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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耕保工作情况

2013耕保工作情况



第一篇:2013耕保工作情况

2013年耕保规划工作汇报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用地报批。至12月底累计完成用地报批4867亩,具体分2个方面。

一是用地计划执行方面,完成用地报批13个批次,总面积3884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复垦指标)2个批次,面积837亩,计划批次8个,面积1228亩,低丘缓坡试点3个批次,面积1819亩。

二是农村土地整治挂钩方面,完成2013年农村土地整治挂钩项目的农转用、征收方案编制,共涉及基础设施、工业、新农村建设项目49个,面积983亩。

2、规划修改(落实)。开展了2013年拟报建设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和低丘缓坡试的区块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和落实,共完成全县15个乡镇规划修改(落实)方案编制,涉及建设项目116个,修改(落实)总面积3586亩,全部经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复,有力地推进了各类项目建设。

3、规划实施评估。完成2012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和2006-20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均通过市级审查、论证,获省厅批准。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以2014年土地利用计划为指导,抓紧对拟建项目进行梳理整合,拟定2014年用地报批计划,重点以城东区块、兰石区块以及旅游休闲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主要报批内容。全面掌握项目涉及的规划修改、耕地占补平衡、标准农田置换等情况,提前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年争取完成用地报批1500亩。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对全县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空间进行全面调查模底,为规划基数转换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尽早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的项目用地需求。

3、以县政府出台的农民建房、设施农用地管理两个文件为依据,完善农民建房、设施农用地用地审批程序,统一报件格式、规范用地报批材料,加快审批速度。

第二篇:2018年规划耕保工作要点

2018年规划耕保工作要点

2018年规划耕保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助推“六争攻坚”为抓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紧紧围绕破瓶颈、解难题、补短板,着力提升国土资源供给质量,着力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着力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奋力为“名城名都”建设开创新时代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升国土资源供给质量

(一)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全国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和存量规划时代的土地规划编制新理念、方法、指标设置、管控措施等,力争年底前成果报部审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建设战略,着力优化“三生”空间格局,统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与整治,把“三线”逐级落实到地块。深化国土空间开发承载力和适宜性评价,研究陆海统筹保障机制。将城市地质调查有关成果纳入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城市化从平面扩展向立体绿色开发转变,服务生态国土建设。将鄞州区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成果纳入规划编制工作,探索成果衔接方法。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目落地中的基础关键作用,继续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齐上阵、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和局领导领衔工作机制。抓好综合协调组各项工作,逐个项目制定保障方案,从规划空间、计划安排、补充耕地、征地拆迁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健全月报制度、疑难问题会商机制,配合实施重大项目报批特殊政策。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和省市县长项目计划,以及“六争攻坚”确定的重大项目。配合提高项目立项层级,积极争取国家预留计划指标、省预留规划指标和国家、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落实国家和省最新规定,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和指导。

(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构建乡村规划体系,加快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逐步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生态环境和谐的乡村土地集约利用格局。将村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平台,并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要求,探索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优机制。按照“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平台作用,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整治。争取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5个以上。

(五)研究完善乡村振兴相关用地支持政策。努力创新与乡村绿色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农村

地保护责任目标责任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争取适时表扬一批耕地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配合曝光一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例。强化“以奖代补”资金分配与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实施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严格规范补偿资金管理。研究基于生态安全的耕地保护工作,补齐耕地保护生态功能,主动将耕地纳入山水林湖田草共同体。

(七)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措施。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护、补”长效机制,牢牢守住27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根据部省规定,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占用选址论证办法,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把关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项目类型。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作为土地规划的规定内容,全面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多规融合”平台,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和“三线”划定。

(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省调剂补充为辅、争取国家适度统筹”的补充耕地模式,进一步落实用地单位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和属地政府的补充耕地任务。优化和完善市补充耕地统筹制度,提高全市统筹保障能力。建立分区县(市)补充耕地数量、水田面积、粮食产能和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库,实施分类管理、分别使用,按照“补改结合”原则实行核销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建立多部门联合踏勘立项制度,落实生态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等规定;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开展土壤质量评估;配合做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农用地分类管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未利用环境保护等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实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政策和资金统筹,集中精力建设一批高质量土地整治重大项目。

(十)维护群众土地权益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切实推进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省级平台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全国试点“宁波样板”。按照市“围挡”整治抢建行动要求,加速推进全市集体土地上36个“久拆不动”拔钉清零房屋拆迁项目及26个未完成拆迁“供而未建”建设用地提速开发项目清零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区县(市)做好各类重点项目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汇总涉及征地拆迁项目的月度进展,协调解决涉及征地拆迁事项的一般问题。积极开展全市征地拆迁专项检查及常规巡查和省级征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集中交叉检查。强化征地拆迁督查考核,联系市政府督查室、市棚改办、市“三改一拆”办,采取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

三、以推动党建业务融合为途径,着力提升规划耕保工作质量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深入学习贯彻

人员岗位责任,履行好规划耕保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加强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规定,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坚决守住廉政底线,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在规划耕保系统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纪律严格、行为约束、责任到位”,打造“忠诚干事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第三篇:耕保股2010总结

耕保股2010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股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以开展干部“三提升”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按照工作职能,注重打基础,抓规范,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把2010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实践“三提升”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学习,完成指定的学习内容,学习中注意联系思想,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思想和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做到思想和行动坚定地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围绕拉动内需、保持增长,调整结构,惠及民生这一课题,学习研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大调研活动,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高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进作风,热情为民服务解难题

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热情为民服务,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合理搭配用地指标,我们积极和其他股室搞好配合和协调。主动协助局其它科室完成卫片违法占地处理工作,完成组卷上报八块地,总面积7.7933公顷,其中耕地3.9786公顷、林地1.1220公顷、未利用地2.6927公顷,使我县卫片查处工作顺利完成。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政法信访部门工作。

三、真抓实干,完成目标任务突出

今年我们节假日很少休息,都在努力完成我们股室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服务经济建设,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和大局意识,积极高效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93.38公顷,1400.7亩,其中耕地18.2868公顷、林地4.8公顷(包括国有林场0.3333公顷)、牧草地1公顷、未利用地67.725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334公顷,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急需项目的原则,共安排 35 个项目使用,现已完成五个批次组卷上报,11月底全部完成集体土地征收、转用工作。

(二)保和谐,积极落实村民宅基地报批工作

很多乡村村民住房紧张,急需建房,我们积极和领导汇报、和有关股室沟通,保障宅基地用地指标,2010为我县乡村争取48亩宅基地,130多户农民解决了住房问题。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抓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截止 2009 年年底实际耕地保有量 53515.2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54762公顷;完成县政府与18个乡镇签定的201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及乡镇与村委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整理归档工作

在保障主要工作完成之后,我们还完成2009年建设用地项目审批卷的整理归档,共计35卷,其中村民宅基地18卷、国家建设用地6卷,其它档案11卷。

(五)全力服务张唐铁路建设项目

张唐铁路经过我县,为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保证铁路工程如期开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我们对张唐铁路的临时占地做了前期准备工作,现在为张唐铁路的先行占地进行组卷,争取按时上报。

今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明年的工作将会更加艰巨,我们一定再接再厉,迎接新的挑战,保证明年重点项目用地,服务我县经济建设。

2010-11-10

第四篇:继续教育资耕保

耕保学习内容

一、临时用地: 它主要有以下类型,1、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施工用的临时加工车间,搅拌站、堆料场等。咱们接触多一点的就是修路用的堆料场,水泥管厂也是临时用地

2、市区内居民建门房也是属于临时用地,这种情况在市区内几个所挺多,乡镇基本没有办手续的。对于临时用地有哪些要求?

1、按照临时用地合同要求的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对土地性质改变和对土地破坏。

2、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什么是永久性建筑物呢?起脊打梁就算是)。

3、使用结束后恢复原貌

4、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临时用地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地申请

2、规划区内要提供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图

3、临时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补偿和使用后恢复协议。

村办企业的用地条件和手续:

1、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自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用地申请(只能以本村村委会的名义申请)

3、计委立项

4、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图

5、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怎么确定?正常的建设用地要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征地。没有土地证没有征地情况下就一是需要相关科室到现场实际踏查看现状是否为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二是看规划图和二调图上是什么样的用地,如果这两张图能对上都是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我们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这几个条件差一个基本上也办不了。

6、原来手续很简单,现在到计委立项要工商执照,办工商执照还要环保局的环评报告,还要有一个包括(建设局、发改局、国土局)的申请单,现在办这个手续很麻烦。

牧业小区的手续:

上几年对于牧业小区的审批政策过于放宽,导致牧业小区办理的太多,很多没有实际养殖都改变了用途,今年局里对牧业小区很重视,要严格审查用地手续和条件

1、用地申请

2、牧业局出具的牧业小区申请表,面积大的必须要,如果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靠近屯子符合条件的可以不要

3、今年牧业小区填的是农业结构调整备案表,不是原来用的临时用地备案表了,请所里在办手续时注意不要弄错了。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以用于建造房屋为目的所占用的那部分土地,它与房屋不可分割。包括已经建了房屋或待建房屋所使用的土地,称之为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需要,结合农民各自生活习惯在宅基地中分为居住民房,牲畜圈(舍),仓库、农机具房及厕所、菜园、树木和围墙等。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明确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第六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基本条件

农村村民每户(共同生活户和单独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建房用地面积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条例》中确定执行。

宅基地建设申请主要分为翻建和新申请宅基地两种形式。翻建分为原地翻建和易地翻建两种形式

一是申请原地翻建应提供基本要件。

1、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受理工作人员核对后应在复印件后面签字。

2、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村民翻建住宅用地审批表

4、在城镇规划区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平面图 二是易地翻建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3、原房照复印件 异地翻建的标准是什么?

1、是不符合村镇规划,这趟街基要取消

2、原来房子和院子面积很小不到270平方米的

3、是其他特殊原因的才可以申请易地翻建

不能说我把这个房子扒掉,再找个地方就算异地翻建

三是申请新宅基地的条件

乡镇国土所在受理申请时,应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仔细审查:

1、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必须是本村村民

2、因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拆迁,需要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又无住房的

(二)农村居民申请新建宅基地的法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村民向本地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由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在本村民小组公示。

2、公布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持村委会开具的建房申请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宅基地。

3、国土资源所接到申请后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标准,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国土资源所向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规划科申请现场踏查。

5、耕保科、规划科接到国土所申请后进行现场踏查。

6、经现场踏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条件后,用地户到当地国土所办理相关手续,由国土所申报市(县、区)国土局代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受理申请宅基地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2、出租、出售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3、宅基地面积虽低于规定标准,但实际住房长期空置的

4、户口虽已迁入,但并不在本地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5、户口已迁出,且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

6、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户在人不在的

7、有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且面积够用的

8、子(女)两个以上,但年龄未满18周岁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9、按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存在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在2004年1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强调,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审批。现农村居民申请宅在地的多为330平方米和270平方米两种面积,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少批多占的现象,人为浪费土地资源现象屡禁不止。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上无偿使用造成土地资源配置不公平,造成土地利用率很低。

我国从90年初开始,原来实行农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管理,促进以行政和经济监督的积极作用。产生了占有更多土地的意图和不规行为,导致土地的人为浪费。有条件的农民则凭借富足的财力不断向村外扩建房屋,对村庄内部的宅基地闲置不管,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急度下降。城乡结合部农民人均耕地几乎为零。造成恶性循环。

(二)“户”的内涵模糊,导致“一户多宅”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指的“户”只包括共同生活户和单独生活户。由于法律对“户”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出现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混乱情况。结果出现了“一户多宅”的严重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行的无偿性、永久性的制度,诱使部分经济条件好的人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在原来宅基地面积够用基础上,由于受利益驱动为了寻找好的地点,便采取各种手段骗取申请,原房主是父亲的用儿子的名义来申请,是儿子的用父亲或母亲的名义申请。还有的用同村的符合建房条件的成员的名义申请,实际由他出资建筑并居住。这种现象和普遍。

(三)现行宅基地使用制度管理混乱,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规定个人申请住宅用地要先经过村里同意,村里在审查农户的用地申请时缺乏一定的程序和制度,往往是几个主要的村干部说了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表现突出。出现了“权力宅基”和“人情宅基”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干部利用土地牟取利益和欺压农民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管理上的空白,使乱占耕地滥用土地建房的现象屡禁不止。

按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应由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到国土资源所办理相关手续。但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村书记同意这块地就可以使用了,根本就不开什么村民代表大会,完全越权履行职责,这样的暗箱操作导致宅基地分配上的不公平,由于村级的审查中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国土部门对于需要建房的村民并不很了解,引发了从源头上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咱们国土部门的工作难以开展,显得很被动。

(四)超标准使用宅基地,人均宅基地也随之超标。现在法律规定宅基地使有权的面积最大不得超过330平方米,但在实际中少批多占的现象居多,少者为150—200平方米,多者近500平方米或更多。人均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未经批准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结果建了新房原来旧房拒不交出,在那闲置无用,从中多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此种现象农村屡见不鲜。

最后说一下怎么填批件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不能用蓝钢笔和油笔填写批件和签字

2、宗地图一定要定位

3、填表日期要在村里签字之前或同一天都可以不能在后面

4、在批复上不能写日期,批复上的日期不能在领导签字之前

第五篇:耕保科半年工作小结

耕保科半年工作小结

耕保科半年工作小结 本科室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局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年初制定的科室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在科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开展了工作,现将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干部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夜学,科室内定时和不定时组织干部集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参加“转变作风、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并按照局里各科室准备“一堂课”的安排,7月初组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知识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讲解。

认真贯彻执行资源部、省厅、市局的各项禁令、十条为民措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局里的各项纪律,加强同志们团结,与科室、所做好密切配合。在工作方面狠抓落实,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月有工作安排、工作小结,并在每月中旬进行工作检查、汇报,半年进行工作总结。

二、制订政策、统一思想,积极有序的开展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耕工作。

今年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工作,3月份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王峻为组长的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我科室根据县政府和局党委的安排,在征地事务所的协助下,起草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意见》和《县土地整理与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奖励办法》,经过反复的讨论、修改,两个政策分别于4月28日和4月30

日在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上研究通过,5月9日印发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

按照年初县政府计划:完成土地整理项目20个,整理面积10000亩,争取折抵指标亩。今年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我科室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所有同志加班加点、不辞辛苦,有序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目前已规划土地整理项目27个,整理总面积亩,其中耕地亩,通过整理规划新增耕地5406亩,预计可产生折抵指标亩。27个项目中已经市局批准立项17个,面积亩,其中耕地14340亩,规划新增耕地亩,预计可产生折抵指标亩;其余的10个项目已完成勘测、规划、初步设计方案论证等工作,整理总面积16671亩,其中耕地亩,规划新增耕地亩,预计可产生折抵指标1272亩。

市国土资源局下达我县建设用地复耕计划完成200亩,争取完成300亩的任务。根据调查统计可进行复耕项目17个,复垦总面积亩,规划新增耕地亩,预计可产生建设用地复耕指标亩。17个项目中,镇上坪村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已经市局批准立项,面积亩,规划新增耕地亩,完成时间为6月份;其余的16个项目测量、设计,复垦面积,规划新增耕地亩,预计可产生建设用地复耕指标亩。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定了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面积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月份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由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保护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上报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乡镇一个,目前在编制建设方案阶段,待省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立足保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完成整理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报批,4月30日经省政府批准:批准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整个批次包括石塘政政府搬迁、睦田金属加工区、云丰车站和职技校北侧地块等四个项目用地;

5月25日我县3个报部审批项目的占用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通过省级专家论证;

五、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编制镇小顺钓鱼岛旅游用地、小顺外湾工业用地涉及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并于6月6日通过听证、论证;

六、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建设用地预审工作。半年来参加了县物流中心、工业用地、200kv变电所等16个项目选址实地踏勘,共完成建设用地预审36个项目。

七、多方面筹集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建设资金。6月份,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与市区国土资源局达成协议,有偿调剂土地整理折抵指标500亩给该区,调剂单价为每亩万元,共为我县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盘活建设资金2100万元,初步实现了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的良性循环。

积极开展县粮食生产基地项目贷款包装工作,拟贷款4800万元,已完成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概算的编制,目前已提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查。

八、按时完成其他中心工作。

九、存在问题 综上所述,科室在半年来的工作中开展比较顺利,但在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土地整理方面工作存在问题:

1、由于县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的工作意见》和奖励办法在5月份出台,项目招投标时间推迟到了7月底和8月初进行,而当前正处于农田耕种期,工程的实施将会影响农田的正常灌溉,从而有可能影响项目施工的进度;

2、项目多、时间紧,内项目要竣工,通过验收有一定难度;

3、由于今年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多、科室人员少,对工程管理、监督难度较大。

建设用地复耕方面工作存在问题:

1、按照省厅[]6号文件,对建设用地复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给项目组件编制、工程实施等工作的落实带来了新的困难;

2、以往的建设用地复垦区域基本上是腾空的,大部分建筑物已经倒塌,政策处理比较容易,而今年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中存在着个别农户尚未搬迁,要给予安置或补偿,一方面政策处理难度提高了,一方面项目投资有所增加,给政府财政带来一定的压力。

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缺口较大,难以保障急剧增加的用地需求。今年省厅下达了今年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380亩,其中农用地340亩,未利用土地40亩,农用地中耕地246亩,总计划中专项用于安排下山脱贫160亩,其中农用地149亩,未利用土地11亩,农用地中耕地112亩,剩余其他项目用地计划220亩,其中农用地191亩,未利用土地29亩,农用地中耕地134亩。下达各项计划中又分为使用计划指标和折

抵指标两种,使用复耕指标的虽没有明确规定使用额度,但是在批次中占用耕地的数量须在70%以上。而我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全年新增建设用地800亩,其中农用地687亩,未利用土地113亩,农用地中耕地291亩。计划尚缺口420亩,其中耕地计划45亩,其他农用地计划302亩,未利用土地计划73亩。如使用复耕指标,我们是山区县,用地中占用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很大,又达不到复耕指标的使用标准。

今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难度大,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必须符合八项目条件中的一项,而且要有计划作为配套,由于今年农用地转用计划缺口较大,导致镇小顺外湾的工业发展用地、乡工业发展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开展局部修改。

十、下半年工作安排

7月底或8月初完成第一批立项的17个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和10个土地整理项目上报市局立项;

7月份力争完成16个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初步设计论证和上报市局立项工作;

按照省厅下达各县市的土地利用计划,与各部门、项目业主做好衔接,统筹安排、及时报批;

稳步推进大源乡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和石塘镇上坪村宅基地整理示范区建设工作; 开展镇、乡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工作。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

做好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耕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论证、立项、招投标等工作;

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省市县建设用地审批联网工作;

积极开展局里的其他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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