目部必须全面履行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中有关承包人的职责。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负责经营效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3、办理工程联系的前期工作,与公司一起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办理进场施工的一切手续,费用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部负责。

4、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5、组织各类人员进场施工,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用工手续。

6、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及规范组织施工,收集整理完善各种必须的技术资料,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完善质量体系要求的各种资料。

7、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死亡事故,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8、工程款必须进入公司所属此项目的专用帐户。

9、项目部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并给予项目部适当的经济与行政处罚。

10、项目部应接受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有关部门布置、下发和按规定报送的各种资料、报表要按要求及时报送,接受检查。

11、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无权从事以下经济活动。(1)以项目部名义同他方签订赊、欠及延期付款合同(或协议)。(2)以项目部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3)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或协议)。

如出现上诉三种情况,均为个人行为。由此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项目负责人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收取的工程款或预付款必须进入公司在南充设立的项目专用帐户,由公司派一专人配合项目部管理,专人由项目部支付工资。在财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安排承包费用开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否则

按工程经济责任书的规定承担责任。在工资基金范围内决定项目管理班子的计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原则和方案,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及时结清材料、设备款及租赁费。

13、项目部必须在工人包工、材料订货等方面及时结清款项,不给公司带来经济纠纷。否则,公司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直至解除承包权或提起诉讼。

14、负责工程交竣工,按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向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催收工程尾款。需要公司协助的,公司应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5、项目部得到工程进度款后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全部资金必须用于本工程的费用开支,不得挪用于其它用途。若项目负责人不按此执行,将工程进度款用于购车、买房等其它用途,视为非法占有国家财产,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工程结算完毕得到全部工程结算款,经公司核算,并由项目部支付完毕本工程人工、材料、设备费用及综合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剩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

16、项目部未付清工程材料款、人工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相关费用前,项目部资金为我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任何个人将资金挪用、占用、私吞均视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是违法行为。

17、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CI标志,以树立公司的企业形象,做到文明施工。并设专职安全员督促安全工作。

18、项目部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由项目部负责。

19、项目部必须遵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各种财务手续。

七、奖惩

1、对项目部不依法经营或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或项目部负责组织施工的工程质量低劣,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等,对公司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终止承包权。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部要承担全部损失

直至法律责任。

2、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惩罚的规定执行,由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和相关责任。

3、项目部出现下列情况,公司除正常收取综合服务费外,还按工程大小增收费用。

(1)项目部在上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公司增收项目部综合服务费用0.5%(按工程造价)。

(2)出现死亡事故的项目,处理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外,公司将按下列标准增收综合服务费。

(a)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增收综合服务费1万。(b)工程造价500万至1000万元,增收综合服务费2万。(c)工程造价1000万元至2000万元,增收综合服务费3万。(d)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增收综合服务费4万。

4、工程项目获得市优、省优、国优(鲁班奖)按相关标准奖励项目部。

5、项目负责人应解决好项目经济纠纷,尽量把经济纠纷处理在法律诉讼程序之前。若发生因诉讼纠纷,公司财产或资金被法院查封、冻结、划拨等情况,公司根据被执行标的由项目部负责赔偿被划拨资金或财产,并须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自财产或资金被查封、冻结之日起算,占用费按3%/月收取)。

公司若因其他纠纷导致项目部工程款被冻结、划拨等情况,项目部根据被执行标的由公司负责赔偿被划拨资金或财产,并须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自工程款被冻结之日起算,占用费按3%/月收取)。

6、项目部及负责人因前述原因及违反本经济责任书约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八、其他相关约定

1、公司与项目部的经济责任书签定工作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负责,其它任何人签字无效。

2、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公司经营部、财务部和项目部各一份。

3、根据工程需要,本工程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由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全过程参与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负责管理,若发现,公司将收回工程经营权,由公司另行安排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

5、有关民工工资保证金,由项目部直接交至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完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退还公司后,由公司返还给项目部。

6、若需公司安排到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工资及“五金”由项目部支付。

7、工程交工前,项目部必须向公司缴纳资料保证金(万元以内的项目 元,1000万以上的项目 元),工程完工后,待相关资料(包括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书)返回公司归档后一次性全部退还。

8、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完善劳动用工手续,劳务分包由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承担,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9、项目部不得擅自私刻、伪造、变 造公司公章及项目部印章,否则按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条等相关条款执行。

10、双方所签订的承诺书及相关书面协议,均是本责任书的附件。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董事长:(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号)或

总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篇:内部经营责任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面积 层数

3.承包范围:

4.合同造价:

5.施工地点;

第二条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合同价的 工期每提前一天奖乙方合同价的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

2.工程达到优良,甲方除按上级规定奖励外,加奖乙方负责人 元。

3.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罚乙方负责人 元。

4.出理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5.第四条 施工安全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下。

3.施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 元,工地安全员 元。

4.发生一起重伤,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 元.工地安全员 元。

5.轻伤负伤频率每超一个千分点罚施工队长 元。

6.发生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由

7.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奖施工队长 元。

8.第五条 社会治安

1.贯彻落实上级法规制度,以人为本、做好防范。

2.安全制度不健全.无专职保卫人员,罚乙方 元.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 元.

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 元.

3.施工期内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 元。

4.。

第六条 成本控制

1.工程成本范围:按照总公司[1998]9号文件(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核算办涤)所规定的范围执行。

2.工程材料节余.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超支使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人工费含量控制在上级规定系数内,栋号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工资额的 %,待工程决算后,有节余给予补发,并加发扣留额的 %,亏损不予补发。

4.其他事宜:

第七条 上缴综合管理费及分配

1.乙方上缴甲方综合管理费率为 %(以工程决算审定值为准).

2.工程优良奖的分配比例为

3.工程审结后的节余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配。

4.工程亏损甲乙双方 比例承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管理好,履行本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承包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二)承包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

2.履行本协议.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施工队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3.风险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

4.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甲方有关政策、制度执行。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总公司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整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总公司意见:(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内部承包责任书

内部承包责任书

(简称公司责任人)

(简称一分公司责任人)

为振兴建筑业,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保证工程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期竣工,就四川省泸县太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其第一分公司之间的有关责任事项特订立本责任书,双方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无条件执行。一、一分公司责任人以公司责任人的名义对外独立开展工作,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其工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方式,人员自行组阁,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干涉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内务工作,但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二、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已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内

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期,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三、在施工期间如因一分公司责任人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病、残、亡)等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

四、税费交付办法: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按建设单位和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并将每次纳税票据或复印件报交公司财务科,所得税和定额管理费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按税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一分公司责任人享有政府奖励政策。

五、管理费留存办法:一分公司责任人在第一笔业务开始后,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壹亿元以内的,公司责任人按建设方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零点肆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缴纳给公司责任人;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的,在备案合同工期内,一分公司责任人每年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其中第一年一分公司责任人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如一分公司责任人未开展业务则不再缴纳管理费。以上约定的管理费在一分公司责任人业务开始后第六个月的30日前缴纳。一分公司责任人不得拒交,如逾期交付,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每一个工程竣工,交清各种税费和定额管理费后,同时到公司财务科完善有

关费用和公司留存管理费缴纳手续,并向公司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备案,质安科方能办理竣工资料手续,加盖竣工验收章,否则,暂停办理,若拖欠税金及管理费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六、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维护公司责任人国家级、省级、市“重合同讲信用企业”的称号,保持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履行该责任书条款期间,如出现损害公司形象的荣誉的言行,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信誉经济损失费贰万元至壹拾万元。

七、为确保每一工程的顺利进行,公司有权对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财务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若产生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和工程验收,必须提前通知公司和有关单位。如出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若不进行整改,又不听劝阻,公司将上报主管局或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直到取缔一分公司经理为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八、一分公司责任人在经营工程项目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负责,在无法支付的情况下,由一分公司责任人的机械设备、房屋、家产等资产作抵押支付,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若一分公司责任人在承建的项目工程中发生诉讼纠纷、起诉公司责任人时,公司责任人将依法追加一分公司责任人为该

案的被告,对外由公司承担责任,对内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公司在诉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应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十、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实施工程项目中,来公司办理事务,竣工结算等资料手续时,公司只接待一分公司责任人或其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委托人(书面委托),其它人员来公司办事,公司有权拒绝接待,凡工地人员来公司闹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和民事、刑事责任。

十一、在工程施工期间每月必须向公司上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便公司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报时间为每月25日前。在上报的资料上一分公司经理和质安员必须签字或盖章(外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在25日以前用挂号寄回公司),如不按时上报,公司将派专人到一分公司收到,一切费用由一分公司责任人负责。十二、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实施工每一个项目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如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在竣工验收时达不到该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应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且应赔偿信誉损失费(按责任书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三、公司责任人应为一分公司责任人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本公司资质(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或公司以后晋升的资质)的相关依据和资料。

十四、凡工程上遇有技术疑难问题及质量、安全问题,需公司派员到施工现场协助处理解决时,所耗费用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支付。

十五、关于业主要求一分公司责任人垫款修建问题,公司明确规定一律不垫款。如果一分公司责任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愿意自行垫资,一切后果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但人工工资、各种税费、定额费、公司留存的管理费必须在完工前全部完清。十六、一分公司公章只限于办理工程拨付款、签证、施工资料等,不得用于收取保证金、赊欠工程材料款、人工工资。

十七、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分公司责任人需向公司责任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后,则公司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第一分公司,待办理好第一分公司相关手续,一分公司责任人需再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肆万元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取走第一分公司相关手续即可开展业务。以上保证金在最后结算如数返还一分公司责任人。

十八、本协议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外,违约方还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十、此协议一式肆份,公司责任人叁份,一分公司责任人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责任人:

一分公司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月一分公司负责人:

一分公司责任人担保人:

第五篇:内部承包责任书

内部承包责任书

甲方(公司):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取得了施工承包权。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委派乙方做为该项目的经营负责人对该工程实施经营承包。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情况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内部承包责任书并承担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义务与责任。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范围: 合同造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全同绝对工期总日历天: 资金来源:

二、合同价款

1、协议金额:人民币(大写、含增值税):(RMB¥)。

2、实际工程总造价为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基数扣除甲,方固定管理费后的价款,超额利润及风险均由乙方收取和承担,若发生亏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须上交甲方的利润为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作为固定回报,并由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每月进度款时按 %的比例扣除,等工程竣工结束(中途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时间即认定为“工程竣工结束”的时间)后按本协议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造价(实际完成量)为基数确定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4、由乙方承担的各项税费:

4.1 所有税费由乙方负责,标准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政策执行。4.2 各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流转税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据实扣除。

三、权责与义务

(一)关于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并对乙方具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 1 页

共 1 页

2、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范围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的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乙方或其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相关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

4、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发包方的关系。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6、其它合理的管理与配合。

(二)关于乙方

1、乙方须准确领会和全面履行该《内部承包责任书》的全部约定,并承担一切义务、法律责任及损失,若由此对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须给予同等赔偿。

2、工程启动时,乙方须将项目启动资金人民币 / RMB¥ / 元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无项目启动资金约定,则无须填写)

3、乙方须以甲方名义管理协调一切事项,并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4、乙方所经营项目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行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质降级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乙方负责恢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在此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

6、需与甲方签订印章管理协议,严禁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私自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技术资料章等所有存在甲方信息的印章)、私自开设账号,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7、乙方须依法经、规范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同时应理顺内外关系,积极创建和谐、文明、健康的施工环境。

8、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声誉损害赔偿等同于实际损失,另行计算。

9、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签订的专业、劳务、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及其他合同,或乙方委托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第三方以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无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上述诉讼行为所发生的所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利息、人员误工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此类诉讼行为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10、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投资、担保、借贷款、签订任何合同。乙方承包期间对外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该损失等额、另行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1、因业主或发包方或其他公司违约,乙方以甲方或甲、乙双方或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无论产生何种裁判结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因该诉讼行为所发生的所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利息、资料费、人员误工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无条件保障工程工期,工期顺延条件参照甲方与发包方或业主方签

第 2 页

共 2 页

订的主合同执行。

(三)工程管理

1、乙方需对工程质量及工程管理负全部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撤消乙方的承包权并由乙方全责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的损失自理: 1.1 乙方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信用出现严重问题,或其经营管理能力明显不足,可预见无法完成发包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期、质量、人员等要求的; 1.2 因乙方原因导致节点、工期延误两个月及以上的;

1.3 乙方或其聘用的工作人员有挪用、骗取、侵占本工程资金的行为或工程材料存在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的;

1.4 发包方(业主)要求甲方更换承包人(乙方)的;

1.5 施工过程中,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责令停工或整改等重大行政处罚的; 1.6 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1.7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诉讼或媒体曝光等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1.8 如出现上述七种情形,甲方单方面撤消乙方承包权的,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正式生效;

1.9 甲方撤消乙方承包权后,在甲方委派的新承包人到位之前,乙方必须履行工程管理的职责,确保后续施工能够顺利进行。新承包人到位后,乙方应在5日内完成交接,并办理已完工程量的核对、财务对账等涉及工程后续正常施工、验收、备案、结算、索赔、债务清理等一切事务,并在第6日开始,3日内,完成撤场。因此给甲方造成在工期、新的承包价格、材料款、发包方索赔等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乙方须认真编制和实施施工方案,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业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策法规,优化项目班子明确岗位职责,及时组织施工班组、设备、材料进场;严格贯彻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按约履行工程保修责任。

3、及时做好与发包方、监理单位及分包商的沟通、协调和签证工作。

4、如果工程项目产生质量及当地主管部门大检查产生的处罚款项(非甲方原因),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

(四)安全管理

1、乙方要做到开工前,必须足额落实安全费用投入,并加大监督机制,落实实施到位。

2、乙方要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为出发点,提高民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

3、乙方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落实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办理职工社会和工伤保险、签订班组及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贯彻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服从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按期完成整改事项。

4、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受损害方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处罚的,由乙方负责协调并支付罚金,对甲方资质造影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损失。需追究刑事

第 3 页

共 3 页

责任的,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人员管理制度

1、乙方所聘用的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负责人,由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其不得超越职能权限、不得超越项目部的管理范围、对外签署法律文件或实施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因此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或损失。

2、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须为施工单位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金交纳标准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办理),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直接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抵扣。

3、乙方属下人员以及施工班组工人因工作事故、劳资纠纷等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乙方不与属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导致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5、上述第3、第4项,如导致甲方承担有关责任或支付费用、款项的,乙方应向甲方予以相应补偿,甲方有权在发生当月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回。

四、发票事宜

1、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进项税票据均是依据相应的订单或合同而真实发生的,不存在虚假业务或虚开的情况;

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税票均为真实、完整、有效的,全部符合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所有相关规定;

3、如乙方所提供的进项税票据或其它涉及税收的票据因真伪、虚开、金额、品名不符等等任何原因,使国家及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万元整做为甲方罚款;构成违法犯罪或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处罚,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按其实际损失的金额双倍赔偿,并承担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人员误工费等。

五、其它约定

1、该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图纸、质量、验收标准、检查标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均参照甲方与发包方 合同的约定执行;

2、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遇争议,且协商不成时,则向工程所有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责任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本责任书签订地点:。·······························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指模):

代 表:

第 4 页

共 4 页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9/893790.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